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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拒絕有償補課承諾書3篇 拒絕有償補課:教師的權益與教育公平

這篇文章將討論教師是否應該拒絕簽署有償補課承諾書的問題。有償補課近年來成為了普遍現象,但這一做法引起了一些爭議。一方面,有償補課能夠幫助教師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它也可能對教師的身心健康和教育公平性產生負面影響。該文將從不同角度深入探討該問題。

教師拒絕有償補課承諾書3篇 拒絕有償補課:教師的權益與教育公平

第1篇

教育是崇高的事業,教師是神聖的`職業。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進一步規範辦學行為,切實加強我校教育行風建設,提高教師隊伍職業道德水平,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杜絕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我特作出如下承諾:

1.學校不參與有償家教的宣傳、組織活動,不組織學生利用節假日、雙休日進行收費補課;

2.不將學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學裝置租、借給校外辦學機構及個人,供其舉辦以中國小生為物件的收費補課;

3.禁止本校在職教師在家中或租用場地進行教育教學活動(含藝術、體育類培訓)並獲利;

4.禁止本校在職教師舉辦或參與舉辦各類收費培訓班、輔導班,或未經批准受聘於社會培訓機構;

5.禁止本校在職教師參與有償家教的宣傳、組織活動,或利用職務之便推介、誘導、暗示或強制學生參加有償家教;

6.禁止本校在職教師相互介紹學生,為對方提供有償家教生源,或為其他人員介紹家教生源;

7.禁止本校在職教師到學生家中開展課業輔導或各種文化藝術培訓並收受家長錢物;

8.禁止本校在職教師以親屬或他人名義從事各類有償家教活動。

9.禁止為親屬或他人提供方便進行進行不法有償家教。

以上承諾如有違反,願意接受有關處理規定對我和學校的處理。

教師拒絕有償補課承諾書3篇 拒絕有償補課:教師的權益與教育公平 第2張

第2篇

為切實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規範自己的`從教行為,樹立人民教師的良好社會形象,維護學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現特向家長和社會承諾:

一、自覺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嚴格執行市教育局和學校師德師風建設有關規定;按“五嚴十禁” 要求履行教師職責

二、不招收學生在家或到學生家中或校內外租(借)用場地進行收費補課、輔導、辦班或變相收費;

三、不利用職務之便強制、誘導或暗示學生參加有償家教輔導;

四、不在教師之間相互介紹學生進行有償補課,不為對方提供有償家教生源;

五、不動員、變相動員學生參加校外辦學機構的各類補習班或為其提供生源;

六、不單獨或與他人合夥租(借)場地、佔用其他場地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參與有償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種名目舉辦“奧數班”、“提高班”、“實驗班”、“輔導班”等收取費用;

八、不以各種名義開辦“託管班”、“寄讀所”、“少兒之家”等收取費用或從中獲利;

九、不在校外辦學機構有償兼課或在社會辦學機構中兼課;

十二、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率,上好每一堂課,用“佳教”抵制“家教”;

十三、關愛每個學生,做好培優補差工作。在完成教學任務的同時,無償為學生釋疑解惑,盡心盡力幫助學困生,讓每個學生都得到健康成長、和諧發展。

我將自覺履行以上承諾,請家長和社會監督。如有違反,自願接受市局處理。

第3篇

根據兗州區教體局《關於切實加強師德教育嚴禁教師舉辦或參與有償補習活動的通知》精神,按照《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相關規定,我特做出以下承諾:

一、不舉辦或參與舉辦向學生收費的.各種培訓班、補習班、特長班、競賽班、提高班等,不利用雙休日、國家法定假日、寒暑假組織學生進行任何形式的有償補課。

二、不將教育教學場地、資源等租用給民辦教育機構或個人用於舉辦面向中國小生的各種收費培訓班、補習班、特長班、競賽班、提高班等。

三、不參與教師之間相互介紹學生為對方提供有償家教生源;不利用所教學科的不同,聯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進行集體家教。

四、不私自受聘到民辦教育機構承擔管理工作或從事教育教學活動。

五、不為民辦教育機構和社會其他人員舉辦的補習班介紹生源。

六、不向外洩露本校學生花名冊、成績單、班主任手冊、學籍資料、學生試卷等材料。

信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嚴格遵守上級規定,認真履行自己的承諾,恪盡操守,為人師表。如有違規擅自行為者,願意接受學校和上級部門的相關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