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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維權問題調研報告

婦女維權問題調研報告
代表和維護婦女合法權益,保障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以及婚姻家庭等方面享有平等權利,是婦聯維權工作肩負的重要使命。近年來,南京市各級婦聯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下,積極探索維權工作新思路,構建維權工作新機制,尋求維權工作新方法,婦女維權的輿論環境日益改善,維權工作的力度不斷加大。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改革改制的不斷深化,婦女維權工作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婦女維權工作的矛盾日益尖銳,也給婦聯維權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帶來了新的挑戰。 
  一、婦女維權工作基本情況 
  1、加強機制建設,構建社會化維權工作格局。我們在發揮婦聯四級信訪網路作用的同時,積極推進社會化維權機制建設。一是不斷完善法律援助、婦女權益聯席會、婦女幹部陪審員三項制度的建設。利用司法、律師事務所的資源,已在市、區縣及街鎮、社群建立了婦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形成法律援助網路;
積極爭取有關方面的支援,在法院建立了一支30多人的人民陪審員隊伍,形成司法維權網路;
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健全了由公、檢、法、司、勞動、工會、民政、教育等部門領導參加的維權聯席會議制度,集體會辦嚴重侵害婦女兒童權益典型案件,研討解決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二是牽頭組織好女法律工作者聯誼會。市婦聯牽頭成立了女法律工作者聯誼會,把市及區公、檢、法、司等部門處級以上的女警官、女檢察官、女法官、女律師等組織起來,形成一支強有力的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隊伍。她們每週一輪流來市婦聯參與信訪接待,還深入社群、農村開展法律諮詢,有效地加大了對婦女的司法保護力度。三是利用街道、社群資產,建立受害婦女、兒童、老人庇護所,進一步健全了保障婦女兒童的服務體系。目前540個城區社群和郊區新建社群均建立了婦女維權服務站。下關區小市街道在全省最早建立了家庭暴力庇護所,閱江樓街道已將家庭暴力救助機構建到社群,現建有社群婦女兒童庇護所6所。玄武區鎖金村街道、建鄴區愛達社群均建有庇護所。我們還鼓勵社群婦聯,按照資源共享和群眾需求的原則,以婦女維權站為核心,不拘一格地組建了一批各有特色的維權機構,如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領導小組、維權領導小組、為離婚及家庭矛盾突出的當事人舉辦的婚姻家庭學校等;
建立教育型、活動型、服務型的婦女維權點,開發婚姻家庭指導、心理保健指導、再就業指導、婦女法律援助等功能,為社群婦女群眾服務,如打工妹讀書站、“悄悄話”、“溫馨小屋”、“真愛家園”心理調適室等。這些富有創造性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拓展了婦女維權的內涵和外延,使婦女群眾得到了切實的服務。 
  2、堅持普法教育,提高婦女的法治意識和法律素質。婦女維權 工作最根本的落腳點,是要提高婦女自身的法律素質和依法維權的能力。我們堅持每年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每兩年組織一次家庭學法競賽活動,至今已舉辦了五屆。我們做到普法與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相結合,與宣傳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相關法律法規相結合,以送法到鄉村、送法進社群和“三八”婦女維權周、法制宣傳月等多種活動形式為載體,深入農村、社群,大力宣傳《憲法》、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釋、《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大大提高了普法活動的覆蓋面。各級婦聯加強與法院、檢察院等部門的相互配合,通過組織“女法官進社群”、“以案說法”、模擬法庭等活動,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教育形式,向社群婦女群眾宣講法律,使法制教育更加貼近群眾,更具實效。各級婦聯還利用宣傳媒體、宣傳陣地開展法律知識講座、法律諮詢服務、案例研討等形式進行宣傳教育,使法律知識真正進社群、進家庭,融入到人們的工作、學習、生活中,形成全社會尊重婦女、愛護兒童,自覺維護婦女兒童權益的良好氛圍。 
  3、協調處理侵權典型案例,切實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我們在婦女維權工作的實踐中,重視嚴重侵權和典型案件的調查處理,積極協調社會力量,為信訪婦女提供有針對性的法律幫助與服務,切實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2003年底,因不堪忍受長期家庭暴力侵害的丁曉琳舉錘殺夫案發生後,我們一方面積極開展調查,多次走訪檢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門,反映婦聯意見和群眾意願,召開維權聯席會,商討案情,為長期遭受家庭暴力傷害的當事人尋求有效維權途徑;
