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其他文案

學校安全責任書範文集合8篇 學校安全責任書精選集

本文為學校安全責任書範文的集合,旨在彙集各類優秀範例,幫助學校制定和完善安全責任書。通過這些範文,讀者能夠了解如何明確學校的安全責任、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體系,以及確保校園的安全環境。無論您是學校管理者、教職員工還是家長,本文都能為您提供有益的參考和借鑑。

學校安全責任書範文集合8篇 學校安全責任書精選集

第1篇

學生安全,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幸福安寧和社會的穩定,學校及家長的責任重大,為了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定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應準時到校,按時回家,因病因事請假須有班主任(家長)簽名的請假條,且要有家長(班主任)的聯絡方式。不準隨意缺席、曠課,不允許放學後,在學校、街道上逗留,打檯球、進"三廳"、上網咖,甚至夜不歸宿。如果因以上原因造成本人或他人傷害的,學生本人及家長負全部責任。

二、禁止學生來校攜帶刀具、鐵棍、鋼管等危險物品或易然、易爆和有毒物品,如果發現立即沒收,並且公開處理,如果由此造成本人或他人傷害的,學生本人及家長負全部責任。

三、禁止學生參與打架鬥毆。學生之間的矛盾糾紛應由老師進行調解,嚴禁通過手段解決。反之,學校將按有關規定給予校紀處分,造成輕微傷害的按事故責任承擔醫療費,造成嚴重傷害的除承擔醫療費外,並報送機關處理。

以上三條,學生家長和學生本人必須明確,自覺履行義務,承擔相應責任。

學校安全責任書範文集合8篇 學校安全責任書精選集 第2張

第2篇

學校安全事關師生的財產和生命安全,事關社會穩定大局,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強化單位一把手的安全責任,把學校安全工作抓全、抓嚴、抓細、抓實,確保學校安全的萬無一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相關的法律法規,高新辦事處教委主要負責人與各校、幼兒園主要負責人簽定《**年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要求各單位年內必須做好下列工作:

一、切實提高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認識。各單位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艱鉅性,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意識。

二、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的領導和工作機制,制定科學務實的安全工作計劃,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和獎懲制度,制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三、嚴格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層層簽定責任書,做到責任明確、落實到人,從而保證學校時時、事事、處處有人抓安全,無死角。

四、強化對師生的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教育課,認真組織好安全教育月活動。要通過多種形式,切實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並根據季節,定期對師生進行防火、防電、防中毒、防傳染病以及注意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受教育面達到100%。

五、加強幼兒宿舍管理。幼兒宿舍是幼兒日常生活的重要場所,切實加強幼兒宿舍安全管理,事關幼兒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事關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有幼兒宿舍的單位,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確保幼兒宿舍安全。

六、堅持每月一次的安全自查。各單位要積極開展消防、道路交通、化學藥品、建築施工、煙花爆竹和學校周邊環境治理等方面的.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認真排查事故隱患,確保隱患整改率100%。

七、要建立事故報告制度,時刻保障安全資訊暢通,對安全事故不得隱瞞不報或者拖延報告,力爭使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八、杜絕學校發生火災、中毒、校舍坍塌、交通等造成的師生非正常死亡和重大責任事故。

上述內容將作為評選年度“學校安全工作先進單位”的主要依據,也是教委對各單位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做得好的單位,將給予表揚;造成不良影響的,通報批評,年終考核一票否決。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3篇

為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有關安全工作要求,本著服務師生,安全第一的原則,經學校與食堂承包人協商簽訂本責任書。

一、牢固樹立優質服務,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強化安全防範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採購糧油、蔬菜必須渠道正常、票證等手續齊全,且保證在運輸、儲藏方面無汙染。

三、飯、菜熟透,不向師生供應生冷、黴變食品,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四、食堂所有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執證上崗。各食堂必須辦理衛生許可證。

五、協助值日教師維護好飯場秩序,嚴防擁擠、燙傷等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六、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操作間。加強水源、電源管理,使用電器必須規範操作,經常檢查線路,防止火災發生,定期清洗水塔,保證用水衛生。

七、要定期對食堂灶具進行消毒,定期打掃環境衛生,定期進行滅蠅、滅鼠工作,認真做好防疫工作。

八、學校要儘可能創造條件,為食堂正常運作提供良好環境。

九、安全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發現不安全事故,視具體情況進行嚴肅處理,重大問題交由上級機關甚至司法機關處理。

十、本責任書每學年度簽訂一次,一式三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4篇

為了加強校園內施工現場與人員的安全管理,預防治安、火災、交通等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凡在xx學校校園進行施工的單位均應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一)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施工單位應在入校施工前與學校簽訂《xx學校入校施工單位安全責任書》,明確安全責任(學校應將施工隊入場情況及時通知承擔學校校園安保責任的相關部門)。未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的禁止施工。

