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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合同參考6篇

合同是一種法律上具有約束力的協議,用於規範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合同的靈活調整和改進是確保其合規性和可靠性的重要環節,本站小編今天就為您帶來了住房公積金合同參考6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住房公積金合同參考6篇

住房公積金合同篇1

貸款種類: 合同編號: 借 款 人: 電 話:

住 址:郵政編碼:

貸款銀行: 電 話:

法定代表人: 傳 真:

地 址: 郵政編碼: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即西安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西安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建造,翻建,大修座落於 區(縣) 街道(鎮)

路(村) 弄 號 室的住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佈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月利率%)。實際發放貸款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不再書面通知甲方。

第五條 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並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 資金劃撥賬戶

甲方委託乙方將貸款資金劃入下列賬號:

收款人名稱:

收款人賬號:

開戶銀行:

第七條 還款方式及還款金額

1、 甲方選擇

2、 在當前的利率水平下,甲方選擇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的,當年每月償還貸款本息的金

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選擇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的,當年每月歸還貸款金額的數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第八條 貸款擔保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徵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

第九條 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並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徵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 天計收萬分之 的罰息;並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戶記憶體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後生效,甲,乙,丙三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各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西安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第十六條 補充條款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公章、法人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丙方(公章):西安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西二路23號

電話:87567002

郵政編碼: 710068

住房公積金合同篇2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抵 押 人: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甲方與 (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 ____年 ___字第 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抵押,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簽訂本抵押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抵押擔保的範圍、年限

第一條 乙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並保證對該抵押物享有處分權。

第二條 乙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 元,貸款期限 ____年,從 ___年 ___月 ___日至 ___年 ___月 ___日,貸款用途為購、建住房。

第三條 本抵押物擔保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二、抵押物的使用、保管及費用

第四條 乙方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將抵押物用於保險條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第五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添附物,自動轉為本貸款項下的抵押物。

第六條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行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分。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抵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有維修、保養及保持其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由於抵押物毀損所導致的抵押物價值減少,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於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因抵押物造成環境汙染或造成的其他損害,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及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抵押物的保險

第九條 乙方簽訂本合同後,應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該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的賠償範圍應為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毀損;投保金額不得少於其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保險期限與借款合同期限應一致,如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履行到期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義務,乙方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償還完畢止。

第十條 乙方應指定甲方為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並在保險手續辦理完後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十一條 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提前清償貸款本息或交由第三方提存,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使用。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由乙方承擔責任,並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辦理相應手續。

四、抵押物的處分

第十四條 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五條 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提前將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

(二)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捲入重大經濟訴訟糾紛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三)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乙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七條 甲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

(二)清償借款人欠甲方貸款罰息和利息;

(三)清償借款人欠甲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和賠償金等;

(四)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八條 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五、抵押人的承諾及宣告

第十九條 乙方在自願遵守本合同條款的同時,作如下宣告及承諾: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准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抵押房產,以便檢查;

(三)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四)在佔有該抵押物期間,遵守有關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費用

住房公積金合同篇3

甲方:身份正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抵押車輛品牌:型號:數量:臺機動車牌照號碼:車架號碼:發動機號: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整。抵押車輛評估價值:人民幣 元。

第三條、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的範圍包括:《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費;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3、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4、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乙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乙方儲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公積金合同篇4

貨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住 址: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電 話: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傳 真:______地 址: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xx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甲方借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於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佈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 存入自籌資金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並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 貸款撥付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後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 貸款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採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萬——仟——百——拾——元整。

(2)第二期至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託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 貸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後的十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徵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 合同公證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並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徵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的罰息;並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戶記憶體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後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後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個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

住房公積金合同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貨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傳真:______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xx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於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佈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並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後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採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託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後的十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徵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並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徵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的罰息;並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戶記憶體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後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後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個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__________乙方:(私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或其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公積金合同篇6

借款人:

保證人:

委託人(貸款委託人):

貸款人(貸款受託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第一條 貸款金額。根據借款人的申請,經保證人和委託人審查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借款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拾 萬元整。(小寫) ¥ 元整。

第二條 貸款用途。貸款用於借款人購(建)座落於 市(縣) 區(鎮) 路(街) 號 小區 棟 單元 號的自住住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確定為月利率 ‰。利息從放款之日起計算並按月結息,如遇人民銀行貸款利率調整,按規定執行。

第四條 貸款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貸款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借款人不可撤消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保證生效後(或登記備案後),以借款人購建住房款的名義將貸款 次劃入借款人所在單位的專用賬戶上。

第六條 本合同約定,自貸款發放次月起,借款人以等額本息還款法方式按月歸還貸款本息。其還貸的計算公式為:貸款本金×月利率×( +月利率)還款月數每月還貸金額=( +月利率)還款月數- ]每月還貸金額: ¥(小寫) 元

第七條 本合同約定,每月還款日為 8日,每月還款日(節假日順延)之前,保證人應將本單位借款人的還款數額進行扣繳和彙總,然後集中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戶。

第八條 借款人自願將所購建的自住住房作為抵押物抵押給保證人,並全權委託保證人辦理貸款手續;按月從工資中扣除還貸本息代為還款。當無力償還貸款時,同意保證人按規定處分其抵押物。

第九條 保證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並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接受借款人全權委託辦理貸款手續,並按月代扣代還貸款本息。當借款人無能力償還或拒絕履行合同義務時,保證人應首先償還剩餘貸款本息,再行處分借款人抵押物或質押物。

