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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樑施工合同7篇 「橋樑施工合同:建造通往未來的道路」

《橋樑施工合同》是指在橋樑建設工程專案中,由建設單位和承建單位簽訂的一種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書,規定了工程施工的相關事項、技術規範、驗收標準、質量保證、安全生產、費用及支付等細節。本合同的簽訂,有利於保障工程質量,促進建設單位與承建單位之間的合作與互信。

橋樑施工合同7篇 「橋樑施工合同:建造通往未來的道路」

第1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信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四、甲方責任:甲方提供施工圖紙,施工用水用電,負責組織驗收;監督檢查施工質量、進度及安全隱患。不合格的部分甲方令其整改和返工。

五、 乙方責任:乙方按照設計圖紙和規範施工,施工材料的採購必須是合格產品,必須全部附有合格證。採購的材料先經甲方、監理確認合格後再進場,砼澆築用商砼,鋼材用國標產品。要確保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達到合格。負責收集和整理工程資料,保證按時交接和歸檔。

六、工程工期: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期 天。

七、乙方於每月 日上報工程進度,甲方應於月底前按照工程量的 %撥款。

八、工程進度,乙方必須報施工進度計劃,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施工任務,不準滯後,如不按計劃施工,甲方有權裁減乙方承包工程量;乙方並承擔經濟損失,在沒有特殊情況下工期每拖延1天,承擔工程總款2%的違約罰款。

九、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乙方負責對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進入施工現場帶安全帽,施工用水、用電不準私拉亂接,防火防盜。乙方自備電箱,要求三級配電二極保護。文明施工,做到三清,六好。施工中出現一切安全事故和因此發生的費用乙方自負,乙方應服從甲方、監理的現場指揮及管理。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和甲方指令進行施工,甲方即可令乙方暫停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材料管理:施工期間乙方應保護好施工現場用電裝置材料,如有損壞乙方自負。所有施工材料和施工進度,要和甲方聯絡,作好施工記錄和施工資料。竣工驗收報甲方、監理稽核。每道施工報甲方監理驗收,並作記錄。

十一、工程保修,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國家有關規定履行保修責任。保修時間按工程整體驗收合格和各種手續辦理完成並移交相關部門之日算起,保修期

十三、 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工程費 %,餘款 %保質一次付清。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橋樑施工合同7篇 「橋樑施工合同:建造通往未來的道路」 第2張

第2篇

為確保營業線施工安全,明確雙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等,根據《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運〔20xx〕190號)《____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____鐵辦〔____〕____號)《____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實施細則》(____鐵辦〔____〕____號)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加厚樑兩端各三塊橫隔板;樑兩端腹板中間各增設一塊橫向聯結板;跨中腹板上部增設橫向聯結板。

2.樑體跨中橫向自振頻率和橫向振幅滿足《鐵路橋樑檢定____________規範》要求;

3.儘量控制新增聯結重量,減小加固後梁跨中的恆載彎矩;

4.新增聯結按預應力結構考慮,應具有足夠的耐久性;

7.採用《鐵路橋涵鋼筋混凝土和預應力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tb10002.3-20xx)。

1.開工前乙方應成立專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制,制訂完善各項安全管控制度和措施,足額配備具有相應資歷的與運輸安全相關專業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開工前,乙方施工、監理單位各級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內蒙古錫多鐵路股份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訓,主要學習鐵道部、集團公司關於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並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3.入場前,乙方施工防護員必須經過甲方進行鐵路安全知識和臨近營業線鐵路施工安全相關知識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4.乙方在施工前,必須對所有施工作業人員進行鐵道部、集通鐵路集團公司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培訓。

5.乙方開工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接通知後安排現場施工安全監管員到現場進行安全監管。乙方安全、技術人員針此段施工對甲方施工監管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未進行技術交底嚴禁開工。

6.乙方指派的防護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的員工持證上崗。一經任用的防護員不得兼職,但也不能隨意更換。

