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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讀後感1000字5篇

對閱讀來說,最關鍵的就是讀後感的寫作了,什麼樣的讀後感才會讓人讀來過目不忘呢,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生》讀後感1000字5篇,供大家參考。

《生》讀後感1000字5篇

《生》讀後感1000字篇1

狼,犬科動物,哺乳岡,食肉目。原本不太對狼感興趣的我,這個暑假卻被一篇關於狼的長篇小說給吸引住了;是由著名動物小說作家沈石溪寫的一部關於狼的作品—《狼王夢》。

故事講述的是一隻名叫紫嵐的母狼,之所以叫它紫嵐,是因為它身上的狼毛黑的發紫,是那種罕見的深紫色,,腹部卻毛色純白,它體態輕盈,奔跑起來像一片飄飛的紫色的物嵐,用狼的審美觀,紫嵐是很美的。

紫嵐有一個丈夫,它的名字叫做黑桑,黑桑的體毛漆黑髮亮,黑色象徵著力量和征服,黑桑體格魁梧,肌肉發達,頭腦智慧,但是,它死於一個叫鬼谷的山窪,那是一個夜晚,紫嵐和它都想去爭奪狼王的地位,現在的狼王雖然很健壯,但是頭腦很是簡單,眼看著就要成功了,但是一隻野豬的獠牙刺穿了黑桑的頭顱!

黑桑沒有成為狼王,紫嵐就想讓他的孩子們當上狼王,於是紫嵐開始培育它的小狼崽,但是非常不幸的是,老大黑崽被金雕給吃掉了,老二藍魂兒被獵人給抓走了,老三雙毛在和狼王的戰鬥中喪生了,老四媚媚是母狼沒有辦法爭奪狼王。

可憐的紫嵐,三個兒子都在爭奪狼王寶座的路上,犧牲了,他只有把希望寄託在狼孫身上了;可是後來她的親女兒媚媚卻拋棄了他,把它趕出了洞穴,可是就在此時,當年那隻把黑崽給叼走的金雕又回來了,它想吃洞穴的`小狼,紫嵐怎能讓金雕吃自己的狼孫們呢?它為了保護狼孫,和金雕勇敢的進行了搏鬥,最後和金雕同歸於盡了~

故事中的紫嵐是一隻非常堅強的母狼,它身上的許多精神都值得我們去學習,如果沒有那隻野豬,黑桑就不會死,如果黑桑沒有死,紫嵐就不會被金雕叼走。如果藍魂兒不跑在狼群前面就不會被獵人抓走;如果藍魂兒不被獵人抓走它也許就會變成狼王;如果雙毛沒有眼睛黑的一道光就不會被狼群吃掉;讀後感如果不被狼群吃掉,雙毛就一定是現任的狼王。但是這一切都是如果;也許黑桑,黑崽,藍魂兒,雙毛都不適合當狼王吧!當我讀到媚媚把紫嵐趕出洞穴時,紫嵐仍然還在保護著狼孫們的時候,我被深深的感動到了,我感動紫嵐偉大的母愛,感動紫嵐永不言敗的精神!

這本書讓我徹底改變了對狼的偏見,它有著比人類還智慧的頭腦,動物世界的競爭就這麼殘酷,那我們人類呢?我們這一代更應該要珍惜現在的生活,學習更多的知識和開拓更多的眼界,在成長路上努力進步,不被現實淘汰。作者沈石溪帶給我們的,不僅僅是狼王夢,更多的是紫嵐為了夢想而奮鬥,堅持不懈的精神!從這個故事中,我體會到了,在成長的過程中,我們會遇到很多的困難和阻力,但是不能都指望父母老師來幫我完成和解決問題,而是要靠自己的努力來完成,學會自己動手,獨立的學習和成長!

《生》讀後感1000字篇2

國中時讀過一本書,叫《穆斯林的葬禮》。它是我最喜歡,也是另我感動最深的一本書,至今,我還對它記憶憂心彷彿昨天還在看這本書呢!