第十條 貸款發放後,借款人與售房單位或工程建設單位間發生的有關涉及住房權屬、質量等所有糾紛,均與保證人、委託人及貸款人無關,借款合同必須正常履行。

第十一條 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在合同保證人處無工資代扣時,必須按月在合同約定的還款日期之前(具體時間由保證人確定),將還款資金交至保證人處,逾期者每月計收萬分之 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借款人須提前還款時,必須由保證人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貸款人,經確認後即為不可撤消。提前還款時必須一次性提前歸還剩餘全部貸款本息,貸款按原定利率及實際貸款期限計收利息。 第十三條 貸款人接到貸款委託及符合要求的貸款資料後五天內,辦理好貸款業務並將貸款劃入保證人指定的賬戶。

抵押條款

第十四條 借款人(或稱抵押人)保證以所購建住房的全部權益抵押給保證人(或稱抵押權人),以作為保證人給予借款人擔保的必要條件。

第十五條 抵押物抵押:

a、現房抵押:借款人將所購現房抵押給保證人,如果甲方認為需要,乙方應在得到甲方的通知後7日後,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保證人為第一受償權人。借款人與售房單位簽訂的《銷售合同》及《房屋所有權證》正本交由保證人執管。

b、期房抵押:借款人將所購正在建造的期房抵押給保證人,併到所在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期房抵押備案手續,加蓋期房抵押章。抵押備案手續及《銷售合同》正本交由保證人保管。當該房產竣工、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辦理房地產權抵押登記手續,保證人為第一受償權人。《房屋所有權證》正本交由保證人執管。

第十六條 抵押範圍:貸款本金、利息、復息,保證人實現抵押權的全部費用、違約金等。

第十七條 借款人在本合同抵押設定並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由保證人保管。

第十八條 借款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負責及時維修、保養,保證其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貸款人和保證人的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未經保證人同意,借款人不得將抵押物轉讓、變賣、抵押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否則,由此引起保證人的任何損失,由借款人承擔責任。經保證人同意變現抵押物時,將轉讓抵押物所得,存入保證人指定賬戶,抵押期間不得動用,但可用於歸還貸款本息。

第二十條 保證人認為有必要給抵押物投保,借款人應根據保證人的要求及有關規定購買保險,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為保證人,保險單由保證人保管。

第二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保證人有權拍賣、變賣、兌現抵押物或質押物。

一、借款人在還款期內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

二、借款人在還貸期內由於調出、下崗、解除勞動合同等原因在保證人處無工資扣繳,且不履行還款義務的。

三、借款人喪失還款能力的。

第二十二條 保證人處分抵押物,價款不足補償貸款本息時,有權向借款人追繳;價款超過償還部分,應及時退還給借款人。

保證條款

第二十三條 保證人願為借款人提供借款擔保,並承擔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 保證人的義務範圍

一、借款人借款必須用於購建自住住房。

二、借款人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接受借款人委託代辦的一切貸款手續和承擔資金劃轉義務。

四、代扣代還貸款本息,按合同約定時間將所保證的全部貸款本息彙總後,劃轉給貸款人。

五、無論借款人因何種原因不能按時歸還貸款本息,均由保證人向借款人追索逾期的本金、利息及違約金。

六、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失去民事行為能力,其財產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時,由保證人全權追索剩餘貸款本息,追索無效後,再行處分抵押物。

第二十五條 貸款到達保證人的賬戶後,應在其賬戶下及時開設借款人分戶,在分戶內停留的資金利息歸借款人所有。保證人應按借款人與售房人或建房承包人簽訂的合同要求,將資金劃入售房人或建房承包人指定賬戶。

違約責任條款

第二十六條 借款人發生下列事項之一,經委託人同意,貸款人有權宣佈合同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借款人還應承擔貸款總額 0%的違約金。

一、提供虛假檔案或資料,騙取貸款的;

二、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作他用的;

三、未經貸款人和保證人同意,借款人將抵押房產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複抵押的。

四、借款人拒絕或阻撓委託人、貸款人、保證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五、借款人與其他法人、經濟組織或自然人簽訂有損於其與貸款人、保證人所籤合同或協議的。

第二十七條 第二十六條中所列內容發生時,保證人應立即向借款人進行追繳。保證人發生下列事項之一,經委託人同意,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承擔合同貸款總額 0%的違約金。由此引起的一切問題均由保證人負責。

一、發現借款人違背第二十七條款中一項或多項,既不制止又不報告給委託人或貸款人的。

二、夥同借款人弄虛作假,騙取貸款的。

第二十八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貸款人有權宣佈合同提前到期,保證人立即開始向借款人追繳或處分抵、質押物。

一、借款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二、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

三、借款人失去還款能力或保證人申請解除義務而借款人又找不到新的保證人的。

第二十九條 合同簽訂後,貸款人無故推遲放貸,由此引起借款人損失的,由貸款人負責賠償;因利率政策變動,貸款人未及時通知保證人代還數額的變化,由此引起的委託人或借款人損失的,由貸款人負責。

其他條款

第三十條 合同發生糾紛時,由省公司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負責組織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請仲裁或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借款人轉移合同義務或保證人變更。必須經其他各方同意,重新簽訂合同或變更協議。在新的合同或變更協議簽訂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二條 本借款合同四方簽訂後生效。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保證人退還所有權屬證明檔案時,即告終止。

第三十三條 貸款合同一式四份,均有同等效力,由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委託人各執一份。

第三十四條 貸款人與委託人簽訂的《吉林省電力公司個人住房貸款委託協議》是本合同簽訂的重要依據,未盡事宜,按協議辦理。

第三十五條 合同簽訂地點為 市。

第三十六條 補充條款 :

借款人(簽字):保證人(公章):

委託人(公章):貸款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