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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商店承包合同3篇 精明承包商:學校商店合同全揭密

本文介紹學校商店承包合同,指出商店承包方需為師生提供適宜、有保障的服務,維護師生權益;學校應明確商店承包方義務,加強管理監督,確保合同履行。

學校商店承包合同3篇 精明承包商:學校商店合同全揭密

第1篇

根據甲乙雙方招投標的有關規定,特對甲乙雙方履行的有關事項作如下規定:

商店設於學校老教學樓一樓西頭的一間和廁所旁邊的老商店。學校只提供營業用房和負責供電、供水到表,水電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營業用房的裝修及各種設施裝置均由乙方負責,裝修方案需徵得甲方同意方可實施。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止。

乙方可經營副食品、飲料、文具、百貨,但店內不得煮、燒與學校食堂發生衝突的其他各種食品、飯菜出售,嚴格禁止向學生供應煙、酒、撲克及不利於學校教育和不利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經營專案,發現不利於學校教育的經營,學校可隨時加以取締,經勸阻無效的學校可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將由承包方承擔。

商店所銷售的物品應通過正常合法渠道進貨,一律禁止進“三無”商品,黴變、過期食品進入商店,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包方自己承擔,與學校概不相干,學校概不承擔任何經濟和其他一切責任。承包人應儲存好進貨憑證,購貨票據備查。每一商品均需明碼標價。

承包人必須向工商、稅務、防疫等部門辦理工商登記、稅務登記及各種合法經營、上崗手續,在承包經營期內須合法經營,照章納稅,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各項政策法規,對本商店內外實行衛生三包,自覺接受全校師生及上級部門的監督,對師生反映強烈或受到上級部門通報的,學校將予一定的處罰,嚴重的可中止承包合同,中止合同後造成的損失由承包者承擔,愛護學校財產,損壞或丟失學校財物要負責維修或賠償。搞好防火、防盜安全措施。經營時,凡是商店承包人員不得進入食堂工作,保持工作的穩定性,確因食堂需要由甲乙雙方商定。經營時嚴禁在商店內抹牌等嚴重影響學生學習和學校形象的活動。一經發現學校每次罰款20———50元不等。三次仍不改正的學校有權終止合同。

六、學校及食堂所需要的物資及辦公用品購買本著雙方自願的前提下進行,校方會在雙方和諧、價格公平、質量過硬的前提下儘可能的從商店購買。甲方所拿貨物原則上以學期為單位現金與商店結帳,若情況特殊但必須在同年內結清。

七、商店承包有一定的風險性,若有與上級政策相違背的以上級為準,甲方將按照承包時間和金額比例退還給乙方。甲方同時收回商店。

八、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持一份,雙方蓋章簽字生效。

學校商店承包合同3篇 精明承包商:學校商店合同全揭密 第2張

第2篇

為了建立和諧學校,打造平安校園,更好地服務全體師生,經學校集體研究決定,將學校小賣部(以下簡稱甲方)包乾給雲燕(以下簡稱乙方)經營。經甲乙雙方協商,特訂立以下條款。

一、採用任務包乾自負盈虧的形式,乙方每年向甲方上交純利潤叄萬貳仟圓。

1.在學校食堂正常開火的情況下免費提供小賣部員工早、中餐。

2.甲方負責將臨街面門面房向院內窗戶釘上鐵絲網、門上鎖。

3.如遇工商、物價、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局正常檢查、辦證等收費由甲方承擔。

2.確保食品衛生安全,嚴禁銷售"三無"食品、過期黴變食品、危險性玩具等。甲方將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發現一次,沒收所有不合格食品,乙方向甲方書面檢討一次並罰款壹仟圓。發現第二次,甲方立即取消乙方經營資格。如發生食品安全問題等方面造成的罰款及其他方面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應與供貨商簽訂好食品安全協議,交一份學校存檔,並建立好進貨臺賬,以便審查。

