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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本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保障學校財產安全,減少損失,維護學校利益,需要提前準備好應急預案。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1年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本,以供參考。

2021年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本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本1
  
  一、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溺水救援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為:
  
  組長:主管保衛工作的副校長
  
  成員:校黨委辦公室主任、校長辦公室主任、保衛處處長、學生處處長、後勤管理處處長、後勤集團公司總經理
  
  溺水救援應急領導小組的工作職責是按照本預案的規定,領導、指揮有關人員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各司其職,迅速開展救援及善後等有關事宜的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4個工作組,其人員組成和工作職責分別為:
  
  1、救援組
  
  組長:保衛處消防科科長
  
  成員:保衛處校衛隊隊員10人、後勤集團總公司6人
  
  工作職責:救援組人員在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後,應立即趕到溺水現場,首先利用現場救生器材進行緊急施救;如有必要,還應儘快將存放在綜合樓一樓西頭儲物間內的潛水及救生器材調到現場,組織人員下水救援,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資訊聯絡組
  
  組長:保衛處監控指揮中心主任
  
  成員:保衛處監控報警指揮中心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負責接報警;接到報警後立即通知救援組人員在第一時間趕到救援現場,同時及時準確地向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彙報事態的發展情況;負責將領導小組的指令傳達到各小組及有關單位和人員;根據領導小組指令向“110”、“119”求助。
  
  3、後勤保障及醫療救護組
  
  組長:後勤管理處處長
  
  副組長:校醫院院長
  
  成員:校醫院護士若干、保衛處校衛隊隊員若干
  
  工作職責:負責現場施救及調集救援所需的物資、車輛等,協助做好救援工作;對救出的溺水人員進行現場搶救,視情況撥打“120”急救電話。
  
  4、警戒及材料收集組
  
  組長:保衛處治安科科長
  
  成員:保衛處校衛隊員若干
  
  工作職責:警戒組在接到溺水救援通知後,應迅速到達救援現場,維護現場秩序,疏散救援區閒雜人員;進行現場保護,並收集有關資料,如記錄目擊證人單位、名字、現場攝影、現場錄影等。
  
  二、應急程式
  
  (一)日常防預
  
  1、堅持預防為主。校內水域管理部門應加強安全管理,在水域周邊設定警示標誌和禁止游泳標誌,並對其周圍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巡查,做到防患於未然。
  
  2、保衛處應利用監控裝置對水面進行24小時監控,配合水域管理部門及時發現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
  
  3、保衛處應在水域周邊設定必要的救生器材,並就近存放救生衣、救援繩、潛水服等救生器材。
  
  4、保衛處應和水域管理部門、校醫院等有關部門成立聯合溺水救援小分隊,並不定期進行救生演練,提高救生能力。
  
  (二)緊急救援處理
  
  1、發生溺水事件後,現場目擊者有義務立即撥打xx報警。監控報警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後,應迅速通知救援組到現場施救,同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向各個工作組傳達領導小組有關指令。
  
  2、領導小組成員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指揮救援組、後勤保障及醫療救護組、警戒及材料收集組進行現場救援;指揮後勤保障及醫療救護組保證有關物資的供應,開展現場急救等工作。
  
  3、溺水現場的救援結束後,警戒及資料收集組應協助xx門或其他有關部門調查溺水原因,並將結論報告領導小組,作為領導小組對溺水事故善後處理的依據。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本2
  
  為加強突發事件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我校(園)迅速有效地處理各類學生突發事件,將突發事件對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的教學工作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範圍
  
  1.因自然災害而引起的突發事件:地震、水災等。
  
  2.因人為因素而引起的突發事件:火災、疫情、中毒、爆炸、危險品汙染或洩露、交通事故等。
  
  3.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暴力活動、邪教、打架鬥毆、偷盜等。
  
  4.校園欺凌和暴力等。
  
  5. 其他重大群體事件等。
  
  上述給我校(園)正常的教學、生活和學校穩定造成不良影響和帶來嚴重後果的重大突發事件,超出本部門有效處理能力,需要本校(園)更多的職能部門做出響應、或本校(園)以外的職能機構給予援助時,即啟動本預案。
  
  二、實施原則
  
  1.“依法管理,分級控制”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根據突發事件發生的具體情況實行班主任、政教處、學校(園)三級預警,對重大突發事件的報告、控制實施依法管理和處置。
  
