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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勞動合同8篇

隨著社會普遍認知能力不斷提高,合同的重要性是不可言喻的,寫好合同能夠幫助我們解決工作或生活中的很多難題,本站小編今天就為您帶來了老勞動合同8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老勞動合同8篇

老勞動合同篇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中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門擔任崗位工作。

2、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工作標準。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述工作制,甲方並可根據具體工作需要隨時調整安排乙方執行:

1、 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工作時間

2、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即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 甲方遇有緊急任務時,有權依法延長工作時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認真負責地按要求完成緊急性工作任務。

4、 根據工作需要和特殊崗位特點,月工作工資包括固定超時工作部份。

5、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用具,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辦事程式及崗位職責與工作標準;乙方必需遵守甲方制定的相應的崗位、部門工作規範、規程及相應的各項規章制度。

6、 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及有關規章制度等的教育和培訓。

7、 甲方為乙方每日提供一次工作餐或相應的餐費補貼。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 甲方實行崗位工資制。乙方試用期間月工資標準為 元。試用期滿,甲方根據乙方所擔任的崗位工作,按考核結果確定相應的崗位工資標準。

2、 甲方於每月15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月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務工資。

3、 甲方視本企業經濟效益狀況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並根據乙方工作考績結果發放獎金。

4、 增薪

1) 乙方有特殊貢獻時,甲方予以增加工資,或提前晉升崗位工資。

2) 乙方職位晉升時,甲方按職位增加工資。

5、 減薪

1)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完成工作任務時,甲方按一定比例減發工資。

2)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受到停職處罰時,甲方在乙方停職期間減發工資。

3) 乙方犯有嚴重錯誤時,甲方可酌情減發工資。

工 4) 乙方被解職或調整崗位時,其工資由甲方按照新職位或崗位確定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福利

1、 乙方試用期滿轉為正式員工後,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社會保險機構的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並根據崗位需要辦理工傷保險。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公司規定的醫療期內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基本工資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資。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解除勞動合同的。工作滿一年的由甲方發給乙方相當於標準工資一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3、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按國家和鹽城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紀律

1、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各項工作規程、規範員工守則等;愛護甲方的財產,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2、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法律法規和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 隱瞞嚴重既往病史的;

3) 失職或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4)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5)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違反本合同的保密條款的;

7) 有違法、違紀行為或違反合同規定的義務的。

5、 下列情況之一發生時,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公司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無法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經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而需精簡職工時,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7、 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需在妥善交接工作後方能正式離職。乙方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不得解除本合同。

8、 有下列情形時,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2) 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9、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續延或一方雖提出續延,另一方未同意時,本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10、 乙方達到法律規定的退休、退職條件及死亡或出現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11、 乙方被甲方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解除本合同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八條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接受勞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乙方未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前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其它

1、 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甲方根據經營需要而於未來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構成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鹽城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日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以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老勞動合同篇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

身份:_________(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省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任務,擔任_________工種。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三、生產(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四、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五、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作制(實行五天工作制後從新規定)。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須經工會和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三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三天。乙方如為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最低工資不低於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標準,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為:_________。

3.甲方每月_________日發放工資。超過當月發薪日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總額的1%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

六、保險和福利待遇

1.按照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的規定,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按本人工資的_________%,按月繳納退休養老基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3)項和第3款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費;合同期未滿的,加發失業救濟費,其標準為:工資每滿一年或距合同期每差一年發給乙方一個月的基本工資,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以一年計,工作時間(或合同期)超過十二年的,以十二年計。

3.甲方參照國家或省的失業保險有關規定向就業服務機構繳納失業保險基金,乙方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三至六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7.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為_________公休假為_________,婚喪假為_________,探親假為_________。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專案,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甲方的實施細則,乙方屬於應予辭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須徵求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3.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應徵人伍,或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21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為女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5.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試用期經發現不合格的、因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另外,符合第七條第3款(1)、(2)、(4)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7.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徵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8.解除合同,甲方應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9.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是否續訂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如對方同意續訂合同,應辦理續訂合同手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手續,合同將視為自動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八、雙方需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自理。甲方發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_________元)。

2.甲方自辦職工食堂,乙方伙食按飯萊成本收費(_________)。甲方負責乙方在外搭夥的管理費(_________)。發給伙食補貼(每月_________元)。

3.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發給乙方各種補貼_________元。

4.除第七條第2款外,屬於_________等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第七條第3款外,屬於_________等情況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須為甲方服務_________年,否則,乙方須支付甲方所付培訓費。

九、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按本企業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旨在確定甲乙雙方勞動關係,明確雙方責權利。有關條文的具體實施,甲方在不違背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的前提下制定實施細則。

