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協議的附加協議是否可以作為合同的附件?
簽約違約2.53W
三方協議以及三方協議簽訂的時間都是2009年5月22日。當時公司說想籤三方協議的話,必須簽訂三方協議附加協議。所以簽了。《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是2009年7月1日。三方協議的有效日期是:《勞動合同》簽訂的一刻。我個人認為三方協議的附加協議的有效期應該是由三方協議決定的。但是三方協議附加協議上面有這樣的兩條:第六條:乙方(我)拿到畢業證後即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3年,合同期滿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合同),試用期3個月。若因乙方願因而導致合同終止的,乙方須賠償甲方因招聘乙方所發生的費用和培訓費用3000元/人。(具體賠償標準依據乙方在甲方公司實際工作年限進行折算)。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將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共同遵守。 我現在要離職,並且提前一個月給經理髮了郵件,並做好了一切交接工作。公司還是要我賠錢。。。我對費用提出質疑。公司說我是從學校招聘會招回來的應屆生,所以要賠償招聘費。至於培訓費,公司沒有出示任何的證據,而事實上我沒有簽過任何的培訓協議,也沒有接受過專項的培訓。 我現在已經離職了,我該怎麼辦?公司的做法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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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如何補辦和解除三方協議?
每逢畢業季,學校裡都會召開畢業相關事項的說明會議,尤其是“三方協議”,但很多畢業生往往聽得不是很認真,有些人甚至直接不去聽,從而將一些重要的東西遺漏。比如很多學生會遇到三方協議丟失和隨意簽約的情況,最終無法順利就業。那麼,大家知道應該如何補辦和解除三方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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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求職簽約騙局
近年來求職陷阱層出不窮,以下列舉出多種求職欺詐手段,供應聘者警惕求職簽約騙局。簽約指南:揭露求職騙局一、不實生前契約及靈骨塔篇手法:利用招募員工之機會,藉機推銷生前契約。二、不實電子商務篇手法:利用招募員工之機會,藉機推銷未上市股票、網路空間銷售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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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樣本)
勞動合同(樣本)合同編號: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條合同期限合同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二條工作崗位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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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規定企業不能裁的人
一、勞動者在何種情形下不能被列為裁員物件?解答: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不得裁員: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