另一方面抓住時機,在全市啟動建立“零家庭暴力社群”活動,發動社會共同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4月份,通過與中院交換意見,幫助多年與簽約單位的債務糾紛案件當事人胡某追討了4000元欠款。6月份,為多次離家出走、流浪在外而被性侵害的9歲幼女,走訪學校、社群等,瞭解情況,把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相結合,組織有關人員,實施幫教措施,努力為問題兒童營造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8月份,來寧打工的蘇北17歲未成年女伊某因戀愛懷孕,男方不負責任且查無行蹤前來投訴,我們十分重視,立即與市公安局協調,反饋情況,得到公安部門的高度重視,並積極開展調查,為當事人調處獲得了6000元的賠償,較好地保護了未成年人的權益。9月份,吸毒女顧某因與男方同居和經濟糾紛而跳樓自殺,父親與繼母不照看,又不願負擔治療費,反而推向社會,我們與基層婦聯幹部一起前往醫院看望,並協調街道、社群上門照看,幫助解決醫療費問題,較好地化解了這一矛盾。去年以來,配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對父母離異不盡責的12歲女童汪凌燕撫養糾紛一案,先後牽頭召開了基層法院、法律專家案情討論會和女法律工作者聯誼會會員專題討論會,尋求法律保護的有效途徑。 
  4、密切關注婦女維權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提出立法建議和政策意見。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益的重新分配使婦女維權面臨許多熱點、難點問題,維護婦女的發展權是新時期婦聯維權工作的重點。我們在做好個案維權的同時,更加註重調查研究,針對影響婦女發展的重大權益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為有關部門決策提供依據,實現巨集觀維權和群體維權。近兩年來,經我們調查並反映的《農村土地承包中的婦女權益問題》、《要重視離異家庭子女問題》、《關於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的建議》、《關於重視婦女就業中的性別歧視現象的建議》、《關於重視女職工婦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的建議》、《關於給特困家庭婦女提供基本醫療保障的建議》、《關於市屬經營性事業單位改制職工工齡計算年限的建議》等,先後引起了省、市有關部門的重視,推動人大、政府及有關部門制定出臺相關的法規、政策和意見。 
   二、反家庭暴力主要工作情況 
  根據婦聯信訪接待情況,家庭暴力是侵害婦女權益的一個突出問題。據對近兩年市、區縣婦聯接待婦女群眾的信訪情況統計,2003年、2004年接待婦女群眾信訪分別為1297件、1226件(不包括街鎮、村社的投訴),其中涉及家庭暴力投訴分別為324件、365件,分別佔25.0%、29.8%,上升了4.8個百分點。今年一季度涉及家庭暴力投訴17件,佔信訪總量的19.5%,比去年同期上升2.8個百分點。因家庭暴力發生在家庭內部,呈現為隱蔽性、隨意性、長期性、不安定性和危險性的特點,導致婦女提出離婚、家庭解體的增多,2003年、2004年分別佔40.8%、67.7%。兒童遭受家庭暴力問題也逐漸成為一個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今年以來,我市分別發生父親用磚頭砸死女兒、4歲幼女因勸醉酒父親別再喝酒而被其用鐵絲勒窒息事件,前不久到市婦聯上訪的14歲女童,因奶奶失去撫養能力而回到親生父母身邊,卻經常遭受父母的暴力,頭部有明顯隆起的一個大包塊。家庭暴力的存在不僅給婦女、兒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同時也嚴重地侵犯了婦女兒童的人身權益,還給家庭和社會造成了不穩定因素,家庭暴力已越來越成為一個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 
  發生在家庭成員間的家庭暴力,不僅是一個事關婦女、兒童權益的熱點、難點問題,也是事關城市文明、和諧、穩定和發展的問題。為了積極穩妥地做好這項工作,有效地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我們主要做了以下幾項工作: 
  1、建立“零家庭暴力”社群,構築婦女維權的有效平臺。我們在調研的基礎上,以社群維權為突破口,以實現三個100%為目標(社群居民對家庭暴力及其處理方法的知曉率達到100%,反家庭暴力組織建立率100%,家庭暴力介入率100%),提出了建立“零家庭暴力社群”活動,旨在整合社群資源,調動社會因素,構建反家庭暴力的社會支援和服務體系。經過試點,目前已向各區縣推開,正在逐步走出一條預防為主、調解為先、綜合治理的干預、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之路。一是成立社群反家庭暴力干預網路小組。建立了以社群婦聯、社群民警、綜治辦司法調解員等組成的社群維權工作協調組織;
吸收社群法律、心理及有關專業人士參加,組成了社群婦女維權志願者隊伍;
