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其他文案

遺產協議書8篇 "保護遺產,和平分割——遺產協議書的重要性"

遺產協議書是指遺囑書之外的遺產安排協議,通常由所有涉及的繼承人簽署及確認。這一協議通常被用於解決遺囑書上未指定的遺產問題或引發繼承糾紛的情況。它可以在被簽署之前或之後起作用,被認為是一個簡便的方法來完成複雜的遺產管理。

遺產協議書8篇

第1篇

由於家庭糾紛,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甲方繼父)在平等自願的情況下雙方協商後要求分開,特此協議:

一、因建房和給甲方結婚所花的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各承擔________元,現有住房3間,各使用一半,甲方自願使用西面的1/3,其餘歸同母易父的'妹妹(________)無償使用,直至房子拆遷。

二、假設以後房子拆遷,所得的賠償款由村裡代為扣留,除去________萬元債務,其餘由甲乙雙方各得一半(今年村委已扣除5萬元做為還債),以後分房自己那自己的平方,不與平分。土地的補償金也是各自拿自己的。

四、家中老人(即甲方的奶奶)撫養權歸甲方承擔,遺產繼承權與乙方無關。

六、此協議分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村委代理一份.簽署後即日起生效.

遺產協議書8篇

第2篇

第一協議人:xxx(你的姓名), 男,19xx年xx月xx日生,現住市______區_______街_____號。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 工作單位:xxx

第二協議人: xxx(你弟的姓名), 男,19xx年xx月xx日生,現住市______區_______街___號。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 工作單位:xxx

本協議標的房產為:坐落在北京市________區_______街______號(中國社科院)房產一處,產權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協議人與第二協議人是同胞兄弟,現標的房產權人xxx的兒子,依照我國繼承有關法規,兩位協議人共同享有繼承標的房產之權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內部有償轉讓協議如下:

一、對於標的房產,第一協議人和第二協議人獨自完全繼承,雙方各擁有50%的`產權,雙方約定於此協議簽定後xx月(或日)之內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和房產過戶手續。

二、關於辦理遺產公證和過戶相關手續過程中向有關部門繳納的所有稅費由兩人平均分擔。

三、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需支付守約方房產價款xx%的違約金(最好不超過房產總價的30%)。

四、如果標的房產的產權或者繼承權益出現本協議以外糾紛,所造成的損失由兩位協議人平均攤。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第一協議人:(簽名) 20xx年x月xx日 簽約地:xxxxxxxxx

第二協議人:(簽名) 20xx年x月xx日 簽約地:xxxxxxxxx

第3篇

繼承人:____________系被繼承人之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繼承人:____________系被繼承人之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被繼承人李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意外身亡,留下遺產尚未分割,繼承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各繼承人應當本著妥善處理被繼承人後事,構建和諧的家庭氛圍為原則,合理處分被繼承人遺產,不得侵吞、奪佔或企圖侵吞、奪佔其他繼承人的份額。

二、各繼承人應當本著利於被繼承人孩子成長原則,照顧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遺產範圍內扣除____________元作為孩子撫養費用。

三、各繼承人承諾遵守被繼承人遺書中的意思表示,簽署本協議前後均不得違背遺書中所明確的內容。

四、各繼承人確認,依據法律規定,被繼承人名下所有財產系夫妻共同財產,其中二分之一屬於被繼承人之妻吳____________女士所有;餘下的二分之一作為被繼承人遺產進行分割,各繼承人繼承此遺產的四分之一。

五、被繼承人與其妻吳____________之夫妻共同財產為:位於________市區號房屋一套;位於________市區號房屋一套;股票(被繼承人死亡之日)市值____________元;奧迪a6汽車(車牌:)一輛;被繼承人在公司的股權價值;應收債權____________元。

六、位於北京市區號被繼承人的房屋歸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償還;位於________市區號的房屋歸吳____________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吳____________償還;被繼承人在公司股權依據遺書歸吳____________所有。

七、應收債權____________元歸所有;位於________省________市區號房屋歸吳____________女士所有。

八、為了充分發揮財產的`利用價值,各繼承人同意,在分割遺產後不再共有遺產或其部分。繼承人吳____________女士折價補償給繼承人、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作為繼承人、應分得全部遺產份額的差額,支付後,繼承人不再享有繼承被繼承人其他任何財產的權利。

九、被繼承人所負債務____________元,由繼承人共同承擔;為處理被繼承人後事所有開支共計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從被繼承人遺產中扣除。

十、本協議在________市區簽署,因本協議發生的糾紛或與本協議內容相關的糾紛,由________區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本協議一式六份,各繼承人執一份,主辦律師執一份,公證機構留存一份。

第4篇

甲、乙雙方系被繼承人胡志遠妻、子,現甲、乙雙方針對遺產繼承問題協商一致約定如下:

1、位於國棉社群房產一套,建築面積53㎡。地址為武漢市漢陽區紅旗村168號2樓3號;

2、位於七裡廟原二印房產一套,建築面積30。38㎡。(甲方提供的資料)地址為漢陽區五里街五合村6棟29號1—1室。

1、位於國棉社群房產現由於即將拆遷,拆遷款金額約為人民幣陸拾萬元整;

2、位於七裡廟房產現評估價約為8500元/㎡,總價值金額約為人民幣貳拾伍萬捌仟元;

