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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學生安全責任書合集7篇 國小生安全責任書大集合

本文整理了國小學生安全責任書合集,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網路安全等方面,旨在引導國小生樹立安全意識,促進學生在校園和日常生活中的安全。

國小學生安全責任書合集7篇 國小生安全責任書大集合

第1篇

為了強化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現根據國家有關條款,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學校與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校或教師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或老師將根據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我校上午8時10分上課、11時30分放學,下午春秋季(5月1日9月30日)14時20上課、16時40分放學,夏季15時20上課、17時40分放學)。

3、在放學後、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學校無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xx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2、學生行為具有危險xx,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家長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5、學生請假期間、無故逃課期間所發生的意外傷害等。

6、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我校為了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與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確,以達到減少事故,減少傷亡,減少損失的目的,家長要認真貫徹我校下發的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學生在校上課期間由學校負責安全的教育與管理,放學後由家長監護,學校一概不予負責,紮紮實實將學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緊、抓細、抓實,切不可有絲毫的疏忽和懈怠。學校每學期組織師生進行安全專題講座,著重強調學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飲食衛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電用氣用火安全、在外活動安全規定以及有關安全防範常識,不斷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家長要監護子女不抽xx、不喝酒、不。同時,學校還要通過開家長會等形式加強跟家長的聯絡,希望家長認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與防範工作,切實履行好監護人的職責。

1、水上安全:我校周邊分佈有水塘、河流,各家長要特別注意做好學生溺水傷亡事故的防範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河、塘、堰邊戲水玩耍,學校也把它作為學生的一項行為規範和重要要求,進行嚴格的約束和管理。各家長和社會有關方面要支援與配合,嚴密關注學生在節假日和學生放學離校期間私自下河、塘、堰戲水、游泳而引發事故的問題,共同做好學生的游泳安全與管理工作。

2、交通安全:我校地處公路路邊,規定以下幾點請家長認真執行:

a、不準騎摩托車到學校,特別不允許學生乘坐貨運車輛和無牌無照車輛;

b、有牌有照的車輛,也應該做到所乘人員不能超過車輛的核載人數,確保學生安全萬無一失;

c、注意公路行走安全,不在公路邊放風箏、打跳、玩耍等。

d、我國法律規定年齡未滿12週歲少年,禁止騎自行車上路。

3、集體活動安全:切實加強各種xx和校內外集體活動的安全防範工作。對各種活動學校都應規定嚴格報批,並將安全防範工作貫穿活動的各個環節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範措施可靠,並保xx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4、食品衛生安全:我校將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和措施,進一步強化學校衛生管理,培養學生良好的'飲食習慣。希望家長要求子女不準到無xx無照的餐點就餐,防止各種流行疾病的傳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經沖洗或去皮的時令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黴變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5、治安安全:教育學生不進遊戲廳,嚴禁學生到網咖上網。不允許學生帶易爆、易燃物品以及xx具進校門。不與社會上不良青年來往,各家長教育好子女認真遵守中國小守則及規範,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別人的東西不要拿,潔身自好,自尊自強,做一個講文明守紀的好學生。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家長各一份。此責任書至六年級結業前有效。)

國小學生安全責任書合集7篇 國小生安全責任書大集合 第2張

第2篇

為了確保—xx學年度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順利進行,打造和諧穩定的平安校園,落實我校各班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保障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特簽訂此責任書。

1、班主任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決消防安全重大問題和火災隱患。

2、成立班級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工作有計劃,有制度,明確職責和分工。

3、加強學習《消防法》,認真貫徹消防法規、嚴格執行學校相關規章制度,並按規定履行自己的職責,提高消防意識。在春夏季、重大節假日、火災多發季節及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及薄弱環節,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消除火災隱患,整改有記錄。

4、時時處處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保證學生不玩火,不動電,不到危險的地方、隨手關閉用電裝置。

3、各班主任每週對所管轄班級進行一次安全消防檢查,發現線路、電器有漏電等消防安全隱患,要及時彙報學校領導,力求及時處理。

4、各班主任必須聽從學校消防領導小組的指揮,在發生事故時,應合理安排疏散學生、報案、向學校報告,及滅火各項工作同時進行。保護學生是重點,及時地把學生帶到安全地帶,努力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6、各班級要認真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教給學生安全用電、用火、用液化氣、用蚊香和初期火災撲救及火場逃生等知識,普及消防知識,提高消防意識。

