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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代持協議書8篇 《股權代持協議:越來越多企業的選擇》

“股權代持協議書”是一種股權轉讓的方式,指出資產持有者將其持有的股票委託給代持人,由代持人代為行使所有權利和義務,以達到保值、增值、管理和控制等目的。這種協議對於股東減少風險、規避風險、延長股票出售期限等都具有重要意義。

股權代持協議書8篇 《股權代持協議:越來越多企業的選擇》

第1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存續。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_______萬元。現甲方實際出資人民幣_______萬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基於以上條款所述,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範圍框架下,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有上述目標公司_______%的股份(以下簡稱“代持股份”)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為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並實際出資,並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

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並依據甲方意願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並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託乙方並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

(2)按照甲方意願,參與公司股東會並依據甲方意願行使表決權利。

(3)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

(4)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檔案。

4、股份代持關係,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1、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權,計出資金額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有限公司註冊資本金為_______萬元),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份”。

2、代持股份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式,登記至乙方名下,並委託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代為持有。

3、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在設立_______有限公司時對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託目的,按照甲方的意願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1、甲方擁有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監督權等實際擁有該部份被代持股份所應有權利。

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_______有限公司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1、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以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意願,履行股東權利。

2、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可以行使該部份代持股份的表決權,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願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檔案、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1、甲方承諾:將代持股份以工商變更形式過戶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實際出資,並對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權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為甲方出資不實、抽逃出資,或甲方實際擁有的股份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甲方有權實際享受代持股份項下的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或就該股權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

3、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願,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4、甲方承諾,乙方按照甲方意願行使股東權利的各項行為的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受。

5、甲方承諾乙方處理甲方授權甲方處理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負責,乙方在代持甲方股份期間,基於甲方股份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在登記機關辦理股份轉讓手續的費用,因公司基於股份分紅而產生的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6、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為持有該部分股份期間,乙方根據本協議以及甲方委託代為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份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投資風險及公司經營風險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1、乙方承諾:其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意願或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為,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2、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範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

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協議項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務進行轉委託、轉代持。

4、乙方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應當事先與甲方保持充分溝通並瞭解甲方實際出資人真實意願。

5、乙方根據甲方意願和指令,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或履行股東義務的行為,其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等均由甲方承擔。

雙方及見證人應對本協議包括代持股份在內的全部內容予以保密。

1、本協議及相關法律關係,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來解釋,並受其管轄。

2、因本協議委託事宜引發、形成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補充,需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方可生效。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指定補充協議。代持股份的工商變更資料均作為本協議附件。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於______________。同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認可本協議內容。

股權代持協議書8篇 《股權代持協議:越來越多企業的選擇》 第2張

第2篇

甲方(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激勵股權代持人):;

乙方(公司員工、激勵物件、激勵股權委託代持人):;

甲方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乙方為公司的骨幹員工,為了充分調動公司骨幹員工的創業積極性,對公司的歸屬感、榮譽感,增強公司對優秀敬業人才的吸引力,根據公司有關決議,決定對骨幹員工進行股權激勵,贈與其一定份額的公司股權。現雙方就股權激勵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公司股權:公司於年月日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資本金總額為萬元;

2、乙方自年月日起在甲方擔任公司崗位,現任一職。

3、甲方贈與乙方的公司的激勵股權(註冊資本金)為萬元(該等出資佔_____%註冊資本)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生效。

1、為方便公司的經營管理,乙方同意將其依照本協議獲得的股權交由甲方代為持有。由甲方以自己的名義將激勵股權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局登記,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2、乙方作為激勵股權的實際持有人,僅享有分紅權。

1、甲方應在每年度的月將乙方可得分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公司決定不分紅的須經佔公司出資額三分之二以上股東的同意,不分紅當年的紅利順延至下一分紅週期支付,順延最多不超過兩次。

3、乙方的可得分紅應當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3、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4、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洩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股權以及分紅等情況。

若乙方離開甲方公司的,乙方仍應遵守本條第3、4項約定。

1、因如發生如下情形,乙方在公司工作滿5年的,甲方按照乙方所持激勵股權對應的淨資產值予以回購;乙方在公司工作不滿5年的,甲方按照乙方所持激勵股權對應的淨資產值*工作年限/5年予以回購。

(1)公司自身經營原因,需調整公司人員數量或結構;

(2)本協議與國家新公佈的政策、法規相違背,甲方需要回購股權的;

