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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經營合同優秀5篇

只有用認真的態度所寫的合同才是對雙方有利的,寫好一份合同從而使雙方能更快的簽署合同,本站小編今天就為您帶來了合作經營合同優秀5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合作經營合同優秀5篇

合作經營合同篇1

訂立合同各合作人:

姓名:(以下簡稱甲方) 性別: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 (以下簡稱乙方)性別: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其它合作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合作人各方本著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內容

各方自願合作經營 ,該合作事業所有資產按投資份額各方共同所有。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 ,經營地點為 。

第三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

第四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滿可續訂合作合同。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一、合作人 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總出資額的 %。

合作人 以 方式出

合作人 以 方式出

(其它合作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作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合作各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二、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三、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加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加入

1、需承認本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新合作人加入需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承認並簽訂合作協議;

3、除加入協議另有約定外,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事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出

1、自願退出。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出: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出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出;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事業的事由。

2、當然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出: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事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事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商行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出。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出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出人按退出時的合作事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事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加入對待,否則以退出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事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事業的合作人。 合作人或他人可以加入、退出、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加入、退出、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合作事業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 負責記賬。當月盈餘於次月1至7日前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合作事業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 銀行設立的賬戶中流轉,開戶銀行和銀行賬號由雙方確定後,列入備忘錄或補充合同中。

合作事業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作人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並在備忘錄上簽字。

第九條 合作人分工

一、 為合作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管理財務開支;

二、其它合作人的權利:

1、參予合作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作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共同決定合作重大事項

4、監督財務開支;

第十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監督權和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出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事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利益的活動。

五、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合作事業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六、如合作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作事業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合作負責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合作經營的繼續

一、合作如有以下事由之一,應延續合作經營:

1、合作事業有贏餘;

2、合作事業有轉機;

3、合作人要求延續;

4、合作事業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出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合作事業名稱繼續經營原合作事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加入經營。

三、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 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作期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事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終止後的事項:

1、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 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作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作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四條 糾紛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一方可經退出程式退出,或可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對全體合作人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作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作人各執一份,送 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合同篇2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雙方合夥經營______專案一事達成如下協議,以______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夥專案及主營地

1、合夥專案: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經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出資金額、方式。

1、甲乙雙方均以貨幣出資,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佔總出資額的%;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佔總出資額的______%

2、雙方的出資,應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三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部分,甲乙按各自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四條入夥、退夥、出資額的轉讓

1、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甲乙雙方的書面同意;承認本夥協議,並簽署合夥人共同擬定的合夥協議。

2、退夥: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出資額的轉讓

甲乙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出資額,甲乙任何一方對外轉讓出資額的,必須經過另外一方的同意,另外一方不同意的,必須購買該出資額,另一方不同意轉讓出資額的,又不購買該出資額的,按退夥處理。

第五條合夥人權利

1、參與合夥事務的管理。

2、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六條合夥的終止清算。

1、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的,經清算債權債務後,合夥事項終止。

2、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雙方各自的出資比例分配。

3、清算時如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雙方各按各自的出資比例承擔。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甲乙雙方由於承擔連帶責任,一方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另外一方追償。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方未經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或抵押其財產份額的,其行為無效,可按退夥處理,並且應當承擔由此給他人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與合夥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由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______人民法院管轄並裁決。

第九條其他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名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作經營合同篇3

合作方(甲方):商貿城

地址:高安市路路交匯處

電話:0795——

傳真:

合作方(乙方):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商貿城商鋪合作經營事宜,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協議標的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於xx市路商貿城路,第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與乙方合作使用,商鋪一層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層合計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合作使用該商鋪的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經營範圍及鋪位管理

第三條本市場的定位及經營範圍是經大量的市場調查及充分的專案論證的基礎上形成的,它的準確認定及長期保持,對本市場總體經營成敗及每一位經營者的經營成功與投資回報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本市場的定位必須得到甲、乙雙方的遵守。

第四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服從甲方功能分割槽規劃,不允許經營非區域規劃商品。乙方經營範圍為:;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單方面改變經營範圍。

第五條乙方自行裝修其鋪位,其裝修設計、色彩須與市場整體設計、色彩協調;其設計、裝修方案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負責辦理裝修報建和驗收(包括消防)等手續,並承擔所有費用;裝修過程還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裝修規定。

第六條自接到甲方入場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乙方提出裝修方案並報甲方批准,方可入場裝修。

第七條乙方必須配合商場統一的開業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導致未能如期開業,而影響到整個商場形象者,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繳保證金,並有權讓乙方退場。

第八條協議期內,乙方如將約定商鋪轉讓、轉租或轉包給第三者使用或經營,之前必須報甲方備案,並保證第三者簽署協議,認可本協議和各項條款。乙方所享有的優惠,在轉讓給第三者後,第三者可以繼續享有剩餘優惠,直至各種優惠使用完畢。否則,乙方不得將約定鋪位轉讓、轉租或轉包。

第九條商鋪面積一經確定,乙方不得任意改變,若乙方隨意增佔使用面積,除責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處以五千元的罰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如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查處,後果由乙方獨自承擔,若因此導致提前結束經營,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概不退還。

四、營業管理

第十一條商貿城由甲方組建或委託專業經營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二條甲方統一組織的促銷活動與乙方有關的,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參與。

第十三條經營場地的二次裝修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乙方不可以將場地內的固定裝修部分拆除或移動,所有活動的貨架及其他裝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後替換或撤走,否則將扣押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

五、費用繳納

第十四條乙方須每月10日前預交次月的各項費用,包括:

