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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地生活區宿舍的管理制度4篇 工地生活區宿舍:高效管理制度

本文將探討建築工地生活區宿舍的管理制度。隨著建築業的發展和城市建設的不斷推進,工地生活區宿舍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建立科學合理的管理制度,不僅能提供良好的居住環境,還能保障工人的權益和生活品質。本文將深入分析並提出一些管理方案,以期為相關管理者和工作者提供有益的參考。

建築工地生活區宿舍的管理制度4篇 工地生活區宿舍:高效管理制度

第1篇

1、嚴格執行市勞動部門、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僱請民工,受僱民工務必持有本人身份證,嚴格遵守和執行專案部制度的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安排;

2、受僱民工在上崗前務必由僱請單位對民工進行一次上崗前的法制、安全保衛教育,未經教育者一律不準上崗,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打架鬥毆和其他違法亂紀活動;

3、僱請民工的單位務必將每個民工的姓名、姓別、年齡、籍貫、身份證號碼等登記造冊,受僱民工務必按登記房號、床號就位,未經同意,不得更改,要愛護公共財物,如有意損壞者,除照價賠償損失,並視情節給予罰款;

4、嚴格執行民工出入驗證制度,每個民工務必由工作單位發放出入證(出入證上要有單位、相片、姓名、性別等),以備進出時門衛驗證;

5、民工務必在群眾飯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飯、剩菜,務必扔到指定地點。不準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內開小灶,民工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炒鍋等電熱器具和煤氣爐具;

6、民工宿舍內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路、照明燈具、插座等,不準使用≥60w的照明燈泡;

7、民工宿舍內務必持續清潔衛生,不準躺在床上吸菸,嚴禁亂丟菸頭;

8、民工要聽從僱請單位管理人員的指揮,統一集中住宿,不準私自帶親友到宿舍內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須經領導或管理人員批准辦理手續方能住宿;

9、建築施工現場內不準攜帶家屬和小孩居住,合法夫妻(有結婚證)在同一個現場工作的,要有專門宿舍居住,不準在群眾民工宿舍男女混住;

10、民工宿舍務必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適當,要培訓每個民工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11、民工宿舍的搭建要貼合防火規定。每幢宿舍居住人數不宜超過25人,為了便於疏散,要有一個可直接出入的門,門寬不小於1.2m。民工宿舍的門應向外開,宿舍內頂高度不低於2.5m;

12、民工宿舍通道必須要暢通,不能堆放雜物或其他物品;

13、民工宿舍建立完善衛生值班制度,個人用品疊放整齊,地下無雜物菸頭並設定吸菸灰桶收集菸頭。

建築工地生活區宿舍的管理制度4篇 工地生活區宿舍:高效管理制度 第2張

第2篇

第1條、在建工程不得用來住宿工人,應另建些臨時性宿舍讓工人住宿。

第2條、當條件允許時臨時宿舍應當儘可能建在離建築物二十米以外的地方。臨時宿舍的使用期限較長或在使用期間正值雨季的,不得修建在低窪潮溼的地帶和其他可能被水淹沒的地帶。

第3條、廚房、變電室與臨時宿舍之間的防火距離,不得小於十到十五米。

第6條、每間宿舍的面積不得小於20平方米,居住人數不超過10人,並且要有一個窗戶和出入的門,門寬不得小於一米,門扇必須向外開,室內應通風采光良好。

第7條、宿舍的四周和道路兩側,應當修建排水明溝。

第8條、照明電線應當有良好的絕緣採用拉線開關,夏季應在每間宿舍裝上防暑降溫的風扇或空調,並且有專人負責管理。

第9條、為了確保安全,宿舍應設定一些消防設施和工具,如消火栓、砂袋、水桶、手動水泵、滅火器等,並且建立防火制度,進行定期檢查和消防演習。

第10條、修建臨時宿舍要有規劃和簡要設計,並且應經公司安全科的稽核批准,才能施工。

第11條、臨時宿舍使用期間,應當經常發動職工開展防火和衛生運動。

第12條、每個床鋪均應統一配備防止蚊蟲叮咬的蚊帳,以及電動驅蚊器或蚊香盤。

第13條、床鋪應用統一的材料製成,宿舍內應設定專門放置生活用品的桌子或架子,統一放置整齊有序;床單和被子每日起床後均要摺疊整齊並統一方位放置。

第14條、每間宿舍應選出1名室長對本宿舍進行全面的管理,其主要職責是:做好宿舍防火工作、人員衛生防病工作和建立輪流打掃衛生的值日製度。

第15條、每間宿舍的牆壁上均要張貼“三表”,即:衛生值日表、作息時間表和安全防火檢查記錄表。

第3篇

第一條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生產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1、在市區內無適當住所或者交通不便的員工可申請住宿。

第三條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免職、解職、退休、深造等),應於離職日起3天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

3、保管住宿者如血型、緊急聯絡人等方面的資料,以備急需。

(4)員工身體不適以致病重,應及時送醫院並通知其親友。

第六條員工不得將宿舍轉讓或出借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七條公司主管和總務部門主管應經常視察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拒絕。

第八條宿舍所有器具裝置(如電視、玻璃鏡、衛浴裝置、門窗、床鋪等),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其完好。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並視情節輕重者給予處分。

5、菸灰、菸蒂不得丟地上,室內不得存放易然物品;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暫不用的衣、鞋必須放入櫃內;

10、宿舍不得留宿親友,外人拜訪登記姓名、與員工的關係及進出時間;

11、夜間最遲應於23時前返回宿舍,否則應向管理人員報告;

12、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違反規定放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13、不得在牆壁、櫥櫃、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8、不得在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第十條住宿人員輪流值班,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公共設施的修繕,水、電、門窗等的安全巡視,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立即採取措施。

第十一條住宿員工發生下列情形為之一者,即應取消其住宿資格,並呈報其所屬部門和總務部門處理:

第十二條住宿者遷出應將床位、物品、抽屜等處理乾淨,帶出物品應先交管理員或主管員檢查。

第十三條管理人員應按規定及時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為住宿者辦理臨時戶口登記。

第十四條本制度報呈總經理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改時是亦同。

第4篇

一、宿舍內應設定垃圾桶,宿舍外宜設定鞋櫃,生活區內應提供為作業人員晾衣物的場地。

二、宿舍內應保證有必要的生活空內,室內淨高不得小於2.4m,通道寬度不得小於0.9m,每間宿舍居住人員不得超過16人。

三、宿舍必須設定可開啟式窗戶,宿舍內的床鋪不得超過2層,嚴禁使用通鋪。

五、宿舍內應定期投放和噴灑藥物滅鼠、蚊、蠅、蟬螂等害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