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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代建合同6篇

對於合同的寫作,我們一定要保證其中的條款是具體的,一份高質量的合同一定是在雙方進行思考後制定出的,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專案代建合同6篇,感謝您的參閱。

專案代建合同6篇

專案代建合同篇1

本合同雙方:

委託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方將 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範圍: 施工圖紙 內容。

1、 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檔案(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檔案);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 招標代理形式:邀請招標

二、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專案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1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 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3、 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 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 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四、 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 (大寫)。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帳,全部費用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時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據乙方完成工作情況選擇一次性支付 元或僅支付 元,乙方均無異議。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託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案代建合同篇2

甲方(委託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受託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甲方委託乙方實施農業專案諮詢,在合法、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雙方合意達成條款如下:

一、受託事項:

委託乙方實施農業專案諮詢,委託期限為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二、甲方責任:

1、提供乙方完成專案所必要的條件和環境;

2、提供專案進行中所必須的資料和資訊;

3、按本合同約定的價款給乙方付款;

4、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無故變更合同價款;

5、不得委託乙方從事違法的委託事項;

6、其他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三、乙方責任:

1、在甲方統一管理下,負責委託專案的具體實施;

2、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該專案的保密工作;

3、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和標準,交付專案工作成果;

4、合同履行期間,不得違反合同約定,遵守專案履行時應遵守的相關法律、法規;

5、其他應由乙方承擔的義務。

四、專案內容:

申請深圳市農業龍頭企業

深圳市菜籃子示範基地

廣東省農業廳頒發的無公害產地證書

農業部頒發的無公害產品證書專案

五、專案完成標準、時間與質量考核

以兩年為期把以上甲方委託辦理的農業認證專案以拿到證書為準,如果有哪一項不通過的,退回已收取的相關的諮詢費用;已通過並拿到證書的,則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餘下的款項。

六、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1、諮詢費:根據乙方完成的諮詢專案內家,雙方約定本專案服務費用共計元整(大寫元整),付款期限約定如下:

a)甲方應在合同簽約當日付合同總金額的40%,即元整(大寫元整)給乙方;

b)甲方應在農業主管部門組織專家上門考察後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即元整(大寫元整)給乙方;

c)甲方應在獲得認證證書時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即元整(大寫元整)給乙方;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應及時提供相應的條件和環境或專案所需資料、資訊,由於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甲方負責其後果。

2、乙方應按照進度安排執行專案實施計劃,如果無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無法完成的應承擔其後果,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3、如果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方式付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如對專案完成質量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評判。

六、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由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本協議屬於專案委託合同關係,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則共同協商,以書面形式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從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

專案代建合同篇3

專案業主單位(甲方):

專案代建單位(乙方):

xxx

第一部分 委託代建合同

甲方(專案業主單位):

乙方(專案代建單位):xxx

根據《xxx市級政府投資專案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精神,明確由甲方負責專案開發建設,由乙方為建設專案代建單位,展開相關建設工作。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方就委託乙方承擔工程建設專案(以下簡稱專案)的工程代建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委託代建協議。後續代建專案由指揮部書面委託,雙方權利義務可參照本合同執行。

一、專案概況

1、代建專案:xxx隧涵洞搶險加固工程

2、專案建設地點:延平新城區域內

3、專案建設內容及規模:xxx隧涵洞搶險加固工程建設規模和內容:xxx隧涵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全長846.5米,2008年1月加固

k0+000~k0+060及xxx本次搶險加固設計主要針對+060~+480段破損未加固段落。

4、專案總投資與資金籌措:本專案總投資約500萬,由甲方撥付。

二、代建方式:專案代建方式採用全過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單位對代建專案從專案設計至竣工驗收實行全過程代理。

三、專案代建範圍

專案前期階段含專案設計委託及審批等工作。實施階段所涉及專案諮詢、監理、施工隊伍選擇、工程施工建設管理、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資料收集歸檔、竣工財務決算、資產移交、工程保修等的組織、協調、控制和

管理等工作。

四、專案代建管理目標

1、投資控制目標:以審批的投資估算、初步設計概算和經稽核確認的施工圖預算為準,分階段控制投資。

2、專案質量目標:專案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合格等級。

3、專案工期目標:乙方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具體專案施工合同工期為控制目標。

4、前期工作目標:以滿足相關行政審批為目標。

甲 方:

