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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廣場租賃合同範本


美食廣場租賃合同範本

合同編號:

XXXXXX美食廣場

租賃協議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就乙方在甲方的 商城內經營美食廣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場地位置及面積

1.1 位置:依本協議列明的條款,在本協議期限內,甲方同意將位於XXXXXXX二層東南角原美食城的經營場地(以下簡稱該場地)出租於乙方做美食廣場經營使用,乙方願意承租該場地。

(具體位置詳見本協議附件一:位置平面圖。)

1. 2 面積:乙方承租該場地的租用面積為 平方米。乙方在簽訂協議前已充分了解店內情況及周邊環境狀況,店內已有的柱子、消防栓、配電箱、井道門以及上下水管等裝置設施均不影響該場地租用面積的計算。乙方對本協議的面積沒有異議。

第二條:租賃用途

2.1 租賃用途:乙方承租該場地僅限於經營: 飲品、快餐及特色小吃。乙方承諾該場地僅用於上述經營範圍。(經營方案作為附件二)

2.2 乙方需變更租賃場地經營業種、範圍的,應提前一個月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變更。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私自變更部分或全部租賃場地經營業種、範圍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2.3乙方租賃甲方的場地從事經營行為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並具有合法的營業執照,因經營所產生的各項稅費由乙方獨立承擔,自行繳納。

2.4 除本協議約定外,乙方的營業執照記載的經營範圍及任何理由均不得作為超出本協議規定的租賃用途的依據。

第三條:租賃期限以及裝修期

3.1 租期:本協議租期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租金自場地交付日後45天開始計算。

3.2 場地交付日後45天為乙方的裝修免租期。乙方的裝修只能在甲方書面同意的時間內進行,乙方應承擔裝修期間的水電等能源費及因閉店後施工產生的公共區域照明費及甲方物業、保潔人員加班費(以甲方公佈的統一準執行)乙方裝修產生的垃圾即不得堆積在本商城及租賃區域內,也不得隨意外排。

3.3 續約:

本協議期滿,雙方如同意延長合作經營期限, 須在本協議期滿前2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續約,經雙方協商,最遲於本協議期滿前30日內重新簽訂續約協議。若乙方在協議期滿前2個月內,未做續約書面通知,甲方有權對該場地重新招商(包括在該場地張貼、懸掛招租廣告,帶領意向承租人進入場地參觀等其它方式,乙方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四條:租金及相關費用結算

4.1租金:

甲方按每月每平方米XX元標準收取乙方的租金,租金標準每年遞增10%.即:

第一年租金總額(人民幣大寫);

第二年租金總額(人民幣大寫);

第三年租金總額(人民幣大寫);

第四年租金總額(人民幣大寫);

第五年租金總額(人民幣大寫);

租金支付方式:該場地的租金採取分期付款方式進行結算,租期每滿一個季度為一個結算週期,租賃費用採取先付後租的方式,按季度提前30個工作日支付。乙方簽訂該協議當日,須將第一年首季度租金 元支付給甲方。

4.2 稅金及工商管理費:

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各自負擔應繳稅費。乙方為開業所發生及經營中所發生的各種工商費用、營業稅(乙方須按照全部營業收入申報繳納)及其它稅費由其自行負擔。

4.3本協議未作說明但實際發生的其它費用,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自承擔或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五條:履約保證金

5.1 乙方須於本協議簽署同時,向甲方一次性繳納全部履約保證金,金額為

人民幣拾萬元整(RMB¥100,000元)

5.2 本協議期滿 三個月後,如乙方完全履行本協議,甲方將無息返還保證金;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或其他第三方蒙受損失、出現消費者投訴,或因乙方違反裝修管理規定、損壞租賃場地等而產生的罰款、違約金、賠償金,以及未按規定時間交納租金、水電費等任何費用,乙方現同意甲方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無需通知乙方。

5.3 如在租期內履約保證金少於前述第4.1條規定的數額,或第4.2天乙方保證金不足以抵扣相關費用時,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7日內補齊。

5.4 在租期內,因乙方原因單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並撤場,則無權收回已支付的保證金,該保證金歸甲方所有。

5.5 提前終止本協議時,甲方有權繼續留存乙方保證金,用於支付乙方撤場後可能產生與乙方有關的產品責任和其它責任費用。甲方對此款的保留期為90天。期滿後,若乙方無需履行賠付責任,甲方將保證金餘額無息一次性退還乙方,並提交支付責任費用的憑證。若需乙方履行賠付責任,則需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部分。

