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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安全的責任書3篇 安全路行,車主擔當

“機動車安全的責任書”,是指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對機動車駕駛人、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簽署的書面承諾。其目的在於強化機動車駕駛人的安全意識,促進交通秩序的維護,降低交通事故率。本文將為您詳細介紹有關“機動車安全的責任書”的相關知識。

機動車安全的責任書3篇 安全路行,車主擔當

第1篇

公司各部門的用車時間和用車次數不斷增加,經公司研究決定,公司員工可有償使用駕駛公司車輛外出辦公。為進一步加強車輛駕駛人員的管理,最大限度的降低車輛駕駛的安全風險,保障乘車員工人身安全,公司制定本安全責任書。員工需簽訂《公司車輛使用協議書》及本責任書後方可使用公司車輛。

1、 司機出車必須在“出車單”上註明車型、里程數。

2、 出車返回後,必須寫清楚抵達具體時間、里程數。

1、公司車輛實行定時保養責任制。駕駛員發現無力排除之故障應及時報告其車輛保養負責人,不得帶病出車。

3、車輛為運送公司商品及公務物品專用車輛、禁止公車私用。

6、車輛行車途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承擔。

8、車輛駕駛人需身體健康,可勝任準駕車型的駕駛。

10、熟悉駕駛車輛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規程,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法規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具有一般機械故障排除和車輛日常維護的技能,駕駛員操作符合安全行車的要求

1、車輛維修方式:逐步過渡到指定特約維修廠維修。

2、車輛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應事先電話通知公司車輛保養指定人同意。

3、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疏於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並全額賠償公司經濟損失。

4、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並立即與公司負責人聯絡協助處理。

5、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公司理賠金額後,全額有車輛駕駛人承擔。

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3、車輛駕駛人應愛惜公司車輛,要注意車輛的保養,出車前應檢查車輛

4、車輛駕駛人用車後需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5、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6、車輛駕駛人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維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車輛負責人,需維修的,到車輛負責人處辦填寫維修單,經稽核批准後,將車輛送廠維修。

7、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先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放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車輛駕駛人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8、車輛駕駛人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9、晚間駕駛車輛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10、車輛駕駛過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塞車等)。

11、車輛駕駛人出車前應檢查合同證照齊全、因證照不齊導致違章罰款由車輛駕駛人全額承擔。

12、工作時間之外,應將車輛停放適當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3、車輛駕駛人不得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機動車安全的責任書3篇 安全路行,車主擔當 第2張

第2篇

為保證公司車輛的安全使用,確保公司人身、財產安全,公司車輛使用人員與車輛主管部室(綜合部)負責人簽訂本安全責任書,並承諾按此責任書的內容貫徹執行。

一、本著對公司人員、財產安全負責,對道路安全及暢通負責,對集體榮譽負責的態度,認真執行公司規章制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二、為車輛選擇價效比較高的加油單位、維修廠家、並做好公務車輛發生意外時與保險公司的協調、理賠工作。

三、不將車輛交公司駕駛員以外人員駕駛,不開與證不符的車輛。嚴禁出私車,嚴禁酒後駕車,疲勞駕車等不安全行為。

四、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管人員指揮,做到文明行車、無違章、無事故。在駕駛過程中要禮讓三先,謹慎駕駛,避免開違章車、賭氣車、疲勞車、英雄車。

五、堅持定期檢查車輛,愛護車輛,按時保養車輛,確保行車安全;車輛保養、修理提前請示,經公司綜合部批准後到指定廠家保養、修理。

六、車輛出現事故,應及時、妥善處理,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工作,全力搶救傷者和財產,並及時上報公司領導。

七、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車輛使用人一份,公司綜合部備案一份。

第3篇

為加強集團車輛的管理,保證車輛安全行駛,現就集團車輛的安全使用,集團與駕駛員簽訂本責任書。

1、 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相關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及公司有關車輛管理、員工守則等規章制度。

2、 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駕駛操作規程,謹慎駕駛,謹守職業道德,牢固樹立安全意識。

3、 駕駛員出車嚴格執行派車制度,嚴禁私自出車,嚴禁私自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

4、 車輛發生故障應立即維修,需送廠維修的應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並按照規定報上級批准。

5、 駕駛員對自己所駕駛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對各項規費應按時繳納。

6、 出車前駕駛員應檢查車輛水、電、油及其他各項效能正常與否,併合理安排時間,及時補給。

7、 行車過程中應小心駕駛,安全行車,路線合理,節約能源。

8、 駕駛員應服從派車安排,準點出車,對乘車人員應熱情、文明,車內禁止吸菸,駕駛員應禮貌宣導。

10、出車在外或車輛歸來,車輛停放時應注意選取安全的或公司指定的停放地點,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車門、車窗。下班後必須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地點,否則視為違反公司用車規定。晚上有加班任務,時間超過晚十點,在保證車輛安全並願意為車輛安全負責的前提下,經用車領導同意可以將車輛開回家,次日八點前開回公司指定的地點停放。

11、駕駛員應愛護車輛,保持車輛內外清潔,每輛車上配有毛巾、水箱、紙巾以供駕駛員對車輛進行日常保潔,遇雨天汙濁或異物沾染,駕駛員應安排合理時間送車清洗。

12、駕駛員應保持通訊的暢通,以保證公司的隨時聯絡,如因出車無法按時返回,駕駛員應及時通知車輛管理人員。

13、駕駛員違反出車或借車相關規定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予以專職駕駛員500至20xx元的處罰直至辭退處理。如因違反公司用車規定而造成事故的,無論有無責任,實際造成的損失由車輛專職駕駛員自行承擔責任。

14、駕駛員被投訴手機關機無法聯絡,又無正當理由的,一月一次被投訴按照考勤遲到或早退處理,一月二次以上被投訴每次按照曠工一天處理,超過三次同時取消當年工資晉級機會。

16、駕駛員因違章,或證件不齊被罰款的,駕駛員負責辦理受罰的手續並承擔費用;違章造成其他損失由駕駛員本人承擔,罰款或損失如由企業墊付,在責任駕駛員當月工資中扣除;一年度違章三次以上的取消工資晉級機會。

17、行政部門分階段對駕駛員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年終工資晉級的依據,對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晉級等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況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直至辭退處理。

本人接受以上條款,並願意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