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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意向書6篇 "印章未落,決策先行——淺析企業意向書的重要性和實用技巧"

企業意向書是指企業與其他公司或機構進行商業合作時起草的一份書面檔案,它表達了企業合作的意圖和期望。該書包含了合作的重要內容、方案和條件等,一般是商業談判前的初步協議書,具有一定的約束力。

企業意向書6篇

第1篇

簽約第一方:abc公司,該公司系中國公司,在中國xx註冊(以下簡稱“甲方”);

簽約第二方:xyz公司,系美國公司,在美國xx註冊(以下簡稱“乙方”)。 茲證明

乙方生產和銷售xx產品(以下稱“許可產品”),擁有許可產品的美國專利(以下稱“專利”)和x號註冊商標;

甲乙雙方認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成立共同所有的公司(以下稱“合營公司”),在xx地從事生產、銷售和開發許可產品,對雙方都是有利的;

為此,鑑於本協議所述的前提與約定,特此立約如下:第一條 定義 在本協議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確規定,下列短語具有以下意思:

4.“商標”,係指xxxx。第二條 建立合營企業 1、甲方和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建立合營企業。

3、合營企業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4、合營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5、合營企業的組建費用由甲乙雙方平均分擔。第三條 生產經營的目的、範圍和規模 1、 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擴大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開發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2、 合營企業生產xxxx(許可產品),生產能力為每年xxxx。合營企業將努力改進許可產品,改善管理,以適應國際競爭。

3、 合營企業儘可能開發許可產品的新品種,以滿足國內外市場的發展需要。第四條 資本結構 1、 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為xxxx,其中甲、乙雙方各出資xx,即各佔50%。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業產權的技術資料包括影印本的專利證書和註冊商標證書、有效期說明、技術特點、實際價值、價格計算依據等。

4、 合營企業各方必須在19xx年x月x日前交付其出資。遲交必須交納利息或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5、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轉讓其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和其政府批准,該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第五條 專利許可 1、 乙方同意向合營企業轉讓下列獨家許可:

(1)專利獨佔許可——依據本協議的專利許可協議,用乙方專利生產、使用和銷售許可產品。

(2)商標獨佔許可——依據本協議的專利許可協議,用乙方商標銷售許可產品。

(3)專有技術獨佔許可——根據本協議的技術援助協議,用乙方專有技術生產和銷售專利產品。

2、 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協議的同時,將全面貫徹執行上述三個協議:專利許可協議、商標許可協議和技術援助協議。第六條 產品銷售 1、 甲乙雙方共同負責銷售許可產品。

2、 通過乙方世界銷售系統銷售的產品初期銷售量為總產量的xx%。同時,甲方將協助合營企業通過中國的外貿公司出口許可產品。

4、 中營企業所需購買的原材料、半成品、燃料和配套件等,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首先在中國購買。當然,也可使用自己的外匯直接從世界市場購進。第七條 董事會 1、 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領導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主要事宜。

2、 董事會由xx名董事組成,其中x名(包括董事長)由甲方指定;x名(包括副董事長)由乙方指定。董事的任期為4年,若雙方同意,任期可以延長。

3、 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原則上在合營企業的法定地址舉行。出席會議的法定人數不得少於董事人數的2/3。若董事不能出席會議,應授權代表出席會議,代表他投票。

若在任期內,因死亡、退休或因其他原因,董事在任期屆滿前不能履行職責者,雙方同意充分合作,並由因其指定的董事死亡、退休或其他原因造成空位的一方給予更換。

4、 對於下列問題,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

其他問題的決定,以出席會議董事人數的微弱多數票作出。第八條 管理 1、 合營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2、 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1人、副經理2人,任期4年。總經理由甲方指定,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和日常管理工作。副總經理由雙方各指定1人,協助總經理工作。

3、 管理機構設若干部門,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第九條 勞動管理 1、 合營企業的中方專家、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由甲方招聘;合營企業的外方專家由乙方招聘。

2、 合營企業的專家、職員或工人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項,由董事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決定。條十條 財務與會計 1、 協議雙方充分認識到,為了他們自己和合營企業的最大利益,必須盡一切可能增加生產。因此,雙方同意合營企業應保留足夠的收益,用於擴大生產的其他需要,如獎金和福利基金。合營企業的年留用獎金比率由董事會決定。