3、位於國棉社群房產由甲方繼承辦理拆遷手續,乙方將予以協助辦理。針對國棉社群房產,甲方折價補償給乙方人民幣叄拾肆萬伍仟元整(345,000元),餘款由甲方所得。在辦理完拆遷手續後,拆遷款到賬後一個工作日以內,甲方將補償款人民幣叄拾肆萬伍仟元整(345,000元)匯給乙方指定賬號;

5、甲、乙雙方在收到各自相應的拆遷款項後將再無任何利益瓜葛。

1、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約定分配遺產,如有違反,違約方應當賠償因此造成守約方的損失;

2、位於七裡廟原二印房產的面積如與以上面積不相符,以上分配方案將不成立。並且位於國棉社群的房產拆遷款全額由乙方繼承;

3、甲方如未按照規定時間內將款項匯給乙方指定賬號,甲方每逾期一日,將按照補償給乙方款項的總金額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的規範範圍內進行;

2、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後以書面形式補充約定;

3、為保證本協議表達的意思的真實性,由雙方共同信任的兩位見證方對協議

4、本協議履行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委託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5、本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與兩位見證方各持一份;

第5篇

家庭遺產,存款與房屋財產總價值按照協議人三人平分方式,分割遵循公平、自願、互信原則,協議人家庭遺產分割明細如下: 長子 ,分割取得 房屋財產(摺合 人民幣 ) 與存款 人民幣 ,總計金額 人民幣 ; 次子 ,分割取得存款 人民幣 ,總計金額 人民幣 ; 長女 ,分割取得存款 人民幣 ,總計金額 人民幣 ; 家庭遺產分割協議說明條款:

一.協議書在全部協議人簽訂後生效,各協議人按照協議書寫明數額取得的遺產存款。自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各協議人應得存款須在七日內以現金或者銀行轉賬完成支付,支付完成則分割遺產完畢。

二.本協議所述房屋,經協議人三方協議,僅由協議人甲取得,協議人甲對房屋具有唯一所有權,房屋產權由協議人甲自理;由此房屋產生的利益由協議人甲享有,由此房屋產生的`費用或虧損由協議人甲承擔。

三.按照協議書規定分割遺產完畢後,協議人三方互訖,不存在任何債務關係,各協議人不再共有遺產或其財產。各協議人獲得相應遺產後須謹慎妥善使用,如使用不當造成虧損以及債務,由當事協議人自行承擔,與其他協議人無關。

四.協議人作為已故父母之子女,具有瞻仰、祭掃已故父母墓地的義務。骨灰下葬、墓地管理、修葺等相關費用開支,由協議人三方平均承擔。

五.本協議共三頁,一式三份,經協議人簽字按手印後生效,協議人每人各一份,各協議人須妥善保管本協議。

六.本協議是各協議人的真實意願表達,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經簽署即不得反悔,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均不得改變本協議內容。

第6篇

繼承人xxx與xxx系死者xxx的長子和次子。xxx已於年月日死亡並留有房產一處(30mm 座落在……),死者生前無遺囑。另,繼承人xxx與xxx之母已先於死者死亡且無遺囑。而二繼承人之爺奶、姥姥姥爺均先於他們死亡。現二繼承人之間達成遺產分配協議如下:

一、將該30mm產權做為父母的共同遺產由二繼承人共同繼承,二繼承人將該房屋作價後由xxx向xxx給付人民幣...萬元。

二、在xxx給付xxx現金後,該30mm產權將歸屬xxx名下,其各種手續的辦理xxx同意積極予以配合。

帶上這份遺產繼承協議書、二繼承人的身份證明、繼承人父母的死亡證明、爺奶姥姥姥爺死亡證明、繼承人同胞兄弟姐妹證明(派出所、社群、單位出證均可)、房產證明,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

3.獲得遺產繼承公證書後,攜帶該證書及房產證明去當地房產機關更名過戶。注意:沒有上述這些相關證明的,公證處不予辦理;沒有公證處出具的遺產繼承公證書的,房屋部門不予更名過戶。

第7篇

一、甲方所有的×××××××(寫明遺贈財產的基本情況),在甲方死亡後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的證明為:(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

二、乙方應於每月十日前給付甲方生活費××××元,醫療補助費××××元(可以約定其他費用)。

三、乙方應在甲方去世後三十日內辦理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轉移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遺贈,其遺產可按法定繼承處理。

四、甲方應負對遺贈財產的維護責任,不得隨意處理遺贈的財產。如果甲方故意將財產損壞或者送給他人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五、乙方應當按時給付甲方費用。逾期給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協議。如果連續三個月不給付費用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六、本協議自××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8篇

甲方與乙方系繼子女與繼母關係,甲方的.父親楊明生在世時與乙方班向蘭同居生活數年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患病,經送興義市人民醫院搶救治療無效,於同月30日死亡,其死後留有遺產,與黃生良轉讓得位於復興鎮水利局一樓一套私有住房和存款205293元。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自願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

一、楊明生與黃生良轉讓得的位於復興鎮水利局宿舍樓一樓一套私有住房歸楊明生與前妻生育的長子楊波所有。

二、楊明生有存款205293元,除留尚欠興義市人民醫院楊明生醫療費陸萬元和償還楊明生去興義市人民醫院治療時與其父借得貳仟元,與其妹楊小菊借得貳仟元,以及留給楊明生父母各壹萬元作養老金,餘下部份分班向蘭得伍萬元(其中包括楊林拿給楊明生到興義醫療費捌仟元在內)。楊波和楊梅得柒萬壹仟貳佰玖拾叄元。

三、楊明生生前還有產生的債權債務由楊波享有和承擔。

四、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印後即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給對方造成損失,由反悔方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