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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廉潔自律承諾書3篇 做一名廉潔自律的黨員——承諾書

“黨員廉潔自律承諾書”是黨員參加入黨、轉正、提拔、考核、換屆等環節必須簽訂的一份制度檔案,旨在規範黨員行為,加強自我約束,維護黨的形象和聲譽。該承諾書強調黨員必須弘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自覺遵守黨章和法律法規,保持清正廉潔的擔當,為人民利益無私奮鬥。

黨員廉潔自律承諾書3篇 做一名廉潔自律的黨員——承諾書

第1篇

我們作為領導幹部,願以自己的黨性原則和人格作保證,自覺遵守如下承諾,如有違反,願接受黨紀、政紀處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歡迎廣大群眾監督。

1、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和群眾工作紀律,依法行使權力,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

2、帶頭嚴格遵守黨紀、政紀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的規定,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

3、不利用職權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招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產開發及政府採購等市場活動;

4、廉潔奉公,不收受與自身行使職權有關係的部門(單位)及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和支付憑證;

5、嚴格教育管理配偶、子女、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默許或授意他們打著自己的旗號以權謀私;

6、公道正派,秉公辦事,不任人唯親、營私舞弊、與民爭利;

7、不參與經商辦企業,不到任何廠礦、酒店、公司和其他私營企業入股分紅,不以任何理由和藉口到自己職權範圍內的下屬部門、企事業單位、私營企業報銷應由個人和親屬支付的各種票據或抵衝發票等。

8、艱苦奮鬥,不奢侈浪費、貪圖享受,不參與違反規定的各種娛樂休閒活動;

黨員廉潔自律承諾書3篇 做一名廉潔自律的黨員——承諾書 第2張

第2篇

為認真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推進環保系統反xx-敗鬥爭,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範廉潔從政行為,本人特作如下承諾:

一、注重學習,不斷提高廉潔自律意識,廉潔自律承諾書。要認真學習《廉政準則》和黨紀法規,積極參加各類政治學習,時刻保持清醒頭腦,管住自己的手、嘴、腳。

二、認真履行“一崗雙責”責任制。要認真貫徹落實環保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20xx-20xx年度)的工作要求,切實承擔科室負責人的職責,把科室黨風廉政建設納入工作主要議事日程,加強對科室人員的教育管理,真正做到“兩手抓、兩手硬”,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工作環境。

三、嚴格遵守《廉政準則》,國家環保總局“六條禁令”和省環保局廉潔從政“十不準”等廉政規定,重點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1、禁止利用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不準違反規定收受禮金、禮卡、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和支付憑證;

2、禁止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不準違反規定從事個人經商、辦企業、買賣股票、有償中介等營利活動;

3、禁止違反公共財物管理和使用的規定,不準公車私用和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4、禁止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環保執法、專案審批、行政處罰、排汙費徵收和專項經費補助等環保工作,為個人和他人謀取私利;

5、禁止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和高消費活動,杜絕工作日午間飲酒,嚴禁酒後駕車;

6、禁止脫離實際,弄虛作假,損害群眾利益和黨群幹群關係。

第3篇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現根據縣府辦《關於推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和“崗位監督制”的通知》和市安委會關於印發《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和“崗位監督制”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訂安全生產工作“一崗雙責”責任書。

鎮直各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工礦企業負責人要負責分管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抓好分管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鎮直各單位主要領導、工礦企業主要負責人是鎮直各單位及工礦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其安全生產工作,並履行以下職責:

(一)抓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上級政府、政府黨委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指示的貫徹落實;

(二)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鎮直各單位及工礦企業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建立健全並落實鎮直各單位及工礦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

(四)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鎮直各單位及工礦企業的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其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五)組織和領導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並加以落實;

(六)及時對鎮直各單位及工礦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作出部署並督促檢查;

(七)落實鎮直各單位及工礦企業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並加強考核,建立約束、激勵機制。

鎮直各單位及工礦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具體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履行以下職責:

(一)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鎮直各單位及工礦企業黨委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安全生產監管的辦法和措施。

(二)受鎮直各單位及工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委託,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有關會議,研究和協調處理安全生產中的重要問題;

(三)組織並參加鎮直各單位及工礦企業安全生產重要工作、重大活動;

(四)督促、檢查鎮直各單位及工礦企業相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責令有關單位限期整改事故隱患;

(五)監控安全生產專專案標、控制指標執行情況,加強督促檢查;

(六)督促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加強自身建設,提高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和水平;

(七)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時,按規定啟動辦事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鎮直各單位及工礦企業分管其他工作的負責人應當抓好分管工作範圍的安全生產工作,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抓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鎮直各單位及工礦企業黨委、鎮直各單位及工礦企業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指示在分管工作範圍內的貫徹落實;

(二)堅持將安全生產工作與分管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考核驗收;

(三)督促分管部門認真履行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適時組織開展並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

(四)組織和領導分管工作範圍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發現的事故隱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並加以落實;

(五)分管工作範圍內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時,按規定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協調事故搶險救援和善後工作。

(一)將執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的情況列入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

(二)年底就本年度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的情況寫出專題報告,報送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並自覺接受市安委會統一組織的考核。

鎮直各單位及工礦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及相關單位負責人忽視安全生產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導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事故後隱患不報、謊報、拖延不報,或者不及時組織開展事故救援工作,導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告誡、責令寫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組織處理、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