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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小讀後感8篇

在閱讀文學作品的時候,一定要認真分析其中的內容,寫好讀後感,對於很多人來說寫好讀後感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小王小讀後感8篇,感謝您的參閱。

小王小讀後感8篇

小王小讀後感篇1

今日終於看完《黃金時代》,我說過我不喜歡用比喻,寫東西不喜歡用修辭,這本書的語言在平淡沒有了,所以很合我的胃口。

故事情節可以說是荒誕也可以說是正常,當然要看是在什麼年代的故事了。雖然是小說,我倒是傾向於相信那些故事起碼有相當大的一部分是真的。看此書給我帶來最大的感覺是,似乎讓我又重新體驗了一邊我的童年。這本書讓我記起了很多我在那個荒誕的年齡乾的荒誕的事情,我以為我將它們都忘了呢,但當那一個個場景甚至氣味都清晰的再現時,我realize到原來我還沒忘,起碼沒有全部忘記,多好。而我的黃金時代就我那荒誕的年齡裡結束了。

此書(更多的是作者)讓我對弗洛伊德產生了進一步的興趣,早上視聽說課上老師又剛好提到法學學生也要看看psychology的,於是晚飯後去圖文找弗君的書,發現咱圖書館關於心理學的書還是不少的。弗君的書摞起來大概有三本牛津辭典那麼厚,下學期再拜讀。其實對於心理學我早就有一探究竟的想法,前幾天我借了幾本心理小說,大概不能在考試結束前看完吧,誰知道呢,上學期考試前也借了一大堆小說,結果還是看完了。

anyway,我還是覺得《黃金時代》讓我記得了點什麼,是關於自己的,至於書中的情節我想我已忘了。

小王小讀後感篇2

前陣子,我讀完了沈石溪的精品藏書——《混血豺王》,感觸良多,於是想著趕緊寫成讀書筆記,如此在以後的日子裡,也能細細回味其中的無諸多道理。

書中講述的是一隻名叫白眉兒的混血豺,它如何歷經滄桑,終於回到自己的家園,並且登上豺王的位置。可是為了救數十隻幼豺,它不惜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徵,最後被群體拋棄,死於獵人手下... ...

在我看來,白眉兒用它那顆忠誠的心譜寫了它傳奇的一生,讓人不禁肅然起敬。我想,我也要譜寫屬於我的傳奇!雖然,我沒有白眉兒的勇敢,也缺少像它一般的智慧,但是,我有一顆熱血的心,它鼓舞著我勇往直前。我堅信,我終究可以攀登上頂峰。

每一個生命都是一個傳奇,每個傳奇的背後都有一段鮮為人知的故事。

掩卷沉思,細細回味,我想起了大科學家牛頓。牛頓小時候父親去世,母親離異,他靠著自己的努力,成為了英國皇家學會會員。在學會上他經常受胡克(當時學會的會長)的排斥而得不到大家的肯定。但他毫不氣餒,終於有一天,他撥開雲霧,見到了青天!

老鷹或許是鳥類中壽命最長的,可以活到七十多歲。但是要想活到七十歲,就得在四十歲時做一件事。四十歲時,老鷹的喙將變得很長,翅膀變得很沉,腳趾慢慢老化。這時老鷹要每用喙啄岩石,直到把舊的啄斷,長出新的。然後用新喙把腳趾一顆顆地拔掉,長出新的腳踐。再把羽毛也拔掉,長出新的羽毛。這樣老鷹才可以重返藍天,活到七十歲。整個過程自是無比艱辛,我們完全能夠想象。

抗金名將岳飛曾經說過:“莫等閒,白了少年頭,空悲切”。同學們還等什麼,趕緊拿起“筆”,譜寫一部燦爛輝煌的、屬於自己的傳奇吧!