生命的輓歌總有一種愛讓人淚流滿面,總有一種情讓人無言以對,韓新目一個唯美的易碎,或許從易碎種,才讓我永久的回味書中所述的純潔的愛情與無畏的生命。無意間看到這本書,無意間看了它,卻再也無法從中拔出來,一任淚流滿面,它不煽情,但卻感人,感人至深,我一口氣讀完它,但只是在想悲哀為什麼總是揮不去,我被他深深的吸引了,它讓我看到人性的弱點,人生的無奈,更重要的是由愛而襯托出生命的價值!這本書裡,兩條軌跡穿插著前行—“月”與“玉”,兩允人,不同的人生的道路,不同,但又那麼的相似,是悲字溢滿心頭的苦澀,或是被感動良久的悲楚,命運無情,生命也是如此的脆弱,我真想用我的眼淚來祭奠這白紙黑字,著無盡的愛。樑冰玉,韓之奇,上一代的愛情沒有幸福,有誰能體會。看著小心越可愛而安詳的臉龐,而斷然離去的冰玉的心情呢?更有許多感受,當他重回故居為了女兒,卻只能面對一片連墳都難以發現的“墓地”的悲楚呢?正義,何以能讓你生,或是滅呢?正義站在新月身邊,但同時死神也降臨,正義有時候是那麼脆弱連同脆弱的生命,一併離去,為什麼?為什麼?復仇失去了理智,上一代的一個悲劇,一個宿命,有輪迴到下一代的身上,時代的悲哀已將一切掩埋,沒人理解這樣的家庭。

曾受戰火的洗禮,靈魂和呻吟毀滅的人?逃離了戰火,樑冰玉猛然的發沉:比戰爭更恐怖的是人與人之間的隔閡,一個穆斯林家庭,三代人的興衰,那麼無力地控制著人生,那麼有力的詮釋著生命,人生仇恨何能免?銷魂獨我清無畏……人生從來沒有輪迴度過了人生才完成了人生。

正如歷史,他是人的足跡,但並不是所有留下足跡的人都敢於正視自己的歷史?生命的輓歌,在逝去之時唱起…。易人拉欣的流浪,至後來的韓志奇流浪,本來就是一種悲哀,女兒的離逝,正如那含苞帶放的花蕊。花還未開,花枝失折了。永遠不能彌補。葬禮時一切的終結,也是一切的起點。沒有人知道,葬禮的哀歌在為誰而唱,為誰而熄?一條是私怨不停的不歸路,一條是愛恨分明的死衚衕,韓子琪而韓子琪,就這樣被生命捉弄,新月與子淇兒女之間無盡的愛。但也無法改變決定的事實。或許新月一開始就錯了,韓新月與楚豔潮,更是一個錯誤,在那戰火連天的年代,放不下浪漫—即使在東北大圓內未明湖畔!她的師生戀只能走向死忙,生命在宿命前是那麼的無力。即使有楚老師深情的呼喊,點燃她生的希望,也不能改變現實,冷酷的“母親”韓子琪投入仇人門下,我只是深感佩服,而一絲一毫之前也飄然入心,直到讀到新月之亡,已經不住流淚,為什麼生命如此脆弱不堪一擊?

久久沒有為一本書感動了,是他讓我找到了一份純真的`感動,哪一點希望那一份愛,以及那一縷生命,生命的輓歌為誰而唱,生命的輓歌為誰而鳴。

《生》讀後感1000字篇3

寫過好多次了,最近突然感覺懂了這本書!

上個月有一天晚上電腦鍵盤上灑了半杯水,匆匆忙忙關機拿去修,回宿舍的路上和家人打電話。之前每週和父母打電話的時候都會講很多,如果碰到什麼開心的事、難過的事,都會和父母講一講。

我本來想說下電腦的事還有些別的,剛說完花了100元冤枉錢拆機,我媽就迅速轉移話題,然後我爸說了我弟偷偷買了第三臺手機,偷偷帶到學校玩。我爸低著頭,我知道他是不好意思和我直視,太難過而不好意思被我看見他的情緒、他的表情、他的眼神。低著頭的時候又剛好能看見我爸的滿頭白髮。

頓時我就不想講我最近碰到的難過事了,突然想到百年孤獨裡也是這樣。第一代女主老了之後瞎了,全靠在家中多年的記憶生活,也因此不再出門了,但是其他人誰也沒發現她看不見了,她也不和其他人說。我猜她可能是看到聽到其他家人的悲傷,就留存了自己的,不和他們說。

