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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證辦理要求和辦理程式

報到證辦理要求和辦理程式
辦理要求:
(1)可以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辦理,如用人單位無人事權,不能接收檔案,還須到其上級主管部門簽章(簽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一欄);用人單位無上級主管部門的,則到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一欄處簽章);
(2)可以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另外還須到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簽定《就業協議書》,辦理人事代理手續,簽好後的《就業協議書》要一併帶到省校就業指導中心;
  (3 )未落實就業單位且本人申請回生源地自主擇業的畢業生應提供書面申請。 辦理程式:
(1)畢業生在《就業協議書》上填寫基本情況;
  (2)畢業生所在的學校(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填寫推薦意見並蓋章;
  (3)用人單位簽字、蓋章,(上級人事主管部門確認蓋章)畢業生簽字,填寫雙約定的其他條款;
  (4)畢業生所在的分校(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予以登記備案;
  (5)將《就業協議書》交省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稽核,開具介紹信;
  (6)畢業生持省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開具的介紹信、《畢業證》(原件)、《就業協議書》到省大中專學校學生資訊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辦理《就業報到證》。
標籤:報到證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