2、 合營企業僱用合格的財務人員和審計員,設立會計帳目,合營各方可隨時檢視有關帳目。

3、 合營企業的財政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合營企業的淨收入,在扣除儲備金、獎金和企業發展獎金以後,根據各方出資在註冊醬中佔的比例進行分配。紅利以xx(貨幣)支付。第十一條 稅費 1、 合營企業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納稅。

2、 合營公司的職員和工人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納稅。

3、 合營企業進出口貨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繳納或減免關稅。第十二條 合營期限 1、 合營期限為x年。合營企業的成立日期為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2、 若雙方同意延期,合營企業必須在期江前6個月向中國政府的主管部門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第十三條 解散與清算 董事會宣佈解散合營企業,必須制定清算程式和原則,併成立清算委會。

合營企業解散和清算的一切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辦理。第十四條 保險 合營企業的各項保險均在中保財產保險公司投保。第十五條 仲裁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分歧與爭議,若董事會不能通過協商解決,則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該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第十六條 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主同意,簽署書面協議,並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准。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 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地震、火災、洪水、爆炸、風暴、事故和戰爭等不可抗力事件,未能履行協議,不構成違約或索賠之緣由。

企業意向書6篇

第2篇

中國公司和國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同投資舉辦合資企業,特訂立本意向書。

1.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是一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設立和存在的企業法人,在中國註冊。

第二條按照中國的合資企業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合同雙方同意在中國境內xx市建立合資公司。

第四條合資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的管轄和保護,在遵守中國法律的前提下,從事其一切合法經營活動。

第五條合資公司的法律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其全部資產為限。

合資雙方希望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從事第七條所規定的經營活動,……(根據具體情況寫),為投資雙方帶來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十二條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由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xx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略)

本意向書由合資各方授權代表於20xx年xx月xx日在中國北京簽訂

第3篇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今於xx年x月x日與北京中科廣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其發展專案,實現互惠互利,經友好協商共同訂立本合約:

第二條合作方式為“戰略聯盟”會員制,不需要支付任何會員費用;

第三條甲方為開展業務名下設立10家聯盟企業事業單位進行戰略合作,如有增加或減少合作物件,乙方不得干涉;

第四條本協議的簽署採取“雙方自願”原則,不得強制任何一方;

第六條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第七條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蓋章可委託公司負責人或其他公司代理,合同簽訂時需要出示授權委託書;

第八條除甲、乙雙方本協議約定的合作事項外,甲乙雙方不得干涉對方的其他業務;

第九條如乙方要求繼續成為合作伙伴應提前半個月簽訂續約,如未及時續約,合同到期自動終止;

第十條甲方經調查後獲知乙方有作假行為(如:公司名稱、地址、電話、業務等不屬實),甲方有權第一時間提出解除合約;

第十一條如有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合約應需提前半個月以任何一種方式通知對方;

第十二條本合約涉及到“提成”及利益分配問題,任何一方違約則需支付1萬元的違約金。如有爭議應雙方協商解決,不能解決的問題則交由北京市地級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十三條乙方只負責客戶的介紹,最終甲方與客戶有業務往來才算乙方完成一筆單。乙方並抽取其中甲方除去50%的成本的50%的提成.即為一筆單的1/4的提成。如甲方再次與統一被乙方介紹的客戶合作,則相應的提成也應付給乙方。

第十四條甲方在與乙方介紹客戶合作後一星期內將相應的提成付費乙方。如有特殊情況,應電話通知乙方,獲得允許。如未按期給付且未通知乙方的行為屬違約,應承擔本合約第十二條的責任;

第十五條合作後的拍攝成果使用版權由甲方與客戶雙方達成協議所有。乙方如有要求版權雙方共同所有。需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版權費用,在甲方給付提成費時支付;

第十六條本合同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制約,不得在合作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如在合作期間內,甲乙任何一方有違反法律法規的一切相關事項不連帶對方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第三份交由公證處存檔。公證處可為雙方指定的某一機構或信譽較好的企事業單位及個人;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與正式條款同等有效。

第4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中國(以下簡稱甲方)與國(以下簡稱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共同投資設立中外合資企業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條甲、乙雙方的名稱、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情況:

甲方:xxx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

乙方:xxx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

第四條合營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合營各方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

第五條合營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合營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注: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也可為人民幣或其它可自由兌換幣種,可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其中貨幣 萬美元,實物 萬美元,土地使用權 萬美元,智慧財產權 萬美元。

