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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三觀賣血記》讀後感以上3篇 的“貧窮”與“尊嚴”

《許三觀賣血記》讀後感以上3篇 的“貧窮”與“尊嚴”

第1篇

許三觀,一個平凡之極的絲廠送繭工人,在那個動亂的歲月裡,為了一個個理由,而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為了他的家庭能夠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賣血來維持生計。當他的非親生兒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賣血,在短短一個月不到的時間裡賣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個50多歲的老頭用碗舀著河裡冰涼的水一口氣喝了八碗,賣了血後在避風的牆角晒太陽依舊瑟瑟發抖的鏡頭讓我心酸不已。

在這一場場賣血場景的背後,我看到的是一個凡人作為父親的義無反顧而承擔的巨大責任。他用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賣血,在苦難中頑強的生存。他用賣血來抵抗生命中的苦難,丈量苦難的長度和強度,我從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淚,溫情,堅強和不服輸的精神。面對苦難和悲劇性的命運,活著比死去更需要勇氣。在這裡餘華提出了一個不容迴避的問題,苦難和不幸無處不在,直面苦難才是最合適的解決方式,要敢於面對慘淡的人生。

如果說滾雪球層層積累的主題彷彿命運由緩至疾的敲門聲,預示著某種出人意料的重大問題的逼近,那麼,鐘擺式的往復則意昧著一種寧靜、祥和、忍耐和達觀的人生態度,這就是活著。在眾多苦難面前,許三觀始終有一種幸福感。在勝利飯店“一盤炒豬肝,二兩黃酒,酒要溫一溫”成為了他賣血人最大的滿足與幸福。

感嘆自己這輩子還是生活在好時代,沒有經歷糧食極其缺乏的荒年,沒有餓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無論是環境還是條件都大大的進步,但也阻止不了對他的精神的欣賞,欣賞那直面苦難的擔當,欣賞那種親人間團康的氛圍,欣賞那簡單的快樂,是實實在在。一頓豬肝配黃酒的飽足感,幾張幾十塊錢的富裕感,那就是滿足與快樂,可以追逐的充實的滿足、快樂。而現在,我們這代人的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一種是毫無念想的虛廢,一種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們已經沒有人在意奮鬥,當擔,跨越苦難的意義,而是金錢的萬能性,在金錢中生長,在金錢中滅亡。

《許三觀賣血記》讀後感以上3篇 的“貧窮”與“尊嚴” 第2張

第2篇

我讀完了《許三觀賣血記》,讀了他我彷彿被帶入沉著,冷靜的境地。這本書充斥著矛盾,語言雖談不上散文詩歌的辭藻華麗,但卻完美地揭示了那個時代,那個充滿著“錯誤”與“可怕”時代的真實面目。我也想勸解此書的讀者不要用現代道德去衡量那時生活的酸甜苦辣鹹,也不要以自身“高等的”素質去議論那個時代的人倫往事。時代不同,思想不同;時代不同,精神需要不同;時代不同,素質涵養不同;時代不同,生活方式就不同。

我不想因為許一樂事件罵許三觀是自私小人,我只想說他是恪守時代道德的人。沒錯,他時後爹,他不願將血花在別人兒子身上,這難道不正常嗎?那思想是沒有被教育,被喚醒的。封建道德的理論依然支配著他的軀體。即便是現在,在農村,因為一畝三分地的事,因為一棵玉米的事,因為......打得不可開交、頭破血流的事不是比比皆是嗎?後爹後媽虐待兒女的事也不是充滿新聞頭條嗎?然而許三觀又是美的,無償撫養他,為了給他看病不要命地賣血,這又顯現出許三觀的人性善良。他的人性被喚醒,思想在進步,道德在更新。

這就是窮與愛,另有別樣地對待一樂因為窮,不要命地賣血救一樂因為愛。窮與愛就像是月光和日光,基調不同,但都灑在地球的每個角落。這就是那個時代的主旋律,因為窮,而有了無限的愛,因為無法抵抗而有了無敵的愛。

我喜歡許三觀,我不厭惡何小勇,我不鄙視許玉蘭,我不反感何小勇的妻子......因為他們只不過是普普通通的市井小民,一點點大時代的泡沫。他們窮,他們是那個時代的體驗者,是新時代的實驗品,他們不是敢在驚濤駭浪面前敢說灑脫的偉人,不是勳章掛滿前胸的將軍。然而,他們最值讚揚的就是他們擁有人類最美好的東西----愛,方鐵匠對許三觀的寬恕何小勇的妻子為一樂拿出積蓄......

