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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駕車車主安全責任書2篇 自駕車安全承諾:為您的行程保駕護航

《自駕車車主安全責任書》是針對自駕車車主出行安全問題制定的一份責任書。該責任書旨在提醒自駕車車主在駕駛過程中應當履行的安全責任,守法抵制酒駕、超速行駛等違規行為,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通過簽署這份責任書,車主將更加認真對待自駕車安全,縮小交通事故發生的風險,併為社會交通秩序的改善做出自己的貢獻。

自駕車車主安全責任書2篇 自駕車安全承諾:為您的行程保駕護航

第1篇

為保證車輛的安全使用,確保正常的安全營運和人身安全,車輛駕駛人員(含兼職駕駛員和自行駕車的專車使用人)與公司簽訂本安全責任書,並承諾按本責任書的內容貫徹執行,臨時和兼職駕駛人員同樣適用本責任書。

駕駛人員應遵守交通法規,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本著對車輛負責,對行人安全負責,對公司財產負責,對道路安全及暢通負責,對集體榮譽負責的態度,時刻保持強烈的安全意識,時時處處注意安全。

認真學習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知識,努力提高駕駛職業道德和職業技能,切實增強安全意識。平時做到認真學習,閱讀交通安全報刊,學習有關交通法規,注意在交通事故事例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確保自身安全行車。

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堅持例保及定期綜合檢測制度。主動配合公司建立健全車輛技術檔案,定期檢測,強制維護。嚴格執行維修卡記錄制度,按規定間隔里程進行保養維修作業。車輛收車後,負責做好檢查移交工作,用車前對維修過的部分作特別檢查。按期進行季檢、年檢和節前車輛檢查。

強化車輛安全保險和各種證件有效的管理,及時辦理交通管理方面的各種審驗手續。

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愛護車輛,經常保養,保證車體內外清潔。汽車修理,必須經公司同意到指定修理廠進行修理。

駕駛人員按規定對所駕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認真做好出車前,行車途中、收車後的自檢自查,特別是制動、轉向、傳動系統及燈光訊號裝置檢查。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後開車、嚴禁疲勞開車、嚴禁私自出車、嚴禁開帶病車、嚴禁開賭氣車、嚴禁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嚴禁將車交非駕駛人員駕駛、嚴禁開與證不符的車輛。隨時注意車輛附屬設施和行車物品的穩固,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在駕駛過程中要禮讓三先,謹慎駕駛,長途行車,晚間行車,山路行車注意安全。

如出了交通事故,絕不逃離現場,迅速向當地交警報集,保護現場,積極配合處理。並向公司及保險公司報案。

因違反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和交通安全法規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反政府交通管理部門或單位車輛管理規定造成經濟損失的,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未經公司有關領導同意因私出私車發生的安全事故(包括違章),造成的經濟損失或車輛損失以及交通違法責任由借車人全部承擔。

二,因駕駛人員違反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發生的`交通事故,經保險公司認定系駕駛人員責任不予賠付的損失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三、因公司正常出車發生的交通事故(非駕駛員負全責),除交通ic卡扣點由駕駛人員負責外,造成經濟損失的,除保險公司賠償外,其餘損失賠償部分由公司承擔,但公司有權根據責任認定情況追究駕駛人員的責任。

四、因駕駛人員違反規定發生的交通違章,交通ic卡扣點和繳納罰款等責任均由駕駛人員承擔。

五、違章處罰必須在接到通知10日內處理,否則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責任由違章駕駛人員負責。

一、駕駛人員未經公司批准擅自將車輛借予他人使用,予以處罰500元,累計2次以上公司有權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

二、駕駛人員未經公司批准公車私用累計達2次以上,公司有權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

三、駕駛人員酒後駕車被公安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公司有權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

4,駕駛人員違反本安全責任書,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人傷殘或事故損失金額達5000)元以上的),公司有權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臺同。

八,本責任書一式貳份,雙方各保留一份,一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互即生效。

自駕車車主安全責任書2篇 自駕車安全承諾:為您的行程保駕護航 第2張

第2篇

為保證車輛的安全使用,確保正常的安全營運和人身安全,車輛駕駛人員(含兼職駕駛員和自行駕車的專車使用人)與公司簽訂本安全責任書,並按本責任書的內容貫徹執行,臨時和兼職駕駛人員同樣適用本責任書。

駕駛人員應遵守交通法規,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本著對車輛負責,對行人安全負責,對公司財產負責,對道路安全及暢通負責,對集體榮譽負責的態度,時刻保持強烈的安全意識,時時處處注意安全。

認真學習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知識,努力提高駕駛職業道德和職業技能,切實增強安全意識。平時做到認真學習,閱讀交通安全報刊,學習有關交通法規,注意在交通事故事例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確保自身安全行車。

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堅持例保及定期綜合檢測制度。主動配合公司建立健全車輛技術檔案,定期檢測,強制維護。嚴格執行維修卡記錄制度,按規定間隔里程進行保養維修作業。車輛收車後,負責做好檢查移交工作,用車前對維修過的部分作特別檢查。按期進行季檢、年檢和節前車輛檢查。

強化車輛安全保險和各種證件有效的管理,及時辦理交通管理方面的各種審驗手續。

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愛護車輛,經常保養,保證車體內外清潔。汽車修理,必須經公司同意到指定修理廠進行修理。

駕駛人員按規定對所駕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認真做好出車前,行車途中、收車後的自檢自查,特別是制動、轉向、傳動系統及燈光訊號裝置檢查。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後開車、嚴禁疲勞開車、嚴禁私自出車、嚴禁開帶病車、嚴禁開賭氣車、嚴禁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嚴禁將車交非駕駛人員駕駛、嚴禁開與證不符的車輛。隨時注意車輛附屬設施和行車物品的穩固,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在駕駛過程中要禮讓三先,謹慎駕駛,長途行車,晚間行車,山路行車注意安全。

如出了交通事故,絕不逃離現場,迅速向當地交警報集,保護現場,積極配合處理。並向公司及保險公司報案。

因違反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和交通安全法規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反政府交通管理部門或單位車輛管理規定造成經濟損失的,按以下規定處理。

1、未經公司有關領導同意因私出私車發生的安全事故(包括違章),造成的經濟損失或車輛損失以及交通違法責任由借車人全部承擔。

2,因駕駛人員違反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發生的交通事故,經保險公司認定系駕駛人員責任不予賠付的損失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3、因公司正常出車發生的交通事故(非駕駛員負全責),除交通ic卡扣點由駕駛人員負責外,造成經濟損失的,除保險公司賠償外,其餘損失賠償部分由公司承擔,但公司有權根據責任認定情況追究駕駛人員的責任。

4、因駕駛人員違反規定發生的交通違章,交通ic卡扣點和繳納罰款等責任均由駕駛人員承擔。

5、違章處罰必須在接到通知10日內處理,否則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責任由違章駕駛人員負責。

1、駕駛人員未經公司批准擅自將車輛借予他人使用,予以處罰500元,累計2次以上公司有權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

2、駕駛人員未經公司批准公車私用累計達2次以上,公司有權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

3、駕駛人員酒後駕車被公安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公司有權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

4,駕駛人員違反本安全責任書,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人傷殘或事故損失金額達5000)元以上的),公司有權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臺同。

八,本責任書一式貳份,雙方各保留一份,一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互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