而其他人也是。

第一代雙胞胎兄弟裡性格冷靜的那個,鬧革命的那個,革命失敗回來也沒和其他人說過什麼,只是自己在工房裡把金子融化打成金魚,再等價賣出去。

所有所有,《百年孤獨》裡這個家族的人都是這樣。他們居住在一起,因為過分親密而變得陌生。《百年孤獨》裡太多太多悲傷,閱讀的時候作者卻沒有對這方面過多的描寫,書裡的角色沒有因為自己碰到的不幸而歇斯底里,沒有“黑化”,只是默默藏在心底。

這個家族的所有人看其他人很傷心,所以就決定不讓自己的傷心汙染其他人,把一切都埋藏在心底。

“報喜不報憂”

川端康成的《山音》,主角信吾也是,半夜突然醒來,聽到山音,被恐懼深深籠罩,卻因為種種原因沒有叫醒枕邊人,獨自一人溺浸在恐懼彷徨之中。信吾在生活中也有種種不順,卻無人述說,同時信吾作為旁觀者,無法代替當局者作決定,無助和無力反映在夢裡就是“山音”,信吾半夜醒來,聽到山音,獨自一人承受。

雖然我最後還是和父母說了難過的事情。

但是我突然想到除了父母也只有寥寥幾個朋友可以講講這些,有的事情連這寥寥幾個朋友也不能講。有的時間和誰都不能講,像信吾一樣半夜醒來的時候,工作時間的時候,家人朋友忙的時候。

更何況,任何一個人都不可能和另一個人感同身受。

“人生就是孑然獨處,沒有一個人瞭解別人,人人都很孤獨。”——赫爾曼.黑塞《霧中》

不過我很喜歡英國國王亨利八世寫的《pastime with good company》,裡面有一句臺詞:“結交真誠的朋友是世上最好的事。”

非常贊同!

《生》讀後感1000字篇4

全書就是從“英子”她自己出發,描繪了她孩童時代的幾件事,從“英子”純粹的視角下,記錄了往在北京城南那裡所經歷的瑣碎的故事。語言很簡單但卻很細膩,剛剛看完的時候只是覺得她的童年有點豐富精彩,但仔細回想起來卻是有著一股淡淡的憂傷縈繞在其中。經常在衚衕口等候自己女兒的“瘋”女人秀貞是英子的好朋友,被家人撿來的妞兒也是英子的好朋友,在英子的幫助下,竟然發現二人是失散多年的母女,英子竭盡全力想要幫著秀貞帶小桂子(妞兒)團聚離開,結果在趕火車的時候母女兩個卻慘死在車輪下。英子昏迷了十幾天,全家搬到了新簾子衚衕,在新家附近的草叢裡,她認識了逼不得已偷東西來供自己弟弟上學的賊,但是因為英子無意中的指引,警察抓走了這個年輕人,英子又失去了一個朋友。後來,蘭姨娘來到了英子家,英子覺察出了爸爸對蘭姨娘的曖昧情緒,便想辦法把蘭姨娘和在家中同住的德先叔撮合到了一起,兩人墜入愛河一起離開了英子家。宋媽的丈夫來接她了,原來,宋媽的閨女讓她丈夫給了人,兒子小栓子也死了,宋媽走了又回來,縱是不捨得英子一家,也還是坐著丈夫的驢車離開了。英子長大了不少,馬上就要畢業了,但是爸爸卻病倒了,他的夾竹桃散落了一地,弟弟妹妹靜悄悄地坐在院子裡玩,英子接到了通知爸爸病逝的訊息,那一瞬間,英子長大了。這些細細看來無不是悲劇,但閱讀的時候卻沒有那麼地傷感,更多的是感慨。

“英子”的童年就是在這樣不斷的失去中不斷成長,有遺憾嗎?當然是肯定的,秀珍和妞兒好不容易相見,卻慘死。宋媽那麼善良,丈夫卻那麼無能,孩子去世的訊息一年多了才知道,說了一聲再見,便是永久的告別。到後來那個五十多歲仍然一個人的女校長,她的初戀愛上的是她的妹妹,她也便坦然接受。

全書其實每一個人的故事都是波濤洶湧、大起大落。但透過英子,剩下的更多是真情,剩下的是時間。我們無能為了去改變時間所帶來的,過去會遺忘,但遺忘是記得的到來,就好像英文的“forget”裡面也有“get”。我們本能的會遺忘過去那些悲傷與陰暗,留下那些感動與幸福,但回想起來可能會笑,但也會心酸。

在離開惠安館前往新家的途中,英子想:一切都過去了嗎?我將來會忘記嗎?

