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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列協議書5篇 藝術展覽中的完美交織:陳列協議書

本文主旨是陳列協議書的介紹。陳列協議書是商業合作中常用的一種協議形式,旨在規範合作雙方在產品陳列與銷售方面的權益與責任。本文將從協議書的主要內容、簽署流程以及作用等方面進行詳細解析,為讀者提供更深入的瞭解與應用指導。

陳列協議書5篇 藝術展覽中的完美交織:陳列協議書

第1篇

1.乙方提供店內陳列位,該專用陳列位置在產品陳列期間僅限於達利園產品;

2.2個面(共層)或不得少於箱的堆箱、不得少於箱的割箱陳列;(陳列面選擇“√”)

3.陳列位置需為甲方指定店內最醒目的位置,乙方配合甲方業務人員保持陳列期間內甲方海報pop(至少兩張)不被其他品牌所覆蓋;

4.乙方在陳列期間每日貨架上的陳列面不得低於協議所要求的陳列面,產品陳列要豐滿,乙方應積極主動地補充達利園系列飲料;

公司在陳列期間不定期檢查陳列位置及陳列面,合格者在陳列時間完畢後兌現陳列獎勵,經銷商將及時給予兌現;

在陳列期間,公司業務人員、督導員、經銷商將不定期對陳列進行抽查,若抽查不合格者第一次扣除陳列獎勵50%,第二次查實則全部扣除不予獎勵。

監督電話:經銷商電話公司服務處電話達利園飲料銷售管理部電話(為了實現互相促進、共同發展,望各終端商戶認真遵守本協議的相關規定,同時如發現相關人員操作不當、服務不到位或費用未及時給予兌付等情況,歡迎拔打以上監督電話,如實反映情況,公司將及時進行處理)

甲方:(經銷商簽字蓋章)乙方:(終端店名稱蓋章簽字)

陳列協議書5篇 藝術展覽中的完美交織:陳列協議書 第2張

第2篇

本著互惠互利、雙方共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陳列協議:

一、陳列時間: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共計月。

二、甲方指定乙方為洋河大麴青瓷和洋河美人泉產品的陳列形象店。

1。陳列要求:貨架顯著位置務必陳列洋河大麴四瓶,美人泉二瓶。

2。陳列獎勵:貼合陳列要求的客戶每月獎勵洋河大麴四瓶。

1。陳列用酒務必是從甲方處購進的商品(贈酒不參與陳列);

2。陳列協議期間,如廠家與甲方人員抽查陳列不貼合甲方陳列要求,則取消當月的陳列獎勵;

4、陳列位置務必是甲方要求位置或乙方店內顯著位置;

6、陳列獎勵每月返一次,在協議每月到期日後七天內由甲方檢查透過後給予乙方獎勵;

六、協議期間,乙方應保證甲方產品成為第一推薦品牌,並督促、鼓勵、鼓勵乙方工作人員向消費者推薦甲方產品。

七、乙方應遵循甲方規定的價格體系銷售,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陳列獎勵。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有效。

第3篇

1、乙方如不能履行上述條款,即取消本協議,甲方不亦支付陳列費用。

2、乙方歇業或其他原因不正常營業,本協議自動終止。

3、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乙方同意在________提供給甲方一定空間陳列甲方的產品。細則如下:

2、陳列形式:貨架單品牌面陳列不得低於兩瓶,單品進貨不得低於一件。

3、陳列位置:乙方店內酒水櫃臺最顯眼的位置,並不被其它物品遮擋。

4、陳列時間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備註:________

5、陳列要求及其規定:乙方一次性購買三件酒,陳列活動期間,甲方有權隨時對乙方的陳列進行檢查,如連續三次檢查不合格,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取消當月陳列獎勵。

6、陳列獎勵:經甲方檢驗合格,甲方在陳列期內每月付給乙方________酒________瓶/現金________元。

第4篇

甲方同意乙方在所屬_______________賣場/分店展示品牌形象,強化產品銷售推廣,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提供(地堆、陳列、展示、端頭)場地用於乙方商品銷售,乙方主要銷售品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提供___________面積不得低於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陳列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乙方必須保證維護甲方整體賣場/分店形象,做到商品數量充足,陳列美觀。

四、乙方每月支付甲方__________費用,提前預付當月費用。

五、協議期間,甲方優先享受乙方的所有促銷活動。乙方安排店內促銷,甲方應積極配合。

六、協議期間,除賣場佈局調整因素外,甲方不得擅自移動、更改或縮小乙方陳列位置。

七、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

第5篇

為適應市場需要,共同發展,維護在地區持續、健康的發展,切實保護兩方的長期利益,甲、乙兩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終端陳列協議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符合國家規定或行業標準,如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

二、乙方經銷的產品必須是專供的產品,如有其它專供視為違約;乙方於簽訂合同後五日內向甲方購買需陳列產品,單品不得低於一件,總共不少於三件。

三、乙方應在其經營的場所對系列產品的陳列符合如下要求:

2、系列產品突出,位於最佳位置,酒店處吧檯中間,菸酒店或超市高度與眼睛視線平行;

3、陳列面積單瓶不少於瓶;所有品項不少於個陳列面

4、價格標籤清楚、準確,不得低價或高於規定價格銷售。

四、甲方按照丙方提供的陳列標準對乙方的(位置)進行陳列。陳列期間乙方未經甲方的同意不得撤換或改變產品陳列位置。

五、陳列有效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協議期內甲方將對乙方所做的陳列給予一定補助。協議終止乙方有義務提醒甲方是否續簽,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權。補助標準為:(人民幣) 元/月補助兌付時間為每月 號。

七、甲方有權在協議期限內對乙方陳列進行抽查,抽查發現未按標準執行的,甲方有權拒付協議費用。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違約按合同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