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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林改革後林農思想調研彙報

改革林業管理體制。林業管理部門、林業工作者要從重管理向管理、服務偏重轉變。尤其是為林農提供技術服務上下功夫,5.轉變職能。深入基層農村,為林農解決技術、組織、管理等難題。林業機構的設定應獨立,增加人員編制,大鄉(鎮)7-9人,小鄉鎮3-5人,選調農林類大學畢業生空虛鄉(鎮)林業站,林改中充分發揮他專業和特長

集體林改革後林農思想調研彙報

推動全省林業大發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農村經營制度的又一重大變革。為貫徹落實中央林業工作會議精神。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承當了重點政研立項課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後林農思想狀況的調查與思考》調研工作。抽調專人組成專題調研組,針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後林農的思想狀況走村入戶進行專題調研,全面總結了市林改工作的做法和成效,並針對林農思想狀況和存在突出問題,提出了一些對策建議。

一、關於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勝利實踐

得到林農一致擁護,市在具體工作中大膽實踐“均山”均利”均股”均山+均利”等多種林改模式。順利完成了林改工作。有效維護了森林資源。2維護了農村穩定。3促進了林農致富。4加快了林業發展。5推動了農村民主。

二、林權改革後存在主要問題

1.一些地方存在不穩定因素。主要有兩種:一是確權爭議引發矛盾。二是利益再分配引發矛盾。2區域性林農對林改政策有後顧之憂。3.一些地方林牧矛盾依然突出。4林木砍伐及融資難問題突出。5林業技術服務存在滯後問題。

三、有關對策建議

切實穩定林農心態。繼續加大林改政策宣傳力度。明確告知林農,1.加大林權政策宣傳力度。本次林改政策總結了歷史上林業改革政策的經驗和教訓,以《農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權法》為基礎,將農村的家庭承包責任制引入到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並結合林業生產特點,確定了合理的承包期限。國已進入民主與法制社會,林改的政策不會變,如果變也應向著有利於林農、有利於林業發展的方向變化。再者是今後制定涉及林業方面的政策和配套措施,要堅持林改政策的穩定性、連續性讓廣大林農吃上“定心丸”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應本著尊重歷史,面對現實,依據相關政策,加大林權爭議調處力度,積極穩妥地調處林權爭議,消除農村社會不穩定因素。

簡化林木砍伐手續,2.創新林業管理體系和執行機制。建立“穩定公益林、搞活商品林、放開人工林”執行機制。縮短審批時間,進行有計劃的砍伐,調動林農愛林、護林、育林、營林的積極性,真正實現“還山於民、還權於民、還利於民”使林農得到實實在利益。

籌集林業發展基金。結合林業生產週期長的特點,3.推進林業融資改革。完善財政貼息和農業低息貸款政策。加大林業補貼、林業產品稅費扶持力度,保證林農發展林業事業能貸到低利息和長時間使用的貸款。同時為了保證林權抵押貸款業務的順利開展,結合林業生產風險大的特點,建立和開展森林平安制度。依照經濟領域慣有的金融產品+平安產品配套開展的模式。建議上級部門將森林平安納入國家政策性平安保費補貼範圍,加強中央及地方政府政策扶持力度,由中央財政在地方財政提供配套保費補貼的前提下,對各地政策性森林平安業務給予一定比例的保費補貼。森林平安業務開展起來後也能促進林權抵押貸款業務的順利開展,才幹保證林農投入林業後不擔心。

有效化解林牧矛盾。結合土地規劃調整,4.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根據生態條件合理確定牧業用地。根據牧場大小或牧草生產力合理確定載畜量。劃定的生態脆弱區嚴禁放牧,幼林期(5年內)林地嚴禁放牧,對違規放牧實行嚴厲的經濟處分,有效地解決林木矛盾,使林業、畜牧業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