小王小讀後感篇3

在人們看來,豺是凶猛的動物,會做出許多傷天害理的事情。雖然豺從不吃人,世界上也沒有豺吃人的記錄,儘管這樣,人們對豺卻從無好感。後來,我看了一本書,徹底改變了我對豺的看法。

?混血豺王》,講述的是在埃蒂斯紅豺群中有一隻母豺和一隻優秀的獵狗生下的一隻豺——白眉兒,它有悲慘的童年,但它學會了獨立。在它一歲半時就長得和成年公豺同樣高了。後來,它又去當村長阿蠻星的忠實獵狗,可最終還是露出了馬腳。最後,白眉兒回到了豺群,做了豺王。它救了阿蠻星一命,又回到了它的獵狗生涯。為了救整個豺群,犧牲了自己的生命。

在沈石溪的筆下,這隻半豺半狗的白眉兒,有著許多高尚的品質,讓我感動。白眉兒是勇敢的,從不在困難面前低頭,無論是飢餓、寒冷,還是被遺棄,它都迎難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變生活。白眉兒是善良的,它全心全意地對待朋友,把僅有的食物讓給身邊的朋友吃,為了救朋友和親人,寧可犧牲自己。白眉兒是懂得感恩的,對幫助過它的兔嘴,它竭盡所能地回報。白眉兒是有尊嚴的,當它被誣陷是“偷雞賊”時,它獨自去山裡追捕偷雞賊,為自己爭得清白,贏得大家的信任。

在平常的學習與生活中,我也會遇到許多困難,但我總會退縮。讀完這本書後,我也要向白眉兒學習,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去打倒困難,做生活的強者。我也要尊敬師長和長輩,我還要和動物做朋友,不傷害它們。

總之,這本書讓我受益匪淺。

小王小讀後感篇4

豺在惡獸中排行首位,似乎是惡貫滿盈的代名詞。所以,人們對豺恨之入骨。當遇到類似水牛這樣的大型食草動物時,豺就會採取掏腸法。一旦遭豺掏腸,再強壯的牛也會變成一堆任豺宰割的牛肉,這大概是豺名聲不好的一個原因。《混血豺王》就帶我走入了一個豺的世界裡。

這本書講述了:在埃蒂斯紅豺群中生活著一匹血管裡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的豺,它就是白眉兒。出於嫉妒,豺王夏索爾將白眉兒趕出了紅豺群。而後,老黑狗的報復結束了它的獵狗生涯。回到豺群的白眉兒當上了豺王。被迫之下選擇了自我毀滅。

白眉兒有獵狗的忠誠與豺的氣魄。當瘋牛向主人阿蠻星衝去時,你第一想到的就是救主人。所有狗能想出的辦法你都用盡了,可是都沒有對瘋牛造成威脅。眼看瘋牛就要頂向主人了。你不得不用豺的看家本領“掏腸法”。你用掏腸法制止了這頭瘋牛,救了阿蠻星。可是,阿蠻星卻對你的身份起了疑心,因此與你親暱時提高了警覺。阿蠻星沒有像以前那樣寵愛你,可是你依然對他百依百順。你真是一條好狗,一條忠誠的好狗。如果我是白眉兒的話,主人要是對我的血統起了疑心,那我就會拋棄他,再找一個寵愛我的主人。

一次豺狼大戰,讓你走上了豺王的寶座。在狼群的逼迫下,豺群不得不渡怒江。而你為了照顧兔嘴比其它豺落後許多。突然大花狼撲到了兔嘴身上,你奮不顧身的衝上去,撕咬著大花狼。最終消滅了它。你真是一匹與眾不同的豺,豺都是自私自利的,而唯獨你卻懂得知恩圖報。在你小時候兔嘴曾給予你溫暖,而在兔嘴遇到困難時,你拔刀相助救了它。

你這種知恩圖報,無所畏懼,勇往直前的精神令我敬佩,我會永遠銘記這種精神的!