一切都過去了嗎?我將來會忘記嗎?

會過去,也永遠過不去;會遺忘,也會永遠銘記。

“物是人非”、“人走茶涼”在這本書中是帶有溫度的,就算有深深的無力感,那也是摻雜著蜜糖的蠶絲將我們深深裹住,累了能進去喘口氣。出來便是破繭成蝶,讓我們見到的是更好的自己。爸爸的花落了,那熟悉的駝鈴聲又響了起來,而那個“英子”也成了最好的“英子”。

《生》讀後感1000字篇5

人一輩子都在追,有人在追逐自由,有人在追逐權勢,有人在追逐錢財,有人在追逐一個人。

“終其一生,我們只為尋找最初失去的那個人。”

讀完《追風箏的人》,我的心情只能用百感交集來形容。我因主人公阿米爾的懦弱而嘆息,因哈桑的悲慘命運而無奈。命運多桀導致的悲劇,令人深思。

“為你,千千萬萬遍。”

這是書中重複多次的一句話,這並不是纏綿悱惻的戀人間說的情話,也不是血濃於水的親人間擔起的責任,而是僕人對主人的赤誠之心,超越朋友界限的不朽友誼。這樣的忠誠,這樣的真摯,讓我喜歡上了哈桑這個人物,雖然他的種族被眾人歧視,雖然他的兔脣遭人嘲笑,雖然他的性格惹人欺壓,但我欣賞他的淳樸,他的善良,他的勇敢,相比於下,主人公阿米爾卻顯得十分渺小、懦弱。

風箏事件是主人命運的一個轉折點,正因為追風箏大賽中的一段插曲,讓哈桑一生都蒙上了揮之不去的陰影。然而正發生的一切,阿米爾都在遠處看看,卻僅僅是看著,沒有上前幫助,沒有及時制止,懦弱的他,僅僅是看著。戰爭使故事向前發展,為了生存,阿米爾與父親一起奔逃到美國,曲曲折折,阿米爾有了自己的家庭,父親患病而終,她心中也仍然放不下自己愧對的那個人,於是他決定踏上返鄉之路,去尋找最初的那個人。

可命運的指標並沒有停止,再次回到家園,迎接他的,卻是一個讓他窒息,讓他手足無措的訊息——哈桑,他的夥伴,在戰爭中被俄羅斯人槍斃,並意外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異母的兄弟。也許是出於內疚,也許是因為同情,他決定收養哈桑的兒子。

故事的最後,阿米爾救回了哈桑的兒子索拉博,可此時的索拉博卻因精神上的傷痛致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說起風箏——那哈桑和阿米爾童年最喜歡的玩物,他才會不知不覺地笑起來。

書中的情感不僅僅是親情,不僅僅是友情,只要是能夠沉下心來閱讀的人,都會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動,也會從中折射出自己曾經有過的心緒,比如傷害別人時的快意和猶疑;危機關頭的懦弱無助;親人面臨危險時的慌亂無措;愛情乍到時的浮躁不安;失去親人時的悲傷孤獨;應該擔當責任時的自私推諉,以及時常湧上心頭的自責、自卑和贖罪的衝動……這樣的情感沒有任何的虛偽做作,是一個人在面臨變化的那一刻來不及思索的真實反應,是一個人在夜深人靜時最私密的捫心自問。胡賽尼的筆猶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將人性的真實刻畫得近乎殘酷,卻又毫不譁眾取寵。

結局不算悲傷,但讀完心中仍然感到十分苦澀。我們應該在開始時就學會珍惜,以免經歷懊悔與傷痛的糾纏,追尋一生,卻再次撲空,萬劫不復。

標籤:讀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