5.6國家或行業規定其經營商品有明確質保期限的,甲方將於乙方租賃期滿且最後銷售的產品質保期滿且無消費者投訴後一個月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經營責任

6.1 經營用途: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變更部分或全部租賃用途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自行終止本協議,乙方需承擔違約責任。

6.2 經營許可:乙方在本協議場地經營所需證照由乙方自行負責。本協議簽訂時,乙方需向甲方提交下列證件並作為本協議附件備案(詳見協議附件三)

1)有效期內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及衛生許可影印件。

2)有效期內經年檢合格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影印件。

3)法人代表及委託人身份證、委託書影印件。

6.3 營業規定:乙方應依法辦理在甲方提供場地內的有關登記註冊手續,其往來所有發票憑證應依法取得,需自備顧客所需之發票。

6.4 營業時間:

乙方的營業時間與甲方營業時間同步。雙方均不得在營業時間內無故停止或暫停營業,也不得超時營業,否則每停業1小時,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元,擅自停業3日,對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向違約方索賠。

第七條:裝置設施與裝修裝飾

7.1 裝修設計:乙方對租賃場地進行統一設計、裝修施工。設計方案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以維持廣場整體效果。發生變化或更改需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實施。(裝修方案作為附件二)

7.2 設施變更:若乙方對所租區域進行設計裝修,必須提前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手續,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按甲乙雙方商定的施工方案施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得損害原有建築結構的安全。若甲方因整體需要需改動其設施時,乙方應協助配合。

7.4 乙方所在檔口經營所需裝置、設施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但裝置明細應經甲方確認。乙方自備裝置需具備相應證書,如灶具需經煤氣公司出具檢驗合格證件。

7.5 設施維修:

1)甲方提供之裝置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由甲方負責維修,由乙方負擔相關費用。

2)乙方提供之裝置設施及裝修出現破損的,乙方應自行及時修復,經甲方書面通知後貳日內仍未修復的,甲方有權委託相關單位維修,以保持整個租賃區域統一形象,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設施、商品等損壞或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

7.6 雙方經營協議到期後,乙方可以將自己投資的裝修及現場的裝置中可移動部分帶走,但不能破壞現有之裝修風格與基本設施,對不可帶走的部分乙方不應向甲方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7.7 協議執行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需提前中斷協議,乙方只能帶走裝置中的可移動部分,裝修可移動部分不能帶走,且乙方不應向甲方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7.8消防:乙方承租區內設施與建築物內其它區域通道等必須無條件符合國家消防要求。

第八條:租賃限制

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該場地的整體或部分轉租、分租、轉租、分割,或與他人互換使用。

第九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1 甲方負責美食廣場總體的統一監督、管理和協調,並定期與乙方溝通經營中遇到的問題。

9.1.2 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美食廣場的經營活動的合法性以及乙方對美食廣場有關的規章制度的遵守情況進行監督,並有權提出建議、批評及整改意見,對違法經營情節嚴重或嚴重違反美食廣場管理規定者有權進行處罰。

9.1.3 甲方積極協助乙方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經營所必須具備的營業執照、許可證等檔案手續。

9.1.4 甲方必須按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場地,保證該場地內的水、電、煤氣能源的正常供應,並對甲方提供的裝置進行維修保養,若因乙方操作不當等原因,致使裝置損壞而產生的維修費用和結果由乙方負責。

9.1.5 甲方負責商城公共區域內裝置設施的維護和清潔衛生。

9.1.6 甲方應盡力創造平和、整潔的購物環境,使乙方的營業不受其它部門或個人的干擾。

9.1.7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管理和現場進行檢查,對乙方經營、衛生等方面存在與美食廣場不協調的地方提出限期整改通知,並視情節按規定進行罰款處理。

9.1.8甲方有權對乙方產品的方案、價格、品質、計量等進行稽核和檢查,並有權提出修改意見。

9.1.9甲方有權稽核和批准乙方從業人員的資格,並建立乙方的人員檔案。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9.2.1乙方在美食廣場內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XXXXXXXXXX的相關規定。

9.2.2 乙方保證在其營業場所內僅進行本協議規定的營業活動。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其他用途及活動。

9.2.3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接受甲方在安全、管理、衛生、食品 價格等方面的監督、管理,若違反有關規定甲方有權按管理規定對乙方予以處理。

9.2.4 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在營業場地內安裝、移動、遷走任何裝置或間隔物,或對場地進行任何增建或改建。

