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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加工合同4篇 《精益求精,契約妥帖——機械加工合同的關鍵要素》

《機械加工合同》是指雙方在機械加工業務合作過程中所簽署的合同協議。其主要內容包括合作方的權責、製造及交付時間、價格及支付方式等。對於機械加工企業和客戶而言,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權益,保證雙方合作的順利進行。

機械加工合同4篇 《精益求精,契約妥帖——機械加工合同的關鍵要素》

第1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 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所需材料、裝置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 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裝置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 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裝置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

三、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裝置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裝置訂貨及非標 準裝置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 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 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機械加工合同4篇 《精益求精,契約妥帖——機械加工合同的關鍵要素》 第2張

第2篇

委託方和加工方合稱為雙方。 委託方與加工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甲方提供測試裝置的相關安裝尺寸及測試臺的功能及外形尺寸等技術資料,乙方按照甲方技術資料進行測試臺零部件的加工、裝配,甲方委派專職技術相關人員進駐乙方現場,按照技術檔案進行檢驗、驗收。乙方自行安排加工、裝配場地,承擔零部件加工費用,並免費提供辦公室,作為甲方的現場生產協調、質檢及發貨人員的辦公場所。

1、乙方自行採購的原材料、外購件及配套件,其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2、委託加工期間,乙方作為定點加工單位,需嚴格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技術要求及工藝流程,保質保量的完成甲方所委託的各項產品的加工製作。乙方需根據《生產計劃表》,嚴格按計劃表完成加工任務。

3、甲方所委派的質檢人員,作為甲方的授權代表,對乙方所加工製作的所有產品擁有否決權,不達標及不合格產品均不得驗收入庫。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起,甲方應向乙方交付貨款總額 30%為訂金。

2、乙方全部交貨後,由乙方開具普通發票交與甲方。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規定時間交貨,如逾期交貨,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貨款5 %的違約金。

2、乙方所購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產品質量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做,減少價款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本委託加工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3篇

_________縣_____公社(鄉)_______大隊(村)______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大隊(村)________生產隊社員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展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83),(84)一號等有關檔案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

承包期為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從一九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到一九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⒈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幼林實行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成。

⒉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成。

⒊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成,乙方得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⒈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⒉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⒊採伐稅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⒈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⒉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他毀林行為。

⒊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但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⒋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地分配給乙方。

⒌承包期內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乙方承擔_______%。

⒈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

⒉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____%的違約金。

⒊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公社管委會(鄉政府),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生產隊____(公章)

乙方:______縣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社員_____(蓋章或簽名)

第4篇

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xxx(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願意追隨甲方以謀求發展,依據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特制定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願提供給乙方一個不計費用的辦公地點(本公司的一張辦公桌和通訊裝置)供其使用,同時還提供本公司的相關業務資料給乙方;乙方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自行安排開展業務工作,不受考勤時間的約束,自行安排辦公時間。

第三條:甲方應乙方要求,可隨時安排並配合乙方開拓業務;乙方在洽案需要的情況下,甲方可提供會議室供乙方使用。

第四條:乙方的所有客戶在終止合作協議後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佔為己有。

第五條:甲乙雙方合作的業務範圍包括:鑄造,衝壓,機械加工。

第六條:甲乙雙方合作的業務提成範圍依據所述的第五條,其業務提成為方式為:甲方按乙方協定確認的產品加工費的單價計算收取;產品加工費的差價多餘部分,由甲方每次按乙方簽定的合同價款扣稅後核算支付結清;結算付款方式為:以客戶資金到達甲方指定的帳戶之日起,在7日內給乙方結算一次,每次結算按實際到帳金額結清。

第七條:甲方應按乙方委託簽定的產品加工合同要求組織生產;其產品質量的檢測與驗收,乙方按委託加工產品合同的約定來檢測並驗收產品。如甲方加工的產品與乙方委託加工合同技術不符合,由此造成的產品質量,交貨時間,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負責。

第八條:乙方必須維護甲方公司的形象,不得有損壞甲方公司形象的行為。

第九條:甲方提供給乙方業務代理合同,乙方接受甲方領取合同時的備案登記。乙方攜帶合同的有效時間為10個工作日,此合同須按時返回,如遇節假日順延。

第十條:違約責任:甲方在支付乙方的業務提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時間支付費用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支付完為止。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5年,在合作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作協議。如需變更本協議條款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再達成書面協議方可生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首先是雙方協商解決;其次是協商不成之後,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行商議;本協議共壹頁,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