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其他文案

2023法律專業社會實踐3篇 “深入法律現場:2023法律專業社會實踐探索”

本文將介紹2023年法律專業的社會實踐活動。通過參與實踐,學生們將有機會在真實的法律環境中應用所學知識和技能。此次實踐將涵蓋法院觀摩、見證庭審等多種形式,拓寬學生的法律視野,提升實踐能力。實踐活動將為學生提供寶貴經驗,加深對法律領域的理解和熱情。

2023法律專業社會實踐3篇 “深入法律現場:2023法律專業社會實踐探索”

第1篇

這個寒假,我走進了__刑庭,進行了為期不長的兩週的實習。

雖然以前在專業老師的帶領下也參加過刑審,但這一次,卻是如此真實地深入到庭審的背後,期間,我的實習主要有以下內容:旁聽;填寫公安卷;傳送達回證及判決書;裝訂檔案;打執行通知書及結案審結表;幫助書記員整理卷宗;查閱及複核卷宗。

我到刑庭的第一天,是跟書記員。由於她所負責的法官的執行通知書及結案審結表比較急用,讓我也加入了其行列中。其實打這些文書,模版已經擬好了,關鍵是運用的計算機操作技術將犯罪嫌疑人的檔案資料填入其中。書記員把需要注意的問題講述了一遍,如刑號、出生地、戶籍所在地、學歷、是否有前科、犯罪事實等等,最關鍵的是刑期了,若稍有鬆懈,正義和公平就會在這不經意的一剎那間被抹煞。這關乎當事人的切身的人身權利也將因自己的疏忽遭受了損害。本以為這是簡單的手腳功夫,但真正做起來時,才發現,必須逐一校對,細緻入微,方可保證無錯。而且,要真正地做到快、準、狠,還需些時日來訓練。

同時,我還發現,刑庭的電腦裡面存有很多法律條文以及對應案件的資料,這在法庭是很方便的,真的大大提高了法庭工作的效率。並且在以後的工作中這個“作戰武器”是大有裨益的。

法院的每一項工作都牽動著雙方當事人及其利害關係人的心,他們每一雙注視焦急的眼睛都注視著事態的進展。作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員,包括我這樣的實習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負起的責任。面對一件案情簡單的案件要作出一個判決或者裁定也許並不難,在電腦上修改的時間可能只消十來分鐘,但我們保證的是判斷的正確,符合“內心的確信”、法律的規定。法院的責任在於重新分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不可偏袒,一方當事人不管是被害者還是加害人,應該承擔的需要承擔,不需要的不能強加。主觀臆斷或者有感情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應該具有的。

還記得第一次庭審的旁聽,是七位犯罪嫌疑人涉嫌綁架罪。其中年紀最小的國中未畢業,而父親,作為他的辯護人,在法庭上,竟難過得激動地流下了淚,或許是痛苦又心疼的淚吧。看著淚痕印在他那滄桑的臉上,同情之情立馬燃起。他兒子年紀如此的小,肯定是被騙過去的了。然而,當看到法官那義正嚴辭的方臉時,心中警鐘即時敲響,作為法學人員,扶弱之心需有,但追求正義公平更需有一顆中立之心!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基本與課本的條件要求符合。並且花都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此案如何判也早有結論。

然而,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式卻很完備的,準備工作也是不容疏忽的,而且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幾件的案件在同時審理宣判,也大大地節省了法院資源,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書上學習時,只是抽象地認為,綁架罪就是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行為。當然必須考慮的是構成要件。而在實踐中,需做到實際的運用。如以勒索財物為目的,以強制手段違背被害人意志威脅及其他暴力手段來所取財物就是勒索財物了嗎?當然不是。如果只是甲騙取了乙的手機,乙不平,以暴力手段實際控制甲,威脅其返還。這並不構成綁架罪,而為拘禁罪。只有當乙索取超過手機價值以外更多的財物才有可能構成綁架罪。