小王小讀後感篇5

讀了沈石溪老師的《混血豺王》,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靜下來。小說中白眉兒的形象一直在我的腦海中浮現,“半豺半狗”的白眉兒真的是不知道自己該選擇做豺還是選擇做狗嗎?思來想去,我發現無論白眉兒選擇做豺還是選擇做狗,它始終如一選擇“忠誠”。

白眉兒選擇做一隻忠誠的狗。小說最開始就這樣寫道:“白眉兒在山路上小跑著,不時回頭用充滿感激的眼光望阿蠻星一眼。它知道,自己能有今天,全靠主人的栽培。村長的愛犬,本身就有一定的地位和權勢,再加上它忠貞驍勇的品性,才會越來越受到村民們的喜愛和狗群的擁戴。”它對主人的忠誠天地可鑑,當主人阿蠻星遭到牯子牛的反抗,差點把阿蠻星撞死的那一刻,白眉兒用豺獨有的狩獵方式——掏腸子救下了自己的主人。為此,白眉兒也暴露了它豺的身份,這樣的犧牲與冒險,就是白眉兒做為一隻忠誠的狗的最好表現。

白眉兒選擇做一匹忠誠的豺作文。小說最後一章《自我毀滅》中,白眉兒為了從獵人的槍口下救出被困的幼豺群,不惜暴露它狗的身份,冒死救出了幼豺群,然而等它身負重傷重返埃蒂斯紅豺群與大家匯合時,迎接它的卻是眾豺們冷冷的敵意,甚至連昔日的妻子藍尾尖也不願再跟隨她。白眉兒遭到了埃蒂斯紅豺群的驅逐,遍體鱗傷的白眉兒無家可歸。這時,阿蠻星帶了獵人和獵狗包圍了白眉兒,他希望白眉兒重新做他的狗,但面對阿蠻星的凶殘、忘恩負義,面對自己的親人,白眉兒選擇做一匹忠誠的豺,忠誠於它的親人,忠誠於他的族群,忠誠於它的內心。

小王小讀後感篇6

在黃金時代裡,我也算是給自己找了個替身,那就是x海鷹。我就是那個幫教的團支書啊。在自我矛盾中成長。這讓我很氣,氣自己。我和王二不是自己人,但我羨慕嫉妒他的勇氣,我要教化他,我要改造他。我要用盡我畢生的全力,讓他從一個後進青年變為一個有為男青年。作為中國人挺慘的一點是,要做到推己及人的次數多了去。病態的思想,在一絲頑固的地方要最終保留自己的貞操。雖然我這個海鷹並非處於革命時期,雖然是這樣,但過度禁慾又過度自我矛盾帶來的某種衝動之後的懊悔不已而祈求一絲象徵性東西來示自我純潔,我也是如此的病態。

喜歡小波的一切文字,因為真因為歹毒,不加掩飾,赤裸裸揭露哪怕你內心自己閃過都覺得羞恥的話,他也給你全部寫出來。我喜歡這種坦誠,因為我做不到。正因為我做不到,所以更加喜歡別人能做到。你做到了,我自然要佩服你要讚賞你,必要的時候還要打賞你。

我明確了一個東西,在我的陰陽世界裡,自由和平等是不能並存的。倘若我要求自由,那我就要無拘無束,才不要有人以平等對待為由,教我必須按時與會參與討論,否則要給我戴歪帽子。

小說在我這從來就不是小說,那是另一個平行的世界,在那個世界真實存在的。我雖不向往能成為其中一員,但作為同樣活著的不像你們的人,我也得說點什麼。

小波很了不起,我們也都很了不起。我們不應是被交流電電壞的蜻蜓,也不應該惦記著啥,我們是我們這群人。我們是火,可以熔化金,可以鑄造金。從悲觀主義者身上學到不悲觀,這也是了不起吧。

小王小讀後感篇7

混血豺王?混血嬰兒都少見,豺怎麼可能是混血的呢?不信,看看不就知道了。

上本書中《雙面獵犬》講到主“人”公白眉兒是獵狗洛戛在追獵中和母豺達維婭結合,生下的。後來,白眉兒又不幸地失去了雙親,在豺群中過著下等苦豺的生活。豺王夏索爾為剷除異己,藉故逼它出走。白眉兒只好跟隨了人類,成為了一隻獵犬。

這本書中講到:白眉兒在一次狩獵中遇到了埃蒂斯紅豺群中的一隻名叫兔嘴的殘疾老母豺。兔嘴曾在他飢寒交迫的童年幫助過自己,它不忍心咬殺曾給過它溫暖的兔嘴。偷偷的放跑了它,它的行為雖然瞞過了主人阿蠻星,卻瞞不過與它並肩狩獵的老黑狗黑虎的眼睛,他識破了白眉兒豺的本性,於是老黑狗蓄意報復,讓白眉兒在主人阿蠻星面前原形畢露,暴露出豺的本性,它無法再在獵戶寨生活下去,被迫逃離主人,重新成為埃蒂斯紅豺群中一隻地位最低的“苦豺”。

