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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電機學院“零火災”建立工作實施方案

2021上海電機學院“零火災”建立工作實施方案

2021年上海電機學院“零火災”建立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加強2021年火災防控工作,努力確保學校火災形勢穩定,特制定2021年上海電機學院零火災建立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零火災建立工作,使學校各部門、各二級學院及直屬單位全面強化自身責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落實智慧消防推廣建設,力爭實現零火災的工作目標。

二、推進節點

建立活動分為3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底前)。學校召開專題會議,層層發動,針對不同的部門、單位分類部署,推動工作責任和措施落到實處。

(二)組織實施階段(11月底前)。定期召開排程會,制發工作簡報、通報,紮實推進火災防控、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對照建立內容,制定方案,並每月開展自查自糾消防檢查活動並上報自查報表。(在保衛處網站下載中心下載)。

(三)總結評比階段(12月)。學校綜治委負責統一組織檢查考核,彙總分析各部門、單位零火災建立情況,總結經驗做法,查詢薄弱環節,持續提升火災防控的長效機制。

三、建立內容

(一)提升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實現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

1.落實人防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體系,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全面負責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並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與二級部門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2)各部門、各二級學院及直屬單位建立完善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對消防安全制度進行梳理,運用清單表格進行各項消防工作檢查記錄。

3)要組織學習貫徹國務院責任制辦法,結合本部門的管理制度進行全員崗位培訓學習,本部門員工進一步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正確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4)要建立消防工作定期會議制度,研究解決消防安全問題,重大問題應報告保衛處,由保衛處報校長辦公會討論加以解決。

5)各部門、各二級學院及直屬單位要進行體檢式消防安全狀況檢查,列出本部門存在的問題清單,便於逐一整改、提早預防。

2.落實物防措施

1職能部門要進行建築消防合法性排查,對存在的消防違法建築依法予以關停或拆除;

2)各部門、各二級學院及直屬單位要排查整改因內部改建、內裝修而導致的火災報警、消防噴淋點位覆蓋盲區部位;

3)後勤、基建部門要加強內裝修可燃材料控制,嚴格對照《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排查單位頂部、牆面、地面裝修材料,並儘量選用不燃、難燃的傢俱裝飾用品,從源頭上消除火災隱患

4)專案建設部門要加強高層、多層建築牆壁、樓板的電纜、風管、油管、氣管等穿越處防火封堵,以免火災通過這些開口部位橫向、縱向蔓延;

5)保衛處會同後勤部門要落實各項檢測、維保措施,學校每學期至少組織檢測一次電氣和燃氣線路設施、每季度不少於一次清洗油煙道、每月維護保養一次消防設施。

6)職能部門要建立微型消防站,隊員不少於6人,聘用經滅火技能訓練的人員擔任,並結合單位場所設微型消防站址和器材室,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保證24小時有人員值班備勤。

7)職能部門要組織建築消防設施的操作、管理人員接受消防安全培訓,保證每班持證上崗人員數不少於2人,並會熟練操作消防控制室裝置。

3落實技防措施

1職能部門要利用戶籍化管理系統,做好基礎資料登記和日常管理記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發生變更的要及時進行人員備案,每月5日前進行技防設施維保備案及自我評估備案。

2全面推廣消防物聯網遠端監控系統,逐步實現重點單位100%聯網監測;

3積極運用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或裝置,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不放心場所實時監測漏電電流、線纜溫度等情況;

4積極運用智慧化管理軟體,輔助單位日常工作管理,並彙集資料,動態監控、立體呈現聯網單位消防安全狀態;

5利用微信群、公眾號,發動單位員工開展發現身邊火災隱患活動,群策群力築牢單位防火牆。

(二)嚴格履行消防安全責任

1.加強本部門所轄區的消防安全檢查

1各部門、各二級學院及直屬單位要每週進行全面細緻地安全檢查,不僅要檢查安全出口堵塞、遮擋消火栓、消防安全標誌損壞等常規、動態的問題,更要重點檢查本部門履行責任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並留下檢查記錄裝訂成冊以備上級檢查。

2要堅持追責要在成災前的理念,對檢查中發現單位存在重大隱患、隱患長期存在久拖不改等責任不落實的,必須依法使用強制措施,並追究負責人、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強化自查自糾複查及指導整改

1學校要加強對各部門、各二級學院及直屬單位的管理制度、人員配備、履職情況、崗位能力培訓等進行自查自糾情況的複查指導,確保整改到位;

2學校對各部門、各二級學院及直屬單位自查發現的問題,責令進行整改,可視情不納入處罰。對無正當理由超期不整改的問題,從重處罰。對自查應該發現而未發現的問題,要頂格處罰;

3)對於各部門、各二級學院及直屬單位違反法律法規,不履行消防工作職責,經責令改正仍逾期不改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通報並取消一切評先資格。符合不良行為公佈條件的,對該部門實施公告警示。

3.因地制宜開展建立工作自選動作

進一步分類細化措施,開展卓有成效的建立工作,全力減少火災發生,力爭全年不發生火災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開展零火災建立工作是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提升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的有效載體,切實增強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積極推進零火災建立工作。要在單位內部營造爭創零火災活動的濃厚氛圍,廣泛發動,全員參與。

(二)細化建立措施。要結合實際,細化制定本轄區建立零火災活動的具體措施,明確目標、細化責任,指導健全本部門消防工作的組織機構、工作制度,落實人員保障,緊盯消防安全薄弱環節,開展精細化管理。

(三)強化建立考核。如實填報報表,對於瞞報的行為,一經發現取消考核評優資格;各部門、各二級學院及直屬單位應建立制度,發生火災立即報警,如有延誤報警的行為,將依法對相關責任人實施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施表彰獎勵。要廣泛收集和宣傳零火災建立工作先進典型和事蹟,表彰獎勵一批表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全面掀起爭創零火災工作濃厚氛圍。應對建立工作表現突出的員工給予獎勵。

(五)完善考評辦法。此次建立工作主要針對零火災持續時間、發生火災苗子佔比、安全自查臺賬等資料進行考核,每學期進行一次通報,年底將進行集會考評,考評結果將納入學校年度安全工作考核範圍。

(六)加強情況報送。要落實專人做好情況報送工作,及時報告工作推進情況和經驗做法,每月30日前,各部門、各二級學院及直屬單位把自查自糾表交保衛處,並報送上月工作進展;11月底前上報零火災建立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