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其他文案

店鋪商鋪租賃合同4篇 租店合約:創業首選的黃金選擇

店鋪商鋪租賃合同是商業房地產領域中的一種重要合同,用於規範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間的權益和責任。合同內容涵蓋了租金、租賃期限、支付方式、租賃用途等關鍵條款,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本文將重點介紹店鋪商鋪租賃合同的要點和注意事項,幫助讀者更好地瞭解和應對商鋪租賃環節中的各種問題。

店鋪商鋪租賃合同4篇 租店合約:創業首選的黃金選擇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使用面積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裝置。上述裝置的執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於本條款內。

(一) 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 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三) 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 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戶。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並清除該商戶。

(六) 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影印件。

(七)上述裝置、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為準)由房租扣除。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元人民幣為定金,在正式入住後五日內,定金轉為租金,並將租金餘額元人民幣一次性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十三、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十四、乙方的裝修作業不得影響到商鋪整體建築的框架結構,不得影響其安全性,否則由乙方負責賠償所引致的一切損失,並由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協商不盡, 訴訟解決。

店鋪商鋪租賃合同4篇 租店合約:創業首選的黃金選擇 第2張

第2篇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為在開發區設立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並就此租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供給乙方經營用房平方米,用於該公司經營之用,該房屋坐落於。

二、該房屋租金經雙方商定為每月元。該房屋總租金為元。

三、租金於交付,每延遲天按總租金的計罰。若天內仍未交納,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並按實際遲付天數依上述計罰比例向乙方收取罰金。

四、乙方同意預交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租賃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原推光漆門面房(現隆興源)一套(1-3層)租於乙方使用。

二、租賃時間從二零零九年 月日到二零一二年 月 日止,為期三年。

2、分三次付清,第一次付款簽訂協議後乙方交付甲方萬元,第二次付款的時間為,金額為 萬元,第三次付款的時間為,金額為 萬元。協議簽訂之日甲方將租賃房屋交乙方執掌。

四、租賃期間,水費、電費、暖氣費、管理費及工商、稅務等乙方經營需繳納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繳納,但甲方負責水、電、暖接通到租賃門面房內,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保證租賃期間對租賃房屋有合法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因租賃房屋產權出現問題,由甲方配合乙方積極處理。

六、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擔的房屋,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包括卷閘、玻璃門等)損壞的,乙方應立即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要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設定,即增減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施,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對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及設施損壞的甲方應及時修理,或乙方修理,甲方負擔費用。

八、租賃期滿前三個月,雙方協商續租事宜。任何一方不願續租的,均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

九、租賃期滿後,如甲方對外出租,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乙方,如甲方不再租賃,乙方要將門面完好交付於甲方。

第4篇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物業出租給乙方之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守信。

2、租賃週期一年時,租賃費每年底再議。如果租賃三至五年時,租賃費為 元/月,但乙方必須交納保證金壹萬元。若乙方租賃期內中斷租賃物業,乙方所繳納保證金為乙方違約金,作為對甲方的賠償,甲乙雙方再無任何經濟糾紛。

乙方以乙方名義負責經營專案,並承擔該物業使用期間所發生的水費、電費、場內設施維修與經營相關的一切稅、費(除土地使用稅)。

合同,且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產生的所有經濟損失。

6、乙方對該物業進行裝修或改造,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乙方應承擔甲方相應經濟損失。

7、如合同到期或者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合同,乙方應保留該物業的固定裝修,不得損壞,且應在20日內搬出該物業,否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物業內所有物品,甲方有權處理。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