不久,在一場驚心動魄的豺狼大戰中,白眉兒力克群狼,由苦豺一躍成為埃蒂斯紅豺群的新一代豺王。然而,它面前永遠有一個難以解開的死結: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還是要做一條忠誠的獵狗?這讓它百思不得其解。

有一天,阿蠻星被豺們圍困在樹上。夜晚,他看見主人要逃跑,他閉上眼睛假裝沒看見,但是一隻公豺察迪卻發現了,想到以前主人對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死了察迪,救了阿蠻星。但忘恩負義的阿蠻星逃回山寨,帶著眾多獵人來剿滅豺群。阿蠻星想讓白眉兒重新回到他的身邊,白眉兒心中猶豫不決,但想起阿蠻星忘恩負義,拒絕了阿蠻星的好意,白眉兒最終死在了他的槍口下。

雖然白眉兒是一隻半狗半豺的動物,但是它的身上也有我們值得學習的品質。

小王小讀後感篇8

一開始見到這本書,是在學校的圖書公益活動上,一眼被封面與標題吸引,快速的把它攥在手裡帶回了教室,被同學借去讀完後剛好趕上忙碌的日子,閒置了很久。最近重新翻閱,但還是沒有讀完,只能寫一寫並不完整的讀後感了。

還沒看這本書前,我覺得作者王小波先生,是想寫一寫現如今遇事避事的大多數人,當然也包括我自己,可能是想在王小波對大多數的批判中尋求一點伸張正義的勇氣,我買下了這本書。可是當我慢慢讀完每一頁,事實卻並非如此。

在正序中,作者談起了倫理問題(尤其是社會倫理),在他眼中,倫理問題的是與非,不在於一己之言,因為世界上沒有能顧及所有人的聖人。正如書中蕭伯納筆下的安德謝夫老爺子對自己的兒子所斥:“這件事難倒了一切科學家、政治家、哲學家,怎麼你什麼都不會,就會一個明辨是非?”

明辨是非不易,因為倫理是大家的事。其實,不懂明辨是非的人不可怕,可怕的是覺得自己已經能明辨是非實則一無所能的人。正如安德謝老夫子的兒子,但不是每個自以為是的人都有像安德謝老夫子這樣清醒的父親,能給出逆耳的勸誡。這也就造就了愚蠢甚至恐慌。

很多人害怕成為這樣的搗亂者,沉默似乎成為一種明哲保身之舉。但是,在這本書中,作者並沒有批判那些沉默者,而是把過去的自己歸入其中甚至成為代表,向讀者靜靜講訴自己沉默的選擇與原因,自己決定不再沉默的契機與感悟。

謙遜,是作為發聲者的態度。我想,正如書中作者想表達的,把自己的觀點是非坦坦蕩蕩的交付公論。把判定是非的權力從一個人擴散到公眾;把發聲者的角色從決定者轉化為建議者、傳遞者。這樣發出的聲音,才能長且遠。

再來說說這本書不容忽略的一大方面,俄國文學家別林斯基說過:任何偉大的詩人之所以偉大,是因為他的痛苦和幸福深深植根於社會和歷史的土壤裡。《沉默的大多數》有一個不容忽略的背景——七十年代,一個讓無數中國學者耿耿於懷的年代。

奇妙的是,王小波先生筆下的那個充滿血與淚的年代,卻是平淡的。他用詼諧自嘲的筆觸,寫下那個時代“無趣”的書籍、“無話可說”的夥伴,以及“無味”的思維。他親歷痛苦卻能思考痛苦,在他的筆下看不到仇恨與控訴,讀者能直面那個時代所發生的,在嘆息時又能真切的感受到,那些在枷鎖中保持獨立思維的少數人的可貴;然後去思考——是什麼造就了那個時代。

直面過去,直指未來,才是這本書最珍貴的。

標籤:讀後感 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