理論的知識真的需要通過實踐的運用,才可以說是屬於自己的。

在實習過程中,從接觸到的案件中,發現有較多的犯罪嫌疑人都是因缺乏正確的法律意識才導致了犯罪。看來依法治國的方針,法律意識入人心的措施還未貫徹得好,公民的法律意識有待進一步的提高。特別是教育水平對法律意識的影響最大。有很多的犯罪嫌疑人的學歷都是中國小的,還有就是未成年犯罪也越來越成熟,這些問題都不容忽視,需要深入思考。就目前而言,普法宣傳還需進一步地擴大深入。

實習的時間或許不長,但是卻讓我接觸並初步瞭解到實際的刑事審判工作及其程式,也通過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鞏固了理論知識。同時也由此看到了自己需要努力的方向。希望能夠抓緊每一次的社會實踐機會,使得學習到的理論在實踐中得到檢驗,全面提升專業能力。

2023法律專業社會實踐3篇 “深入法律現場:2023法律專業社會實踐探索” 第2張

第2篇

20_年2月22日,我旁聽了一路民事經濟膠葛案件的審理。

早8點在縣級人民法院開庭,去了在一件平凡的辦公室內裡見到了法官和原被告兩邊。佈告員還異國到之前,法官再細緻的明白點關於膠葛的細緻內容,並試圖調整兩邊(這類竭力自始至終都沒中斷)。

佈告員到後正式開庭,先有原告報告案情:在保險公司工作期間為被告墊付保險費,一年後被離職保,違約吃虧卻不予補償給原告。並拿出保險公司開具的被離職包管明。有法官檢視,佈告員記錄後,被告講話:投保乃被原告膠葛無奈,退保時又異國細緻闡明吃虧額度,不相信會有近萬的差距,要求原告拿出保險公司的細緻賬目材料以及正式法律表明。

保險公司不屬於國度機構,其資金細緻謀劃方法便利隨便對外果然,所以原告沒法出具更有效表明,法官立刻給該保險公司客服打德律風,卻被告知:除非本人親至,不然難以供給細緻賬目。

法官發起由兩邊到處3百包管金,然後僱車去該保險公司(在外埠)查賬,再根據原告出具證據的是不是有效來決議退還誰的包管金。被告不肯意,說自始自終都異國見過一分錢,一分實利,如今反而要投錢進去,他是無辜的,怎樣大略還要吃虧呢?不明白之,等法官庭下詢問相干專業人士後再擇日開庭……

全部審理程序兩邊隨未其爭論,但長達五年的兵戈已經使其冰臉相對。導致審理程序也富裕了火藥味,法官在明知被告理屈環境下,自動公正,為的便是在本地好做人——中國人情味在這裡表現的極盡描摹。

別的因為原被告的法律知識差別程度的缺失,導致很多地方法官都要連續的給兩邊遍及法律知識,比方“誰反對誰舉證”甚麼的,這應當與國人教誨程度,以及法律意識稀薄有關。

原被告在審理程序中都有些許無奈和慚愧感,啟事不過是把上法庭辦理題目當作了很羞恥,丟人的事,畢竟“打官司”這有悖於中國死板見解風俗,很沒美觀的。

本案入手下手時被告因為人情干係才“被動”購買了原告推銷的保險,如許就產生了膠葛的隱患。如果我們辦事變都能夠順著本身的心思,那今後出了題目也不太會從他人身上找因為,縱使懊悔也就不必要去打官司來辦理。所以我們的法律是不是是可以把人情味給思慮進去呢?這裡說的“人情味”本來有點像是中國古代的那種“人治”——他們一個縣城也就靠十幾個衙役來辦理,說到底也便是伶俐應用法律,依靠上位者(便是如今的公事員)來判別詳細環境。向我上文所說的法官為甚麼要一貫試圖調理原被告兩邊呢?判案必定會使有一方受損,如果能調理告成,那他所受的責怪就大略少一點,起碼本鄉本土的不會太惹人,大家抬頭不見垂頭見的。可像是美國的法律在應用上比較伶俐,並且重案例,但這類環境本來就簡單產生自相矛盾的環境,可是如果像如今法律那樣把掃數的罪行以及懲罰都法則得死死的那樣死板的條律生怕也不能對伶俐中國人產生充足好的結果。如許的法律題目生怕還得專家來把握這個“人治”與“法治”的度量。