(注:投資方為兩個以上的應順序填寫,其中外方應以可自由兌換幣種現匯出資;若註冊資本幣種為外幣的,中方投資可表述為等值於若干外幣的人民幣。)

第十一條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分期繳付。第一期在三個月內繳付,不少於註冊資本的15%。其餘註冊資本應在月內繳付。(注:其餘註冊資本最遲應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兩年內繳付)

(注:投資者可自行約定出資的期限,但應符合《公司法》和外商投資企業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增加註冊資本變更登記的,向登記機關申請註冊資本變更登記時,投資者應繳付不低於百分之二十的新增註冊資本,其餘部分可在變更登記核准之日起兩年內繳足。)

第十二條合營各方繳付出資額後,經合營公司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後,由合營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第十三條合營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的,須經合營他方同意,並報審批機關批准,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一方轉讓時,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調整,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並報審批機關批准,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十六條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長一名,由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____名,分別由_______方委派。董事任期為年,經委派可以連任。合營各方在委派和更換董事人選時,應書面通知董事會。

第十七條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下列事項須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第十八條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當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營公司。

第十九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董事長委託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會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以由董事長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歸檔儲存。

第二十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

第二十一條各方有義務確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應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

第二十二條公司設監事會,成員人,由產生。(注:由投資者自行確定——共同選舉或各投資方委派)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中股東代表與職工代表的比例為:。(注:由投資者自行確定,但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

(注:投資者人數較少、規模較小的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

(二)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合營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合營公司合同或者董事會決議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五)其他職權。(注:由投資者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定應將此條刪除)

第二十四條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注: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由投資者自行確定)

第二十六條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日常經營管理工作(注:可根據該企業的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十七條合營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人,正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

第二十八條總經理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必要時經總經理或董事會授權,代理行使總經理的職責。

第二十九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期為年。經董事會聘請,可以連任。

第三十條董事長或副董事長、董事經董事會聘請,可以兼任合營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階職員。

第三十一條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本合營公司的商業競爭活動。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階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者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決議可以隨時解聘。

第三十二條合營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辦理稅務、外匯事宜,制定財務與會計制度,並依法向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注:合營各方也可結合實際,依法對上述事項在合同中作細化表述。)

第三十三條合營公司從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依法確定。

第三十四條合營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稅和提取各項基金後的可分配利潤,董事會確定分配的,按照合營各方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三十五條合營公司職工的招聘、解聘、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的規定辦理。

第十章工會組織第三十六條合營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三十七條合營公司每月按企業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2%撥交工會經費,由本企業工會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有關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

第三十八條合營公司的經營期限為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九條合營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長經營期限,應當在距期限屆滿六個月前,向審批機關報送各方簽署的書面申請和合營公司董事會決議,經批准後方能延長,並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十條合營各方如一致認為終止合營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時,可提前終止合營。

合營公司提前終止合營,需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並由董事會召開全體會議作出決定,報審批機關批准。

第四十一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任一合營方有權依法申請終止合營。(注: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作出規定。)

第四十二條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時,合營公司董事會應組織成立清算委員會,對合營公司進行清算。

第四十三條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對合營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制定清算方案,提請董事會會議通過後執行。

第四十四條清算期間,清算委員會代表合營公司起訴和應訴。

第四十五條合營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按照合營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四十六條清算結束後,合營公司應向原審批機構提出報告,並向原登記機構辦理登出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同時對外公告。

第四十七條合營公司解散後,其各項賬冊及檔案應當由原中國合營者儲存。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的法律。合營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合營公司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或調解解決。如經過協商或調解無效,則提請仲裁(或司法解決)。合營各方同意在仲裁委員會仲裁,按該會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

第四十九條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合營各方應繼續履行合營合同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五十條本合同的修改需經合營各方同意並簽署書面協議,且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作出決議。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經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其修改時同。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用中文和文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規定若與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不符的,均以後者為準。

第五十四條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由合營各方(或授權代表)在中國簽署。

第5篇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誠信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在銀山鎮投資建設世界品牌服裝生產工廠專案一事,(擬投資總額為;5億元人民幣)訂立本意向書。

為6個月,即:自20__年6月始20__年12月竣工。第二期建設期為16個月,即:於20__年3月開始建設。從第??

