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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墓地購買協議書3篇 “鄉野祭壇:農村墓地購協”

這篇文章介紹了農村墓地購買協議書的相關內容。農村墓地作為重要的公共資源,其購買與使用需遵守一定規定,此協議便為雙方提供明確的權利義務,保障墓地使用的公正與規範。本文將詳細解析協議書的要點,助您在購買農村墓地時能夠更加了解相關法律法規。

農村墓地購買協議書3篇 “鄉野祭壇:農村墓地購協”

第1篇

乙方為了安葬雙親骨骼需向甲方購買一塊墓地,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買賣墓地事宜達成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經甲方同意,選擇在甲方的()坡地中購買一塊地作為墓穴,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支付墓穴(地)費:()元/平方米,共計人民幣()元。在簽訂協議書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乙方在獲得甲方代表人簽字後,即獲得該墓穴的永久使用權。

第四條乙方所購的墓穴(地)自協議書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這塊地中種植任何植物和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責任而造成墓穴(地)損失,由甲方負責修補及更換。

第五條乙方應愛護墓穴(地)周圍甲方的果樹和設施。如有損壞,則須按實際損失賠償給甲方。

第六條乙方在使用墓地的過程中,如果有不明真相的人員或者屯內人員干擾和阻撓的,由甲方負責出面解決。

1.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義務方的責任;

2.如遇國家或政府政策變化或調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義務方的責任。

第八條由於年代和甲方代表人的變更對本協議不受任何影響。

1.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2.假如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

農村墓地購買協議書3篇 “鄉野祭壇:農村墓地購協” 第2張

第2篇

甲乙雙方經過共同充分協商,就山荒地經營使用權轉讓事宜,特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有承包山荒地一處,東西長16米,南北寬11.5米,總面積184平方米。四至分:東至xx界,西至xx,南至xx地,北至xx。經雙方協議,甲方同意將該山荒地轉讓給乙方作墓地使用,並協商轉讓費用為貳萬貳仟元(¥xxx),乙方同意接受並使用,從協議簽定之日起,該山荒地乙方有權做墓地永久使用,甲方不準干涉。乙方埋葬墳墓時,如甲方樹木或農作物有妨礙,甲方應無代價的提供一切方便,該墓地如國家建設佔地,甲方無權過問並不承擔一切補償費。附著物及遷墳補償歸乙方所有。

(2)該山荒地種植作物權一切都由乙方所有,如乙方不種,甲方可與乙方協商使用,乙方因自身需要可隨時收回甲方山荒地的經營使用權。

(3)乙方所取的`該山荒地如發生邊界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義務。

第3篇

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甲方自願將榕江縣古州鎮高文村一組高丟的自留地一穴陰地(見附圖,面積:165平方米)轉讓給乙方,用於乙方安葬老人,該地位於甲方牛棚上坎,轉讓後由乙方自行永久性隨意使用,甲方不得干預,該地轉讓費壹萬玖仟捌佰元整(¥:1xxxx元),在簽字時一次性付清給甲方,乙方用地後如遇到糾紛,由甲方自行與村組或當事人協商解決,所發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根據民間風俗,乙方用地前,需要將墓地上方原水溝用管子改遷引自牛棚旁下邊排灌農田,原水溝截斷,購買改遷引水管安裝及材料費用由乙方承擔,今後維護管理由甲方自行負責;牛棚今後不能改建或擴建。在乙方購買的墓地範圍內甲方楊梅樹乙方隨時可砍掉,不再另行賠償。以上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永不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