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心得體會

《給教師的一百條新建議》讀後感

  《給教師的一百條新建議》讀後感

《給教師的一百條新建議》讀後感

鄭傑,上海市北郊學校校長,上海人稱他為另類校長。另類校長,用3年的時間,將一所薄弱的學校改變成一所聲譽高、生源足、經濟好的學校,道理只有一個:只有將各種理論提升為自己的思想,轉化為自己的行動的校長才能辦好一所學校。

鄭傑的另類是因為他有獨特的思想,有獨特的辦學理念。他善於觀察、分析、思考和寫作,他每天堅持寫幾百字的教育隨筆。他要求教師寫文章,教師的文章他都精心批改,並給予評語。對校長職位的理解也很深刻,他說:“一個好校長是手電筒,照到哪裡那裡亮,優秀校長是探照燈,名校長是太陽,理想的校長是發電機,讓每個燈泡都發光。”因而,他很少顧及細小的事情,而把主要精力放在營造人文環境,調動教職工積極性,提升教師生命質量上。他認為“校長的發電機就是讚美”,不但要會讚美他人,還要會讚美自己,因此,他們每週教師會議抽籤確定4位教師發言,每人5分鐘,要求用2分鐘讚美自己,3分鐘讚美別人,學生也是如此。

讀《新建議》幾條:

此書是鄭傑寫給他們學校教師的,曾在上海教育上連載。《給教師的一百條新建議》是站在現代化、資訊化時代從教師的角色對教師的建議,而不是教育教學的某個領域。我喜歡這本書,因為它像一面鏡子,真誠的表述著對教育事業的熱愛、忠誠與執著。因為它充滿了精氣神,使它充滿了善意,充滿了真誠,充滿了生命的靈氣。

一、“教師要學會敬畏”,敬畏真理,敬畏權威,敬畏生命。“敬畏真理”這是毫無疑問的,課堂上,當教師在知識傳授時出現錯誤,要勇於承認、及時改正;碰到自己也不確定的問題,可以和學生一起探討,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敬畏權威”就是對那些有德之人,有廣博知識的人,有才華的人,把他們當成是我們隊伍中較為優秀的普通一員,既學習他們的長處,也寬容他們的不足。“敬畏生命”這使我聯想到“尊重”兩個字,每一個學生都值得我們尊重,尊重他們的思想,尊重他們的人格,並不能把他們當成“小孩”來糊弄。

二、由於自己也屬於需要“回去看半年書、甚至更長時間”型別的,因此今天捧起了“給教師的一百條新建議”一書,其中第25條“思索是件快樂的事”講的就是寫論文,讀完頗受啟發,不知對您是否合適。摘取部分內容與大家,權當分享:“我認為一個人如果要寫作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一是想說話,二是有話可說,三是會說話。”

首先你得想表達,有一種表達的衝動,心裡的話不說出來就難過,睡不著。……要保護好想說話的衝動,我要做三件事。一是讓自己孤獨一點,不去瞎應酬。二是讓自己安靜而專注。三是自信,從不懷疑自己。第二個條件是有話可說。“寫不出”絕對不是語言的問題,而是你沒有發現自己頭腦中的礦藏。如果文章是“皮毛”的話,思想是“皮”,語言文字是“毛”。每個人都有很多詞語,就缺一張皮。因此,常做三件事:一是懷疑,不人云亦云,不迷信專家、教授和領導。崇洋而不媚外。二是保持獨立人格。要有自己的語言。三是表現自我。寫作是表現自我最價廉物美的方式。一個人要有思想,不是憑空有的,而是能懷疑,能獨立,有鮮明的自我,思想自然就會眷顧你。第三個條件是會寫、善寫。準確表達你的思想觀點,讓別人看懂你的意思。當你枯坐那裡半天一個字也擠不出,實在不能怪你不能寫,而要怪自己不能思考。

三、讀“合理合法地懲戒學生”

教師真的越來越難當了,特別是遇到一些差的學生,教師變得一點辦法都沒有了,打也不是罵也不是。打學生早已歸入一條罪狀--叫體罰,被明令禁止了;現在連批評也不敢了,批評重了孩子可能想不通,到頭來是教師吃不了兜著走;為了少惹麻煩,一些老師可能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取不作為的消極態度。可是,誰都知道,對那些特別差的學生,教師如果沒有強而有力的懲戒手段,不能有效地控制這一小部分“害群之馬”的行為,那麼最終受傷害的可能是大部分好學生。但教師卻越來越感覺到“黔驢技窮”了。那怎麼辦,如何既有效地控制學生的不良行為,又保護教師自己呢?在過去,家長和教師一直是站在共同的立場上來管教孩子的。有兩個原因,一是因為過去,有文化的人不多,在缺少文化的家長看來,滿腹經論的教師簡直像神一般,需要頂禮膜拜的,教師焉能有錯?二是因為在過去,人們將師生關係定為一種倫理關係,而且這種倫理關係是仿效倫理中的斧子關係來確定的,在家裡,“老子”打兒子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了,所以有的家長或許還會授意老師:這小子不聽話,任老師揍他!可現在,教師“為所欲為”的兩大條件都發生了變化,在家長眼中,教師可能沒什麼了不起,你是“一流人物”還能只當個教書匠?在整個國家民主化程序中,教師與學生不再被認為是一種仿效家庭倫理的血緣關係了,在很多家長看來,教師僅僅是幫助孩子成功的“工具”,這把工具不好使,就告你。於是,教師早已被請下了神壇,新的師生關係應該被建立起來。這種新型的師生關係建立在國家法律制度的基礎之上,建立這種新的關係意味著教師不必再扮演“一日師終身父”的角色,而應與學生建立平等的關係,這種關係首先不是以血緣,其次不是以感情來維繫的。教師對學生也不必如其父母般“恨鐵不成鋼”,只要對每一名學生盡心盡職,就算是對這份職業有所交待了。當然教師的不作為不應被寬容,積極的態度應該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有效地懲戒學生。教師懲戒學生應具有教育性,尊重學生人格,懲戒應合理並公正,要符合相關程式。

四、“教師應設法讓知識本身吸引學生”,這應該成為每一個教師努力的方向,教師要精心設計教學,凸現知識的樂趣。在課堂上能深入淺出地講解給學生聽,不照本宣讀,讓學生自己去尋求知識,探究知識的形成過程,明白知識的意義、學習的樂趣,讓孩子們真正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