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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合同範文集合5篇 "萬能合同集錦:精選單位合同範文"

本文整理了一系列“單位合同範文”,旨在為各單位提供合同起草的參考模板,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應用相關法律條款。這些範文包括勞動合同、租賃合同、銷售合同等常見型別,涵蓋了各個行業的需求。無論您是法律從業者還是企事業單位的合同起草人員,都可以從中獲取必要的指導,確保合同的合規性和專業性。

單位合同範文集合5篇

第1篇

20xx年6月,市民程先生到濟南一家公司上班,單位一直沒有與他簽訂勞動合同,也沒給他交保險,20xx年6月程先生從公司辭職。5日上午,程先生致電本報熱線諮詢,自己可以索要保險費及補償金嗎?

程先生說,7月11日他對公司提起了訴訟,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報酬,補交工作期間的社會保險費,並支付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這樣的要求合理嗎?

山東國棟律師事務所張公穩律師稱,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應當依法處罰,欠繳的社會保險費應依法補繳,此外還要加收滯納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罰款,該公司應當承擔上述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入職後公司一直未與您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繳納社會保險,符合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所以,你可以提出辭職。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勞動者依照本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這就是說,儘管是您主動辭職,但您有權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不簽訂勞動合同,要向職工支付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82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

案例:07年11月小文應聘到一家公司工作,簽訂了試用期合同,約定工資4000,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後,小文多次要求公司簽訂合同,公司總是推脫,小文無奈08年10月提出仲裁,按照勞動合同法提出了雙倍工資的請求.最後小文得到賠償共計36000元的工資補償.依據勞動合同法82條,不簽訂勞動合同,支付2倍工資.

案例:劉某進入一家外企工作,合同約定試用期3個月,工資6000元,劉某做的很開心,誰知過了1個月半後,公司新換了主管,新主管來了後就告訴劉某,認為劉某不適合公司的要求,辭退了劉某,劉某感覺很不理解,認為公司做法不對,在諮詢了勞動法專家後,提出仲裁,最後得到了賠償。依據勞動合同法39條,試用期內辭退員工要舉證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否則屬於違法解除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撤銷辭退決定並要求倍償.

案例:王某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合同到期後,公司沒有續簽,雙方終止了勞動合同關係,按照新的勞動合同法,王某向公司索要經濟補償,公司最後支付了王某3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共計18000元。依據勞動合同法46條第5款,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不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該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案例:趙小偉在一家旅遊公司工作了4年,工作辛苦,每天早出晚歸,公司管理混亂,經常拖欠工資,沒有社會保險,最後趙小偉被迫提出離職,並按照勞動合同法向公司要求經濟補償。依據勞動合同法38條,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沒有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提出辭職,並可要求經濟賠償。

單位合同範文集合5篇

第2篇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項條款。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年(含試用期______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首次合同從報到之日起,續簽合同從簽字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科室、部門),擔任______(崗位、職位)。

2、為乙方提供工作條件,明確崗位職責。根據工作崗位需要,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等用品。

3、根據乙方的表現、業績及工作需要,按有關規定和程式負責對乙方培訓、職務確定與晉升、工資福利待遇等。

4、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在乙方聘用合同期滿時決定是否續簽新合同。

1、接受甲方的管理,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服從工作安排或調整,參加培訓學習,接受教育和考核、考察,遵紀守法。

2、享受國家和學校規定的事業編制人員的各項工資、福利、住房及醫療勞保等待遇。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及房改,按上級部署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派出國、探親、在職學習、借閱圖書、就餐和子女上學等按學校對事業編制人員的規定或辦法執行。

4、乙方屬新到任應屆畢業生還與甲方簽訂協議書,其服務期、違約費和試用期的規定按協議書執行。

1、如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制度發生了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如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應內容。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聘用合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損害單位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給單位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工作和社會秩序的。

(6)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構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工作崗位的。

(7)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4、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並可根據國家規定向甲方提出賠償要求:

(1)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而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數額: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勞動法〉等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執行。

2、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起_____市人才服務中心正式接管乙方的人事檔案關係及戶籍關係,甲方和校人事部門不再為乙方出具任何人事證明。乙方應儘快結清與學校的各項關係,30天內憑學校人事部門的介紹信到____市人才服務中心報到,逾期其責任自負。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校人事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3篇