7.乙方凡在區間,站內營業線或臨近營業線進行各類施工時必須在相鄰車站設駐站聯絡員,施工現場設現場電話防護員和現場施工安全防護員。

8.乙方駐站聯絡員必須攜帶插孔小電話。現場電話防護員防護攜帶訊號旗(黃色)、喇叭、手持對講機和插孔小電話。現場防護員攜帶訊號旗(黃色)、喇叭、手持對講機。

9.甲方在臨近車站設定駐站聯絡員,施工前,甲方駐站聯絡員利用無線通訊裝置與現場監管人員核對當日施工專案、施工里程、施工作業開始和結束時間、防護員數量、其他裝置管理單位到場情況。

10.乙方在施工前____天通知甲方,甲方必須根據現場施工情況為乙方配備足夠的施工監管人員。乙方所有施工必須在甲方的施工監管人員的監督下進行施工,甲方施工監管人員不到場禁止施工,如乙方場擅自施工,甲方有權按照集通鐵路集團公司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和安全責任追究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11.乙方駐站聯絡員與現場(電話)防護員要執行3-5min聯絡制度,全面瞭解現場安全和防護情況。如施工現場發生危及行車安全時,現場防護員要立即通知駐站聯絡員,駐站聯絡員立即告知車站值班員,禁止向施工區間放行列車,現場防護員同時設定停車防護。

12.同一區間有兩處以上施工時,乙方駐站聯絡員按照施工地點相對營業線公里標進行編號,當列車由車站開車時,駐站聯絡員通知區間所有防護員,防護員按照遠近依次逐個進行聯控。列車通過施工地點時,該施工點防護員須利用無線通訊裝置通知列車執行方向下一個施工點防護員。

13.施工結束後,甲方駐站防護員利用無線通訊裝置與現場監管人員逐項核實,確認具備施工結束離場條件後,甲方駐站防護員和乙方駐站聯絡員方可離開行車室。

14.甲方根據乙方的施工範圍、施工地形、施工天氣等情況配備足夠施工監管人員,對施工安全進行全面監管。

15.甲方施工監管領導小組不定期對乙方的施工安全進行巡迴檢查,發現施工單位存在安全隱患時,及時責令糾正,危及行車安全時立即責令其停工,並督促整改。

16.乙方嚴格按照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表施工,絕對不能超出範圍施工,一經甲方檢查發現,責令其停止,不聽勸阻的,進行停工整頓,並按照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責任追究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17.甲方為確保乙方人身安全,不得隨意跨越營業線,上下班和搬運材料時必須設專人防護,在確認無列車通過的情況下,最短的時間通過營業線線路。

18.乙方在上下班或搬運材料時,必須按甲方要求設定防護。搬運大宗材料時,必須提前1日通知甲方施工監管領導小組,甲方根據作業量,合理安排現場施工監管員。

19.乙方在施工作業區段範圍內必須距營業線中心線不少於____m處設定安全防護繩,高度距施工線軌面____cm,所有施工作業人員、施工機具和材料禁止超越安全防護繩侵入營業線限界。

20.所有施工人員、現場防護員在作業中或上下班途中絕對禁止走行營業線。

21.甲方施工監管人員應積極配合乙方施工,進行現場施工安全監控指導,確保行車安全。當甲方施工監管人員不到位時,乙方不得施工。

22.施工中,雙方均應配備現場安全監管人員對施工現場全過程監控檢查,避免操作不當和大意造成行車事故,乙方還必須配備施工現場防護員。安全監管和現場防護員應配戴“施工安全監管員”和“施工防護員”標誌牌。

