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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建立第七屆全國文明城市2021年度宣傳工作方案

十堰市建立第七屆全國文明城市2021年度

十堰市建立第七屆全國文明城市2021年度宣傳工作方案

宣  傳  工  作  方  案

 

    為鞏固提升拓展文明城市建立成效成果,接續建立第七屆全國文明城市,奮力爭創全國文明典範城市,根據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的新變化、新要求,制定如下宣傳工作方案

一、總體思路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宣傳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新論述新指示,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主線,以凝心聚力、成風化人、崇德尚善、人民滿意為主旨,把握正確導向,創新宣傳載體,貼近群眾心聲,激發社會共鳴,全方位營造共建共享的社會氛圍和良好生態,推動十堰城市文明發展進步,為建設“現代新車城、綠色生態市”提供堅強思想保證和強大精神力量,以優異成績向建黨100週年獻禮。

二、宣傳內容

(一)工作宣傳

1. 圍繞建立全國文明城市主題,開設“我建我城、我愛我家”“功成有我、再立新功”“創文直通車週報”“身邊人說身邊事、創文故事大家講”等專版專欄。

責任單位:十堰日報社

2. 圍繞建立全國文明城市主題,開辦“文明新視角”“功成有我、再立新功”專題專欄。

責任單位:十堰廣電臺

3. 對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標準,對標對錶開展常態宣傳。

責任單位:十堰日報社、十堰廣電臺

4. 4月下旬舉辦建立全國文明城市新聞釋出會。

牽頭單位:市創文辦

任單位:市城市文明建立中心 、十堰日報社、十堰廣電臺、四區

5. 7月上旬舉辦國家衛生城市複審新聞釋出會。

牽頭單位:市衛健委、市五創辦

任單位:市城市文明建立中心、十堰日報社、十堰廣電臺、四區

6. 10月舉辦國家森林城市新聞釋出會。

牽頭單位:市林業局、市五創辦

任單位:市城市文明建立中心、十堰日報社、十堰廣電臺、各縣市區

7. 11月舉辦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新聞釋出會。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五創辦

任單位:市城市文明建立中心、十堰日報社、十堰廣電臺、四區

8. 1月初、4月初、7月初、10月初發布城區文明指數季度測評、城市管理季度考核、縣域文明指數季度測評結果,跟蹤聚焦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牽頭單位:市創文辦

責任單位:市城市文明建立中心、十堰日報社、十堰廣電臺

9. 開展高質量發展系列宣傳報道。

責任單位:十堰日報社、十堰廣電臺、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市區

10. 開展科技創新系列宣傳報道。

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科協

責任單位:十堰日報社、十堰廣電臺、市直各相關責任單位,各縣市區

11. 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宣傳報道。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營商辦)

責任單位:十堰日報社、十堰廣電臺、市直各相關責任單位、各縣市區

12. 開展鄉村振興系列宣傳報道。

牽頭單位:市扶貧辦、市農業農村局

責任單位:十堰日報社、十堰廣電臺、各縣市區

13. 開展十堰“城市精神”徵集工作。

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文明辦)、市城市文明建立中心

責任單位:十堰日報社、十堰廣電臺

14. 持續開展“小手拉大手”“關愛未成年人進社群”“師德師風”等未成年人工作主題宣傳。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責任單位:市委文明辦、市城市文明建立中心、市關工委、團市委、市婦聯、十堰日報社、十堰廣電臺、各縣市區

15. 全年持續開展道德模範、身邊好人系列、新時代好少年等主題宣傳。

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文明辦)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十堰日報社、十堰廣電臺、各縣市區

(二)活動宣傳

1. 開展春節、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陽等傳統節日宣傳,大力弘揚優秀傳統文化。

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文明辦)

責任單位: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團市委、市婦聯、市衛健委、十堰日報社、十堰廣電臺、各縣市區

2. 春節、五一、暑期、國慶等節假日期間開展文明旅遊宣傳

牽頭單位:市文化旅遊局

責任單位:十堰日報社、十堰廣電臺、各縣市區

3. 開展3·5學雷鋒日、6·1兒童節、8·1建軍節、9·10教師節、12·4國家憲法日等重要節點宣傳。

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文明辦)