(蓋章)

法人代表:

聯 系 人:

地 址:

負 責 人:

聯絡電話:

乙 方:xxx(蓋章)

法人代表:

經 辦 人:

地 址:

負 責 人:

聯絡電話:

2015年 月 日簽訂於x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條款

一、工作職責和範圍

(一)甲方作為專案業主單位,主要負責:

1、依法組織開展代建單位的招標工作,與代建單位簽訂專案代建合同,並將招標檔案、招投標情況及代建合同報市發改委、住建局、財政局等部門備案;

2、佈置、下達專案建設內容明確代建專案具體實施意見,提供專案用地;

3、代建單位專案建議書;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工程預算等檔案編制、審查。

4、稽核並彙總上報代建單位代編的專案年度投資計劃和年度基建支出預算;

5、根據市政府及其授權部門下達的專案年度投資計劃和市財政局批准的年度基建支出預算,向市財政局提出專案用款申請;並負責專案建設資金的管理和撥付;

6、對代建專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全程監督。對代建單位不稱職的專案部工作人員可以提出更換;

7、協助專案代建單位辦理專案前期有關手續;

8、負責建設資金的籌措,並按工程進度及時支付前期經費、工程進度款和代建管理費;

9、《x市市級政府投資專案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x政綜

[2010]171號)檔案中規定的其他事項。

(二)乙方作為專案代建單位,主要負責:

1、依據專案建議書批准內容,組織編制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辦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及與工程開工建設相關的專案規劃選址、用地預審、環境影響評價,工程規劃許可、開工報告或施工許可證、消防、人防等行政許可手續。

2、在專案業主單位的監督下,依法組織專案可研、水保、環評、勘察、設計單位的招標工作,並將招標檔案和投標情況報專案業主及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3、在專案業主單位的監督下,依法與可研、水保、環評、勘察、設計單位簽訂合同,並報專案業主及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4、依法組織開展專案初步設計及概算的編制工作,並報專案業主及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經批准的概算作為投資控制和限額設計的依據;

5、按照基建財務管理規定及時向業主單位提交會計報表;

6、按照經批准的初步設計及概算,負責對施工圖實行限額設計;

7、在專案業主單位的監督下,組織專案預算(施工圖預算及相關費用)編制工作,經業主單位稽核後報財政部門審批;

8、在專案業主單位的監督下,依法組織專案監理、施工、主要材料裝置採購等招標活動,並將招標檔案、招標投標情況、相關合同文件報業主單位及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9、編制專案年度投資計劃和年度基建支出預算;

10、對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量和工程進度款進行稽核,按月向業主單位報送工程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申請撥付資金,代編專案年度財務決算報表;

11、在專案業主單位的監督下,負責辦理專案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配合業主單位辦理概算調整等報批手續;

12、會同業主單位組織竣工驗收(工程質量驗收);

13、負責組織工程竣工結算和編制專案竣工財務決算報告,經業主單位審查後,報市財政局審批;

14、會同監理單位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裝置,有權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對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得到乙方批准,並經監理單位下達復工令後才能復工。

15、負責將專案竣工及有關專案建設的技術資料完整地整理彙編移交;

16、《xxx市級政府投資專案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南政綜

[2010]171號)檔案中規定的其他事項。

二、保險

1、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應自行投保其派出人員的人身意外險及其擁有和使用的裝置設施、運輸工具等有關的保險,出現相關事宜由乙方自負。

2、乙方負責督促本工程專案的各工程承包商辦理承包合同中規定的各類保險,並向甲方書面報告執行情況。

三、廉政建設規定

1、應嚴格遵守國家關於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等有關法律、法規,相關政策,以及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

2、認真執行建設工程專案承發包合同檔案,嚴格按合同辦事。業務活動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外),不得為獲取不正當的利益,損害國家、集體和對方利益,不得違反工程建設管理等法律法規。

3、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工程第三方索要和收受回扣、補貼等各種好處費。

4、甲乙雙方工作人員應當保持與本工程第三方正常的業務交往,不得收受第三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禮品,不得在第三方報銷任何應個人支付的費用。

5、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對公正貫徹落實本工程管理工作有影響的宴請、健身、娛樂等活動。