一、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制定的組織勞動過程和進行勞動管理的規則和制度的總和。也稱為內部勞動規則,是企業內部的“法律”。規章制度內容廣泛,包括了用人單位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根據1997年11月勞動部頒發的《勞動部關於對新開辦用人單位實行勞動規章制度備案制度的通知》,規章制度主要包括:勞動合同管理、工資管理、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工時休假、職工獎懲,以及其他勞動管理規定。用人單位制定規章制度,要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保障勞動者的勞動權利,督促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制定規章制度應當體現權利與義務一致、獎勵與懲罰結合,不得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否則,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制度的直接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規章制度的制定程式關鍵是要保證制定出來的規章制度內容具有民主性和科學性。規章制度的大多數內容與職工的權利密切相關,讓廣大職工參與規章制度的制定,可以有效地杜絕用人單位獨斷專行,防止用人單位利用規章制度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1.關於規章制度制定程式的引起的爭議。職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是企業管理制度的一個重要內容。這不僅僅是我國社會主義企業管理的特色,而是世界範圍內企業管理的一個趨勢。職工如何參與企業管理,在哪些事項上,以什麼形式和途徑參與,我國的相關法律都作了規定。勞動法第八條規定:“勞動者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工會法第三十八條:“企業、事業單位研究經營管理和發展的重大問題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召開討論有關工資、福利、勞動安全衛生、社會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會議,必須有工會代表參加。”公司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並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在立法過程中,草案曾經規定:“規章制度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應當經工會、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或者通過平等協商作出規定。”這樣規定曾經引起較大的分歧。一種意見認為制定規章制度和決定重大事項是企業的經營管理自主權,是用人單位的“單決權”。用人單位在制定規章制度和決定重大事項時只要聽取工會和職工的意見就可以了,規定經工會、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如果意見不統一,勢必造成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久拖不決,用人單位的管理將無所事從。這樣規定,限制了用人單位的經營自主權,實踐中無法操作。另一種意見認為,用人單位制度規章制度應當有勞動者參與,從國外的情況看,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很多都是是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決定的內容,屬於“共決權”。我國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規定,屬於職工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的企業規章制度,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最後,綜合考慮各方面意見,本法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本法規定是針對所有企業的規章制度的制定程式,強調通過平等協商確定,並不影響國有企業繼續按照《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2.平等協商的內容: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規章制度如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規章制度,重大事項如勞動報酬、保險福利、職工培訓等。

3.具體制定程式:根據本條的規定,制定規章制度或者決定重大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所以,這個程式分為兩個步驟:第一步是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第二步是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一般來說,企業建立了工會的,與企業工會協商確定;沒有建立工會的,與職工代表協商確定。這種程式,可以說是“先民主,後集中”。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既要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也要合理,符合社會道德。實踐中有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不違法,但

不合理,不適當。如有的企業規章制度規定一頓吃飯只能幾分鐘吃完;一天只能上幾次廁所,一次只能幾分鐘等。這些雖然不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但不合理。也應當有糾正機制。因此,本條規定在規章制度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作出修改完善。

規章制度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要讓勞動者遵守執行,應當讓勞動者知道。因此,本條規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應當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關於告知的方式有很多種,實踐中,有的用人單位是在企業的告示欄張貼告示;有的用人單位是把規章制度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發給勞動者;有的用人單位是向每個勞動者發放員工手冊。無論哪種方式,只要讓勞動者知道就可以。

第4篇

為保證甲方辦公樓及生活區設施完好有效,甲方將相應的維修保養工作交由乙方承包,為明確雙方責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制定本合同。

(一)專案名稱: (二)專案內容: (三)專案地點: 第二條 合同工期

維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維修保養質量要求

保證所轄區域內裝置安全穩定執行,完好率99%以上,所轄區域內附屬設施完好無損,完好率100%。

第四條 維修保養的方式、工作內容、維修計劃及服務承諾 (一)維修保養的方式: (二)維修保養的工作內容: (三)維修計劃: (四)服務承諾:

辦公設施發生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 1 時間內到現場處理故障,使辦公設施儘快正常運轉。

2.在檢查時如發現有不合格之處,甲方有權以“質量整改通知書”的形式書面或口頭通知乙方整改。

1.必須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書面檔案。 2.不得將本專案再行轉包或分包。

3.必須確保進場人員的個人素質及技術素質。在維護期間,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員工名冊,為員工辦理施工安全保險,並在甲方處備案。未經甲

方許可,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乙方人員必須統一施工服裝。

4.認真按合同標準進行維修,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做到完工清場,文明作業。

5.應按維修保養計劃對甲方的辦公設施進行檢修保養,並保證其能發揮其應用作用。

6.為保證管理到位,乙方應配備專職維護人員,做好日常養護,有緊急情況隨叫隨到。

乙方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操作規定,若因乙方原因出現任何人身損害事故或財產責任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一)本辦公設施維修保養工程費用為(大寫) (小寫) 。 (二)裝置維修材料費承擔方式: 。 (三)支付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價款按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具體支付時間為: 1.合同生效 天內,甲方按合同總價 %(即(大寫) (小寫) 元)向乙方預付維修費用。

2.甲方應 前,再按合同總價 %(即(大寫) (小寫) 元)向乙方支付維修費用。

3.甲方應在本合同結束且乙方無任何違約情形後 天內,按合同總價 %(大寫) (小寫) 元向乙方支付剩餘款項。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之前,乙方應提供相同金額的正式發票。

開戶銀行: 。 地 址: 。 帳 號: 。 甲方除支付上述維修費用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它的費用。 (五)結算單位約定

經雙方確認,甲方有權自行結算或是指定其下屬單位作為結算單位。甲方有權指定的結算單位為:

第5篇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於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籤(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籤或蓋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