(二)及時到學校承擔校園安保責任的相關部門備案。施工單位進校5日內,工程負責人要將施工專案、人員名單、施工值班住宿情況、工期等報學校承擔安保責任的相關部門備案。

(三)建立安全組織並逐級明確責任。施工單位應建立現場治安保衛組織,工程負責人對施工現場和施工人員的安全工作負總責,根據工程專案的情況,施工單位應當確定一名治安保衛負責人,具體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

(四)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管理的各項規定。例如:施工現場的圍擋,施工材料的運輸,以及易燃、易爆、劇毒、有害物品的儲存等均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特別要做到施工區域與學校教學區域要實行硬隔離,同時確保塔吊活動的輻射區域不得經過未經硬隔離的教育教學區域。

(五)嚴格遵守門衛制度。施工單位由校內向校外運送各類物品必須向校門衛出示出門條方可出校。

(六)加強思想教育。施工單位要教育所屬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我校的校紀校規;尊重宗教信仰;尊重少數民族學生的風俗習慣。

(七)把好政審關。施工單位用人要堅持先審後用的原則,不得使用無合法身份證明的人員,施工隊中有曾被公安機關處理或勞改、勞教釋放人員應向學校承擔校園安保責任的有關部門備案。

(八)積極做好突發事故的處置工作。施工現場發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等,施工現場的治安保衛組織必須積極救助傷者,保護現場並及時向施工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

(一)明確責任分工協作。施工單位的工程負責人必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負總責,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另外,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委派一名負責人分管日常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強檢查規範管理。施工單位的工程負責人要高度重視防火安全工作,必須經常性地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使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納入規範化的管理軌道,形成有效有消防安全管理機制。

(三)認真學習落實責任。施工單位要認真組織施工人員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指示精神,遵守學校的消防管理規定,逐級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責任必須落實到位,落實到人。

(四)制定應急預案。對於本單位所負責的施工工地要制定切實可行,行之有效的滅火和人員疏散應急預案。

(五)建立義務消防組織。施工單位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並加強隊伍的培訓,努力提高消防技能,使義務消防員能做到“四會”即火災隱患會排除,遇到火情會報警、初期會火災會撲救、組織人員會疏散。

(六)消防器材要完善。施工現場要根據施工的特點、施工材料性質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七)加強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施工單位要經常對施工人員的校內居住地(宿舍)進行安全檢查;要堅決制止違章用火、用電和用氣的現象。

(八)加強動用明火的管理。施工單位需動用明火施工時,必須提前向學校申報,未經申報稽核的,不得動用明火施工。經批准動用明火操作,必須嚴格執行操作程式,並指定專人負責,從事電焊等專業技術工作的要持證上崗,明火現場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

(九)加強校園內挖掘施工的管理。施工單位需要在校內進行挖掘施工時,應提前向學校提出申請,充分了解施工現場地下管線情況。經批准並確保地下管線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施工。

(十)火災現場處置。一旦發生火災,施工單位工程負責人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人員疏散,撲救水災,及時報警,並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起火原因,處理善後事宜。

(一)遵法守規,責任到人。施工單位車輛進入校園,必須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學校交通安全管理規定。施工單位須有專職人員負責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建全機動車輛和機動車駕駛人員的管理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行車安全措施,責任應落實到人。

(二)加強教育,嚴格檢查。施工單位必須加強對機動車駕駛員和施工人員的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教育工作,服從學校保衛部門的管理;要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本單位或租用的機動車輛,嚴禁“病車”和“報廢”車輛在校園內行駛。

(三)低速行駛,辦證通行。施工單位的車輛進入學校後限速5公里,嚴禁鳴喇叭;長期入校施工車輛(15天以上)應到保衛處辦理機動車通行證。

(四)重點時段,禁止通行。學生上下課高峰期間禁止車輛進入教學區(時間:早7:40—8:10、中午11:40—12:10、晚4:00—4:30),特殊情況另行商議。

(五)專人指揮,保障安全。大型施工機械運輸車輛進校時,須派專人負責指揮,確保校園內的行車安全。

(六)發生事故,及時處理。因施工單位機動車輛造成的交通事故施工單位工程負責人必須及時趕到現場,配合交通管理機關和學校保衛部門處理交通事故。

(七)承擔責任,及時救濟。凡因施工單位造成的交通事故,所需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凡因交通事故給學校帶來的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由施工單位負責。

(一)明確安全教育責任,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學校要進一步明確安全教育責任,做到責任到部門、責任到崗位、責任到人,並充分利用各種途徑和載體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同時利用家長會、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呼籲家長共同參與到學生的安全教育中,進一步強化學生安全意識。

