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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換人生28年案宣判:醫院賠99萬 醫院賠償協議書5篇

錯換人生28年案宣判!醫院賠付99萬餘元,下面跟本站小編了解下相關的新聞吧~

錯換人生28年案宣判:醫院賠99萬 醫院賠償協議書5篇

4月28日,河南省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對備受關注的“錯換人生28年”一案作出了一審判決。針對許敏、姚師兵夫婦及其親生兒子郭威起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許、姚夫婦要求郭威養母杜新枝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法院判決淮河醫院賠償許、姚夫婦79萬餘元,賠償郭威20萬元,駁回了他們對杜新枝的訴訟請求。同時法院認為,此事不存在“偷換”行為。杜新枝告訴記者,自己盼這個結果盼了很久。

關於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責任的問題,法院審理認為,醫院當年因管理混亂、診療行為不規範,導致同時在該院分娩的產婦許敏與杜新枝的新生兒錯抱,構成重大醫療管理事故,醫院對此具有重大過錯。醫院的重大過錯造成許敏夫婦喪失了對親子郭威的監護權利,郭威也因被錯抱而脫離親生父母的監護,骨肉分離長達28年,血緣親情和親子關係遭受嚴重損害。許敏、姚師兵以及郭威的損害後果與醫院的過錯行為之間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構成侵權,應對許敏、姚師兵、郭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關於杜新枝是否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問題,首先許敏、姚師兵在訴狀中主張杜新枝存在隱瞞乙肝病史的行為,要求杜新枝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法院審理認為,沒有證據能夠證明杜新枝存在拒絕或不配合接受乙肝表面抗原檢查的行為,亦沒有證據證明該病歷中乙肝表面抗原檢驗報告單缺失與杜新枝有關,故許敏、姚師兵主張杜新枝存在隱瞞乙肝病史的行為沒有依據。其次,關於網友關注的是“錯抱”還是“偷換”的問題,法院審理認為,公安機關通過多方深入調查取證已依法作出結論,認為沒有犯罪事實發生並決定不予立案。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調取了公安機關相關卷宗材料,通知了有關證人出庭作證,對相關事實進行了充分調查,本案證據證明不存在“偷換”行為。故杜新枝不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4月28日中午,杜新枝通過社交平臺發聲,表示感謝法院還她清白。同時表示,自己因此事遭遇網暴,她將維權到底,發起相關控告。

4月28日下午,杜新枝告訴記者,自己盼這個結果判了很長時間,對這個結果很滿意。杜新枝表示,針對網暴一事,自己已收集了很多證據,並已聘請好律師。

截至發稿前,許敏暫未對此作出迴應。

記者注意到,在鼓樓法院的通報中,承辦法官表達了個人感受。法官期待各方儘快修復創傷,希望本案對事實與責任的認定能使兩個家庭不再被個別網民炒作的“偷換”所迷惑,放下過往,珍惜當下,共守親情,儘早迴歸平靜、和睦幸福。

錯換人生28年事件時間線:

2020年2月,28歲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肝癌晚期。

2020年4月,養母許敏決定“割肝救子”,發現與姚策無血緣關係,隨後在河南駐馬店找到親生兒子郭威。

2020年5月14日,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就“錯換人生”一事道歉。

2020年7月23日,姚策及其親生父母起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

2020年9月25日,當事人姚策帶病出庭,獲10萬元治療賠償。

2020年12月7日,“錯換人生28年”案一審宣判,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姚策與親生父母總計76萬。

2020年12月28日,姚策及其親生父母提起上訴。

2021年2月8日,該案於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姚策及其親生父母獲100餘萬餘元賠償 。

2021年1月10日,正在廣西北海療養的姚策病情突然惡化,被緊急送醫,醫院曾下“病危通知書”。

2021年春節前,養母許敏透露起訴醫院,將於2月24日在河南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開庭,之後案子延期。

2021年2月,網上出現“錯換”變“偷換”的說法,姚策及事件當事人再次捲入輿論漩渦。

2021年2月25日,姚策被納入失信籌款人,他迴應稱會在核實一一退還平臺,生命最後階段不想看到互相攻擊和吐槽;隨後在抖音號備註“進入安寧療護階段”,不再更新各平臺 。

2021年3月15日,許敏委託其表弟向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控告姚策親生父母杜新枝、郭希寬等人涉嫌刑事犯罪。

2021年3月23日,姚策因病去世。

2021年4月21日,開封鼓樓警方迴應稱條件不符合,不予立案;當天河南大學釋出官方宣告就嬰兒標識、乙肝產婦隔離、嬰兒護理、病例檔案等問題進行說明。

2021年5月8日,許敏等人起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案一審開庭,許敏臨時增加訴求,追加杜新枝為被告,法院擇期再開庭。