23.乙方在施工中,應確保鐵路裝置完好和行車安全。因乙方造成鐵路橋樑、線路涵渠裝置損壞、道床汙染、路基坍塌沉陷等均由乙方負責恢復完好,並承擔全部費用。

24.結合部施工時乙方必須聽從甲方指揮,嚴格按照《橋隧大維修規則》《線路修理規則》要求辦理,避免兩不管等推諉扯皮的發生,確保結合部的安全。

25.甲方指派專人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如果發現乙方不按設計施工和存在不安全隱患及造成既有線橋涵裝置質量降低時,應對乙方下發《施工安全停工整頓通知書》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針對整改的問題進行整改,當危及行車安全時,甲方有權責令停工整改,乙方須無條件執行,並立即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待甲方施工安全領導小組檢查同意復工後方可繼續施工。

26.乙方須嚴格執行“防洪”的有關要求和規定,不得擅自動用防洪裝置,不得堵塞排水裝置及排洪,防止洪水沖刷或浸泡線路裝置,以確保施工地點排水暢通。防洪期間,施工地點前後200m範圍內的線橋裝置乙方要執行“三檢制”,確保汛期裝置安全穩定。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把確保行車安全放在完成和監督(配合)一切施工任務的首要位置,嚴格執行鐵道部、集通公司營業線施工安全有關制度。

2.雙方成立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由甲方主管副段長、乙方專案經理任組長、甲乙雙方施工監管員、安全員任組員,全過程檢查、監督施工安全情況,協調解決涉及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類問題。

3.甲乙雙方定期建立聯合安全檢查和資訊聯絡制度,及時發現和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互通施工安全情況,掌握施工安全動態。

4.當發現危及行車安全隱患、問題時,甲乙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全力參與救援搶修工作,並聯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險情調查分析。

1.積極做好監督檢查(配合)工作,為乙方施工創造便利條件,對乙方提出需甲方配合解決的問題,及時予以答覆。

2.向乙方提出有關技術資料,委派專業技術人員積極協調配合乙方施工安全監管,同相關單位做好既有裝置、設施的核查工作。

3.向施工單位提供相關安全管理制度辦法,並組織對施工防護人員進行培訓。

4.根據工程規模和乙方提出的請求,及時委派相關的施工安全監察員(按規定並註明職務、姓名),負責乙方在施工期間的安全監督管理等工作。

5.對乙方責任區段的裝置、設施進行巡查,發現不良情況及時向乙方提出,並下發營業線施工整改通知書,督促整改。

6.監督檢查施工單位責任區段,發現裝置、設施不良和安全隱患時,立即責令其糾正;危及行車安全時,有權責令其立即停止施工,並填發“施工停工整頓通知書”,督促整改。

7.對轄區內營業線、臨近營業線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或施工安全協議未經法定程式審批擅自施工的,立即責令停工。同時,除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處罰外,及時上報情況。

8.甲方監管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攜帶施工監管指導書。

1.開工前應成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制,制訂完善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足額配備具有相應資歷的與鐵路施工安全相關專業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認真組織學習並嚴格執行鐵道部、集通鐵路集團公司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

3.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施工計劃組織實施,不得隨意更改。

4.及時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關技術資料和安全資訊等,經常保持甲方的聯絡,根據施工專案、內容,主動與裝置管理單位聯絡,進行現場調查,特別是對與之相鄰的既有線行車裝置的對應里程、位置關係、運輸生產情況及地質、隱蔽設施等情況進行詳細的調查,正確掌握第一手資料。

5.按規定編制臨近營業線施工方案,所編制的施工方案必須由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組織內審,並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籤認,方案中對施工類別進行初步劃分。

6.做好責任區段既有裝置、設施的巡養和必要的安全防護工作,對現場作業情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由於乙方未嚴格履行巡養、防護要求,造成行車事故及其他後果,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7.對甲方提出的質量和安全隱患等問題應立即進行整改,對當時無法解決的問題,必須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進行補救,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

8.在施工作業準備期間,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認真落實《鐵路工務安全規則》的各項規定。作業工具必須設定絕緣設施,嚴防聯電事故的發生。作業期間兩線間嚴禁存放工具材料,作業當中來車時必須停止施工,人員機具應撤到安全距離以外。