6、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本工程第三方為其裝修住房、婚喪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國內外旅遊等提供方便。

7、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不得向本工程第三方介紹家屬或者親友從事與本工程有關的材料裝置供應。工程分包等經濟活動。

8、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不得假公濟私,化公為私,在工程量簽證、材料價格審定、工程結算等問題上徇私舞弊。

9、甲乙雙方工作人員有違反廉政建設規定的,提請專案廉政監督工作組按照管理許可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取消相關人員的從業資格,吊銷職業資格證書等處罰; 取消代建單位在我市工程建設方面的投標資格、評優晉級資格以及罰款處理;給業主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經

濟賠償;性質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通知送達

1、甲乙雙方均保證本合同所書之住所是真實有效的,並以該住所作為雙方書面聯絡之通訊地址,如有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仍視本合同所書之住所作為聯絡地址。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向對方發出的通知均應採取書面形式並通過人手傳遞或掛號信或郵局特快專遞的方式,如需反饋還應確定反饋時間。人手傳遞自接收人簽收之日起視為送達;掛號信自投郵之日起的第3日即視為送達;特快專遞自投郵之日起的第2日即視為送達。

3、除需要提交專案建設決策的請示、檔案等外,合同一方接受對方提交的一般工作聯絡函,原則上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回覆。

五、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雙方應協商解決,互不追究違約責任。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六、爭議解決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本著諒解信任的原則,力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當地政府協調,協調後爭議仍未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專案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 合同專用條款

一、代建管理費及支付方式

代建管理費參照《xxx市級政府投資專案代建制管理規定》(南政綜〔2010〕171號)檔案中規定的費率標準收取。雙方約定所承擔的專案代建管理費的費率標準為專案投資額的2.5%;代建管理費按專案進度分期支付,每個專案結算一次,每半年撥付一次。乙方每半年向甲方報送申請撥付相關代建專案管理費支付報告,列出各代建專案完成投資應撥付的管理費用,甲方稽核後及時撥付。在專案竣工前撥付不超過80%,專案竣工財務決算批覆後再撥付20%。

二、專案建設資金的撥付與管理

乙方應嚴格專案建設資金管理,專款專用。

(一)付款方式:建設資金由乙方申報、甲方負責撥付。

(二)建設資金申請撥付審批流程:

1、乙方在每個月的25日前以書面形式,根據代建專案、進度控制目標及建設計劃,向甲方申報當月已完成的建設資金申請以及下一個月的建設資金需求計劃,報甲方審批。

2、甲方根據核批情況,一週內將資金撥付到乙方建設資金賬戶。

(三)專案各類款項撥付要求:

1、施工單位申報的當月份已完成的資金申請,須經監理單位及乙方稽核、簽署意見後再呈報甲方審批。

2、建安工程進度款由乙方按月撥付給施工單位,已完成工程量價款撥付比例按工程合同約定。

專案代建合同篇4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委託人: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專案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政府投資建設專案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為保證市政府投資建設代建專案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託人、代建人與使用人三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專案概況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批准的投資概算為準)

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專案管理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專案管理目標

投資控制金額: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代建人投標報價為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個日曆天

四、代建管理費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檔案組成

1.三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檔案或協議修正檔案

2.委託代建合同書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中標通知書

6.投標書及其附件

7.招標檔案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專案的技術性檔案)

8.初步設計檔案及其審查批覆檔案

9.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委託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人提供專案建設的必要條件。

八、代建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範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九、使用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協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執____份。

委託人:(簽章)____________代建人:(簽章)____________使用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籤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案代建合同篇5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實施 專案。在合法、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完成專案所必要的條件和資料。

2.未經雙方協商一致,均不得無故變更合同條款。

3. 甲方不得委託乙方從事違法的委託事項。

4.乙方在甲方指導意見下,負責委託專案的具體實施。並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專案其他各方面工作。

5.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和標準,交付專案實驗成果。

二、相關酬勞及給予方式:

雙方約定本專案合格完成後,甲方轉讓百分之三十的公司股權給乙方,自專案完成後 個月之內完成股權交割登記。

三、違約責任:

如果因一方原因導致專案不能按期完成,則由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如有約定違約金應按照約定進行賠償。

四、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則由 進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如對專案完成質量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共同約定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