成立了以樓幢長為主的社群資訊員隊伍。二是開設多形式的社群維權服務視窗。各建立社群制定完善了投訴接待、情況報告、糾紛調解工作制度,建立了工作流程,設立了“家庭暴力投訴信箱”、“社群婦女維權熱線”,及時有效地控制、解決社群內家庭糾紛和侵犯婦女權益案件的發生,為社群家庭矛盾的激化提供了一個緩衝地帶。三是關心解決受害婦女的實際問題。針對遭受家庭暴力的多為個性軟弱、依賴性強的婦女,我們一方面積極協調公安、司法部門主動上門做好疏導工作,共同調處矛盾,同時教會婦女運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以正確的方法和途徑解決家庭暴力問題。2004年,各級婦聯已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法律援助案件30多件。市婦聯立案受理的75例婚姻家庭糾紛案件,經過有關區、街、社群維權幹部的積極調處,使信訪婦女的問題得到了較好的處理。另一方面,想方設法關心解決她們的實際困難。聯合勞動與社會保障所,多渠道解決她們的就業問題,提高婦女在家庭中的經濟地位;
多方協調,解決困難家庭子女就學、生活困難等實際問題,幫助她們自立、自強起來。 
  2、開展“雙創”活動,努力提升市民的文明程度。針對婚姻家庭領域出現的家庭暴力問題集中反映在社群中,我們注重把消除暴力行為與提倡家庭美德結合起來,與建立平安社群、文明社群、文明城市活動結合起來,堅持開展建立“五好文明家庭”、建立“文明樓”活動,動員市民“做文明人,建文明城”。一是不斷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建立活動。以“正家風,重家教,鄰里親,公德好”為主題開展的家庭文化建設,有效引導了全市廣大家庭弘揚傳統美德,倡導了社會良好風氣。以“鄰里情深,溫馨萬家”為主題的週末義務服務活動得到了城鄉眾多家庭的響應。根據各個時期家庭文化的特點,我市舉辦了“南京家庭文化節”、“百對新人世紀婚典”、“我心目中的家”家庭徵文大賽、文明治家格言評選、文明民謠傳唱等一系列為群眾喜聞樂見的家庭文化活動。基層婦聯組織的家庭文藝匯演、家庭運動會、家庭烹飪大賽等活動多姿多彩,推動了全市“家庭文化熱”的蓬勃興起。在農村家庭深入開展“一二三”家庭讀書工程(每個家庭擁有一頂書櫥、兩份報刊、三百冊圖書),培育“婦女文化中心戶”4000多戶,為傳播科學知識和生產技能,活躍農村家庭精神文化生活發揮了積極作用。二是廣泛開展文明樓建立活動。以“家庭美化,陽臺綠化,樓道淨化,環境優化” 為主要內容的文明樓建立工作,從引導樓棟居民養成衛生習慣,使用文明用語入手,通過制訂公共部位輪流值日製度,建立樓棟文化園地,開展“我與樓棟共文明”討論及各項文體活動,組織綠地樹木認養,編印南京市家庭文明公約、家庭環保公約,不斷增強樓棟居民的互助精神、衛生意識、文明習慣。目前全市共有爭創樓3000多棟,其中已命名掛牌的文明樓1500多棟,文明樓中的五好文明家庭佔總戶數的80%,創評了一批“綠化樓”、“互助樓”、“學習樓”、“雙擁樓”等特色樓棟,成為建立文明城市中的有效示範區。三是積極推進學習型家庭建設。我們以“學習的家,快樂的家”為主題,精心組織了家庭學習“快樂20分鐘”系列活動,圍繞“學英語,學電腦,學科技”新“三學”,開展了百名志願者與百戶家庭結對學習幫扶活動、“我與孩子同學習,我與社會共發展”、“我學習,我快樂”、學習型家庭格言徵集等主題教育活動,倡導廣大家庭適應時代要求,提升生活品位,在弘揚傳統美德,促進社會文明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3、強化家庭教育工作,營造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環境。目前我市基本健全了市、區縣、街鎮三級家教網路,現有各級各類家長學校2175所,南京市成立了家長學校總校,包括中國小家長學校、婚姻家庭學校、社群家長學校等系列學校。幾年來,共舉辦育兒講座1000多場,發放宣傳材料20多萬份,數百萬家長參加了培訓,號召廣大家長“學當家長的科學,爭當科學的家長”。我們向廣大家長普及優生、優育、優教“三優”知識,開展“萬家優教”系列活動,舉辦大型“三優”諮詢服務,邀請專家、知名學者開設廣播講座,組織了“把知識送給家長”知識競賽;
“童眼看家教”、“我的家長”徵文演講賽、“我心目中的美麗家園”兒童攝影繪畫展等活動。我們每兩年舉辦一屆“十佳家長”評選活動,表彰家教典範,組建“十佳家長”事蹟報告團巡迴演講,向社會宣傳“十佳家長”科學育兒的成功經驗,直接受教育的家長近萬餘人。2004年,我們啟動了“家庭教育百千萬”工程,成立了家教諮詢中心,開設了家教網站,組建了講師團,已開展了公益講座80多場。 
  三、反家庭暴力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難 
  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 
  (一)法律方面的障礙。一是相關適用法律欠缺。《婚姻法》雖然規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但對家庭暴力的概念未作界定。而且有關對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的規定過於原則,涉及機構職責不明確,不能真正起到幫助受暴婦女、制止家庭暴力的作用。刑法中家庭方面的罪名只有虐待一項,而且定罪標準較高,在司法實踐中虐待往往很難認定。二是現行法律主要適用對施暴者進行事後制裁,缺乏對家庭暴力正在發生及持續過程中的救濟措施。在我們調查的受害婦女中,有一半感到“求助無門”、“束手無策”,不少人到婦聯哭訴:“難道非要把人打死了法律才管嗎?” 