(二)加強安全宣傳,強化安全監管。學校要在校門口及施工現場附近懸掛關於確保學校施工期間師生人身安全的警示標語。學校要安排人員在學生下課期間到施工現場附近進行巡視,嚴禁學生到施工工地及附近玩耍、逗留觀看,並做好巡視記錄。針對巡視中發現的問題,在做好登記的基礎上,要及時報告學校相關負責人,學校要結合發現的隱患問題及時開展相應的安全教育活動和整改活動,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施工單位各執一份,學校影印一份送交教育局備案,本責任書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5篇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國小學校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校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車輛要求。學校自備或租用校車都稱為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並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後方能聘請;學校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週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並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國小生安全管理,以及國小生、家長、學校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並做好國小生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校車管理,確保國小生接送安全。學校校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一)要詳細掌握校內接送國小生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執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並把相關材料發放到校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國小生家長手中,與國小生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二)要對接送國小生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國小生,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國小生;(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執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學校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於完好狀態。學校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國小生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六)學校組織春遊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效能可靠的客車、並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七)對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按規定噴塗有公安廳交警總隊和省教育廳制定的統一標識。

五、學校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鬆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學校的予以取締。

六、要把學校校車安全管理作為學校各項考核的基本要素。

八、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第6篇

為確保子女上下學交通安全,使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我要積極配合交警、學校做好子女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特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訊號標誌,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二、要教育孩子不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教育孩子乘坐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在車上嬉戲,嚴禁頭和手伸出窗外,車輛停穩後方可下車。

三、接送孩子上、放學時,保證不乘坐或駕駛無牌、無證、無保險,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車、載貨汽車;不讓孩子騎自行車或摩托車上、放學。

四、對自發組織合夥租用、委託他人、自己用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的車輛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五、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學校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第7篇

為了切實搞好安全教育,蒿溝鄉孫瓦房學校與教師 簽訂此安全教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教師對安全教育工作要經常講,切實提高防範意識,使學生注重防範,自救自護,確保平安。

1、對防火、防盜、防中毒、防溺水、防不法滋事以及飲食、衛生、用電、交通、體育活動、外出旅遊和生氣鬥毆等方面明確的安全要求和規定,杜絕非正常傷亡。

2、各班在上、下課和統一集中時,班主任要親自負責,嚴防在樓上跑、擠、踩和溜滑樓梯,活動期間吵可追趕跑打或做劇烈性運動。

3、各班班主任對本班教室牆壁、門窗定期檢查,發現情況,找出責任人維修。

4、在教學中要滲透安全教育,對傳染性疾病,要及時發現,保證不發生大面積流行病和傳染病。

5、各班主任為班級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本班的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防止交通事故,嚴防病從口入。

6、各教師要抓好本班教室、清潔區的環境衛生工作,做到無紙屑,清潔區無雜草、無垃圾。

7、各教師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保持辦公室乾淨、整潔。

8、嚴格實行事故報告制度,如發生學生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學校報告,由學校立即報鎮中心學校。

10、嚴格遵守《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保證本班未成年人學生不參加救災、救火、搶險等活動。

三、總之,謹慎平安在,麻痺危險來。望各教師認真教育本班學生,加強防範意識,度過平安快樂的校園生活。

第8篇

依據《濰坊市學校安全管理規範》,結合學校實際,學校與門衛傳達教師簽定本安全責任書。

1、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把好校園安全的第一關。

2、按規定時間準時上班,上班時間不得隨便離開崗位,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3、對帶入、帶出校門口的'物品進行仔細檢查,任何人不得將學校公共財物帶出校門,如因特殊原因需將學校物品帶出校門的,必須持有總務處開具的證明並經檢查、登記核實後方可放行。

4、嚴格門衛登記或驗證制度,對進出人員的姓名、訪問事由、進出時間及車輛號牌等情況進行詳細的記載。禁止無正當理由的人員及校外機動車輛進入校園。

5、學生放學時,及時開啟大門,並做好維持秩序工作。在上學、放學、家長會和大型集會等車流量高峰時,對校門交通進行疏導。

6、積極做好學校保衛工作,看好學校財物,發現學校財物被偷時,要勇於上前制止、勸解。提高警惕,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警。

8、杜絕校外商販入內出售物品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10、每晚清校後對校園巡查不少於3次,並且做好記錄。

11、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完成學校安排的有關臨時性工作。

13、對違反門衛規定的校內、校外人員,門衛人員要及時通知其部門主管或校領導處理。

14、夜班人員必須提高警惕,嚴守崗位,對外來人員主動查詢。

15、禁止將非教學用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如遇強行進入的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或攜帶上述物品進入校園滋事的,門衛要及時向學校領導或 110幹警報告,並協助妥善處理。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存檔一份,門衛人員自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