  2.“快速反應,科學應對”的原則。建立三級預警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保證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一旦出現危機,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保證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
  
  3.“系統聯動,資源整合”的原則。將事前預防與事後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突發事件防範水平。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資源作用,對已有的各類應急指揮機構、人員、裝置、物資、資訊、工作方式進行資源整合,保證實現校(園)一級的統一指揮和排程。
  
  三、突發事件的分類及啟動標準
  
  (一)突發事件的分類。
  
  1.災害突發事件;
  
  2.刑事、治安案件;
  
  3.疫情;
  
  4.實習、實驗安全事故;
  
  5.重大群體事件。
  
  (二)啟動標準。
  
  1.學校(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級突發事件:搶劫、重大傷害、聚眾鬥毆、特大火災、重大盜竊、投毒、黑惡勢力在校園滋事、非法組織在校園活動、甲類傳染病、罕見自然災害以及大規模師生參與的非組織政治活動,校園有公安部門通緝的持槍暴力犯罪嫌疑犯等。
  
  2.學校(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二級突發事件:校園欺凌和暴力、鬥毆、輕微傷害、搶奪、校外人員入校盜竊、傳播反動資訊、發生交通事故或實習、實驗致傷事故、發生公共衛生事故、自然災害以及有我校(園)師生參與的非組織政治活動等。
  
  3.突發事件不構成以上危害程度,降為三級標準,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四、指揮系統及指揮協調職責
  
  (一)指揮系統。
  
  分三級設定突發事件指揮系統。突發事件發生,即自動生成處置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部視突發事件情況啟動對應的應急方案,負責對本職能範圍內突發事件進行緊急處置。一級突發事件由校(園)黨支部書記擔任總指揮,校(園)長擔任副總指揮,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組成;二級突發事件由校(園)黨支部副書記任總指揮,成員由政教處主任、突發事件源所在的班主任和學生幹部組成;三級或三級以下事故由政教處主任在突發事件源系統內依照工作職責處置。
  
  (二)指揮協調職責。
  
  1.在總指揮的統一領導下,具體安排組織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和實施;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救助工作,力爭將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根據突發事件狀態,統一部署應急處置預案的實施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2.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突發事件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補充和完善,確保讓所有參與應急處置預案的部門和人員知道他們應盡的職責,指派專人和突發事件源單位經常保持聯絡,使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不斷得到更新和完善。
  
  3.根據突發事件情況,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在本職能範圍內緊急呼叫各類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場地。
  
  4.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應當和突發事件現場的主管人員保持密切聯絡,定期通報事故現場的態勢。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學校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適時釋出公告,將突發事件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決定公佈於眾,接受監督。
  
  五、維護學校穩定
  
  (一)資訊通報。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向學校主管部門通報有關資訊。通報資訊要確認突發事件應對與恢復工作中潛在的各種問題。
  
  (二)思想教育。由學校(園)黨支部、團支部參與,負責宣傳和學生教育,加強輿論引導,消除學生恐慌心理,宣傳自救互救知識和救援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好人好事。
  
  (三)治安保障。德育處要加強對突發事件地區的安全保衛工作,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防止發生混亂和其它滋生事件。
  
  (四)政策支援。對於遭受損失的學生,通過社會捐助、學校救濟、同學互助等形式給予支援和救助。
  
  六、搞好綜合保障重特大突發事件事件發生後,學校(園)要協調有關部門,完成綜合保障任務。
  
  1.後勤集團要保證水、電的正常供應。
  
  2.校醫務室要做好緊急狀態下的醫療救治工作。
  
  3.校醫務室針對疫情級別安排隔離、消毒工作。
  
  4.學校(園)設立處理重大突發事件專項資金,專款專用,並視災害程度隨時增加資金的 投入。
  
  5.德育處要具備快速反應能力,事發後,迅速到達現場。
  
  6.學校(園)要組建志願者隊伍,在統一指揮下,接受指令,完成相應任務。
  
  7.學校(園)要做好接受社會捐贈的有關工作。
  
  七、重大突發事件請示報告制度
  
  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源單位必須做到:
  
  (一)按照規定立即將所發生突發事件情況報告相關職能部門,並由其分別迅速轉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在12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上級部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突發事件的單位、事件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突發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搶救處理情況和已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聯絡電話、聯絡人和聯絡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