第3篇

為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範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路,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班主任對本班學生的安全負責。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與教師無關。(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

7、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危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8、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0、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菸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1、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2、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3、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4、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5、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6、嚴禁學生到網咖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17、不準學生騎自行車上學,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18、學校應加強食品衛生安全教育,不準學生買其它食品食用,不食來歷不明的食品,學校供餐食品學生必須一次用完,不能帶出學校或自由留取,若因違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方自己負責。

19、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0、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此責任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學生畢業終止(由學校儲存)。

第4篇

因我校有部分學生放學後在校外託管機構託管、託輔,為了確保學生在託管、託輔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落實,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1、家長為孩子選擇託管、託輔機構時,要選擇有資質的單位,所選託輔機構的辦學資質要得到教育行政部門的許可和稽核,負責學生就餐的機構要有食品藥品監督局審批的食品衛生許可證,同時還要達到消防部門稽核的消防安全。選擇校外機構的校舍房屋不能存在安全隱患,嚴禁到有安全隱患的機構託管、託輔。

2、學生在校外託管、託輔機構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託管、託輔機構和學生家長共同負責。

3、託管、託輔機構的老師接送學生放學、上學出現事故的,由託管機構負責。

4、家長要嚴禁學生在託管、託輔機構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器物,因此發事故的,由託管機構或家長負責。

5、家長要切實注意監督學生在託管機構的飲食安全,如因飲食衛生方面造成學生傷害的由託管機構完全負責。

6、學生在參加託管、託輔活動時,家長要保證其本人的交通安全,嚴禁乘坐沒有資質和手續的黑校車、黑出租。乘坐公交車的學生,應教育學生文明乘車。

7.家長所選擇的託管、託輔機構要保證環境衛生整潔、定期消毒殺菌,按時通風,避免學生大面積暴發傳染病,由此造成的後果,與學校無關。

第5篇

學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與學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個家長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讓每一個學生都健康成長,早日成為國家棟梁,也是學校和家長共同的願望。

安全重於泰山,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範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為少年兒童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

1、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組織學生觀看有關安全教育錄影帶,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範急救措施,並進行安全演練,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做好與學校的聯絡和溝通,請將聯絡電話準確無誤的告訴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時取得聯絡,以形成學校、社會、家庭相結合的教育網路。

3、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無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學生騎車上學,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4、教育學生不到池塘、水庫等有危險的地方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發生;教育學生放學、上學途中不繞道,放學後要及時回家,不到網咖上網(雙休日家長更應注意)、不到建築工地或河邊玩,不單獨外出遠行。

5、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攀比、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不許學生帶管制刀具上學。

6、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並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

7、放學和上學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如學生請假,家長需親自到校請假或給班主任打電話。

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絡,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密切與學校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第6篇

為更進一步增強學生及家長的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學生平安到校,安全回家,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和貴家長特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要求家長經常給孩子傳授安全防範意識的知識,進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安全責任重於一切,提高防範意識。

二、學生全天的到校和回家必須家長接送,路上的安全責任和學校無關。

三、學生因病、因事離校,必須向班主任寫請假條說明事由,班主任批准後方可離開學校,私自曠課離校責任自負。

四、由於我校寄宿學生較多,必須開設晚間活動,活動期間由學校負責安排和管理。走讀生如果參加晚間活動,必須同意以下幾點後才接納:

4、學生和家長或監護人必須在本責任書上簽字,按手印;

第7篇

為切實做好我校“親近自然、感受和諧、關注社會、愛我西寧”為主題的社會實踐活動的安全防範工作,杜絕隱患責任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使此次活動安全、順利地進行,學校與各班教師簽定本責任書。

1、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副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第二責任人,正、副班主任要高度重視安全教育,加強安全管理,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督促班上各項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

2、活動期間,正副班主任老師組織學生按活動計劃活動並服從帶隊負責人的安排。活動中隨時清點人數,講解有關安全注意事項,並在活動中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活動結束後必須負責學生安全返回。

3、外出活動期間要教育學生注意維護學校榮譽,不得做出任何有損學校榮譽的行為。

二、本責任書有效期止活動結束之日。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責任人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