4.搞好小賣部環境衛生,時刻保持乾淨整潔。(含外窗臺、走廊)

5.保持和諧穩定,服務全體師生,和氣生財,嚴禁爭吵、打鬧、打牌、賭博等,嚴禁做有損學校形象的事情。

四、承包期限為一年,一年一定,如單方終止協議,則向另一方賠償叄萬貳仟圓。

以上條款由甲、乙雙方共同制定,以便雙方共同遵守,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第3篇

甲、乙雙方按照守法經營,文明經商,服從管理,保證質量,搞好服務,平等互利,增加經濟效益的原則,經認真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校園商店屬甲方所有。法定代表人樑德榮。現由祁士芬負責承包經營。

校園商店必須單獨建帳,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營管理制度。承包期間,乙方必須接受教育主管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的管理、監督和審計。

承包期限自20xx年7月20日起,至20xx年7月19日止,共壹年。

乙方在壹年承包期內,上交房屋維修費2.2萬元,裝置添置費2.65萬元,學生安全事故保證金1.1萬元,勤工儉學統籌金(管理費)0.55萬元,承包金5.50萬元,合計為11.00萬元,並一次性結清。

1、承包期間,甲方有權按合同規定要求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檢查和監督。

2、承包期間,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保護好校內市場,並在職責範圍內幫助協調解決乙方在經營中的實際困難。

3、承包期間,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合同規定的經營自主權。

4、承包期間,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做到守法經營,文明經商,如違法經營責任自負。同時,還必須按合同規定的要求完成各項任務和應盡的義務。

合同終止時,甲方必須對乙方在承包期間的財務進行全面審計;乙方必須按合同中的規定同甲方結清一切財務帳目;承包期間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甲方所提供的相關證件及設施,乙方必須保證完好無損,如數交點;若有損壞或遺失,均由乙方負責,必須按價賠償。剩餘商品也由乙方自行處理。

因國家政策調整,不可抗力或無過失但又無法防止的外因,使承包經營受到嚴重影響,無法履行承包合同,雙方可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

如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屬瀆職行為,導致承包合同無法履行,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提出終止或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法定代表人更換,而承包期未滿,所籤合同繼續有效,不得變更。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要守法經營,文明經商,遵守商業道德,禁止銷售假冒偽劣和無商標、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或過期變質的食品與飲料;要提供優質服務,商品必須明碼標價,嚴格執行價格政策;提供早餐熟食;注重校園環境衛生,不得損害或影響校容校貌,合同範本《學校商店承包合同書》。嚴格執行《鹽都區校園商店管理規定》。

2、承包期間,乙方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嚴防發生事故,如因售出的食品、飲料等而引發食物中毒或發生失竊、火災等其他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一切經濟損失;這時,甲方還有權提出解除或終止承包合同,不負違約責任。

3、承包期間,乙方承包人無權代表學校、校園商店的法定代表人(除授權委託外)對外簽訂一切合同或協議。

4、承包期間,國家對校辦企業如有優惠免稅政策,所免資金歸甲方所有,不得抵充上繳金額。

5、無“衛生許可證”、“個人健康證”或衛生設施不達標,均不得從事和承包經營學校的商店、飲食服務業;在承包期間,如因師生食用學校商店、飲食服務業的食品、飲食和飲料而引發中毒事故,均由承包人負責,並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提出解除或終止承包合同,不負違約責任。

6、承包期間,水電費由乙方承擔,按月與甲方結算並及時交納;承包期間的工商、稅務、環保等一切費用也由乙方承擔。

7、投標時,確定生數為1300人,如生數發生變化,按“中標金額÷1300×實際學生數”進行增、減承包金。

甲、乙雙方必須履行本合同,不得違約。如違約,違約方支付對方違約金貳萬元。

承包合同雙方發生糾紛,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可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調解和仲裁;對調解和仲裁不服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份,分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