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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兩會之聲 | 兒童保護

2021兩會之聲 | 兒童保護

3月4日,2021全國兩會正式拉開帷幕,每年關於兒童的提議都會得到社會各界關注,今年也不例外。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兩會之聲 | 兒童保護。
 

2021兩會之聲 | 兒童保護

黨中央高度重視兒童保護以及廣大兒童的成長問題。相關政府部門及司法機關積極行動,社會組織及時補位,圍繞兒童保護形成了既針對個體也面向群體、既保護外部安全也保護心靈健康、既針對現在也考慮未來的全維度保護體系,為其更好成長創造了廣闊空間。兒童保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針對兒童保護,代表們紛紛提出建議。

陳坤:建立處理兒童性侵案件“一站式”詢問機制

全國人大代表、廣西壯族自治區昭平縣昭平鎮龍潭村衛生室所長

針對未成年人保護與女童保護,全國人大代表陳坤從以下五個方面提出建議。第一,全面建立處理兒童性侵案件“一站式”詢問機制。第二,將兒童防性侵教育納入義務教育課程。第三,完善網路兒童色情和網路猥褻兒童問題的治理機制。第四,強制公開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者資訊並禁止其從事易於接觸未成年人的職業。第五,完善未成年人社會監護制度建設。

劉紅宇:保護未成年人免受性侵需要全方位發力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律師

劉紅宇認為保護未成年人免受性侵需要全方位發力,應該形成由社會、國家、學校再到家庭層面的一套完整體系。

在國家層面要關注技術變革帶來的危害,比如利用網際網路誘使未成年人裸聊、傳播兒童色情視訊;加大對性侵前科人員資料庫的建設。在學校層面,要建立兒童防性侵教育體系,向未成年人教授相關知識,將相應課程納入必修課,同時建立防性侵干預機制,對通常的猥褻和性騷擾,要積極予以干預。在家庭層面,應當積極探索。對未成年人的家長要建立相應的學習和輔導機制,同時進行考核,納入到強制學習範疇。

趙皖平:把兒童防性侵教育納入九年義務教育的教材

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農科院副院長

農村地區遭遇性侵的兒童普遍存在困境。例如,受害者在取證環節不太願意配合,家長、學校礙於面子、聲譽,不希望性侵事件被公佈。

對此趙皖平提出如下三點建議:首先要在教育上下手,當事人的教育要跟上,要讓他們大膽地指證犯罪分子。其次從學校入手。很多案例多為熟人作案,學校要加強防範性侵教育方面的培訓。應把兒童防性侵教育納入九年義務教育的教材中,教材的遴選、設計要經過專家的研討。最後應從家庭入手。很多留守兒童父母到城裡打工,孩子多與親戚住在一起。他們更多關注於孩子的溫飽,對於孩子自我保護教育本身較少。

方燕:侵害未成年人能獲精神損害賠償和轉學安置

全國人大代表、陝西省律協副會長、北京金誠同達(西安)律師事務所主任

方燕建議對被性侵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進行救濟,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附帶民事訴訟中先行納入精神損害賠償。國家和政府應當對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提供必要的援助與支援,尤其在學習安置等方面。有關部門應完善轉學安置、住房保障等對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的綜合保護救助制度。儘快出臺實施細則,明確轉學安置的程式、方案和法律責任,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在新環境中健康成長。

胡衛:關注未成年人保護中的人身安全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民辦教育協會常務副會長、民進上海市委專職副主、上海中華職教社副主任

首先,新生兒申報出生戶籍以及未成年人在申領身份證時,應登記其監護人的照片、指紋等身份資訊,從而公安系統可以建立資料庫,為未成年人身份核驗提供基礎;未成年人外出住宿需登記、核驗本人和隨行成年人的身份資訊。未成年人必須在監護人陪同下憑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登記入住,同時登記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在出行和住宿時如陪同成年人不是監護人,應出示監護人委託證明,包括所有陪同成年人,並登記委託人的身份證件。如無監護人或委託人陪同,工作人員應及時上報轄區公安機關。如發現其他可疑情況,應及時上報公安機關。

其次,要完善相關的法律體系,加大對猥褻和性侵兒童犯罪分子的打擊力度,量刑一定要從嚴;將兒童防性侵內容寫進教材,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力度;加大對兒童性侵案熟人知情不報處罰力度;培養一支社會職工隊伍,對受到性侵和猥褻的兒童造成的心理創傷,及時進行心理輔導,使他們能夠很好地走上社會。

閻志:完善刑法相關規定,對拐賣兒童違法犯罪開展綜合治理

全國人大代表、卓爾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

第一,建議將拐賣兒童犯罪的刑期起點參照綁架罪,直接調整為十年以上,從嚴打擊;第二,進一步提高對收買被拐賣兒童的懲罰力度;第三,建議新生兒指紋採集為身份登記必備流程,建立完善、可追溯的身份識別系統。

羅來昌:建議加強規範鐳射筆管理

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湖坊鎮進順村黨委書記、村委會主任

近年,全國多地因不當使用鐳射筆造成兒童眼睛、面板等身體組織受到傷害的案例時有發生。建議要加強規範鐳射筆管理,出臺鐳射筆持證銷售或限制銷售管理辦法等措施,杜絕鐳射筆向校園、向未成年人兜售。

邱光和:建議規定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飲酒屬違法行為

全國人大代表、森馬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邱光和建議出臺專門性的未成年人禁酒法律,明確規定未滿18週歲飲酒屬違法行為,任何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濃度大於5%的酒精飲料。加大對向未成年人兜售酒類飲料的處罰力度,措施要更具體,對情節嚴重的,可處以行政拘留、管制、拘役或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海儀:構建青少年網路消費借貸預防及幫扶機制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副庭長

由網際網路發展而導致的青少年網路消費借貸方面衍生的問題,目前並沒有得到廣泛的關注。陳海儀建議:其一引導和規範網路平臺有序正當經營。其二規範金融營銷宣傳行為。其三對青年作為被執行人主體的案件進行“分級+分類”管理。以案件的標的額為標準對案件進行分級,以涉案被執行人年齡為標準進行分類。同時實行個人債務清理機制。其四擴充幫扶力量,加強預防教育宣傳。建立青少年自我預防、自我糾錯的關愛機制,建立社會廣泛參與的聯合幫扶機制,幫助“失信”青年走出困境,實現個人債務清理、個人信用修復,引導青少年形成健康的網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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