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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建契約書6篇 完美房屋委建契約,精通新政策!

“房屋委建契約書”是指由業主委員會與開發商簽訂的一份協議,約定房屋交付時間、建築質量、物業服務等內容。該契約書是房屋買賣過程中重要的法律檔案,對業主和開發商具有約束力,有助於保障業主權益和建築質量。

房屋委建契約書6篇 完美房屋委建契約,精通新政策!

第1篇

立互易房屋契約人 (以下簡稱甲方)同 (以下簡稱乙方),茲為房屋互易,經雙方同意締結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其所有後列第一標示不動產房屋壹棟與乙所有後列第二標示不動產房屋壹棟彼此互易約諾。

第二條 前條互易標的物連同有關文憑證件於契約訂立同時互相點交清楚,並限於一個月內會同向有關機關輸過戶手續,各不得怠慢或刁難等情況。

第三條 本件互易甲方願補貼乙方人民幣 元整即日舊乙方憑收據確實向甲方 如數親收足訖。

第四條 本件互蝗標的物各方確認為自己所有做主與他人毫無瓜葛,日後如有第三人出為慌或發生障礙時,出易人應出來抵禦排除一切障礙不得有使他方蒙受損害。

第五條 出易人各保證其出易標的物未經與他人預約買賣及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為礙,倘有是情出易人除應即為理清外並應負賠償損害的責任。

第六條 如違背前面二條契約時,對方除可依債務不發行的規定行使權利外並可追究其責任。

第七條 關於互易標的物應負的課徵如稅金會費或其它負有債務時出易人各應負責即為繳納或理清。

第八條 本互易諸費除契約代書料印花稅費對半負擔外,對於過戶一切費用於受易人各自負擔。

第九條 本件互易成立後應於一星期內雙方會同向稅捐稽徵機關,早報各項稅款手續各不得刁難推諉。

以上所有權全部先將有關產權登記。各證件及平面圖於本契約日交與乙方收執營業。

房屋委建契約書6篇 完美房屋委建契約,精通新政策! 第2張

第2篇

立互易房屋契約人(以下簡稱甲方)同(以下簡稱乙方),茲為房屋互易,經雙方同意締結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其所有後列第一標示不動產房屋壹棟與乙所有後列第二標示不動產房屋壹棟彼此互易約諾。

第二條前條互易標的物連同有關文憑證件於契約訂立同時互相點交清楚,並限於一個月內會同向有關機關輸過戶手續,各不得怠慢或刁難等情況。

第三條本件互易甲方願補貼乙方人民幣××元整即日舊乙方憑收據確實向甲方如數親收足訖。

第四條本件互蝗標的物各方確認為自己所有做主與他人毫無瓜葛,日後如有第三人出為慌或發生障礙時,出易人應出來抵禦排除一切障礙不得有使他方蒙受損害。

第五條出易人各保證其出易標的物未經與他人預約買賣及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為礙,倘有是情出易人除應即為理清外並應負賠償損害的責任。

第六條如違背前面二條契約時,對方除可依債務不發行的規定行使權利外並可追究其責任。

第七條關於互易標的物應負的課徵如稅金會費或其他負有債務時出易人各應負責即為繳納或理清。

第八條本互易諸費除契約代書料印花稅費對半負擔外,對於過戶一切費用於受易人各自負擔。

第九條本件互易成立後應於一星期內雙方會同向稅捐稽徵機關,早報各項稅款手續各不得刁難推諉。

二樓:××平方米。以上所有權全部先將有關產權登記。各證件及平面圖於本契約日交與乙方收執營業。

第3篇

立互易房屋契約人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同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茲為房屋互易,經雙方同意締結契約條件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將其所有後列第一標示不動產房屋壹棟與乙所有後列第二標示不動產房屋壹棟彼此互易約諾。