五、其它: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則共同協商,以書面形式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從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

委託方: 受託方:

日期: 日期:

專案代建合同篇6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代建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建設專案的順利實施,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委託方的有關建設專案管理辦法,就甲方將已立項專案及計劃建設專案委託乙方代建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項 目:是指委託方委託實施代建的專案;

2.委託方:是指承擔投資責任並委託代建任務的一方;

3.代建方:是指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代建專案建設組織及管理工作的一方;

4.前期物業管理:指專案竣工驗收合格之日到甲方接收前這一時段的乙方所進行的物業管理;

5.財務決算報告:指反映竣工建設專案或單項工程建設成果財務情況的總結性檔案。

第二條 代建專案概況

專案名稱:

專案地址:

建築面積:

預計投資:

建設內容及規模:

建設週期:

第三條 專案投資、工期、質量、安全控制目標

1.建設工期:以委託方確定的建設工期為準;

2.工程質量:工程質量符合設計圖紙並達到國家質量標準合格要求;

3.投資控制:投資控制在委託方確定的專案目標成本內;

4.安全控制目標:無重大安全事故和死亡事故。

第四條 委託事項

1. 前期事項:

1.1依照委託方的要求,針對以上建設專案組織完成專案開工前的專案策劃、市場定位、可行性分析、以及專案立項工作;

1.2負責辦理專案前期規劃、設計、施工等建審手續,並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勘察、設計等工作;

1.3辦理專案建設所必須的消防、環保審批等建審手續;

1.4配合甲方進行專案建設過程中的招標、合同簽訂工作;

1.5負責非主體零星施工專案的招標、委託及合同洽談、簽訂工作;

1.6開展甲供材料、裝置的集中採購、市場價格的調研、採購合同的洽談和簽訂;

2. 建設組織和管理:

2.1根據建設計劃或目標任務書的時間進度要求,組織編制工程建設總進度計劃、年度建設進度計劃、以及年、季、月度資金需求及使用計劃、並報甲方批准;

2.2制訂施工現場管理制度,確保施工現場的秩序和協調;

2.3制訂設計、施工階段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審批流程制度;

2.4及時向甲方通報建設過程中施工進度等各種情況;

2.5對設計或施工變更引起的投資費用增減變化進行核算並報

甲方確認;

2.6按照批准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建設標準、建設週期和概算投資進行施工組織管理,控制專案投資,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

2.7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造價範圍內,按月對工程施工進度進行檢查、監督和控制,稽核月工程進度報表,辦理進度款支付手續;

2.8組織工程中間驗收。在專案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時,組織竣工驗收並通知甲方參與和監督稽核;在專案移交給甲方之前,負責前期管理(竣工驗收後至甲方正式接收前產生的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2.9配合甲方完成工程結算審計工作和財務決算工作;

2.10收集和整理專案建設資料並形成完整資料,向相關部門備案,按甲方規定的`時間要求向甲方移交;

2.11負責專案質保期的維護管理,與有關單位簽署質量保修書,商定處理維修、返修內容和費用。

第五條:委託事項的開展方式

下列事項,乙方應以甲方的名義開展並完成:

1.1專案策劃及可行性分析論證;

1.2負責辦理專案前期規劃、設計、施工等建審手續,並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勘察、設計等工作;

1.3辦理專案建設所必須的規劃、消防、環保審批手續;

1.4協助甲方開展專案建設工程主體施工招標工作;

1.5配合甲方進行招標專案施工合同的洽談、會籤和簽訂工作;

1.6負責非主體零星施工專案的招標、委託及合同的洽談、簽訂工作;

1.7施工現場的協調管理,包括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的審批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執行;

1.8按月稽核建設進度,編制進度付款報表,按月向甲方報告專案進度及資金的使用計劃;

1.9按甲方審定的工程結算書完成工程結算報告的編制,辦理專案資料的移交;

1.10甲方要求的工期、投資目標等重大事項變更的,應按程式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未按程式進行的任何設計、施工或材料等變更,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對乙方代建專案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投資,安全文明、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2.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擅自變更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致使工期延誤,投資增加或工程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

3.有權稽核乙方提交的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及施工管理制度,並依此對相關事務作出決定或核准;

4.完成代建專案的開工條件並向乙方交付施工場地,協助乙方辦理專案建設審批手續;

