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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2007年度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2007年度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單位:
  根據北京市關於做好2007年度畢業生接收工作會議的有關精神和要求,按照“總量控制,積極引導,保障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我區將於近期組織實施2007年度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接收工作。為確保該項工作順利開展,現將有關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審批時間
  2007年4月13日至6月25日。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每週一、三、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受理申報審批。
  二、受理地點
  海淀區人事局辦公大樓二層畢業生審批視窗
  地址:海淀區蘇州街乙29號
  三、辦公電話
  62624511轉206,或62624515轉206
  四、軟體技術支援電話
  86271619
  五、要求
  1、各用人單位的申報渠道應單一規範,不得多頭申報。按照“誰申報,誰接收”的原則,實際接收畢業生的單位應與申報單位完全一致,不得以單位上級、下級部門或同系統內其他單位的名義申報。接收後的非北京生源畢業生,戶口均應落在用人單位集體戶口上,不能落在個人戶口上。沒有集體戶口的單位,不能申報接收非北京生源畢業生。
  2、各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在下達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控制數內(控制數可通過“海淀區畢業生資訊網路管理系統”查詢),申報確因工作需要辦理引進接收的非北京生源畢業生。申報材料應真實、齊全、規範(所需材料及要求詳見附件2)。
  3、擬接收的畢業生所學專業應與用人單位主營業務一致。其中,本科生所學專業應符合北京市公佈的“2007年北京市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畢業生緊缺專業目錄”(詳見附件1),並通過國家英語四級考試(參加改革後英語四級考試的成績應在425分以上(含))。藝術類、體育類及第一外語非英語語種的畢業生,可不要求英語四級成績,但需要學校就業主管部門出具外語水平達到畢業要求的證明。
  4、各用人單位不得同已與北京市各鄉鎮簽訂《聘用高校畢業生擔任京郊村黨支部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勞動合同書》的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

附件:1、2007年北京市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畢業生要求及緊缺專業目錄
   2、2007年海淀區審批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進京所需材料及要求
   3、生成“單位2007年度畢業生資訊”和《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進京審批表》的操作步驟


海淀區人事局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

2007年北京市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畢業生要求及緊缺專業目錄

關於做好2007年度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一、各用人單位須在教育部直屬院校、其它部委所屬院校、中央與地方共建院校及列入“211”工程的地方院校範圍內接收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雙外生(即非北京生源、非北京地區高校畢業的本科生)不在引進範圍內。
二、2007年北京市引進非北京生源本科畢業生緊缺專業目錄
1、電腦科學與技術;2、機械及自動化;3、電子科學與技術;4、臨床醫學;5、通訊與資訊系統;6、市場營銷;7、建築工程;8、生物醫藥類;9、化學化工類;10、材料學;11、會計學;12、護理學。


