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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我們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一般要提前準備應急預案。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下面是本站為大家整理的國家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

  

國家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國家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國家、省統一考試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1)I級事件:國家教育統一考試試題發生洩密;在媒體登載考試試題或相關資訊;性質為販賣或蓄意破壞;擴散範圍廣。
  
  (2)Ⅱ級事件:
  
  A.情況一:國家教育統一考試試題發生洩密;未在媒體登載考試試題或相關資訊;性質為自用;擴散範圍有限。
  
  B.情況二:省教育統一考試等試題發生洩密;在媒體登載擬考試題或相關資訊;性質為販賣或蓄意破壞;擴散範圍較廣。
  
  (3)Ⅲ級事件:省教育統一考試等試題發生洩密;未在媒體上登載擬考試題或相關資訊;性質為自用;擴散範圍有限。
  
  1.2國家、省統一考試突發事件確認主體
  
  省招生考試委員會。
  
  1.3應急處置措施
  
  (1)市教育局應急處置工作組立即啟動本預案,及時控制現場事態發展,收集相關資訊,初步判斷事件性質,向市政府、省教育廳報告。
  
  (2)根據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確認的事件等級,按照省教育廳、市政府要求,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相關調查處理工作。
  
  (3)按照省教育廳應急部署開展工作,同時做好對考生及社會的解釋、宣傳、安撫、善後工作,並做好啟用副題進行考試的各項考前準備工作。
  
  2、市級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市教育局立即按預案和有關法規、檔案開展相應工作。辦公室、基礎教育科、招生辦等有關科室負責人共同負責處理;基礎教育科、招生辦收集、報告考試實施情況,提供啟用副題等解決方案並佈置實施;辦公室負責資訊釋出工作。
  
  (2)立即報告市政府、省教育廳,並及時報告市公安局、資訊產業局等相關部門。
  
  (3)應急處置工作組,立即著手開展調查、處理、偵破工作,並將有關進展情況續報市政府、省教育廳。
  
  (4)按有關規定依法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5)考前沒有破案,但在確定試題並未大規模擴散的情況下,經省教育廳批准,考試可以如期進行。
  
國家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為確保師生上下樓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下列措施及應急預案。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成立xx中學樓道安全指揮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二、措施
  
  1、校長召開安全工作會議,落實教學樓學生公寓樓樓道口值勤人員的崗位責任。
  
  2、總務處和安綜辦隨時檢查樓道設施,並做好樓道劃線(中間分道)工作並安裝每層樓樓道的應急燈。
  
  3、安綜辦、值日人員認真做好各部門、各個時段安全執勤檢查及疏散工作。
  
  4、政教處負責樓道的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上下樓道靠右慢行,不許在陽臺上簇擁,不準擁擠、站立,更不準起鬨,聽從值班人員指揮。
  
  5、教育全體教職工下課時與學生同行,不準任課教師提前下樓,教師在下樓道時自覺維護樓道秩序。
  
  6、校級領導加強樓道安全的督查工作。
  
  7、大型活動、電影晚會學生上下樓道一律由當天的值日領導及主辦單位、安綜辦負責落實當天的樓道疏散及安全工作。
  
  三、應急處理
  
  1、向師生員工公佈校長、分管校長及保衛科的電話號碼,並讓師生員工明確,若遇突發事件立即電話報警或報學校領導。
  
  2、人員分工:校長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報警及全面指揮,若因公不在校由分管校長負責。
  
  3、分管校長負責教職工人員排程及分工,若因不在由鄧仕榮負責;並由鄧仕榮負責醫療、救護等工作。
  
  4、安綜辦負責學生疏散工作。
  
  5、政教處主任、副主任配合安綜辦做好學生疏散工作。
  
  6、其餘領導、教職工必須聽從指揮,積極參加疏散及搶救工作。
  
  四、聯絡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