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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按揭貸款合同參考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即買方)


住房按揭貸款合同參考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人: (以下簡稱丙方,即賣方)

買賣雙方已經簽訂位於重慶市 (以下 簡稱“該房屋” )的買賣(居間)合同,三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平等、自願的原 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申請貸款事項>

貸款銀行: ;貸款期限: 年; 貸款金額:人民幣 元。 以上事項以貸款銀行審定為準。

第二條 委託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向銀行代為提出貸款申請,貸款銀行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決定均 視為乙方完成本事項。 2、乙方根據貸款銀行的需要為甲方向銀行貸款提供階段性擔保。擔保期限為:自貸 款銀行發放貸款起至該房屋抵押完成、 《房地產權證》交回貸款銀行為止。如果貸款銀行 不需要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甲方仍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向乙方全額支付服務費。

第三條 貸款服務費金額及支付方式>

1、貸款服務費金額:人民幣 元,由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 支付給乙方。 2、因代辦貸款產生的郵寄費用(包括乙方向甲方發出的郵寄函件) 、影印費用等,由 甲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應當符合相應的貸款條件,應當按照規定提交相關證件資料,並保證其真實、 準確、合法、有效、及時。否則,甲方應自行承擔其責任,除乙方已經收取的貸款服務費 不予退還外,還應賠償乙方損失。

2、按規定應當由甲方本人到場辦理手續的,甲方應在乙方電話或書面通知後 2 個工 作日內達到指定地點辦理手續。如果甲方未到場辦理手續的,甲方應按每日 40 元的標準 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貸款服務費。

3、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該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同意乙方將抵押登記後的《房 地產權證》轉交給貸款銀行收執保管。甲方遲延交驗證件資料或拒絕配合辦理抵押登記手 續(包括甲方因其他糾紛致使該房屋被司法凍結、查封等情形) ,導致乙方不能及時開展 工作的,均屬甲方違約。甲方應按其實際延誤的時間,以每日 30 元的標準向乙方另行增 加支付貸款服務費; 延誤時間超過 5 日的, 另行增加貸款服務費標準違按每日 60 元計算。

4、甲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服務費及有關費用。

5、如甲方違反本條第 1、2、3 款約定的義務,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 時貸款銀行已發放貸款的,甲方應將所借全部款項立即給付給乙方(銀行發放的貸款額及 相應利息) ,由乙方轉交給銀行。

6、在乙方為甲方提供階段性擔保期間,如該房屋過戶到甲方名下的,甲方即以該房 屋為乙方提供反擔保抵押。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應在收妥相關證件資料後,及時在貸款銀行、登記機關等規定時限內或約定 時限內辦理委託事項。如因貸款銀行或登記機關的原因造成不能準時辦理相關事宜的,乙 方免責。

2、乙方為甲方向貸款銀行提供階段性擔保。

3、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通知義務。

4、乙方應對所代收的各項稅、費專款專用,及時給付,不得挪用。

第六條 丙方責任>

1、同意甲方採用貸款方式支付購房款。

2、丙方應履行該房屋轉移登記中應盡的責任,包括稅、費的承擔、資料的及時提供 及人員的及時到場等事項。

3、因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丙方除應向甲方和乙方分別支付違約金 10000 元人民幣外,還應賠償甲方和乙方的全部損失。如貸款銀行已經發放貸款的,則丙方應立 即將該貸款及相應利息給付給乙方,再由乙方歸還給銀行。

第七條 送達地址確認>

甲方、丙方確認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相關文書郵寄送達地址為:

甲方收件人: ,地址: ;

丙方收件人: ,地址: 。

如未填寫,則甲方、丙方確認其身份證或營業執照上記載地址為相關文書的郵寄送達 地址。乙方按上述地址寄出相關文書 3 日,則認為已經送達和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八條 特別約定>

1、按照該房屋買賣(居間)合同約定的有關該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稅、費和抵押登記 費用的承擔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該費用先行支付給乙方,由乙方代收代支。

2、因費用承擔方未能及時支付上述費用給乙方,乙方將不向貸款銀行出具放款通知 單,因此而產生的不能準時發放貸款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 糾紛的處理>

如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三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經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