(3)公司解散、登出或者乙方喪失繼續在公司工作能力的;

(4)雙方勞動合同期滿,未就繼續履行合同達成一致的;

2、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可無須乙方同意直接收回乙方所持激勵股權,無需支付對價。

(1)違反規定收受或給他人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為的;

(2)採取提供虛假報表或檔案、竊取他人商業祕密等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手段成就激勵股權行使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濫用職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服務期間進行賭博或實施其他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的行為而被行政拘留的;

(5)在公司服務期間,從事違法行為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處罰的;

(7)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關於規定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禁止從事的行為之一的;

(8)未經甲方同意,向第三方洩露本協議內容對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

1、甲方應當如實計算年度淨收益,乙方對此享有知情權。

3、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4、乙方獲得的收益,按國家稅法規定繳納相關稅費。

5、當甲方引進戰略投資者進行股權融資時,股權份額按比例自動稀釋。

6、股權激勵期間,乙方不直接或間接擁有管理、經營、控制與公司所從事業務相類似或相競爭的業務;同時乙方所持有的股權不得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轉讓、對外擔保、質押或設定其它第三方權利等行為,否則,由甲方無條件無償收回。

7、應甲方要求,積極無條件的配合甲方出讓或者受讓公司股權。

2、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1、履行勞動合同不影響本協議所約定的權利義務,勞動關係終止時本協議約定的權利義務隨同終止。

2、乙方在獲得甲方授予股份的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1、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遲延支付或者拒絕支付乙方可得分紅的,應按可得分紅總額的5%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並有權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範圍包括實際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和維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如調查費、差旅費、律師費等。

3、乙方違反約定,不積極配合甲方收回公司股份時,應該向甲方承擔5-10萬元的懲罰性違約金,同時還應該承擔甲方為維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如調查費、差旅費、律師費等。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則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書面約定。

2、乙方在本協議之前與甲方或公司簽訂的有關期(股)權激勵等協議或經營骨幹激勵分紅的一切相關約定隨即自動作廢、終止執行。

3、本協議與公司章程、公司股東會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3篇

本股權轉讓及代持協議(下稱“本協議”)由以下二方於年月日在簽署: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就甲方作為受讓方購買乙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權並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有意向乙方購買其持有的(以下簡稱“公司”)股股份(受限於拆股、合併或類似交易),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元,價款支付完畢之日起,甲方即取得該筆出資的所有權。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甲方對該筆出資的名義持有人。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甲方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元整。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持股權作為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4、1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權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4、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但甲方行使上述股東權利不得不合理的損害乙方的權益或對乙方造成不合理的負擔或損失,否則,甲方應負責承擔補償或賠償責任。

4、3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

4、4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權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

5、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權及其股東權益。

5、2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權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5、3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權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

5、4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權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但甲方行使上述股東權利不得不合理的損害乙方的權益或對乙方造成不合理的負擔或損失,否則,甲方應負責承擔補償後賠償責任。

5、5在乙方將有關代持股權的重大事宜提前告知甲方,或乙方根據通常合理的措施行使代持股權的前提下,乙方對於代持股權的相關事宜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如由於乙方履行本協議的規定而承擔任何損失或責任,甲方應負責根據乙方的合理要求給予足額的賠償,如乙方由於甲方的違約行為而造成或可能造成損失,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項下對代持股權的受託義務。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制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的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起訴。

10、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無正文,為《股權轉讓及代持協議》的簽署頁)

第4篇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1、甲方在 中佔公司總股本 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 萬元,該股份由乙方代為持股;

2、乙方在此宣告並確認,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 ,故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進一步宣告並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

1、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份為限,根據 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重大決策、表決權、查賬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份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利潤、現金分紅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如 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4、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在代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2、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作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3、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後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4、在代持股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份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1、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費用;

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1、在代持股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份。甲方轉讓股份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2、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2、甲方通知乙方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並完成相關辦理手續時終止。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兩份,簽署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篇

鑑於:甲方擁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份,甲方欲將該股份按委託給乙方代為持有。

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範圍框架下,雙方就本協議股份代持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1為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並實際出資,並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並依據甲方意願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並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託乙方並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按照甲方意願,參與公司股東會並依據甲方意願行使表決權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檔案。

1.4股份代持關係,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2.1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公司%的股權,計出資金額萬元人民幣(公司註冊資本金為萬元),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式,登記至乙方名下,並委託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代為持有。