9.施工期間,各種機具材料均不得侵入限界。施工完畢後,認真對線上遺留的路料、機具進行清理,堆碼牢固、指派專人看守。

10.在施工期間使用大型機械裝置時,必須按照甲方的規定設定“一機一人”防護,現場防護員必須站在距離防護機械____m左右瞭望條件好的位置進行防護,來車時停止作業,並不得侵入限界。當客車接近施工地點____m前,貨車接近施工地段____m前,必須停止作業,並將大型機械停止在距營業線鋼軌頭部外側____m外的地點。

12.計劃內施工,施工監管地點發生變化時,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前____小時通知裝置管理單位安排人員監管監控。

營業線施工月度計劃和臨近營業線施工月度監督計劃提報乙方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內容和提報時間進行提報。

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鐵道部、昆明鐵路局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必須在施工中確保行車安全,保證鐵路裝置和人身安全。

施工安全保證金和配合費的數額和支付方法,按公司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確定的辦法執行。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______________執行或雙方另行商定,簽訂補充協議一併執行。

2.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無法解決時,可以提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雙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期限結束後自行廢止。

4.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報公司裝置主管部門和安監室各一份。

第3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 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下列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 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工程師:指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己方代表,或發包人委託的監理單位派出的總監理工程師。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 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 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9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0 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1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 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2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費支出。

1.13 保留金:指合同雙方約定按一定比例在工程價款中提留,用於工程缺陷修補的款項。

1.14 接收證書:指發包人在工程或分項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後,簽發給承包人的工程接收憑證。

1.15 缺陷責任期: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後,對所建工程的存在缺陷及在使用過程中暴露出來的缺陷或損害負有修補責任的期限。

1.16 履約證書:指發包人在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責任,於缺陷責任期滿後簽發給承包人的完成合同履約的憑證。

1.17 保修期:指承包人在工程或分部工程竣工後,對所建工程在一定時限內出現的質量問題負有保修責任的期限。其期限自工程或分部工程接收證書上註明的竣工日期起,至質量保修書(合同)約定的期限止。

1.18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9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1 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22 施工場地:指出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3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紙質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傳真、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4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5 索賠:指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非己方過失,而是因對方原因造成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合同履行中發生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7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 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的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1 合同檔案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界定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38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本合同檔案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小約定。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屬強制性標準的,發包人、承包人必須遵守。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1 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方。本合同終止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 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5.1 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 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許可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3 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其職權應與發包人派駐現場履行合同的代表相區別。二者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此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8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5 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 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向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1 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經發包人同意,並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 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

第4篇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根據建設單位對擬修建的危橋改建的規劃要求和危橋現場的.實際情況,甲方選定由乙方承建該工程,經甲乙雙方反覆磋商後達成一致意見,為了明確雙方在此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橋危橋改建工程;

工程內容及建設標準本工程全長13米、寬9米、橋涵洞1個;

技術標準:_________________舊橋拆除,新橋建設(詳見工程量預算清單);

合同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日至況,工期順延,但必須確保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前完工;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採用包工包料雙包方式;

工程造價本工程造價為__________萬元,以縣交通局等相關部門驗收合格的長度、寬度、涵洞計算總金額;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③根據工程建設需要,負責落實“三通”、料場和攪拌場,並保證建設佔地無償提供給乙方,保障乙方施工順利;

①負責整個工程的技術,施工及施工所用人工、材料、機械裝置,保證在規定的期限內保質量完成工程建設;

②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如出現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③自覺接受甲方對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監督,若甲方發現乙方施工過程中使用的原材料或施工工藝不符合有關技術標準、技術規範,經縣交通局和有關部門認定核實,必須立即整改,對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乙方進場後墊資開工建設,工程款在工程結束合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如違約,違約方承擔總工程款20%賠償金額。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鎮政府、縣交通局各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及鎮政府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村民委員會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監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鎮人民政府監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5篇