業用地80畝、住宅用地20畝)的辦理和房屋建設及房產證事宜。合同簽訂後,乙方交付保證金,金額: 萬元。乙方

按照合同規定進行開工生產後該保證金轉入乙方土地徵用款使用;房屋由甲方按乙方要求負責建設,在建設中接受乙方的監督和指導,建設完工後,乙方採用先租後買的方式。由甲方先期投資辦理土地、房產手續(證件戶名是乙方)、建設生產車間兩棟(約15000平方米)及配套設施(辦公綜合樓1棟、公寓樓2棟約15000平方米),租給乙方做為服裝生產工廠,每年租賃費 萬元。租賃費在乙方上繳稅收形成鎮財政收入可用財力部分承擔,如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房產證辦理齊全後交與乙方,由乙方購回。

(五)、土地、房產:為減輕鎮財政的壓力、為乙方能長期安心穩定發展壯大,就甲乙雙方協商,土地、房產手續辦理完成後,由乙方購買。土地(工業用地80畝、住宅用地20畝)每畝不超過1萬,房產:車間每平方米不超過600元、職工公寓樓每平方米不超過700元。其他均按成本價計算。 (六)達到的條件 合同期間甲方負責

協調解決乙方用電、通訊、給排水等七通一平問題,將水、電、天然氣、蒸汽、通訊、排水設施等引至院牆內,並不再收取乙方任何費用(包含配套費、開口費等),確保乙方投資專案的順利建設。

(七)稅收扶持:乙方生產經營期間上繳稅收,形成鎮財

政收入可用財力部分,自鎮財政收回對乙方的房產租賃費扶持款後,剩餘部分前4年有鎮財政按80%予以扶持,以後按50%予以扶持,按財政年度予以結算。

(八)配套費減免:免收乙方建設專案全部配套費。並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1、甲方為乙方提供優質服務和良好的發展環境,維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協調兌現本地出臺的招商引資各項優惠和獎勵政策。

2、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立項、環評、工商註冊、稅務登記等手續,由乙方提供必需的資料及費用。並保證在1個月內完成。

4、甲方利用政府資源協助乙方招收工人,以便使乙方專案順利達產.

5、本意向履行期間乙方應依法自主經營、照章納稅、自負盈虧。獨立承擔一切民事責任。 6、本意向書簽訂以後,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意向書條款履行,否則視為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付違約金為投資保證金。

(九)本意向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章後成立,正式協議在甲方履行完相關決策程式後另行簽訂。

本意向書所載專案投資及其相關事項,系本公司與相關地方政府達成的初步意向,具有正式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待專案條件成熟時,雙方將協商擬定具體投資方案並簽訂正式協議。正式協議簽訂後本意向書自動終止。

第6篇

甲乙雙方為發揮各自優勢,尋求建立多方位、多層次的合作,促進共同發展,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本著自願、平等、互利、共贏的原則,協商簽訂本意向書:

第一條 雙方在各自獨立,不干擾自身和對方正常運營的前提下,尋求合作機會;雙方的合作不限制和約束任何一方的原有權益和經營活動。

第二條 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加強相互瞭解,資訊互動,日常往來,承諾不向競爭對手透露資訊,互不損害對方利益和聲譽。

第三條 雙方在各自的網站上建立友好連結,建立業務聯絡,相互瞭解對方的基本資訊和資料,並承諾保守商業祕密,明確日常聯絡部門和人員。

第四條 雙方在各自開發市場,尋找客戶,開展商業服務過程中,關注對方的經營方向,為對方牽線搭橋,推薦潛在客戶,促成生意,按照本企業的規定合理收取資訊服務費用。

第五條 條件成熟,雙方建立企業聯盟,建立企業戰略合作伙伴關係,簽訂企業聯盟協議,提升合作關係水平,建立更加廣闊的互補性資源平臺,擴大雙方企業利用外部資源的範圍,共創規模經濟效應,提高雙方的市場核心競爭力。

第六條雙方在簽訂合作意向之後,仍保持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的權利和義務,並各自獨立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互不干涉。

第七條 雙方簽訂意向書後,在自身經營活動期間可邀參與另一方社會活動增進互動了解。

第八條 雙方在相互同意的情況下,可在對方辦公和活動區域進行企業和服務業務、產品宣傳,互不收費或費用協商。

第九條 本意向書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條到期前雙方協商一致,隨時解除意向,也只可以進一步簽訂合作協議,如到期雙方無意繼續合作,意向書自動失效。

第十一條 本意向書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