十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本合同用鋼筆或毛筆填寫,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

│ 鑑(公)證意見: │

│ │

│ │

│ │

│ │

│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

│ │

└──────────────────────────────────┘

2212

老勞動合同篇3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主要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崗位工作,工作地點_________。因工作需要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及要求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單工作特點,安排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在被甲方聘用之前,應保證其與以前工作過的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或就被甲方聘用徵得原單位的同意,並辦理完所有工作的交接手續,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自負。

第四條、勞動報酬

甲方依據按勞分配原則實行______(計件或計時)工資制度,試用期滿後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工資的調整依據國家規定和集體合同的約定執行。

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______日,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保險福利

甲方按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但乙方應配合甲方辦理相應的手續(如轉移社會保險檔案等等),否則因為乙方原因不能辦理社保的後果自負。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履行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任何一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都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經雙方協商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條、終止合同條件

雙方協商或按法律相關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雙方協商是否續簽勞動合同,不予續簽的,到期辦理終止勞動關係手續。

第九條、專項協議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時,雙方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訂立專項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和違約責任。

甲方可以與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就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與智慧財產權相關事項簽訂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的經濟補償以及違約責任。

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一併執行。

第十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遇有國家有關政策調整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也可按有關規定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乙方:(簽字)

(蓋章)年月日(簽章)年月日

老勞動合同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最長不超過法律規定的試用期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本合同期限內,不得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任何勞動關係。

第四條 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的臨時性派遣和調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3、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第六條 乙方的休息、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等,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執行。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為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

第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標準)。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的工資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四條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當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甲方未安排乙方法定帶薪年休假的,應支付乙方法定帶薪年休假的工資。

第十五條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時間應不超過法律規定的時間,超過的應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六、社會保險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七、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甲方依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乙方給予經濟補償,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二十條 培訓的約定: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根椐工作需要,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和職業操守等各方面培訓的,乙方需要與甲方簽定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具體約定內容參照培訓協議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 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1、乙方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和責任,同時需要遵守甲方相關規章制度。商業祕密主要包括:客戶資訊、管理資訊(財務資訊、人事資訊、營銷資訊等)、技術資訊、創新資訊以及甲方規章制度中規定需要保密的內容等。

2、乙方因違約而侵犯了甲方商業祕密,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

第二十二條 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參照甲方《員工手冊》和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三條 其他事項的約定: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和企業利益,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項規範;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2、乙方提出離職申請,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

3、乙方入職時,不得隱瞞個人實際情況(如:身體健康狀況、各種病史、工作經歷、學歷、證件真偽及家庭狀況等),有隱瞞個人實情的應承擔法律責任。

九、勞動爭議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或不願意調解的,應當依法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 他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修改勞動合同的檔案,雙方訂立的培訓協議、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甲方的現行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安全規範、行為準則等)以及後續依法補充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相關附件,均是《員工勞動合同書》的組成部分,其效力與本合同條款相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約定的,從其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老勞動合同篇5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揚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工商登記機關

社會保險單位程式碼 聯絡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 性 別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

本單位起始工作時間 合同期限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列第 種類型確定本合同期限(a,b,c選其中之一):a,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止.

甲,乙雙方選擇上述勞動合同期限之一的,如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自 年 月 日起至該任務完成之日止.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公示的規

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在 .

(四),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乙方同意可以書面變更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實行 工時制(a,b,c選其中之一).

a,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b,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按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事項及內容執行.c,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根據工作需要,確保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自行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等.

老勞動合同篇6

甲方:xxx紙製品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及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就20xx年12月31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未約定的有關事項,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手冊是《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已學習並認可甲方 “誠信做人、用心做事”的企業文化,已閱讀並充分理解和遵守甲方的以下制度和手冊:

1、《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

2、《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手冊》;

3、《考勤與請休假管理制度》;

4、《薪酬管理制度》;

5、《員工績效考核管理標準》;

二、乙方在上崗前,甲方已告知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場所中,可能造成職業健康危害的所有環境因素;並已對乙方進行了崗位技能、質量工藝、勞動紀律、生產安全操作規程及人身傷害自我保護等內容的培訓,乙方確認並掌握了以上培訓的內容和技能。

三、乙方在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前,若乙方隱瞞事實,已與第三方簽訂了勞動合同、競業限制協議或商業保密協議,所造成的後果完全由乙方負責,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係。

四、如乙方被證實向甲方提供虛假的個人資料,包括:失業證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或者隱瞞精神病、傳染病史,隱瞞吸毒、拘留或其它刑事犯罪史,並且在應聘時未向甲方書面宣告的。所造成的後果完全由乙方負責,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係。