甲方:中國建築第五工程局哈磴高速公路專案部(以下簡稱甲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

合同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方將哈磴高速公路第18合同段的部分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4、 工程內容:橋樑(下述樁號的橋樑設計施工圖紙所包括

5、 施工樁號:k878+618,k880+785,k878+395,k879+511,k879+909,k880+284

具體為:20xx年度完成樁基礎,預應力空心板形成生產能力,20xx年7月25日全部交工。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含地質變化),工期順延。

7、 乙方開工時必須進夠不少於臺鑽機,其它配套裝置、

人員、均應滿足工程施工要求。如果不能滿足工程進度及質量方面的要求,甲方有權清退出場。

9、 工期損失金: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損失,每拖延

2、 甲方承包給乙方施工的工程,均採用甲乙雙方協商的單

價按乙方實際完成的工作量進行計價結算。該單價均已包括了為實施和完成該工程所需的勞務、材料、機械、試驗、臨時設施費、預製場,工棚等的臨時徵地費,工程臨時用電、用水線路的架拆及工程用電、用水費用,人員裝置調遣費用、安裝、缺陷修復、管理、保險,個人所得稅、工程照管及利潤等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風險,由乙方自負盈虧。

3、 乙方所承包施工的工程,在未得到監理單位及建設單位

4、 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的綜合單價見附表。合同簽訂後,甲

5、 工程變更部分的單價,如合同中有的,套用合同清單單

價,如超出合同清單之外的,按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的單價。

6、 工程量清單是合同的組成部分,清單數量為暫定工程數

量,業主對工程數量的增減不減除乙方的合同義務,即不能作為乙方降低驗收標準和調整單價的依據,也不能作為乙方拒絕施工的理由。

7、 施工過程中,乙方施工機械車輛所需油料,在甲方指定

8、 業主對甲方的有關工期、質量、進度、安全等方面的要

1、 乙方每月只能向甲方申請計量款一次,計量款的支付時

間按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相應條款執行。但因建設單位延期支付計量款,甲方作相應延期。

2、 業主計量款只能付至甲方專用帳戶上,乙方可在甲方帳

戶內開設內部分戶。甲方支付乙方計量款時,要求乙方提供帳號,支付時採用轉帳的方式進行支付。

3、 乙方必須派專人辦理計量款的支付手續,並提供其身份

證影印件給甲方財務部備案。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

4、乙方申請的計量專案及工程數量,必須符合業主要求的

手續,即只有合格的工程才予計量。乙方完成的專案達到驗收標準後,按技術規範中符合計量規則要求的工程數量據實計量。

5、甲方支付乙方計量款時,以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的80%

進行支付,並且要求乙方已完工程在質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必須得到專案部、監理工程師及業主的認可。否則,因乙方工程質量、安全及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時,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該月的計量款。

6、 甲方撥付進度款時,予留20%作為工程質量、安全、合

同履約及文明施工保留金。全部工程完工經專案部、監理及業主驗收併發放竣工驗收證書,,支付至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的95%,餘下5%作為工程質量保留金,保留金的期限以業主規定為準。

7、 保修期間發生的缺陷修復及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委託

甲方修復,修復費用由甲方從乙方保留金中扣除。缺陷期滿甲方得到保留金,扣除乙方承擔的工程缺陷修復費用後,將餘額返還給乙方。

8、 工程量具體計量程式及支付辦法詳見專案部編制的《施

1、負責對乙方承包工程的技術交底、圖紙會審工作,並協助乙方解決工程施工中的技術問題。

2、 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安全工作按照國家施工驗收規

量、安全的規定進行指導、監督與檢查,協助乙方處理好質量安全事故。

3、 甲方有權按照公司內部的管理制度對乙方施工作業 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勞資等方面的檢查並進行評定。根據評定結果進行獎、罰,對乙方達不到合同約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在第二次警告後仍無改進者,甲方有權自行安排人員整改,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4、 甲方有權對乙方財務實行監督、審查,制止不合理的財務開支,以確保工程款專款專用。

