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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廉潔承諾書3篇 "誠信無價,廉潔不容違背——深入解讀投標廉潔承諾書"

投標廉潔承諾書是指投標人在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前簽署的一份檔案。承諾書主要涵蓋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要嚴格遵守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合法經營等原則,並保證不從事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資源交易的真實、公開和公正,同時也是落實反腐敗、清廉風險的一種形式化的承諾方式。

投標廉潔承諾書3篇

第1篇

為維護建設行業的整體形象,保證 號地塊工程招投標工作的合法開展,維護招投標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鄭重承諾如下:

一、嚴格按照《招標投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規定,規範本公司的工程競標工作保證做到合法競標、正當競爭、廉潔經營。

1.不與其他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貴單位的合法權益;

2.不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權益;

3.不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不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及中介機構工作人員及其親屬各種形式的商業賄賂(包括送禮金禮品、有價證券、購物券、回扣、佣金、諮詢費、勞務費、贊助費、宣傳費、支付旅遊費用、報銷各種消費憑證、宴請、娛樂等),

4.競標報價不違反相關法律的規定,也不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三、我公司承諾在招標活動中,如有違反第二條的行為,我公司及專案參與人員願意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接受處罰。

投標廉潔承諾書3篇

第2篇

本人以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的身份鄭重宣告並承諾:

本企業在參加專案投標及施工期間或供貨、提供服務期間將嚴格遵守國家或甘肅省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守法經營,誠實信用。接受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監督機構監管。同時履行以下各項承諾,如有違反,本企業願承擔相應責任並接受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做出的處罰。

我公司自願就本專案招投標有關事項向招標人鄭重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國家招投標法律法規,不以各種方式虛假投標,履行(投標檔案或資格預審申請檔案)要求的責任和義務。

2.保證不提供偽造、塗改的公文及相關證明、證照、證件、業績或謊報相關資訊。

3.保證不借用他人資質投標或出售資質給他人投標,不與其他投標人串通投標、圍標,不使用非法手段獲取中標。

5.保證擬投入本專案的施工負責人(專案經理)在本專案投標及施工期間無在建專案或在建專案主體工程已經完成。

6.保證按照招標檔案及中標通知書規定簽訂施工合同或供貨合同,並提交履約擔保。

7.若我公司中標,保證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不非法轉包。

8.若我公司中標,保證中標之後按照投標檔案和合同承諾派駐現場管理人員及投入裝置,嚴格按照質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9.若我公司中標,保證中標之後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安全生產,密切配合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開展工作。

10.嚴格執行廉潔從業有關規定,不發生違紀違法行為。

11.我公司若違反以上承諾或在本專案投標(或履行合同期間)出現其他違約、違法等重大過失行為,除按招標檔案、合同及法律法規接受處罰外,同意招標人向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我公司不良記錄。

第3篇

為規範招標人、投標人雙方在招投標活動中的行為,保證招投標活動公開、公平、公正,防止違法違紀行為發生,保障雙方合法權益,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現雙方承諾如下:

1.1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有關廉政規定;

1.2 嚴格遵守中國電信集團招投標及廉潔自律有關規定;

1.3 不收受或變相收受投標人任何形式的饋贈;不以任何形式向投標人索要錢物;不在投標人報銷應由招標人及其工作人員個人支付的費用;不參加投標人安排的旅遊或高消費娛樂活動;不參加投標人宴請;不要求投標人為工作人員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方便;

1.4 工作人員親屬不收受投標人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或提供的無償服務;

1.6 不向投標人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洩露招投標活動中的祕密及任何細節問題。

2.1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有關廉政規定;

2.2 不向招標人工作人員及其親屬贈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或提供無償服務;不報銷應由招標人及其工作人員個人支付的費用;不為招標人安排旅遊或消費娛樂活動;不宴請招標人;不為招標人工作人員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方便;

2.3 不單人約見招標人工作人員;不到招標人工作人員家中或其他非辦公場所商談業務;

2.4 不向招標人工作人員電話詢問評標情況或施加任何影響;

2.5 不通過中介公司或任何個人向招標人工作人員打招呼,施加壓力;

2.6 不詆譭招投標任何一方的名譽,不傳播與招標投標工作有關的言論與資訊。

3.2 如發現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行為,雙方均可向招標人監察部門舉報;招標人監察部門將根據規定,視情節對相關人員予以相應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3.3 招標人監察部門有權對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有權制止、糾正違反本協議的行為;

3.4 如投標人違反本協議約定,招標人有權視情節給予處罰,包括取消投標資格、宣佈中標無效、停止其參加招標人專案投標資格1-3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