9.2.5 乙方的食品方案和價格須向甲方進行書面申報,經甲方同意並備檔。

9.2.6 乙方的店鋪裝修方案必須徵得甲方同意,要在顏色和格調上和商城的整體保持一致。

9.2.7 乙方必須對所僱傭的從業人員資格進行稽核,並在進場經營前7日內將其姓名、簡歷、照片、健康證、外來人員暫住證等資料送交甲方備檔。乙方對本檔口從業人員進行調整時,若有增加或更換新人時,需經甲方書面同意並備檔。

9.2.8 乙方工作人員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工資、獎金、福利、勞動保險、醫療保險的繳納、服裝等)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9.2.9 乙方的代理人、員工、供應商或其它相關人員的行為都將被視為乙方的行為,若給美食廣場(包括顧客或其他進入餐廳的人員)造成直接損失或間接損失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並且對該行為承擔法律後果。

9.2.10乙方負責繳納經營區域的水、電、煤氣等能源費用,收費標準按主管部門收入標準執行,按月結算。對營業場地內的水、電、煤氣等裝置和裝置的故障應及時報告甲方。由乙方原因所發生的任何費用、索賠、損失及訴訟等,由乙方負責。

9.2.11 乙方在營業期間自行負責其物品用具的保管,在營業時間結束後,需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以上物品丟失或損毀。

9.2.12 乙方不得在甲方的公共通道、公共場所地域或防火通道,放置任何物品,所有垃圾等廢棄物應按甲方的要求放置至指定位置。

9.2.13 愛護甲方營業區和整個商城內的物業,不得做任何損害上述物業的事情。

9.2.14 若乙方對現有的設施和建設進行改建或增加,需經過甲方書面同意後由乙方自行安裝、辦理相關部門認可、同意安裝的手續並負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9.2.15因乙方原因出現安全事故、產品質量、計量問題,造成顧客投訴、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需積極自行負責投訴的處理,承擔賠償責任、連帶處罰責任及相應的法律責任。若由甲方協調解決處理顧客投訴,乙方應遵從執行。其賠償費用及甲方處理、調解而產生、墊付的相關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9.2.16乙方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商場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世茂商城批准的產品和服務,或由世茂商城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世茂商城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9.2.17 積極參加甲方統一組織的大型活動和有關促銷的活動,遵守並執行世茂商城整體營銷活動的安排,並承擔合理費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進行單方面的促銷和宣傳活動。乙方單方面做的廣告宣傳,應提前7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後方可執行,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9.2.18乙方若要在本協議所指面積外增加安置招牌和標誌,必須將其欲安置的詳細位置、面積、形狀等要求報甲方批准,甲方將對此收取合理費用,相關廣告發布報批手續由乙方負責,同時政府部門或其它部門依法徵收的廣告管理或許可費用由乙方繳納。

9.2.19 乙方可在其使用的營業範圍內依法使用字號服務標識等項內容,但需具備有關合法的檔案,如果乙方具有侵權或其它違法行為,乙方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應賠償甲方因處理上述問題所發生的任何費用及損失。

9.2.20乙方需自行承擔經營所需裝置、工器具及餐具等用品。

9.2.21 乙方負責對整個美食廣場場地內進行殺蟲消毒與排煙管道清理。

9.2.22在雙方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搬走屬於乙方的物品,並應將營業場地以良好、清潔、可供出租的狀態交付給甲方。

9.2.23 乙方有權投訴甲方管理人員及員工,經甲方核實投訴內容成立,甲方將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當事人處罰,並獎勵乙方。

第十條: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0.1 協議有效期內,若客觀條件發生變化,使本協議的部分條款難以執行,雙方可以協商對本協議難以執行的條款進行變更。

10.2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若客觀條件發生變化(如國家政策調整、市場情況發生變化、出現重大疫情等)一方可提前2個月向另一方書面提出終止協議請求,雙方通過協商,經另一方同意後可終止本協議。

10.3 在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之一,屬於乙方違約且沒有或不適當履行協議,甲方有權終止協議,而無須作出任何賠償。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並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撤場,賠償甲方因終止協議而遭受的損失。

1)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進行非法或超範圍經營活動。

2)擅自改變甲方提供的營業場地用途,從事本協議第一條所規定範圍之外的經營活動。

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其全部或部分營業場地交予、轉租或轉讓予第三方使用或與第三方共同使用。

4) 乙方在經營活動中,發生較為嚴重的食品質量、服務質量、違法行為以及其它損害消費者權益地行為,或雖屬一般質量問題但導致商城聲譽受損的:包括但不限於報刊、電視、電臺或宣傳媒介的批評報道或消費者投訴於消費者協會。或甲方被他人訴至法院等執法機構並經其機構決定或判決甲方承擔責任。