5、 乙方承包工程的質量,進度不能滿足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總承包合同要求時,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的工程量進行調整,並要求乙方對已完工程不合格部分進行整改,費用由乙方負責。

6、 由於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質量低劣且在整 改期限內無明顯改觀,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另選施工隊伍,乙方應立即退場並無權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費。

1、 乙方按照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原則合

法經營。工程施工期間必須服從甲方的工程管理及財務監督。

2、 乙方進場7天內,應向甲方提交一份詳細的施工進度表

第6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專案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本標段的所有橋樑系樑、承臺、肋板、立柱、蓋樑及上部構造、附屬工程等除樁基以外的所有工程。具體內容見附件《橋樑工程分包內容及單價清單》。

1、乙方按包工、包小型材料、包小型機械裝置、包質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驗收合格、包保修的方式承包本工程。

2、甲方負責鋼筋、砼、壓漿用水泥、支座、伸縮縫以及支座鋼板和洩水管到現場的一切費用,其它材料及施工機械裝置、工具等全部由乙方負責承包。相關的材料檢測費、儀器裝置標定等費用甲供由甲方負責,乙方自購由乙方負責。

各分項承包單價見《橋樑工程分包內容及單價清單》。

以上綜合承包單價中已包括:工人勞務及伙食費用(含工人社保、福利等)、小型材料、機械使用、進出場費用、管理費、利潤及安全文明施工、臨時設施等全部費用,以及合同圖紙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

1、本分項工程必須按甲方及業主要求的施工工期按時完成。樁基施工完成三至五個墩,由甲方通知乙方,在五天內進場。

2、乙方必須按甲方排出的進度計劃組織足夠的機械裝置及人力進行施工,技工、力工進場人數按甲方要求人數進場。如果進度計劃完不成並且施工人數達不到專案部要求的人數,甲方按規定人數每少一人每天罰款100元或有權不經乙方同意自己另外安排人員或其他施工隊伍來完成,大、小工按人頭算每人每工日150~200元,在乙方進度款或結算款中扣除。

3、每個分項工程如果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時間開工和完工,甲方有權作出相應的經濟處罰,處罰標準按情節輕重每天可處以200~20xx元。嚴重者甲方將另外安排施工隊伍進場施工,所增加的費用(按雙倍計)在乙方工程款或結算款中扣除。

4、除甲方拖欠工程款外,乙方不能用以任何理由停工或變相停工方式來要求甲方處理,在停工期間,每停工一天,甲方將扣乙方工程款5000元作為賠償由於乙方停工給甲方帶來的經濟與聲譽損失,此款可以當月扣或者在結算中扣除。連續停工三天時,甲方從停工第三天起有權另選施工隊伍進場施工。乙方作自動退場處理。

5、乙方自動退場,甲方將乙方所剩的工程款全部作為乙方的賠償金賠償給甲方,彌補甲方的各項損失。

6、如果因業主及甲方原因延誤工期,經甲方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施工進度必須滿足業主和監理的要求,否則甲方有權依照監理和業主的要求進行處罰。

1、本工程應達到的質量標準:按照設計檔案及國家、公路施工技術規範、質量驗收標準、施工技術條件、施工指南及相關規定進行施工,工程一次合格率100%,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時間內無償返工直至達到質量驗收標準,否則甲方不予驗工計價。勒令不改者,甲方有權提前單方面解除合同,同時乙方負責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1、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服從甲方人員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施工現場中,服從甲方相關人員的合理調配、安排,服從甲方的進度、質量和安全的管理。

3、由於乙方質量原因造成的返工、材料損失、工期損失及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1、嚴格執行國家頒佈的各項政策和安全法規、規程,及其它相關的標準、規範。

2、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相關人員的管理。

3、遵守甲方制定的文明施工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5、若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由於違反各種規程制度引起安全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並且由此導致的政府相關部門、建設辦與總監辦的處罰由乙方自行負責,同時甲方也將追究乙方的責任。