  (二)社會層面的障礙。主要體現在社會公眾包括司法機關對於家庭暴力觀念的誤區,導致取證難、調處不力。對於家庭暴力,社會公眾的觀念仍停留在“家務糾紛”層面上,認為兩口子打打鬧鬧是正常的,勸勸就可以了,對向法院控告丈夫的妻子尤其難以理解。這種觀念導致律師向受害婦女親朋鄰居取證時,他們含糊其詞,甚至拒絕作證,造成取證困難,受害婦女權利難以保障。很多來訪婦女向我們反映,她們在遭遇暴力時撥打110報警,經常是警察到場看到打得不嚴重,簡單說句:“別打了”就走了,反而讓施暴者有恃無恐。 
  (三)機制層面的障礙。比如家庭暴力的預防機制還不夠健全完善;
對家庭暴力救助的一些成功經驗和做法,需要用法規的形式進一步確定;
在制止家庭暴力上還存在推諉扯皮、處理不力的現象。 
  (四)個人層面的障礙。不少受害婦女並不想以離婚來遠離暴力,原因是有的婦女對施暴的丈夫心存幻想,希望他們能改邪歸正;
有的婦女自己沒有穩定的經濟收入、無住房以及受到丈夫的威脅等,只好與丈夫湊合著過,經常忍受丈夫的毆打,從而導致家庭暴力惡性迴圈。 
  四、對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建議 
  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維護社會和家庭穩定,一直是婦聯組織為之積極呼籲、不懈努力的維權重點。雖然國家尚無一部專門的法律來規範家庭暴力,但家庭暴力問題已越來越得到社會的關注和各地的重視。1996年1月,長沙市委、政府兩辦正式下發了《長沙市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規定》,首開全國由黨委、政府發文明令禁止家庭暴力的先河,在全國引起了強烈反響。為有效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發生和蔓延,全國20多個省市已頒佈了地方性法規。自2000年以來,全國已有湖南、四川、寧夏、江西、陝西、湖北、黑龍江、山西、安徽、山東、廣西等省、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決議》或《決定》。2004年7月,河北省人大通過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條例》。江蘇、浙江、遼寧、甘肅、青島、漳州等省市出臺了由政法委、法院、檢察院、公安、婦聯等部門聯合發出的《關於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見》或《通知》。省內兄弟城市常州、鎮江、鹽城、淮安市政府出臺了《關於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規定》,連雲港、揚州、無錫、蘇州市下發了《關於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見》。這些地方性法規和政策意見的出臺,有力地推動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開展。 
  南京市作為全國特大城市和省會城市,對於家庭暴力問題仍停留在呼籲社會關注、列舉調查統計數字、描述家庭暴力案例等淺層次的關注上。每年,丈夫毆打妻子,父母打傷孩子,子女虐待老人造成傷害時有發生,尤其是曾發生過轟動全市的家庭暴力受害婦女以暴抗暴殺夫案。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把家庭暴力的影響降到最低限度,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現實問題,它直接關係到和諧南京的構建。為此,我們建議:一是儘快制定出臺一部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規,明確對施暴者暴力行為的民事、刑事和行政制裁,對暴力行為的防止與對受害人的保護,相關機構積極介入的法律義務與責任,從制度上對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保證。二是加強反家庭暴力專門機構的設立,實行綜合治理,形成由醫療、鑑定、公安、法律援助、心理治療、庇護所及社會服務機構聯合組成的社會支援網路。三是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有效遏止家庭暴力。公安部門尤其是基層派出所要熱情接待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投訴者, 及時處理,不得推諉。對構成犯罪的暴力行為要及時依法受理;
對不構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處罰。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辦理的涉及家庭暴力公訴案件,應及時批捕 。法院應及時審理因家庭暴力引發的各類民事和刑事案件,並在法定期限內審結。只有各有關部門各司其職,通力協作,才能更加有效地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四是充分發揮法制宣傳和輿論監督的作用,提高公民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能力。深入開展普法教育,大力宣傳《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引導和教育廣大公民學法、知法、守法,不斷提高廣大公民依法保護自身權益的能力。進一步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加大對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先進人物和先進事蹟的宣傳報道力度,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要公開曝光,強化輿論監督,增強廣大公民自覺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