責任單位:市直各相關責任單位、各縣市區

4. 圍繞黨史學習教育八項活動安排開展中國共產黨成立100週年慶祝活動宣傳。

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市黨史學習教育辦)

責任單位:市委辦、市政府辦、市委組織部、市委統戰部、市委政研室、市委黨校、市社科聯、市文聯、市文旅局、十堰日報社、十堰軍分割槽政治工作處、市教育局、十堰廣電臺、各縣市區

(三)公益宣傳

對照《十堰市建立全國文明城市2021年度公益廣告刊播宣傳方案》(見附件1)的主題、標準、內容、規模、時間、區域、點位要求,組織媒體、媒介保質保量刊播設定公益廣告。

牽頭單位:市創文辦

責任單位:十堰日報社、十堰廣電臺、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委等市直相關責任單位,各縣市區

(四)特色宣傳

1. 積極向中央、省級以上媒體推送宣傳十堰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各類成果(含訊息、資訊、專題、專欄等)數量質量位列全省第一方陣。

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文明辦)

責任單位:市城市文明建立中心、十堰日報社、十堰廣電臺、各縣市區

2. 聚焦文明城市、新時代文明實踐、時間銀行、禮讓斑馬線、公筷公勺、排隊一米線、垃圾分類、足印社群·戶戶走到、志願服務、家風家訓、人情新風、十星建立等重點工作和成熟經驗,在中央媒體推出2個以上典型宣傳,在中央、省文明辦內刊推出6個以上工作品牌。

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文明辦)

責任單位:市直各相關責任單位、各縣市區

(五)法規宣傳

1. 開展《十堰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進社群、進校園、進村鎮、進企業、進機關等“五進”宣講活動。

牽頭單位:市委文明辦、市城市文明建立中心

責任單位:市直各相關責任單位、各縣市區

2. 邀請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開展《條例》宣傳貫徹情況視察、調研。

牽頭單位:市委文明辦、市城市文明建立中心

責任單位:市人大辦、市政協辦、市司法局

(六)群眾宣傳

1. 持續開展“足印社群·戶戶走到”文明宣講活動。

牽頭單位:市創文辦

責任單位:市直各單位、各縣市區

2. 每週持續開展文明勸導志願服務活動。

牽頭單位:市創文辦

責任單位:市委直屬機關工委、團市委等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市區

三、相關要求

(一)提高站位,創新思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建立理念,堅持人民滿意的建立標準,深刻把握新時代建立全國文明城市的重要意義、時代背景和豐富內涵,正確處理好文明城市與城市文明、文明建立與文明建設、守正繼承與創新拓展“三個關係”,助推文明城市建立從“奪取金牌”向“擦亮金牌”、“決戰決勝”向 “常態長效”、“達標建立”向“典範建立”轉變。

(二)把牢導向,突出主題。牢牢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堅持正面宣傳為主,堅持把鏡頭筆頭對準群眾、聚焦基層,突出思想引領、價值引領、文明引領,精心設計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載體,講好十堰創文的非凡歷程、350萬十堰人民逐夢圓夢的感人故事和新時代十堰城市文明進步的美好前景。

(三)完善機制,壓實責任。科學把握文明城市建立工作的規律性、規範性,超前謀劃、主動策劃、精準施劃,建立宣傳內容專案化、任務清單化、活動流程化的工作機制,完善對標對錶對點、定人定崗定責的責任機制,嚴明宣傳紀律,確保每個時間節點、每個宣傳主題、每次宣傳任務有力有序、有效有度、有聲有色。宣傳質效納入季度城區文明指數測評內容,與精神文明建設評選表彰、宣傳工作經費補助直接掛鉤,出現影響國家、省級測評造成丟分的,嚴格按照《十堰市建立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問責辦法(試行)》追責問責。

 

 

 

 

十堰市建立全國文明城市指揮部辦公室     2021年3月2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