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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融資合同2篇 "實現夢想的關鍵——深入解析企業融資合同"

企業融資合同是企業融資必備的法律文書。它是指企業為獲得資金而與融資方簽訂的合同,通常包括借款方、出借方、貸款金額、利率、還款期限等方面的內容。該合同能夠保護借款方和出借方的權益,為融資活動提供法律保障。

企業融資合同2篇

第1篇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願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3、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金額為(大寫) 人民幣 (小寫) .

(1)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還款日期為 年 月 日。

(2)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日期如與借款憑證記載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為準(還款日期相應順延)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項下借款利息自甲方實際提供借款的當天開始計算,借款利率雙方約定為 ,利息結算方式為: ,本息還款方式為 .

1、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借款使用情況,並對借款使用進行監督,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提供所需的檔案、資料等資訊情況,並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合法性負責。

2、在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按期向乙方提供借款。

3、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息期限和利率向乙方收取應得利息,如乙方違約有權收取違約金,合同終止後乙方必須歸還甲方所藉資本金及應得利息。

4、乙方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3)不接受或不配合甲方對其借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督的;

(4)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所借款項,收取甲方借款時應當出具收據。

2、按期足額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如遇特殊情況,乙方不能在借款到期日歸還借款而需展期的,應在借款期限屆滿30日前向甲方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雙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4、乙方應如實告知甲方借款用途,不得隱瞞,並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合法合規的使用借款,保證不使用借款從事違法違規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並按本合同約定期限計收利息,乙方從事違法違規行為導致的法律後果需自負,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5、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真實、完整的相關資料、資訊,填妥有關借款憑證,並積極配合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6、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如採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係變化或影響甲方借款債權實現的行為,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書面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采取相關行為。乙方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實施相關行為損害甲方債權的,甲方有權撤銷相關行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活動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項,如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經濟狀況惡化的,均應在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落實還款措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乙方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應當提前7日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9、乙方不得轉移財產或擅自贈與、處置財產,以逃避對甲方的債務。

10、借款期間乙方發生住址、聯絡方式等事項,應當提前7日書面通知甲方。

11、若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擔保,則乙方需根據甲方要求辦妥擔保登記等有關法律手續,且保證該擔保在還款期限內持續有效,如若相關擔保失去應有的擔保信用能力,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應得利息。

12、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出現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應當在7日內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13、乙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法律服務、登記、鑑定、公證等費用。

1、在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期提供借款,如延期超過7天以上的,甲方需按借款金額3%支付給乙方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2至13款中的任一款,甲方均有權採取停止提供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足以使甲方的借款不受損失的保全措施;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5至13款中的任一款,還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3、乙方到期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的`,甲方有許可權期清償,乙方除應支付給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4、乙方應當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履行還本付息義務,不得擅自提前還款,否則甲方有權繼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息期限計收應得利息,並按照借款金額10%收取違約金。

5、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並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息期限計收應得利息,乙方還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6、因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採取訴訟及非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此支付的申請費、執行費、律師費以及評估、公證、勘驗、拍賣、調查、鑑定、差旅費以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1、抵押擔保:乙方提供_____ _ __ 為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擔保,並自行辦理相關法律手續,到期不能歸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物。乙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消滅。如若乙方提供的擔保不適格,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保證擔保:乙方提供債務履行保證人為本合同項下債權擔保,保證人對乙方債務履行承擔連帶責任,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期間自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五年。保證人履行責任後,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乙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3、如有見證方,則見證人應如實提供見證,但不因此對本合同的執行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見證人應當積極協助非違約方行使相關權利,所需費用計入維權成本,由違約方承擔。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變更應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擔保人 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已提請乙方注意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乙方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企業融資合同2篇

第2篇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中小企業融資購買附表第(1)項所記載的物件(以下簡稱租賃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物件

租賃期間如附表第(5)項所記載,並以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所規定的乙方簽收提單日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所規定的甲方寄出提單日為起租日。

1.甲方為乙方中小企業融資購買租賃物件,乙方承租租賃物件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給付時間、地點、幣種和次數,均按附表第(9)項的規定。

2.前款租金是根據附表第(7)項所記載的概算成本(以下簡稱概算成本)計算的。但租賃物件起租之日,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以實際成本為準,租金按實際成本相應計算。

3.前款的實際成本,是指甲方為購買租賃物件和向乙方交貨以外匯和人民幣分別所支付的全部金額、費用及其利息的合計額(其利息均從甲方支付或實際負擔之日至租賃物件起租日,以外幣( %/年的利率和人民幣 %/年的利率計算)。

4.根據本條第2、3款,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計算書》及《實際租金錶》,向乙方通知實際成本的金額和以實際成本為準,對附表第(8)、(9)、(10)、(11)、(12)項的調整,乙方承認上述的調整。該調整不屬於合同的變更或修改,且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乙方都以《實際租金錶》中載明的日期、金額、幣種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幣種由乙方選定,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得變更。如因匯率變化給乙方造成的利益盈虧,由乙方受益或負擔。

1.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賣方的信用力,自主選定租賃物件及賣方。乙方對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效能、質量、數量、技術標準及服務內容、品質、技術保證及價格條款、交貨時間等享有全部的決定權,並直接與賣方商定,乙方對自行的決定及選定負全部責任。甲方根據乙方的選定與要求與賣方簽訂購買合同。乙方同意並確認附表第(1)項所記載的購買合同的全部條款,並在購買合同上簽字。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准或許可證明。

3.甲方負責籌措購買租賃物件所需的資金,並根據購買合同,辦理各項有關的進口手續。

4.有關購買租賃物件應交納的海關關稅、增值稅及國家新徵稅項和其他稅款,國內運費及其他必須支付的國內費用,均由乙方負擔,並按有關部門的規定與要求,由乙方按時直接支付。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1.租賃物件在附表第(3)項的交付地點,由賣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單後,立即電報通知乙方憑授權委託書向甲方領取提單,乙方同時向甲方出具租賃物件收據。乙方簽收提單後,即視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件。乙方簽收提單日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憑提單在交付地點接貨,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貨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領取提單或者乙方拒收提單,甲方將提單掛號寄送乙方,即視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件及乙方將租賃物件收據已交付甲方。在此種情況下,甲方寄出提單日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賃物件到達交付地點後,由甲方運輸代理人(外運公司)或乙方自行辦理報關、提貨手續。且無論乙方及時接貨與否,在租賃物件到達交付地點後,由乙方對租賃物件自負保管責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屬於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遲運輸、卸貨、報關,從而延誤了乙方接受租賃物件的時間,或導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賃物件,甲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在交付地點接貨後,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購買合同指定的地點和時間進行商檢,並及時向甲方提交商檢報告副本。

1.由於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所規定的權利,因此,如賣方延遲租賃物件的交貨,或提供的租賃物件與購買合同所規定的內容不符,或在安裝除錯、操作過程中及質量保證期間有質量瑕疵等情況,按照購買合同的規定,由購買合同的賣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賃物遲延交貨和質量瑕疵的索賠權歸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將索賠權部分或全部轉讓給承租方,索賠權的轉讓應當在購買合同中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