1、負責技術交底和施工控制測量及對乙方的施工進行監督、指導、檢查。

3、按期召開生產排程會,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按月下達施工生產計劃,並檢查落實情況。確保運樑車能暢通運到橋樑現場。確保橋樑現場地基密實,保證大型吊車能就位。

4、 對乙方的施工進度、質量、安全進行檢查、監督。對不合格工程有權責令乙方返工,限期整改並進行經濟處罰。對屢次整改無效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責令其無條件退場。

6 、工程量以設計圖紙工程量計量,若設計數量錯誤按最終設計變更圖紙進行計算。

7 、混凝土澆築時甲方攪拌站要隨時保持和現場的聯絡,保證混凝土施工用量和甲供材的及時供應。

8、及時對現場的測量放線和通知監理對乙完成的工序驗收。

9、對臨時駐地建設只提供臨時用地。甲方在拌合站提供70~80kw電源給乙方,乙方自行接至預製場,所有費用乙方自負。

1、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圖紙和國家及交通部頒發的施工規範、技術要求組織施工,完成甲方下達的施工生產計劃。

2 、遵守國家、地方公司和甲方的有關政策規定、要求,文明施工達標,材料堆放整齊,建立標準化工地。隨時接受甲方、公司、建設單位及工程監理的技術指導和監督檢查,認真做好施工原始記錄。

3、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和不合格工程的一切損失。

4、加強文明施工,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5、做好施工現場的環保、防火、防盜、防洪、照明、保衛及安全防護設施工作(文明材料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與責任。

7、在施工中應聽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自覺搞好和其他單位的關係。

8、如果因自身原因中途主動退場,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上報甲方,待甲方批准後方可退場,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因此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賠償。

10、乙方內部發生勞資糾紛,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並追究乙方責任。同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工程款直接撥付工人工資與乙方租用其它施工裝置、機具的租金(若有)。

11、乙方自備的裝置及小型機具(如架橋機、龍門吊、運樑車、鋼筋加工裝置,焊接裝置、模板加工製作裝置、砼振搗機具及其它小型機具等)必須符合國家現行技術及安全標準。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加強維修及保養工作,不能影響工程質量與進度。

12、鋼筋按圖紙量加2%損耗由乙方包乾,砼按圖紙數量包乾。

13、每施工完一道工序,經甲方和公司技術人員及監理工程師檢驗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乙方提前6個小時通知甲方,未按規定通知甲方到現場進行檢查,需重做檢查,檢查和返工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檢驗要及時,最長時間為二個小時,否則視為合格。

14、應接受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的隨時抽查和重點檢查,並提供必要的檢查條件。

15、配合甲方試驗人員做好各種材料的取樣及試件的製作。

17、乙方進場的人員及小型機械裝置必須滿足施工進度的要求,如果趕工期甲方要求增加機械裝置及人員,乙方必須無條件的服從。

第7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乙方已充分了解工地的現狀,甲乙雙方就合同工程施工有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協議書。

工程名稱:環城路與西南路交叉口改造工程、東莞生態園龍崗大道修改段一標工程地點:東莞市東城區、寮步鎮、石排鎮

承包範圍:施工圖設計範圍內的匝道橋、人行天橋樁基工程

承包規模:匝道橋共30條樁基(嵌巖樁),其中?1。4m樁基6條(約317m3)、?1。2m樁基24條(約814m3);人行天橋共15條樁基,其中?1。0m嵌巖樁10條(含生態園龍崗大道一標樁基8條,約44m3)、1。0m摩擦樁5條(約80m3),合計45條(約1031m/1255m3)。