五、若乙方因個人違規、違紀給甲方造成的綜合經濟損失達到壹萬元或者造成他人輕傷以上事故的,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並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六、若乙方在甲方每年的月績效考核中有五個月不合格的,雙方可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係。

七、若乙方每年累計曠工超過3天、事假超過22天,視為乙方已影響了甲方的正常生產經營,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係。

八、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可以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合理的調整,甲方按調整後的崗位標準計發乙方工資,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的新的工作崗位。如乙方到達新的工作崗位後存在客觀困難的,可以要求甲方酌情考慮,甲方再次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後,乙方仍不能勝任的,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係。

九、因乙方原因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員工培訓管理制度》第四章第十二條第五款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

十、甲方的有關書面檔案、通知,乙方應當面簽收,如乙方不能當面簽收或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時,乙方確認《勞動合同》中所填寫的家庭住址為郵寄送達地址。

十一、若勞動合同期滿後, 甲、乙雙方未能及時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乙方仍

在甲方工作的時間,視為最後一次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一個月。

十二、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後,乙方應在即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與甲方辦理完離職手續和五險一金的交接手續,否則,因此而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三、本《勞動合同附則》作為同期《勞動合同》的補充條款,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與《勞動合同》同時生效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老勞動合同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住址:

居民******號碼: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雙方約定的試用期限為 月。

第二條 雙人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或工種)工作,工作地點在 市 縣(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

作地點和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2、乙方應當遵守甲方**定的各項規章**度和勞動紀律。

第四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以及本企業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五條 雙方確定乙方實行以下工資形式:

1、乙方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度和標準享受所在崗位的工資待遇,其具體工資標準為:基本工資 元,其他津、補貼以實際績效考核確定。

2、按甲方依法**定的工資支付**度執行。

第六條 應乙方請求,甲方將應當向社保部門繳納的由甲方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直接支付給乙方,由乙方以個體戶參保的形式自行辦理社保手續及繳納費用。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四川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度。

第八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符合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甲方和乙方均可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定的各項規章**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甲方工作造成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5、乙方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三條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度,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雙方協商簽訂的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如部分條款與本合同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 雙方協商一致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老勞動合同篇8

甲方:

乙方:xxxx律師事務??

因甲方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甲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議,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指派 xxx 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期滿如需續聘,另行協議。

三、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顧問費 元(大寫人民幣 ),支付時間為:

四、乙方指派律師受託為甲方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一)解答法律諮詢,提供法律意見;

(二)指導、協助甲方草擬、審查和修改法律檔案或法律事務文書;

(三)提供法律資訊;

(四)協助進行涉外或國內重大經濟合同、經濟專案談判,調解和非訴談判;

(五)就經營決策前的法律問題,進行可行性研究,就經營決策中的法律問題,提出法律意見,就經營決策後的法律問題,提出法律補救方案;

(六)進行法律風險、經濟風險預測,排除法律障礙;

(七)代理訴訟或仲裁重大、複雜的訴訟案件;

(八)代理公司登記、註冊、資產評估、產權界定、資產重組、商標事務、專利權及智慧財產權保護事務及公證事務;

(九)協助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

(十)對甲方工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為甲方培養法律人才。

五、乙方指派人員辦理第四條第(七)(八)項事務時,甲方應另行支付代理費,費用數額和支付方式參照北京市藍鵬律師事務所收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六、甲方應為律師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包括:

(一)律師可以查閱與承辦事務有關的檔案和資料並留有必要的影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

(二)瞭解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中的及對外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三)列席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事務的有關會議;

(四)為乙方提供必須的辦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條件和便利,如需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所指派人員採用下列第(二)項的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

(一)定期上門服務;

(二)甲方有事約請;

(三)指派專人坐班;

(四)定期上門服務與甲方有事約請相結合。

八、乙方指派律師因故無法履行職責時,應及時另外指定人員履行本合同。

九、乙方應盡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任何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必要時可帶1-2名助手協助工作。

十、如因乙方的過錯行為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甲方應按時按約定數額交納顧問費,乙方已收費用在任何條件下不予退還;如果甲方拖欠顧問費,乙方有權追收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費用並追繳拖欠費用的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十二、甲方應預付受聘方的律師及其助手辦理法律事務所需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鑑定費、翻譯費、查檔費、公證費、證據複製(包括影印)費、非法規資料費、郵政費、長途電話費、市內計程車(的士)費、往北京城八區以外地方的交通食宿費等價外費用以及代聘方支付的其他費用。聘方應向法院等國家機關交納的訴訟費等規費,聘方應及時另行支付

十二、本合同的各條內容,由雙方平等自願商定;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權代表(簽名)

簽訂日期:

乙方:xxxx律師事務??

授權代表(簽名)

簽訂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