第二條 前條互易標的物連同有關文憑證件於契約訂立同時互相點交清楚,並限於一個月內會同向有關機關輸過戶手續,各不得怠慢或刁難等情況。

第三條 本件互易甲方願補貼乙方人民幣 _________元整即日舊乙方憑收據確實向甲方 如數親收足訖。

第四條 本件互蝗標的物各方確認為自己所有做主與他人毫無瓜葛,日後如有第三人出為慌或發生障礙時,出易人應出來抵禦排除一切障礙不得有使他方蒙受損害。

第五條 出易人各保證其出易標的物未經與他人預約買賣及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為礙,倘有是情出易人除應即為理清外並應負賠償損害的責任。

第六條 如違背前面二條契約時,對方除可依債務不發行的規定行使權利外並可追究其責任。

第七條 關於互易標的物應負的課徵如稅金會費或其他負有債務時出易人各應負責即為繳納或理清。

第八條 本互易諸費除契約代書料印花稅費對半負擔外,對於過戶一切費用於受易人各自負擔。

第九條 本件互易成立後應於一星期內雙方會同向稅捐稽徵機關,早報各項稅款手續各不得刁難推諉。

一、 坐落: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市 地號、面積: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 門牌: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市 路 號共 層樓房一棟。

以上所有權全部先將有關產權登記。各證件及平面圖於本契約日交與乙方收執營業。

一、 坐落: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市 地號、面積: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 門牌: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市 路 號共 層樓房一棟。

第4篇

甲方將其所有後列第一標示不動產房屋一棟與乙方所有後列第二標示不動產房屋一棟彼此互易約諾。

前條互易標的物連同有關文憑證件於契約訂立同時互相點交清楚,並限於一個月內會同向有關機關進行過戶手續,均不得有怠慢或刁難等情況。

本件互易,方願補貼乙方人民幣元整,即日方憑收據確實向方如數親收足訖。

本件互易標的物,各方確認為自己所有,與他人毫無關係,日後如有第三人出現或互易發生障礙,出易人應抵禦並排除一切障礙,不得有使他方蒙受損害。

出易人各保證其出易標的物未經與他人預約買賣及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為礙,倘有事情,出易人應即為理清外並應負賠償損害的責任。

如違背前面二條契約時,對方除可依債務不發行的規定行使權利外並可追究其責任。

關於互易標的物應負的課徵,如稅金會費,或其他負有債務時,出易人各應負責即為繳納或理清。

本互易諸費,除契約代書料印花稅費對半負擔外,對於過戶一切費用於受易人各自負擔。

本件互易成立後,雙方應於一星期內會同向稅捐稽徵機關完成各項稅款手續,雙方均不得刁難推諉。

以上所有權全部先將有關產權登記。各證件及平面圖於本契約日交與乙方收執營業。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如選擇仲裁方式務必填寫仲裁委員會名稱):

第5篇

立典權契約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茲將坐落_________樓房一棟,出典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使用,雙方議定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前記房屋,出典與乙方,為期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典期屆滿,甲方以原典價交與乙方,同時乙方將原典物點交甲方。

四、典權存續期間 ,乙方應負妥善保管之責,如有故意或過失,致典物全部或一部滅失,應負賠償責任,倘因出於不可抗力的,應依法處理。

五、典期屆滿,甲方如不贖回典物,乙方得依法拍賣典物,抵償債務。倘乙方不履行交還原典物,應給付違約金,每日___元,以賠償甲方因而所受的損害。乙方不得異議。

六、典權存續期間,如乙方為使用便利,對典物加以整修時,應先徵得甲方同意,典期屆滿,負責回覆原狀。

七、乙方非經甲方同意, 不得將典物轉典或出租他人。

第6篇

立契約書人:委建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建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本契約不動產標示委建事項經由甲乙雙方同意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地標示:本契約房屋坐落在______市______區______地號土地內定名“______名宮”,經暫編號a區______棟______樓的房屋一戶。