所謂剛正,也只不過是以大大都的長處來思慮的,所以如許一來,必定會有屬於少數派的不親信,被責怪也在所不免,“清官難斷家務事”生怕說的便是這類環境下的極度例子。這起案件中法官試圖採取一種“和稀泥”的方法來“善了”此事,雖未告成,但好像給我們指出了一條現行的門路:儘量裁減直接辯論,有題目以會商辦理——法院在怎樣說也是第三方,給出的結果必定不如當事人兩邊本身和諧出來的完滿。

而有效則是指像上文講述中,很小,很大略的一點事變,就佔用了四人(“法官,佈告員,原告和被告)的一上午時間——華侈之極!據我檢視此中很大一部分時候用於:

2、兩邊堅定,乃至有起辯論的大略,緊張是因為文化本質,以及當時情急,都很激昂的原因;

3、法官連續給兩邊“普法”——法律知識教誨還異國完全遍及;

4、法官個人身分——一本性情比較懦弱的人作為法官不免有點婆婆媽媽,這個與國度選擇公事員測驗的時候的評價標準有異國觸及個人情商有干係。針對以上四點,我想完全可以把該審理程序緊縮到一小時以內!

中國法律屬於“大陸法系”,有這很細緻的針對性條則,講究“天理輪迴,報應不爽”——即“採納惡人以懲罰”,計劃以此打單其他人不再行惡。但真正能夠做到這一點嗎?舉個大略的例子,開車闖紅燈家常便飯,為甚麼?被逮著必定異國好果子,但馬路那麼多,交警能夠逮住幾個,就像開彩票一樣,誰都不會相信本身就那麼“慶幸”能夠中到頭獎!一樣雷同的題目比方說盜竊,偷稅等等,很令人頭痛。

對付這類法不達人的環境,我們一是盼望技巧進步,讓國度呆板的監控力度能夠觸及到各個方面——可如許以來,百姓個人的隱私權又如何去包管?二則是加大懲罰力度,像秦朝法律:隨便在馬路上傾倒廢料——斬!隨便砍伐屋前樹木——斬!真正震懾了保有僥倖心理的人!我們固然無需如此殘酷,但完全可以“量出為入”,比方說把握闖紅燈的本錢完完好整載入在犯事之人身上。這個謀劃起來就比較紛亂了:每一年國度為此必要投入多少人力物力,而又能夠抓到多少闖禍之徒——以概率來均勻結果,最終大略可以得出一個在長處方面使國度不受損,而百姓又會完全遭到威懾的謎底!

第3篇

這是我邁入大學校園的第一個暑假,一年的法律專業的學習為我打開了一扇通向法律殿堂之門,但法院對我們這些還生活在象牙塔裡的大學生來說還是既神祕又好奇。而今年暑假我有幸來到家鄉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實踐,在近一個月的實踐過程中,讓我深深感到作為一名法官是多麼令人驕傲。在這裡我不僅找到學術理論體現和驗證,更找到了一種神聖的使命感。

進大學校門,就接受了這份新鮮而有挑戰性的社會實踐;活動,感覺到很能鍛鍊自己的能力和增強自己的勇氣,畢竟己經;開始嘗試著用天真的思想去觸控這個社會。儘管有些思想和觀點;還比較稚嫩和單純,但畢竟已經邁出了第一步。

進法院實踐後,我虛心地向法官們學習,並與他們建立了;良好的關係,積累了一些社會經驗,這是在學校和課本上學不到;的,讓我終生受益。與此同時,我也看了許多實際案例和一些專;業書籍與雜誌,讓我初步地進入了角色。

一開始實踐的時候,我就旁聽了庭審,瞭解到法庭審判的;大致流程;通過整理卷宗、翻閱案例、合議庭筆錄;等都讓我逐漸熟悉了法院的實務操作。通過實踐,讓我瞭解了本;專業在實際中的應用,將理論用於實踐中,這樣才能使我今後更;好地掌握基礎理論知識,加深對本行業的瞭解,為以後的學習和;工作打下較好的基礎。不久我還很幸運的有機會同法官去豫章監獄處理一起離婚案的調解,第一次走進高牆之內,僅僅一道鐵欄之隔,卻是兩個不同的世界,看著他們眺望遠方的眼神,那是一群嚮往自由的靈魂。

