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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用工協議合同5篇 雙方簽署的勞務協議合同

勞動用工協議合同是企業與員工簽訂的一種合同,約定了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資福利、保險等方面的內容,是保障員工權益、規範用工行為的重要檔案。本站為大家提供了勞動用工協議合同的範本和相關法律法規,供大家參考。

勞動用工協議合同5篇 雙方簽署的勞務協議合同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的勞動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醫院勞動用工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主要從事工作。乙方應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

第三條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實際工作需要,甲方施行綜合工時計算制。

第五條試用期內,乙方的每(日、月)基本工資為元。轉正後,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元,原則上每月以貨幣形式發放。

第七條當乙方參加甲方的具體施工或行政工作時,同時享受崗位工資及相關補助,此崗位工資和相關補助的標準由甲方統一制定。如乙方未參加甲方的具體施工或行政工作時,僅享受基本工資。

第八條特殊情況的員工不適合本節的以上條款,以甲乙雙方約定的工資為準,即上崗後,每(日、月、年)元。

1.甲方有依法制訂和修改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的權利。

3.有檢查、考核乙方生產、工作、學習和技術狀況的權利。

4.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有關規定,決定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形式,並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的權利;

1.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企業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須的勞動條件的義務。

2.根據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並提供社會保險福利的義務;

3.創造條件提高乙方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的義務;

4.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的義務;

1.服從甲方的組織管理,積極生產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的義務;

2.有接受甲方管理,服從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的義務;

4.有熱愛企業、維護企業榮譽、保護企業財產、愛護生產裝置的義務。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照甲方所在地規定的比例按月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乙方個人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資中扣繳。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受傷或致殘在醫療期滿或醫療終結,按唐山市《市勞險[1995]5號》檔案的第三、四、五、六條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乙方工作期間的勞保用品,參照同類行業,結合甲方實際情況發放。

第十六條乙方其他的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甲方所在地以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1.在合同期間,任何一方毀約、違約,另一方均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對方的相應責任。

3.國家有關部門或有關政策不允許甲方繼續經營時,可以終止合同。

b、甲方以暴力威脅或以非法手段限制乙方人生自由強迫其勞動的;

c、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製服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在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或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c、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d、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合同終止後,如雙方同意續訂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2.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六年以上,如雙方同意續延可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甲方依照條例裁減人員,六個月之內,如需錄用新的同性質的人員,應優先錄用被裁減人員。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可延長合同期限至規定的假期結束。

5.對合同期滿,但因工受傷或致殘的職工在治療期間或停工醫療期未滿時,可延長合同期限到治療結束或停工醫療期滿時為止。

6.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時,甲方可變更合同調整其薪水。

第二十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併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刑事和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如有侵佔、挪用、貪汙受賄行為或以其他形式損害公司利益時,甲方有權提請司法機關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又不具備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擅自離職的,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和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外,還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培訓費的賠償金額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計算。違約金的計算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合同期內,在未被專案選用時或冬閒無工作的情況下,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到其他單位就職,並仍享受甲方提供的基本工資,但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通知隨時返回甲方上崗工作,否則按本合同的第二十三條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在職或離職後必須無條件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否則甲方有權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和民事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賠償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也可以執行本合同約定。

第二十六條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勞動合同,以致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可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第二十八條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辦法為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承認並認真遵守。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十五日內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有關部門備案一份。

勞動用工協議合同5篇 雙方簽署的勞務協議合同 第2張

第2篇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試用期月薪為_______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並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b.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c.試用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b.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c.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b.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範的義務;

a.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b.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第3篇

甲乙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現甲乙雙方同意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因甲方產生________的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甲方的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並由甲方給予乙方相應的補償,並且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第二條:因為甲方的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的提前解除,甲方除了應當支付乙方工資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繳納乙方的社保、公積金到____年____月____日至;還要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條:乙方在合同解除後____日內辦理完各項交接工作,離職手續。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解除勞動合同在內的相關證明。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從簽訂之日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4篇

乙方姓名: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 籍貫: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現居住地(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緊急聯絡人:_________

根據《_____市勞動合同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甲方有關用工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為___個月(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即為終止。如需續簽合同須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互相通知對方。

3、勞動合同期間,乙方應提供給甲方身份證、現居住地戶籍證明的影印件。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需要,在______崗位工作,並勝任該崗位的各項職責(詳見崗位職責)。訂立合同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適任該崗位的各類證書和健康證明。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定,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船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1、乙方在船上工作期間的全部工資待遇(包括加班工資和法定節假日的加班費在內),每月_________元,甲方在正常情況下於隔月16日發放,船員工資從上船之日計算,上下船重疊一天。

2、為穩定船員隊伍,保證船舶正常運作,甲方留存乙方(高階船員)每月工資的15%錢款,作為甲乙雙方正常履行合同的保證金。待合同期滿,甲方將上述全部錢款返還乙方。

3、合同期內經協商工作崗位變動時,從變動之日起,執行新崗位的工資待遇。

4、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船員應當參加上海市職工基本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費用,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若在原籍已參加當地社會保險的,應提供繳費憑證,或當地相關部門證明。

5、甲方為船員辦理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乙方因工緻殘致亡,由甲方向保險公司按保險條例索賠,保險公司的理賠款全部歸乙方,甲方不再承擔其他補助費用。

6、甲方為船上配備常用藥品,乙方因病就診、住院或在家養病休息期間所支付的醫療費用及誤工工資一律自負。但經證明屬工傷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乙方第一次到公司上船及合同終止時下船。按甲方規定的交通工具各報銷一次路費,行李超重部分的費用由乙方自理。合同期內乙方違反船舶停靠港口的法律規定或嚴重違反亂紀而被遣返,遣返的費用由乙方自負。

1、乙方應遵守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的法、法規、規章、政策及甲方的規章制度。

2、乙方與甲方訂立合同後的有關船員證書需交甲方保管。合同期滿不再續訂時,方可退還給乙方。

3、船員在航次中不得擅自辭職、離職或者中止服務。由此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損失。賠償額為船員上一月和當月應得的勞動報酬。

4、船員在成品油運輸中,做到不故意剋扣、滯留油量;禁止和杜絕偷盜油。如果出現上述現象,經查情況屬實,公司將嚴肅處理。情況嚴重者直至追究法律責任,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自負。

1、經試用乙方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

2、合同期內如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影響甲方正常生產,需要停產、搶修或救災;

5、因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發生變化所引起的其他情況。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隨時可以解除合同:

5、乙方因患病或非工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7、因生產需要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調動,乙方無故不服從分配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其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五)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勞動合同,無法達成一致,合同自動終止。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全部損失。

八、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可提出仲裁,仲裁地點在上海。

第5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為_______(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_____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________作業,可能產生___________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字雙方各執一份。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用人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勞動者(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