附件2

2007年海淀區審批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進京所需材料及要求


用人單位第一次報送畢業生進京審批材料時,需攜帶單位《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和《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報送審批材料時,應同時報送由“海淀區畢業生就業管理系統2007版”生成匯出的“單位2007年度畢業生資訊”電子版檔案。
一、申報接收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研究生所需材料
(一)《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進京審批表》(一式兩份,通過“海淀區畢業生就業管理系統2007版”軟體(即北京市畢業生就業管理系統(海淀用人單位版))填寫列印,操作步驟詳見附件3)。
1、表項所列內容應全部真實填寫,如有塗改,須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2、在填寫“學校名稱”時,如系統中未列此學校,可在系統中選擇與此學校名稱、專業較為相近的學校填寫電子資訊,但應在書面《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進京審批表》中手寫更正,並加蓋單位公章。
3、在填寫“專業”時,應與擬引進學生的就業推薦表中所填寫的專業名稱一致。如系統中未列此專業時,其處理辦法參照上述填寫“學校名稱”部分。
4、在填寫“畢業時間”時,應參照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中的畢業時間填寫。如學生畢業時間為“2007年4月”,則選填“2007年春季”;畢業時間為“2007年7月”,則選填“2007年暑期”。
5、在填寫“申報理由”時,應註明用人單位基本情況,有針對性地講清為什麼要引進某學校某專業的某學生,充分說明該學生的特點、擬安置的崗位和工作內容。
如系統設計表格填寫不下用人理由(只能提供250個字空間),可按照系統提供的審批表樣式自制兩份,並填寫完表項所列相應要素。當自制表格仍填寫不下用人理由時,可另附兩份詳細的單位用人申請報告,但表格內的用人理由不能為空,應作概略描述,並在文尾標註“詳情參見XXX(用人單位)用人申請報告”字樣。
6、在填寫“用人單位意見”時,用人單位應出具明確意見(同意或不同意),同時,經辦人應署名簽字(手寫),並加蓋單位公章,註明用章日期。
(二)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一份(原件)。
1、表項所列內容應全部真實填寫,如有塗改,須加蓋學校就業指導部門公章。
2、在填寫“培養方式”時,應註明培養方式,或附學校就業主管部門統分證明。
3、在填寫“畢業時間”,如是春季畢業的研究生,其畢業時間一般為“2007年4月”,學制應為“2.5年”;如是暑期畢業生的研究生,其畢業時間一般為“2007年7月”,學制通常為“2年或3年”。
4、在填寫“院(系、所)意見”時,院(系、所)應出具明確意見,並加蓋院(系、所)公章,註明用章日期。
5、在填寫“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時,學校就業主管部門應出具明確意見,並加蓋學校就業主管部門公章,註明用章日期。(在出具研究生就業意見時,通常由研究生院(部)的就業指導辦公室承辦)
6、返回“用人單位回執”。“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與“用人單位回執”之間,應加蓋用人單位公章(俗稱齊縫章),由用人單位裁剪下後,將“用人單位回執”發至畢業學校。
(三)畢業生已修全部課程成績單(原件一份),須學校教務部門蓋章(一般由學校研究生院(部)培養管理部門出具學生成績單並蓋章)。以非百分形式打分的,應附註相應說明。
(四)畢業生培養方式為統分的證明(原件一份),須學校就業主管部門蓋章,並註明用章日期。(如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中已註明該學生培養方式,則不需要提供此材料)
(五)畢業生品行鑑定(原件一份),學校院、系部門蓋章,並註明用章日期。(如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中已註明該學生品行鑑定,則不需要提供此材料)
(六)《非北京生源高校畢業生引進協議書》(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下載網址:——“下載專區”)。此協議書需用人單位負責人和學生本人署名簽字(均須手寫),並註明用人單位(甲方)用章日期,待區人事局稽核後,原件返還用人單位留存。
(七)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八)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服務協議(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待區人事局稽核後,原件返還用人單位留存。
研究生的申報材料應分兩部分裝訂:
第一部分材料裝訂順序(自上而下)為:1、《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進京審批表》(原件一份);2、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一份);3、畢業生已修全部課程成績單(原件一份);4、畢業生培養方式證明(原件一份);5、畢業生品行鑑定(原件一份);6、《非北京生源高校畢業生引進協議書》(影印件一份)。
第二部分材料裝訂順序(自上而下)為:1、《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進京審批表》(原件一份);2、身份證(影印件一份);3、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服務協議(影印件一份)。
每一部分材料均用訂書機在左上角進行裝訂,再用回形針將兩部分材料合訂到一起。
二、申報接收非北京生源應屆本科畢業生所需材料
(一)《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進京審批表》(一式兩份,通過“海淀區畢業生就業管理系統2007版”軟體(即北京市畢業生就業管理系統(海淀用人單位版))填寫列印,操作步驟詳見附件3)。
除“畢業時間”應填寫“2007年暑期”外,其它部分要求參照研究生部分執行。
(二)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一份)。
1、在填寫“畢業時間”時,本科生的畢業時間一般為暑期,學制一般為4年(部分特殊專業學制為5年)。
2、在填寫“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時,應由學校就業主管部門出具明確意見,而不是學校的院(系、所)。(在出具本科生就業意見時,通常由學校就業指導中心承辦)
其它部分按研究生部分填寫要求執行。
(三)畢業生已修全部課程成績單(30門課程以上)(原件一份);須學校教務部門蓋章,以非百分形式打分的,應附註相應說明(此處教務部門是指學校的一級主管部門,多指學校的教務處,而不是指學校的院、系、所)。
(四)畢業生培養方式為統分的證明(原件一份)。須學校就業主管部門蓋章,並註明用章日期。(如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中已註明培養方式,則不再要求提供此材料)
(五)畢業生品行鑑定(原件一份)。學校院、系部門蓋章,並註明用章日期。(如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中已註明該學生品行鑑定,則不需要提供此材料)
(六)英語四級或六級證書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參加改革後英語四級考試的,為《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報告單》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成績應在425分以上(含)。待審查合格後,原件交由用人單位返回學生本人。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畢業生,及第一外語為非英語語種的畢業生,不要求英語四級成績,但需學校就業主管部門出具外語水平符合畢業要求的證明。
(七)《非北京生源高校畢業生引進協議書》(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下載網址:——“下載專區”)。此協議書需用人單位負責人和學生本人署名簽字(均須手寫),並註明用人單位(甲方)用章日期,待區人事局稽核後,原件返還用人單位留存。
(八)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服務協議(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待區人事局稽核後,原件返還用人單位留存。
本科生的申報材料分兩部分裝訂:
第一部分材料裝訂順序(自上而下)為:1、《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進京審批表》(原件一份);2、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一份);3、畢業生已修全部課程成績單(原件一份);4、畢業生培養方式證明(原件一份);5、畢業生品行鑑定(原件一份);6、英語四級、六級證書或《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報告單》(影印件一份);7、《非北京生源高校畢業生引進協議書》(影印件一份)。
第二部分材料裝訂順序(自上而下)為:1、《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進京審批表》(原件一份),2、身份證(影印件一份),3、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服務協議(影印件一份)。
每一部分材料均用訂書機在左上角進行裝訂,再用回形針將兩部分材料合訂到一起。
另:凡進入北京市國家公務員隊伍的畢業生,須附《北京市應屆畢業生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公共科目筆試合格證書》原件及二份影印件。待區人事局稽核後,原件返還用人單位留存。裝訂材料時,將此二份影印件分別作為第一和第二部分所需材料的最後一份。(此條款僅適用於政府機關單位)


附件3

生成“單位2007年度畢業生資訊”和《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進京審批表》的操作步驟


第一步:登陸海淀區人事局網站(),在首頁下方“網上辦公”處點選進入“海淀區畢業生資訊網路管理系統”,填寫單位全稱和密碼(各單位申報需求資訊時自行設定的密碼)。進入系統後,點選左側目錄中“畢業生控制數及程式碼檔案下載”按鈕,在右側主視窗中將“程式碼檔案”下載到本地磁碟。
第二步:登陸海淀區人事局網站(),在首頁右側“最新下載”欄目中下載並安裝“海淀區畢業生就業管理系統2007版”(即北京市畢業生就業管理系統(海淀用人單位版))軟體(計算機須安裝印表機)。
第三步:進入《海淀區畢業生就業管理系統2007版》,初始使用者名稱為admin,密碼為空,點選“確定”;在“申報年度”中選擇“2007年”;“申報專案”視窗選擇“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進京審批管理”,按左側操作步驟依次完成,生成“單位2007年度畢業生資訊”檔案,路徑請選擇優盤或軟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