5) 違反《XXX商城管理》規定,經通知與教育後,拒不改正者。

6)給第三者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後,不積極協調處理,致使甲方聲譽受到損害的。

7)乙方因自身原因出現重大安全事故。

8)乙方擅自停業或變相不營業。

9) 乙方違犯本協議第六條二中規定的義務,經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改正意見,不接受或不按期改正的,甲方有權進行處罰並向乙方追償損失,直至終止本協議。

10.4 如本協議期滿雙方不再繼續續約或甲方根據本協議約定提前終止本協議,乙方應於本協議期滿之日起7日內或於接到提前終止協議書面通知之日起7日內將自有商品、裝置全部撤離,費用自行承擔。否則甲方有權代為拆除、騰空、保管,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發生商品、裝置或其它物品的損毀,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代為保管的期限不超過20日,逾期甲方有權將代為保管的商品、裝置和其它物品變賣,再扣除拆除、騰空、保管變賣所需費用及乙方根據本協議約定應承擔的各項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後,餘款退還乙方。乙方撤離時,應將本協議中乙方租賃甲方的場所及甲方提供的裝置、設施等以完好(自然損耗除外)清潔、可正常使用的狀態歸還甲方,否則,賠償甲方相應的損失。

10.5 不可抗力

1)凡因發生地震、火災、戰爭、動亂、瘟疫及其它不可預見的事情,導致本協議的一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協議時,允許終止本協議。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7日內書面提供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說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因此可以免除責任。

2) 因非雙方原因或不可預見或不能改變的原因使乙方無法繼續營業的,或本協議暫時終止的,雙方可以免除責任,所產生的後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對於一方經營活動違犯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或因工作失誤而給另外一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承擔全部的損失及責任。

11.2由於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承擔損失部分的賠償。

11.3由於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將從乙方交付的保證金中扣除甲方的損失部分。若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巨大損失的,上述款項仍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追加賠償金並訴諸法律。

11.4如乙方無故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則甲方有權將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視為違約金沒收,並可繼續向乙方要求補償不足部分。

11.5乙方不得僱傭甲方已辭職員工,甲方亦不得僱傭乙方已辭職員工。若甲乙雙方其中一方違反本約定,則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違約方承擔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保險

協議存續期間,乙方必須為所經營的物業投保各類險種。保險協議報甲方備案,其險種的保險費用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主體關係

甲乙雙方是兩個各自獨立的主體,甲乙雙方享有各自獨立的法律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十四條:法律的適用和爭議的解決

14.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保護和管轄。

14.2 若在本協議執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 不了的,雙方同意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特別條款

15.1為了維護大多數商戶的利益,甲方有權依據本商城經營狀況及消防要求,就乙方租賃場地的位置、面積、或業種進行調整,乙方需無條件服從。

15.2 如乙方明確表示不同意甲方調整的或在甲方規定期限內對該調整事宜未作出任何表示或未接受甲方安排的,視為乙方同意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本協議約定及甲方要求及時辦理相關手續並交還該場地。乙方剩餘租金按其交換場地前實際使用天數,進行結算並無息返還,乙方同意甲方除此之外無需給予任何賠償、補償。

15.3非甲方原因給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或損壞,由責任人自行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4 甲乙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之前的所有口頭及書面協議、甲方的優惠等均不具有協議效力。

15.5 乙方在履行本協議同時應遵守《XXXX商城管理規定》,如違反該規定的相關內容,乙方應按該規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如因乙方違反《XXXX商城管理規定》須承擔違約金或其他違約責任時,乙方應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支付或承擔,逾期達十五日不支付或不承擔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5.6 《XXXX商城管理規定》是商場行使管理的具體規定,進場經營的所有業戶必須統一遵守,該管理規定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違反本管理規定,經通知與教育後,拒不改正者,視為乙方違約。

第十六條、其它事宜

16.1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在協商的基礎上籤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6.2本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6.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第十七條、通知條款

17.1 甲方依據本協議發出的任何通知書及檔案予乙方,乙方確認以下地址為其通訊地址。如發生變更,應於變更之日起十天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未變更。

地址: 郵編

根據本協議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及檔案,以特快專遞傳送的,國內郵件在寄出3日內視為送達;國外郵件在寄出十五日內視為送達。

第十八條、本協議的附件

以下附件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場地位置平面圖

附件二:經營方案及裝修方案

附件三:乙方資質

附件四:XXXX商城管理規定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租賃場地位置圖

附件二:經營方案及裝修方案

附件三:乙方資質

附件四:XXX商城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