5.組織專案建設工程中主體施工的招標;負責工程量清單及攔標價的委託編制及工程結算的委託審計工作;

6.負責招標工程合同的洽談、簽訂工作;

7.負責大型材料、裝置等的認質認價工作;

8.協調乙方在專案建審和建設中與專案有關的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他單位之間的關係;處理專案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土地遺留問題;

9.負責專案的資金籌措,稽核乙方報送的月度、季度資金計劃;

10.負責委託工程造價諮詢機構對工程結算進行審計;

11.參與和監督專案的竣工驗收,接收與專案有關的工程資料、檔案的移交。

12.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就乙方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覆。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負責工程設計委託工作,並根據甲方要求進行限額設計;

2. 負責辦理專案規劃、消防、人防、環保等的審批及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

3. 負責專案總進度計劃、年度進度計劃的編制報甲方批准後和執行;

4. 配合甲方進行主體工程的招標、合同的洽談和簽訂工作;

5. 負責非主體工程的專案的招標或委託、合同的洽談和簽訂工作;

6.負責對招標專案中的暫定價、施工單位的採購材料及甲供料進行認質認價,配合甲方進行大型材料、裝置認質認價工作;

7.負責委託專案的成本控制工作,將成本嚴格控制在目標成本內;

8. 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施工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甲方的建議權;

9. 負責專案的驗工計價工作及進度付款手續辦理工作,定期向甲方報告專案進度及資金的使用計劃;

10.對工程建設實行全過程管理,組織工程的中間驗收;在專案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時,組織竣工驗收,並通知甲方參與和監督;

11.組織安排工程結算初審,配合甲方委託的工程結算審計工作;

12.配合甲方完成財務決算工作;

13.負責將專案的竣工資料及相關技術資料整理歸檔;

14.負責向甲方提供與相關勘察、設計、施工、檢測等單位簽訂的工程保修文件,在工程保修期內,督促上述單位履行保修義務;

15.全權負責代建專案的安全及質量的管理;

16.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有關檔案。在向甲方辦理移交手續時,將工程檔案向甲方或有關部門移交;

17.乙方在建設、管理及服務工作中應嚴格執行甲方各項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18.嚴禁在施工過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者補籤其他協議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增加投資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不可預見因素造成重大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其中設計變更超過10萬元,現場簽證超過5萬元)必須按程式報甲方審批後,方可實施。

第八條:代建費用的計算及支付方式

1.計取基數及費率:

2.支付方式: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任何未按 合同約定履行或未適當履行的行為,應視為違約。

2.雙方均有權就因另一方原因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如果該索賠要求未能成立,則索賠提出方應補償由該索賠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3.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應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1對投資控制把關不嚴造成費用增加的,按第十二條第一款執行;

3.2工程質量不合格的,應負責返修直到合格;如無法返修或返修後仍不能達到合格標準的,按造成的實際損失賠償;

3.3 若出現安全事故,乙方負責協調處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合同生效與變更、解除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任何對本合同的修改、補充、變更,均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3.合同解除約定:

3.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3.2因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不可預見因素的發生,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雖可繼續履行但實際履行已不必要時,可以解除合同;

3.3《合同法》中關於委託合同解除的規定;

3.4由於甲方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延誤、暫停或終止,乙方應將

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由於甲方未採取相應措施,乙方可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代建業務,直至解除合同。

3.5乙方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義務,且無正當理由,甲方可以發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

3.6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對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3.7本合同履行終了或被依法依約解除後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解除後,代建費用的結算原則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變化等原因,導致合同解除時,甲方應按照乙方實際完成的投資總量和代建費計算標準向乙方支付相應的代建費用。

2.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時,甲方除按照乙方實際完成的投資總量支付相應的代建費外,還應按照該代建費基數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被解除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 的代建費,乙方並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由西安仲裁委員會依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附則:

1.本合同的補充、修改、目標成本限額指標、或變更文字均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2.在委託期間,雙方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召開由雙方相關人員參加的工程例會,會議記錄經雙方簽章後,可以視為本合同的補充檔案;

3.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修改和變更以及補充檔案,在產生衝突且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時,應按照時間順序進行確認,即以時間在後的為準。

4.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經雙方簽字蓋章或蓋章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代建 合同 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