第二條房屋面積:本契約房屋面積包括室內、陽臺及走道、樓梯間、屋頂突物(僅限於水箱及樓梯間,其餘部分不計入)地下室、電梯間等公共設施分攤面積在內計約______平方米,(實際面積以當地政府機關復丈後,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所記載的面積為準),但雙方同意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記載面積加上本條前列(陽臺走道、樓梯間等)公共設施分攤面積等,即相當於本契約所記載面積,若有增減,而其面積差額未逾百分之二時,雙方均不得異議,若增減面積誤差超過百分之二時,其誤差超過百分二部分,即以該戶出售時的平均單價為計算基準,由雙方互為補償。

第三條本大樓的屋頂除水箱、樓梯間外,乙方的投資、規劃,其使用權歸乙方,但乙方應對甲方提供較一般人優惠的服務。

第四條本大樓地下室產權登記為本大樓全體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機電裝置外,其餘場地如遇空襲時,應開放為公共避難場所,地下室平時作為停車場,由本大樓管理委員會統籌管理,其辦法另詳載於本大樓管理委員會管理章程。

第五條甲方所訂購房屋的室內隔間裝飾及裝置工程,其施工標準悉依______市政府______局核准的建造執照圖說按圖施工,如甲方要求變更或增減等,須徵求乙方同意,惟屬大樓整體裝置者不得刪減,變更後的工程款由雙方協議定之,但以不少於本契約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與乙方,甲方未繳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雙方對變更後工程款未能達成協議或甲方拒絕或延遲交付所增加變更的工程款時,視為甲方取消變更或增減,乙方仍按本契約原定專案施工。

第六條工程期限:本契約房屋建築工程,乙方應於本契約簽訂後三個月內開工,自開工之日起七百個工作天完工,並以開始申請使用執照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不在此限,乙方不負遲延完工之責。

(三)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災人禍或法律法規限制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進行時。

(四)本工程屋外排水溝及巷道鋪設工程,不受本條約完工時限的拘束,水電等的接通供應悉憑該公用事業作業程式而決定。

第七條保固期限:本契約房屋自領到使用執照之日起,對本契約房屋建築結構,乙方應負責保固一年,但天災或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而發生損毀者不在此限(門、窗、玻璃及水電配件、油漆、瓷磚等乙方不負責保固)。

第八條甲方訂購本房地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整,包括下列房屋及裝修土地價款。

(一)房屋及裝修價款為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整。

(二)土地價款為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元整,包括建築基地,道路用地及地上物補償金、土地改良費、公共設施用地等費用。

第九條 付款辦法:本契約房地總價為人民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仟元整,分為自備款人民幣_____佰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元整,優惠貸款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元整,銀行貸款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元整,甲方應按下列進度,將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額,經乙方通知於繳款期限內繳付乙方,絕不拖延短欠。

第十條貸款辦法:本契約房屋甲方如須辦理銀行貸款時,應另行與乙方簽訂委託代辦貸款契約書及委任書以憑辦理貸款事宜。

第十一條甲方如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契約(第九條)所規定工程進度的約定付款時,其逾期部分甲方願自通知交款日後第五天起,按日加付千分之一計算滯納金,上項滯納金於補交其應付款時一併付與乙方,如逾期滯納達十五天,經乙方催告仍延不交付時,即視為甲方違約,乙方不得解除本契約及代辦貸款委託書,代管印章委託書等與本契約有連帶關係的約定,甲方同意將已繳的款項現金部分由乙方沒收,以為抵償乙方所受的損失,乙方並得將甲方所訂購的房地另行出售與第三者或為其他處分,甲方絕無異議,甲方若依前條約定的付款規定,以票據支付時,甲方保證兌現,如有遭退票情形等,視為甲方未繳款,依前述約定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本約房屋如乙方非因第五條的情形而逾期交屋時,其每逾一日按買賣總價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與甲方,如乙方因本身因素不履行交屋,及半途發生糾葛不能出賣等情況時,除應將既收價款全數退還甲方外,並應賠償所付價款同額的損害金予甲方作為乙方不履行本契約的損害賠償總額。倘因政府頒佈禁建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交付本契約房屋時,雙方同意解除本契約,乙方應將甲方所繳付價款加計利息(按照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計算)退還甲方。