1、乙方承包方式:包工、包機械(吊機、水電除外)、不包主材(砼、鋼筋、檢測管,但包其他零星及損耗性材料等)、包進度、包安全、包質量(主材責任除外)。

2、乙方承包以下內容:包定位、埋設護筒、成孔、清孔、鋼筋籠制安、埋設檢測管、下鋼筋籠、砼灌注、泥漿清運(包泥漿池和解決排放地點,甲方提供挖機開挖泥漿池)等所有施工工序內容及安全文明施工維護(防護材料甲方負責)、包機械場內場外轉運、包生活及住宿,包人身安全等。

1、本工程質量標準要求達到國家或行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

2、本工程質量除必須達到以上標準外,還應滿足招標檔案第七章中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1、合同金額:採用固定單價(只計砼和鋼筋,並不計樁,只計有效樁長,其他未說明的專案費用均已包含在單價內),固定單價為:?1。4m、?1。2m樁砼265元/m3;?1。0m樁砼300元/m3;鋼筋制安420元/t,另龍崗大道進出場補助壹萬元,費另定合同總價為人民幣¥336915元,結算總價按實際成樁量計算。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場,工程款只結算合格樁基的70%。

2、付款方式:承包方按業主或監理單位要求的機械裝置、人員進場後開始施工時,付生活費總量為初定合同總價的10%,每檢測完成20條樁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預付款在第一次扣除),全部完工並經相關部門檢測驗收合格後2個月內結清剩餘款項。

設計圖紙數量只作參考,進度款按初驗合格的成樁量計算(砼按m3、鋼筋按t),最終結算按經相關部門檢測驗收合格的成樁量計算(砼按m3、鋼筋按t)。成樁量=(鑿除樁頭後的設計成樁頂標高—終孔樁底標高)_3。14_(設計直徑/2)。

1)負責協調業主、監理和其他單位,負責提供施工場地、測量放線和初期的安全圍蔽。

2)負責總體管理,根據業主、監理單位要求安排施工進度和施工部位。

4)負責提供主材鋼筋、砼、檢測管、水電和吊機,不包除此外的其他所有材料及機械裝置。

5)至少安排1名技術主管負責此工程專案的管理和協調工作。

2、乙方:1)按甲方要求施工,安排人員配合施工過程中的檢測驗收工作。

2)負責除以上主材、水電和吊機外的其他所有材料及機械裝置、工具。

4)負責該工程範圍內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具體按國家、廣東省及東莞市有關的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規、規範和強制執行,由此造成的損失金額由承包人全額承擔。

5)開工前甲方負責開挖探明地下管線、障礙物情況,乙方施工過程中負責保護已探明的地下管線及障礙物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壞的,由乙方全額負責賠償。

6)負責除混凝土強度外出現的工程質量問題,比如檢測發現斷樁或沉渣過大等不合格情況,由此造成返工和其他損失費用由承包人全額承擔,如乙方認為混凝土質量達不到要求可以拒絕接收。

8)如由於乙方不按要求施工,造成進度滯後,每滯後一天處罰1000元,造成質量問題,除賠償金及返工費用外,每次罰款¥5000元,造成安全問題,除賠償金外,每次罰款¥20_元,不服從管理每次罰款2¥500元,另泥漿如汙染現狀路面每次罰款¥500元。

9)至少安排1名現場主管負責內部管理和協調工作,同時配合甲方工作,工地現場人員的著裝、安全帽等需按專案部統一要求自行配臵。

10)單價已包含各種保險費用,乙方自行購買自身及工人的所有保險,除甲方機械原因傷害乙方外,所有的安全責任自行負責費用。

如出現設計圖變更按變更檔案施工,工程量以變更審批檔案為上限,超過部分不予計量,計算方法按第六條執行;單價按第五。1執行,如出現新施工專案重新協商定價。

甲方現場主管負責人為白冰(環城路與西南路交叉口改造工程),電話:,曾紀鋒(東莞生態園龍崗大道修改段一標),電話:。乙方現場主管負責人為,電話:。

當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於當天生效,至結清剩餘結算款額時終止。本合同原件一式兩份,發、承包人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