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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4篇 “乘車安全第一!”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是一份專注於保障學生乘坐校車安全的重要檔案。該責任書以保護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為宗旨,強調學校和家長在校車接送中的責任與義務。通過明確責任分工、規範操作流程,以及強制安全措施的執行,這份責任書旨在建立一個安全、有序、和諧的校車出行環境,為學生們提供舒適、安全的上下學體驗。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4篇 “乘車安全第一!”

第1篇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讓孩子安全健康成長是我們的共同心願。社會都要關心孩和責任,為了切實做好安全工作,落實安全措施,家長需要與園方簽訂“安全協議”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條款。

一、家長要親自接送幼兒,如果委託他人接幼兒,要在早上送孩子時與班上老師交代清楚,留條並接送卡轉交給臨時接送人,晚上接孩子時帶同樣的條子及接送卡方可接走幼兒。

二、家長要嚴格遵守幼兒園制定的出入口管理制度,嚴格要求去做。

三、家長要在早上7:30分—8:00前按時送幼兒來園,要親自將幼兒送到教師手中,若您送的較早,請交予值班保安或值早班教師手中。下午4:30—5:30接幼兒(6:00以後開設延點班)。

四、晚上家長從老師手中接幼兒後要看管好幼兒直接到離園,不要再讓幼兒在操場玩耍、逗留、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五、請不要讓幼兒帶危險品入園,如:項鍊、釦子、別針、小顆粒、零食等,避免不必要的危險發生。

六、給幼兒穿大小合適的`輕便鞋(布鞋或球鞋和便於活動的衣服,避免幼兒活動中因服裝、鞋不合適,發生摔傷、磕傷現象)

七、請協助幼兒安全教育:自我保護,玩具的正確玩法,良好行為規範等。

八、晚間當幼兒離園時,為了避免陌生人利用此間作案及人員擁擠造成不安全隱患,請不要帶幼兒在幼兒園停留,聽到廣播立即離園,幼兒園不再負責幼兒管理。

九、請您在帶幼兒外出時遵守交通法規,用您的模範行為讓孩子養成好習慣。

十、如您為孩子帶藥來園時,請您按要求填好服藥條(幼兒姓名、班級、吃藥時間、劑量、藥名、服法)一併親自交到保健醫生或本班教師手中。若無服藥或服藥內容不清,教師將不能為孩子服用。

本責任書自家長簽字、學校雙方簽字(蓋章)後在責任期內生效。本責任書供園內留檔存查,請家長簽完字後交與本班老師,解釋權歸本園所有。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4篇 “乘車安全第一!” 第2張

第2篇

為了保證坐車幼兒安全上園返家,跟車教師必須儘量做到以下安全責任:

一、要求坐車幼兒家長準時接送,並有固定人員持卡接送幼兒,如換人接送幼兒,接送車老師要詢問事由,並請與家長電話聯絡,才能讓他人接走幼兒,如果沒有家長接送,或無卡接孩子的;一律不得讓幼兒自己回家,無卡的'要在登記冊上簽字;必要時幼兒隨車返園。

二、老師對家長,對幼兒態度要和藹,說話語氣要平和。

三、接送老師一定要坐在後面,一律不允許幼兒在車上打、鬧、跑、站、側坐,把手、頭伸出窗外。

四、幼兒上下車時,老師不得接打電話;上車時老師要快速對幼兒進行晨檢,一摸(摸額頭是否發燒)、二看(看幼兒暴露部分是否有紅、腫、青塊、傷痕等,如有要馬上向家長問明);下車時老師要先下車將孩子安全的抱下車;不得提著孩子的胳膊讓孩子跳車。

五、跟車老師在幼兒離園上車前,要仔細查清人數,儘量不要出現漏掉現象。

六、每次幼兒全部下車後,跟車老師要從最後排向最前排清查一次,看看車上是否有人有物(千萬不能把幼兒滯留在車上)。

七、跟車老師要把家長交待的事情記錄下來(如吃藥、交費、換衣、請假、建議或意見等等),特別是收、退現金要記錄清楚,在車上收取現金時要看清,點清。

八、要時刻提醒開車師傅不得超速,超載,高度注意行車安全;幼兒下車時,須多注意左右兩邊的車輛來往,若車前後有幼兒,不得開車。車未停穩,不得讓幼兒上下車。

九、要時刻注意不得讓孩子在乘車時吃零食;以及喝飲料或牛奶;防止食物誤入器官,發生不必要的意外事故。

十、如若出現安全事故,本園有權追究當事人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第3篇

(一)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職工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送車教師要每天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為學校創設一個安全的教育環境。

(二)明確責任,安全第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是教學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校車接送教師是乘車學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責任人。為確保接送安全,特擬定以下責任書:

1、服從接送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參加接送工作,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並說明理由。

2、凡參加接送工作的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學生離校日下午兩點半。

3、護送教師必須準確統計學生數,確保學生安全,準時上車。

4、學生如有臨時變動,必須與線路負責人和家長聯絡,寫好好請假條(記下通話內容、時間、來去電號碼)。要有證明人和本人的簽字,出現問題由自己負責。

(1)接送單登記,不乘車同學須有請假條,無請假條又未乘車同學馬上尋找並告知班主任通知家長。

(2)檢查單登記,對接送車駕駛員的駕駛證進行核對、對車輛的行駛證進行核對是否過期、對車上裝置是否符合校車要求進行檢查。

7、如在接送學生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並迅速與交管部門,急救部門等進行聯絡,及時救助學生,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8、接送安全是重中之重,希望每位參加接送工作的教師要高度重視,不得馬虎,懈怠。如因工作失誤、玩忽職守等造成的後果由護送教師承擔相關責任。

9、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接送教師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第4篇

為了確保校車接送幼兒安全無事故,明確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三方責任,幼兒園與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簽訂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責任書明確了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並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現簽訂接送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駕駛員必需保障校車車輛狀況良好,駕駛員素質高,確保相應座位,不超載。

三、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滿18週歲)接送幼兒。

四、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後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後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後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