2.3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在設立公司時對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2.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託目的,按照甲方的意願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3.1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潤分紅),由甲方實際受益人所有。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公司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3.3如財務管理關係,公司的利潤分紅款將匯入乙方名義股東賬戶或由乙方名義股東領取的,乙方在代領包括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後,將立即匯至甲方賬戶或遵照甲方指令安排另行處理。

4.1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以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意願,履行股東權利。

4.2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按照甲方意願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檔案、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5.1甲方承諾:將代持股份以工商變更形式過戶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實際出資,並對代持股東享有合法、完整的權利。

5.2甲方有權以實際出資人名義,直接行使公司的股東權利,乙方配合甲方行使股東權利程式。甲方參加公司股東會,乙方按照甲方意願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利簽署相關股東會決議。

5.3甲方有權實際享受代持股份項下的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或就該股權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

5.4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願,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5.5甲方承諾,乙方按照甲方意願行使股東權利的各項行為的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受。

5.6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願,超越許可權或擅自行使股東權利,包括擅自轉讓、質押、擅自對外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公司情形,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乙方上述行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6.1乙方承諾:其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意願或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為,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範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

6.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代持股份進行任何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質押代持股份。

6.4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協議項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務進行轉委託、轉代持。

6.5乙方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應當事先與甲方保持充分溝通並瞭解甲方實際出資人真實意願。

6.6乙方根據甲方意願和指令,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或履行股東義務的行為,其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等均由甲方承擔。

7.1自代持股份工商變更至乙方名下之日起的【三】年。

7.2代持期限屆滿後,未有甲方書面終止通知的,本代持協議繼續有效,代持期限繼續按照7.1約定履行。

7.3代持期限內,甲方可以根據公司執行的實際情況終止代持關係,或對代持關係進行調整。

7.4如出現乙方超出或違反甲方意願行使股東權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協議並收回代持股份。

7.5如遇甲方出現喪失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乙方應當作為善良管理人繼續履行本代持協議,並按照甲方書面遺囑或其他書面指令繼續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如未有書面遺囑或其他甲方書面指令,乙方應當就甲方該情形出現後,繼續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180日後,將代持股份按照法定繼承人的份額,歸還甲方法定繼承人。

7.6如遇乙方出現喪失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本協議自動終止,甲方將收回代持股份。

7.7一旦本協議被解除或終止,雙方代持股份委託關係即告終止;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應在本協議解除或終止後的【十五日】內,配合甲方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重新變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主體名下。

協議雙方及見證人應對本協議包括代持股份在內的全部內容予以保密。

9.1本協議及相關法律關係,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的有關法律來解釋,並受其管轄。

9.2因本協議委託事宜引發、形成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

10.1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事後有補充的,應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代持股份的工商變更資料均作為本協議附件。

10.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於20xx年月日簽署於河北省石家莊市。乙方配偶【】作為本協議見證方,認可並願意配合乙方按照本協議執行。同時,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認可本協議內容。

第6篇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1.1甲方在xxx公司有限公司中佔20萬股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100萬元,該股份由乙方代為持股。

1.2乙方在此宣告並確認,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於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xxx公司有限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乙方在此進一步宣告並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

2.1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份為限,享受公司股東權利,並承擔股東義務。

2.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份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不限於利潤、現金分紅等,由甲方按持股比例享有。

2.3如xxx公司有限公司發生增資擴股、股權轉讓等情形的,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

3.1在代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3.2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作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擁有,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3.3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收益30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3.4在代持股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份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3.5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4.1xxx公司有限公司擬於本協議簽署之日起3年內掛牌創業板或在國內主機板上市。如果xxx公司有限公司未能於本協議簽署之日起3年內掛牌或甲方獲悉公司正在或將要處於經營不善或資不抵債等境地,甲方有權將股權轉讓給乙方。只要甲方行使轉讓股權的權利,則乙方必須無條件受讓本協議項下的股權,股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200萬元,支付時間由甲方確定。

5.1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費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6.1在代持股期間,甲方可轉讓股份。甲方轉讓股份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協商,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6.2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1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7.1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對本協議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8.2甲方通知乙方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並完成相關辦理手續時終止。

9.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9.2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本協議一式兩份,簽署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甲方需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價款匯至乙方下列賬戶:

11.2本協議項下股權所獲任何價款,投資收益等均需轉賬至甲方下列賬戶:

第7篇

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對公司,人民幣元出資(該等出資額佔公司註冊資本的%,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委託人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在公司股東名冊上具名及工商登記機關備案,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 公司出資並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讓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發生的相關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專案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3、在委託持股期間,若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若甲方通過增資、送配股等形式獲得公司的新增股份,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併入代表股份一併由乙方代持。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以代表股份為限,實際享有公司的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重大決策權、表決權、查賬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5、作為委託人甲方負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進行增資,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6、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的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

7、甲方有權指令乙方按照自己的要求行使股東權利。

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2、作為 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 公司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後方可行使表決權。乙方應當將每次表決的後的結果書面告知甲方。

3、乙方承諾嚴格按照本協議約定代甲方持有股權並善意、謹慎、勤勉、合法行使代持股權有關的權利義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應當將甲方應得的投資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分紅收益、分配的剩餘資產及其孳息、現金股息和其他收益分配)及時交付給甲方;不得侵佔或截留甲方應得投資收益、優先認購新增註冊資本、分配剩餘資產的權利等利益及其孳息。乙方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2日內將該筆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支付時應向甲方支付每日3‰的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未經甲方授權,不得擅自轉讓、處置代持股權及所有收益,不得在代持股權上設定抵押、質押、擔保或其他任何限制或可能限制股權的義務,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必須承擔侵佔甲方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處置公司資產。

6、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

7、如由於乙方債務糾紛,而導致其名下股權被他人通過司法途徑強制處分時,乙方必須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預見的間接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8、如乙方因代甲方持有股權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全額賠償。

9、在代持期間如甲方需將代表股份轉移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員時,乙方需無條件配合、協助。

10、乙方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設立的資金、增資、公司現在和將來的運營資金及對外投資的所有資金系甲方投入或公司融資產生(即便是該資金是以乙方名義已經投入(融資)或將來投入(融資))。乙方不投入任何資金。

1、在協議履行期間,公司出現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不能存續的事項時,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解散、撤銷、破產等,本協議繼續有效,直至公司登出公司登記時終止。

2、本協議解除或終止的,各方應依照法律、公司章程和相關規章制度及本

協議的規定辦理相關法律手續,妥善處理好各方權利義務關係,盡最大可能保障甲方利益。

乙方發生不能履約的情形時,包括但不限將乙方自己的股權全部轉讓、喪失或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宣告失蹤、死亡或宣告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本協議中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全部權利和義務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新受託人承繼並由承繼人作為新受託人與甲方重新簽署委託持股協議,乙方不再承擔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關損失。

本協議生效後,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受託行為或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一切直接或間接的損失(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第三款的,按照該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提交委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1、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通過書面補充協議方式予以明確,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約定事項按照《民法通則》、《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執行。

2、本協議一式叄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8篇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內容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對________公司人民幣________萬元出資(該等出資佔______註冊資本(______註冊資本金為______萬元)的%,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託許可權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______,在______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______股東身份參與______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______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______出資並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專案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為委託人,甲方負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但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鑑於********公司系由甲方作為外方投資者投資,公司註冊資金為********萬美元並於年月日經********外經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

鑑於甲方有意出讓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權;

鑑於乙方為獨立的法人,且願意受讓甲方股權,參與經營公司現有業務;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

3、甲乙雙方董事會已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審議並已作出相關決議;

4、********有限公司董事會就股權轉讓事宜召開董事會,並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以及原股東放棄股權轉讓優先認購權等相關事宜形成董事會決議;

5、甲乙雙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各自的權利義務,並均同意依法進行本次股權轉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現簽定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3.1甲方將其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3.3甲乙雙方一致確定上述股權轉讓的價款應以********有限公司截至年月日的帳面淨資產值為依據;

3.5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定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4.1本協議生效後日內,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足額支付給甲方約定的轉讓款;

5.1本協議生效6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託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

5.2上述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於本協議生效後60日內辦理完畢。

6.1本次轉讓過戶手續完成後,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應的權益;

6.2本次轉讓事宜在完成前,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次轉讓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

6.4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批文、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6.5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其在********有限公司的擁有的股權、客戶及供應商名單、技術檔案,業務資料等交付給乙方。

6.6自股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權利。

6.7甲方承諾作為公司股東及/或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財務狀況、客戶資源及業務渠道等等)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佔有或使用,亦不會用於自營業務。

7.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7.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8.1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8.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8.3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9.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提起訴訟。

10.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