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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學生活動策劃方案

  鼓勵學生活動策劃方案

切實推動學校技能教學活動的開展,提高學生的專業技能水平,促進數控專業建設,專業部將結合學校的技能節計劃舉辦數控技能“小競賽”。以下是本站和大家分享的鼓勵學生活動策劃方案資料,僅提供參考,對你有所幫助,歡迎你的閱讀。

鼓勵學生活動策劃方案

鼓勵學生活動策劃方案

通過三小教學,開展技能競賽活動,既起到交流經驗、切磋技藝的作用,也激發了教師和學生鑽研技術、提高技能的熱情。配合學校組織好每學期技能競賽活動,形成濃厚的技能教學氛圍,切實推動學校技能教學活動的開展,提高學生的專業技能水平,促進數控專業建設,專業部將結合學校的技能節計劃舉辦數控技能“小競賽”,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組織機構:

組 長:林_(競賽活動統籌)

副組長:鍾_(活動準備、競賽過程、評獎及獎勵統籌,教師動員)

組 員:謝_、陳_、劉_、樑_、郭_、楊_、谷_、陳_、劉_

龍、陳_、湯_(各項競賽的輔導、競賽組織、競賽評獎)

二、競賽專案

趣味製圖、車工、鉗工、cad繪圖、線切割、數控銑工

三、參賽物件

數控專業部13春數控一(1、2、3、4、5)班、12春數控一(1、2、3、4、5)班、11秋數控(1)班、11春數控二(1、4)班等全體學生都可報名參加以上所有的比賽專案。

四、競賽組織

(一)班主任、科任教師在平時教學過程中對各個班進行宣傳,平時課堂經常開展“小競賽”活動,技能競賽引領教學,把競賽納入到日常教學之中,提高學習效率,有力促進實踐教學質量的提高。

(二)每學期技能節,各班學生第7-8周到各班學習委員處報名,每個競賽專案每人最多隻能報二項,在第13—15周內完成所有專案的競賽,並評出名次。

五、獎勵辦法

(一)每學期技能節活動取參賽人數的前60%進行獎勵,一等獎設10%,二等獎設20%,三等獎設30%。

(二)平時“小競賽”活動以加分及每月評比一次的辦法,具體的獎勵名次由科任根據所教班的實際情況進行評定,每月由專業部召開部大會頒發獎品及表彰。

_年6月20日

鼓勵學生活動策劃方案

為激勵我院學生刻苦學習,奮發向上,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精神,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獎學金評定物件

凡在我院註冊取得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全面發展,表現突出,均有資格申請獎學金。

第二條 獎學金等級、金額和比例

(一)特等獎學金人數佔學生總數的1%,金額為3000元。

(二)一等獎學金人數佔學生總數的2%,金額為_元。

(三)二等獎學金人數佔學生總數的4%,金額為1200元。

(四)三等獎學金人數佔學生總數的6%,金額為800元。

第三條 獎學金評定條件

一等獎學金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綜合素質測評優秀;

(二) 本學年各科成績平均分達到85分以上,其中單科成績不低於80分;

(三)考查課優秀以上;

(四)任課教師評定優秀;

二等獎學金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綜合素質測評優秀;

(二)本學年各科成績平均分達到80分以上,其中單科成績不低於75分;

(三)考查課優秀以上;

(四)任課教師評定優秀;

三等獎學金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綜合素質測評優秀;

(二)本學年各科成績平均分達到75分以上,其中單科成績不低於70分;

(三)考查課優秀以上;

(四)任課教師評定優秀;

第四條 獎學金評定辦法

(一) 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評定後一次性發放。

(二) 獎學金原則上以班為單位進行評定,在符合條件的申請者中按綜合測評分由高到低擇優評定,嚴格堅持標準,高等級名額不滿時可在低等級中相應增加名額,適當調整各班的比例,但不得突破本系總名額。

(三) 獎學金評定工作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決杜絕不夠條件弄虛作假者獲獎的現象。

(四) 學生的綜合測評分由操行成績(30%)、學習成績(60%)、任課教師鑑定(10%)組成。

(五)綜合素質測評按學校的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執行。

(六)學習成績為學校必修課的分數。

(七)任課教師簽定為任課教師對參評者學年內課堂紀律、完成作業、考試成績等情況的總評。

(八)綜合測評分相同的,學生幹部優先;都是學生幹部或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分相同,學習成績列前者優先。

(九)符合上一等級評比條件的學生,如因名額限制和排序沒有評上,進入下一等級評比。

第五條 獎學金評定程式

(一) 新學年開學第一週,各班召開班會作個人總結,本人申報等級。

(二) 輔導員根據教務處提供的各科成績及操行考核情況確定獲獎學金學生名單及等級。

(三) 各系對各班上報材料進行復核,複核後報學生處審定並報校長辦公會批准。(四)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典禮時由院領導統一頒發。

第六條 限制條件

(一)受處分的學生學年處分沒有解除的不能參加獎學金的評定。

(二)無故不參加社會實踐及各項規定活動者不能參加獎學金的評定。

(三)未經批准不按規定繳費者不能參加獎學金的評定。

(四)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優秀,但學期累計遲到早退五次或曠課三次以上者不能參加獎學金的評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