第十三條本契約房屋已登記於甲方名義,如甲方違約拒付款項,經乙方催告仍不交付時,甲方同意名義變更為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之人,甲方不得另有其他的要求。

第十四條甲方負責訂購本房屋土地,其房屋產權及基地產權的移轉登記事項,乙方負責於本房屋建造完成,經政府主管單位發給使用執照,及甲方依約履行其義務後,乙方負責聘請代書與甲方共同委託統籌辦理,甲方應按照乙方通知的時間內,將應提出的證件及在有關檔案上蓋章,連同各項稅捐交與乙方或委託的代書以資辦理。甲、乙雙方應負擔的費用如下:

(一)建築物登記費、土地登記費、印花稅、契稅、監證費(或公證費用)各項規費及代辦產權登記費用由甲方負擔。

(二)本契約土地移轉過戶前的土地價款及移轉過戶時發生的增值稅由乙方負擔。

(三)本契約房地移轉登記及質押貸款的抵押權設定登記移轉規費,公定契紙、印花稅、保險費及代辦手續費均由甲方負擔。

(四)自領到使用執照之日起所發生的房屋稅、地價稅、工程受益費不論甲方已否遷入或抬頭為任何一方,均由甲方負擔如數繳清不得異議。

(五)以上各項應由甲方負擔的費用,如由乙方先行墊付或代繳,甲方應如數歸還需要。

第十五條產權登記:本契約房地產權登記由乙方指定代理人,統一辦理土地移轉登記,建物所有權登記及貸款抵押權設定登記等手續。

第十六條本契約房地,乙方保證產權清楚,絕無任何糾紛或設定他項權利現象,如有任何糾葛,乙方應負責清理,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七條甲方同意於本房屋完工並接通水電之日起,無論所開列單據的抬頭為任何一方,均就負擔下列費用:

(三)屬於本房屋公共使用應由全體住戶分擔的水電費用。

(四)屬於本建築清潔保持、公共設施及裝置的整理、操作與維護等事項,應由全體住戶分擔的管理費用。

第十八條本契約房屋於建築完成經主管機關發給使用執照後,甲方應付清下列款項稅費等,乙方始行交屋,甲方如不協辦或遲延逾期的,致影響本契約各項產權登記或施工進度時視同違約,並應負賠償乙方一切損失之責。

(一)繳付本約第十四條第一、三、四項約定應付的稅捐。

(二)辦妥產權登記及代辦貸款等費用,並預付乙方四個月的利息。

第十九條通知送達:甲乙雙方所為的徵詢、洽商或通知辦理事項均以書面按本約所載住址掛號郵寄為之,有拒收或無法投遞致退回的,均以郵局第一次投遞之日期為送達之日。

(一)如甲方半途要求在本契約房屋變更設計,須以書面徵得乙方同意後委託乙方辦理,所需工程費用經雙方議定價格後,差價由甲方於變更同時給付乙方,但經不減少於原定總價為原則,如甲方未在約定期間內給付時,乙方即視為甲方已取消變更設計的要求,乙方為避免影響工程的進度,得按原合約圖說施工,甲方絕無異議。

(二)乙方通知交屋並給遷入證明前,甲方絕不進行本約房屋自行裝潢施工。

(三)本契約書於付清所定價款辦妥交屋手續、土地移轉登記完畢甲方領取所有權同時,本契約書及本約有連帶關係的契約、附件,甲方得一併由乙方收回作廢。

(一)甲方未付清房地價款及未取得乙方同意前不得將本契約房地的權利與義務自行轉讓他人,但經雙方同意後,本契約所約定事項對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受讓人合法繼承人具有同等約束力。

(二)本契約附件視為本契約的一部分,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未規定的,依據本契約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未盡事宜: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必要時由甲乙雙方洽定。

第二十三條契約分存:上述契約事項經雙方同意,恐口頭無憑。特立本契約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並自簽訂日起升效,印花稅由甲乙雙方自貼銷。

第二十四條有關本契約的權義,雙方同意以____________法院為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