2021年9月18日,案件再次開庭。

2022年4月28日,開封鼓樓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許敏、姚師兵79萬元,賠償郭威精神損害賠償20萬元,駁回許敏、姚師兵對杜新枝的訴訟請求。法院認為案件證據證明不存在“偷換”行為。


醫院賠償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事故經過:

20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許,____駕駛黑____號“江淮”牌中型普通貨車在202省道由北向南行駛至老依蘭橋處時因超載並未確保安全車速行駛導致側翻。造成車內乘坐的被害人____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及車輛損壞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以上事實有延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出具的延公交認字[2]第____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予以證實,該事故認定書認定黃憲南負事故全部責任,被害人____無過錯行為。

現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和解協議:

1、甲方在本協議簽訂當日一次性先賠償乙方各項經濟損失100000元整(大寫壹拾萬元整),由甲方轉賬至乙方指定賬戶(開戶行:____,戶名:_____,賬號:___________)。餘款_____萬元由甲方在5年內還清,每年支付乙方_____元,於每年的4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本協議簽訂並全面履行之後,乙方認可甲方已賠償受害者全部經濟損失,甲、乙雙方再無其他任何糾紛,乙方保證不得就本次交通事故再次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3、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出具收款收據給甲方或其代理人。對於甲方在此次事故所造成的傷害,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方同意出具諒解書給甲方。

4、甲方在未全部清償上述款項前,不得轉移財產,規避執行,否則乙方有權要求法院強制執行,並追究甲方的刑事責任。

5、違約責任:本協議簽訂之後,雙方必須按協議履行,如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

6、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民法院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日

醫院賠償協議書2

為保證器械質量,維護企業甲乙雙方合法權益,在購銷器械過程中,甲乙雙方應對器械的質量負責,因此甲乙雙方必須遵照本質量保證協議之規定的質量條款,共同督促遵守執行。

質量條款:

一、甲、乙雙方必須根據國家規定相互提供合法、有效、齊全的證件(三證一照)並加蓋公章,殷實雙方要求提供相關手續及資料,雙方才能發生業務關係。

二、甲方提供乙方的器械必須為合法企業所生產或經營器械。

三、甲方提供乙方的器械質量應符合國家法定的質量,並對其質量負責。如發生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

四、甲方提供乙方的器械必須有生產批號、批准文號、註冊商標及裝箱單、合格證。其外包裝標識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滿足貨物運輸、儲存的要求。

五、不符合上述質量條款要求的器械或質量異常或經確定為不合格的器械給予退、換貨的保障。

甲方: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醫院賠償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___(醫療機構)

乙方:____________(患方)

關於乙方患病的有關問題,甲乙雙方根據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患者基本情況:

姓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已經充分了解了甲方本次醫療行為,對醫療程度認知已經非常清晰,乙方自願不再提起醫療事故鑑定,主動提出一次性解決此爭議。

第三條、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該費用包含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一切可能因本次診療發生的所有費用。

第四條、付款時間為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乙方收到款項後另行出具收據。

第五條、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後,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事情即告終結。

第六條、乙方義務:乙方應保證對本協議內容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洩露,並保證收到本款項後不再到甲方處鬧事,維護甲方聲譽。乙方保證對簽訂本協議不存在脅迫、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情況。

第七條違約責任: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將協議內容洩露給第三方或者再次向甲方鬧事或另行提出賠償請求的,視為違約,乙方應雙倍返還甲方所支付的款項,並賠償甲方因之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因之所發生的名譽損失、訴訟費用追償損失、律師費用損失等。

第八條上述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日期:_____日期:_____

醫院賠償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關於乙方患病的有關問題,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協商,甲方出於關心的目的達成如下協議:

一、患者基本情況:

姓名: 年齡:性別: 籍貫:電話: 身份證號: 住 址:

二、 支付數額:合計:xxxx元

三、付款時間:xxx年xxx月xxx日

四、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後,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事情即告終結。雙方勞動關係同時解除,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上述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患者

日期: 20xx年x月x日 日期:20xx年x月x日

醫院賠償協議書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乙方於年月日在發生的人身損害相關事實進行確認,並經過友好協商,就賠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承擔乙方因上述人身損害而發生的合理必要的醫療費用人民幣萬元(憑甲方認可的醫院有效票據結算,如乙方弄虛作假,甲方有權追回乙方虛報的費用);

二、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向乙方另行支付萬元人民幣。

三、上述兩項費用為雙方依據法律或者合同協商確定的,甲方賠償給乙方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後續的全部治療費、康復費、護理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費用。

四、乙方收取上述費用後,本協議中乙方人身損害賠償事宜即處理終結,乙方不再向甲方及相關人員、單位主張任何權利。

五、乙方對甲方表示寬容和諒解,乙方並請求公安機關不再立案追究甲方及相關人員、單位的相關法律責任,也不再向法院訴訟。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安機關備案一份,雙方簽字並按手印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