而實踐中整理卷宗是我們一項很重要的工作,這個是我在以前的學習中沒有接觸過的,;鑑於卷宗將成為永久性的檔案,在整理前我都問得很仔細,然後;做得很認真,整理完後覺得自己很有成就感。儘管做的事情都;比較微小、繁雜,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瑣碎的小;事都蘊藏著豐富而深刻的學問,特別對於法律這門彰顯公平與正;義的學科,每一個細微的環節都事關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處理每個細節時都抱著“處處小心,時時留意”的態度,虛心;地向法官們請教,他們也不厭其煩地對我進行傳幫帶,使我從中;受益匪淺,同時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負的;崇高使命與社會責任,我為將來能成為其中的一員而感到無比地;驕傲和自豪,但更感到重任在肩,任重而道遠……

旁聽庭審也是一個學習的好方法,莊嚴的國徽下,現實中並非我們想象的那樣嚴肅,因為民一庭處理的很多案件是婚姻家庭案,而當事人也基本上是第一次參與庭審,有時雙方會激烈的爭吵,這時總要法官一遍遍講訴法庭紀律。甚至有當事人因為不肯離婚差點在庭上服敵敵畏自殺。而法官就必須馬上控制局面,安撫當事人。

我深刻地體會到: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僅有基本的專業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它更需要;的是實務操作、辦案經驗和社會閱歷,作一名法官不僅需要有獨;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養。作為剛跨入法律門freshman,我們有激情、有幹勁,但是我們在擁有這些年輕財;富的同時,缺乏經驗與理性是我們的致命弱點,我們有時對於案;件的庭審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擾,有時過於感性和頭腦發熱,甚至;會因為當事人情緒的波動而產生惻隱之心,這些都是我們在法律;職業化的過程中需要克服與避免的我們還需要一個冷靜的頭腦和一顆正直的心,我們的心中;必須時時都有一杆天平,公平與正義是我們不可推卸的責任,也;是我們永遠的精神目標和價值追求!

有人說民一庭處理的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案子,每天都是家長裡短的。而且人少案子多,可我看到的是民一庭的法官們任勞任怨的敬業和實幹精神,他們常說關乎百姓的事就無小事。法律追求正義,有些人一輩子也就進這麼一次法院,我們需要做的就是讓他們儘量的感受到法律是公平的,是他們權益的捍衛者。只有這樣這種法制的觀念才會不斷地傳播下去。

在實踐期間,我能主動配合實踐部門開展有關法律業務的;工作,認真收集和整理有關資料,作好實踐日記。在這兩個星期;的實踐過程中,我對法院的業務有了初步的瞭解,對促進今後專;業課程的學習起了一個很大的作用。然而,由於我們的專業課程;才剛剛開始,許多專業知識還沒有學到,但我相信,在今後的學;習過程中,在老師的指導下,這些問題都能迎刃而解。

實踐結束了,但我感覺並不是那麼輕鬆似的,我覺得自己;面臨著更多的壓力與挑戰。一切都得從頭開始,一切還得靠自己。實踐時曾不斷告訴自己:在今後的大學生涯中必須要更加努力讀;書,學好一些實實在在的本領,塑造好自己的法律人格和法律修;養,這樣才有資格立足於法律事業中。

我一直很喜歡這樣一句話:人生因為經歷而美麗。我想在;法院實踐的這段工作經歷將永遠成為我記憶中一抹靚麗的色彩;因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獨立地生活,如何憑藉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誠贏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賴,如何盡己所能關心需要幫助的人……我成長了,也成熟了,這裡包含了我的努力與付出,但我更要感;謝我們西湖法院,因為她給了我這次機會;還要感謝民一庭的所;有前輩們,因為他們給予了我很大的信任、幫助與肯定;感謝我;所遇到的所有好心人,因為他們的鼓勵與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