接下來寫些什麼呢?文化__?文化__在文章中佔了不小的篇幅。是的,沒錯,文化__對於普通的人來說是一場災難,他幾乎讓每一個人的黑眼珠都透著白色的恐懼,黃色的臉上有紅色的汙泥,它是需要強大凝聚力才能發展起來的災難。然而,在歷史潮流中他卻又是必然的,在某方面,它卻又像是對一座剛剛建成投入使用的高樓的一次精修。好了,不說啦。

我很愛這個故事,那個時代雖是黑白時代,但生活依然多姿多彩,依然有微風低語,輕鬆旋律的情景。

第3篇

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他們之間本無情,卻在時間的磨合下變了味道,他們之間本有愛,卻在血緣的作用下斷了聯絡。再如今這個社會,我是相信“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的人。直到我讀了《許三觀賣血記》,才明白沒有血緣也可以是親父子,沒有感情也可以相守,不必有浪漫的開始,也會有圓滿的結尾。

他是再普通不過的小人物,有自己的喜怒哀樂。他不是高不可攀的傳奇,不是人們口中的偉人,他只做自己想做的事。雖是主角卻也是滿身缺點。就如他的婚姻。他為了娶一個稱心如意的媳婦,花了八分三角錢,給許玉蘭買了一客小籠包,一碗餛飩,話梅,糖果,半個西瓜,又給許玉蘭的父親送去一瓶黃酒,一條大前門香菸,又用續香火這樣一條令人啼笑皆非的理由,成功說服了許玉蘭的父親,讓他回心轉意,拒絕了何小勇,轉而答應了他。就是這樣一個人,他叫許三觀,為了達到某種目的,也可以不折手段。但當他得知一樂不是他兒子後,在他得知許玉蘭出軌後,在他明白他替何小勇養了多年兒子後,他也是氣急敗壞,幹出了一系列傻事,甚至出軌。在他眼中,這樣做是天經地義的,是應該的。也就是這樣一個人,在何小勇被卡車撞到後,他是高興的,當然這很正常。不正常的是,他勸一樂去喊何小勇的魂。他說,只要是人的性命都要救。他說,做人要有良心,我也不要你報答我什麼,只要你以後對我想對我四叔一樣,我就心滿意足了。這也是他,願意幫助任何一個人,哪怕是自己的死對頭,不求什麼,也不要什麼。 一樂不是許三觀的親兒子。他會打一樂,還說,小雜種,你爹欺負了我,你還想欺負我兒子。當一樂為保護三樂砸破了方鐵匠兒子的頭時,他說一樂又不是我兒子,我白養了他九年,他花了我多少錢?在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玉米粥後,他決定去賣血,帶家人吃一頓好飯菜。他不願帶一樂去,他給了一樂五角錢去買烤紅薯。一樂離家出走了,他不關心,不在意。只有許玉蘭哭著,找了一遍又一遍。很快,他坐不住了,起身出了門。找到了一樂,背上他,往勝利飯店走去。一樂問,爹,你是不是要帶我去吃麵條?他溫柔的說,是的。故事最後,一樂患了很嚴重的肝癌。又是他挨家挨戶的借錢,不夠。他想,他要一路賣著血去上海,他都快五十了,死了沒關係,可他兒子不能死,他才只有二十一歲。他為了他那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兒子甘願將自己捨棄。由好到不好再到獻出所有,或許,他的愛已超越了血緣,生命這些東西。他們是父子,親父子。

他和許玉蘭的一切都源於那可笑的八角三分錢。他會對許玉蘭拳打腳踢,也會讓許玉蘭受盡屈辱。但當文化__來臨時,他們卻成了一體。許玉蘭被硬說成妓女,剃了陰陽頭,每天都要去街上最熱鬧的地方站著。她的兒子不再理她。只有許三觀對她不離不棄,他說我把菜藏到米飯下面,現在沒有人,你快吃一口。他說,你已經再水裡了,這世界上只有我一個人還想著救你。當他們都老了,許三觀的血沒人要啦,他哭了,這個家以後整麼辦。兒子們不理解他,甚至有些嫌棄。只有許玉蘭,她說,你爹全是為了你們,一次一次去賣血,賣血掙來的錢全用到你們身上,你們是他用血喂大的。還是許玉蘭說,你想吃什麼,我就給你要什麼。也只有她才最懂他。不是大難臨頭各自飛,是相守。任坎坷再多,也未分離。

我想,這一生許三觀,許玉蘭,他們都不會後悔的,不會後悔遇見彼此,不會後悔這樣度過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