1、自市場開業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規定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0.5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費標準按國家每年的物價指數調整。

2、各個鋪位的電費(按電錶數額),電話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五條合作經營保證金標準及收取:

本商鋪的合作經營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六條商鋪合作金標準及收取辦法: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商鋪合作金。

雙方約定商鋪的合作金為元/平方米.月(按一層建築面積計算),合計金額為____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實際履行本協議,則,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義務,即第一年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為元/月)向甲方交納優惠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三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為________元/月)向甲方交納標準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十八條本協議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應當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向甲方繳納合作金。

第十九條如乙方未按時交納合作金,則應承擔滯納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計算),甲方並可自延遲交納的次日起,採取停電、水或封閉營業場所等措施。

第二十條甲方自商鋪實際交付一年內,承擔保修責任;若商鋪損壞非甲方責任所致,甲方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期滿,乙方無違法經營、無違約行為、無拖欠各項應繳納費稅並完好無損交回商鋪後,甲方應退回合作經營保證金。

六、協議解除

第二十二條乙方如違反下列任一款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並沒收全部保證金,乙方尚須交清所有應交納的費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變賣,優先受償,對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償權。

1.未按約定交納合作金;

2.所拖欠各種應繳款項總額等於一個月合作金金額;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協議約定的商鋪用途;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商鋪轉租、轉包、允許他人使用或用作擔保;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停止營業;

6.嚴重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經甲方書面告知仍無改正;

7.經營過程中嚴重侵害甲方權益;

8.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封、禁止營業、停業整頓或被處罰;

9.有其他違法行為。

七、其他約定

第二十三條協議期內,乙方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所引發之糾紛概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乙方不得將商鋪及甲方原有物品對外擔保。

第二十四條乙方的僱員或經乙方同意使用商鋪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甲方應於200__年___月____日前將合作商鋪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場通知或公告,視為交付行為。

第二十六條協議期內,甲方有權處置(轉讓、抵押)商鋪,但必須保證商鋪的權利繼受人履行本協議。

第二十七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回保證金並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元);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商鋪____個月以上;

(二)若因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二十條或二十六條,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商鋪,而被迫遷離。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期滿終止後,乙方應於3日內遷離,商鋪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條甲方有權對有關市場管理事項進行修正調整,甲方應將變更後的內容及時通知乙方。

第三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本協議雙方簽章後及時成立,為雙方信守之合約。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商貿城乙方:

代表:代表:

時間:年月日

合作經營合同篇4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絡電話: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xx”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格蘭仕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援: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 乙方不參與甲方xx店經營;

3、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xx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xx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援;

5、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臺;

6、 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裝置,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xx專案組提出書面申請);

7、 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 乙方製作部分關於xx宣傳單頁、海報;

9、 乙方在媒體上對xx店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xx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選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xx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 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xx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xx,開發適當特色的xx新菜系;

4、 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xx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xx宣傳品;

6、 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lanz產品;

7、 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xx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 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 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xx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xx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 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合作經營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產權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下列合作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使用地點

1.甲方將坐落在昆明市龍翔街5號的房屋一套,使用面積160平方米,型別店面,提供給乙方作經營床上用品營業使用。

2. 在使用前乙方將一次性付清甲方前期的房屋裝修補償金24萬元,履約保證金2萬元,水電保證金1萬元,甲方已交至20xx年8月31日房租;每月房屋租金13333元,4個月共計:53332元。以上全部一併共計:323332萬元。

第二條 使用期限

1.提供使用期為共10個月,甲方從20xx年5月1日起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2月28日。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協議,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1個月或空關2個月的。

4.變更房屋使用性質。

第三條 使用期間房租費和各項費用交納方式

乙方須於20xx年8月20日前將下半年房租48000元、富餘人員安置費32000元一次性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其它如水電等雜費將在收到繳費單收據後一週內交清。

第四條 使用期間的房屋裝飾

1.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基礎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使用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等均應事先和甲方協調同意後方可施工。

2.乙方需提供甲方裝修方案及裝修費用的相關影印件。

3.乙方在裝飾施工時,必須嚴格遵守政府所制定各項相關法規。否則,由此產生各種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4.乙方在裝飾施工時,必須認真做好各項安全保障,如產生人員傷害、火災等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五條 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華之聲商貿公司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使用期的變更

1.甲方將負責於20xx年2月28日現行合同期滿前,保證續簽到新的房屋租賃合同。並且負責將合同轉簽到昆明峰航針紡貿易有限公司名下。

2.甲方如未能在20xx年2月28日合同到期前續簽到新的房屋租賃合同,甲方將全額退賠24萬元的裝修補償金及履約保證金2萬元,水電保證金1萬元,乙方後期進場裝修的費用--------元。

3.甲方保證續簽新的房屋租賃合同年租金不超過96000元,富餘人員安置費不超過64000元.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 -元。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3.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水電使用費、和在使用期間產生的正常費以外的其他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4.乙方擅自將該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其使用權行為,終止合作。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理賠事宜

1.如在甲乙雙方簽訂合作協議二年內,因政府行為的徵地,拆遷;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數額的補償金。(補償金將按正式拆遷動工之日起計算,每月甲方補償乙方人民幣1萬元正的補償金)。一直補償到所籤協議的所有時間段完為止。

2.本條款於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為有效期,自20xx年5月1日後未發生因政府行為的徵地,拆遷本條款將自動失效。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 (簽名) 委託代理人: (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協議有效期限: 至20xx年xx月xx日

標籤:合作經營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