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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銷售合同8篇

在市場交易規則不斷法律化的環境下,合同的重要性是很強大的,想要寫好一份合同就必須認真分析雙方的權益,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貨物銷售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

貨物銷售合同8篇

貨物銷售合同篇1

為促進中國民航事業的發展,本著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中國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_________(以下簡稱雙方),就委託和代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名詞解釋

1.銷售代理人-----指受民用航空運輸企業委託,在約定的授權範圍內,以委託人名義代為處理航空客貨運輸銷售及其相關業務的營利性企業。

2.航空貨運單-----指託運人或託運人委託承運人填制的,託運人和承運人之間為在承運人的航班上運輸貨物所訂立合同的初步證據。

3.貨物託運書-----指託運人辦理貨物託運時填寫的書面檔案,是據以填開航空貨運單的憑據。

4.運輸憑證-----指承運人經民航總局註冊批准的客票及行李票、貨運、退款單等有價證券的統稱。

第二條 委託和代理

1.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委託方)委託_________(以下簡稱代理方)在_________地區範圍內代理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國際貨物運輸銷售業務。

2.委託方有權對代理方進行業務檢查和業務監督,代理方願意接受委託方的業務檢查和業務監督。

第三條 業務範圍和職責

依據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第37號令第一章第二款規定,代理方代表委託方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辦理下列銷售業務:

1.按照委託方的規定辦理貨物(包括鮮活物品)噸位預定的有關服務事項。

2.使用委託方的貨運單,為委託方填開按委託方指定運價銷售的貨運單,代理方應向委託方定妥噸位、並按照委託方的規定和運價收清一切款項後,方可填開委託方指定航班的貨運單。

3.合理的安排、陳列和分發委託方提供的班期時刻表、貨物託運規定以及宣傳資料(有關貨物運價資料,由代理方自行訂購)。

4.正確指導託運人填寫貨物託運書。

5.正確填制銷售報表。

6.辦理委託人指定的其它業務。

代理方願意按照委託方的要求辦理上述業務。

第四條 代理方企業性質、營業地點及人員

1.代理方必須取得中國的企業法人資格,並且取得:

(1)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頒發的一類空運且售代理業務經營批准證書,及外經貿部批准的經營許可證。

(2)登記有國際空運銷售代理業務的國家工商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

2.代理方的營業地點應且備以下條件:

(1)有固定的、並且其面積不少於二十平方米的獨立營業場所為指定的貨物運輸銷售點。

(2)有至少一臺直線電話和-臺圖文傳真機。

(3)有不少於兩個保險櫃和標準的磅秤。

(4)有必要的安全防火、防盜設務和措施。

(5)營業場所的門面應面向能行駛機動車的道路,在門外有適量的車輛停放處。

代理方同意在且備以上條件的地點進行營業。

3.委託方認為代理方的營業場所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兩個以上櫃臺,其中一個用於填開貨運單,另一個用於收款。

(2)有供託運人休息和填寫貨物託運書的地方。

(3)有航空貨物託運須知、航線圖、班期時刻表、運價表、保險須知、意見箱、投訴電話號碼、問詢服務電話號碼、營業時間。各種指示牌要規範、齊全、準確、醒目。

(4)有現行有效的民用航運輸規單制度和與經營銷售代理業務相適應的資料及業務操作手冊。

代理方同意按以上要求實施裝修和佈置,並保持良好狀態。

4.委託方要求代理方在對從事貨運銷售的工作人員管理上應做如下工作:

(1)代理方直接或間接從事貨運銷售(包括鎮開貨運單和收款)的人員,必須是政府的勞動管理部門認可的正式職工或合同工,不得使用臨時工。

(2)有成文的工作崗位責任制和獎罰辦法,並且貫徹實施。

(3)至少三人持有中國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頒發或認可的業務合格證書(簡稱上崗證)。

代理方同意按委託方的要求管理從事國際貨運銷售的工作人員。

5.雙方一致認為,為保證工作質量,代理方的工作人員不宜頻繁更換,應保持穩定。若代理方人員變更,應立即通知委託方。

第五條 規章及運價的遵守

1.委託方應向代理方提供其有關銷售和財務的規定、規章、運價、承運條件、班朋時刻表和其它必要資料,上述資料如有修改或補充,應儘早通知代理方。代理方願意正確執行委託方提供的一切規定、規章、運價、承運條件、班朋時刻和其它資料。

2.委託方向代理方提供有關銷售和財務的規定、規章、運價、承運條件、班期時刻表和其它資料的方式是:書面交、口頭通知、電話通知、圖文傳真、電子郵件和其它雙方同意的方式。

第六條 運輸憑證的使用和保管

1.代理方為委託方辦理國際運輸銷售業務,應使用委託方的貨物運輸憑證。

2.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委託方提供運輸憑證給代理方。其後,代理方需要運輸憑證時,應在_________天前有計劃地書面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應根據其銷售及匯款情況向代理提供所需的運輸憑證。

3.委託方要求代理方有_________位工作人員作為指定領取運輸憑證人員,並按委託方的規定辦理領票證。代理方指定的人員對所領取的運輸憑證,有保證安全和保管的責任。

4.委託方發放運輸憑證過程中,當代理方在委託方的運輸憑證發放登記薄上簽名之時起,即視為代理方的保管責任開始。在代理方保管責任內,如果發生空白貨運單遺失、破損、被盜等情況,代理方必須在當天內以書面形式報委託方(包括代理方的處理意見),並且必須按每份空白貨運單人民幣_________元向委託方賠償。如果遺失或被盜的空白貨運單被冒用,代理方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5.代理方不得擅自把委託方的運輸憑證轉讓他人代售,或者在非指定的銷售地點填開。

6.代理方應負責妥善保管運輸憑證,於每次結算時向委託方送交運輸憑證清單。

7.委託方要求代理方按照運輸憑證的序號順序使用,不得跳號;每日把運輸憑證取出和放入保險櫃,必須有完善的登記手續。代理方承諾嚴格按照要求使向委託方負責。

8.代理方應正確填寫委託方的運輸憑證,並應對運輸憑證所列明的相應價值向委託方負責。

9.委託方發放的運輸憑證,屆委託方所有。委託方有權隨時檢查運輸憑證的使用和保管情況,當委託方認為必要時,可以不事先通知,而向代理方收回發放的運輸憑證,代理方必須予以配合和協助。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的交付

1.對代理方使用委託方的貨運單辦理銷售業務,委託方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貨物運輸純委託方承運航段的代理手續費費率是:_________%,計算方法:_________

(2)貨物運輸非委託方承運航段的代理手續費按實際代收航空運費的_________%支付,計算方法同上。

2.委託方對代理以下業務不付給代理手續費:

(1)被委託方授權填開的代理人因業務需要產生的特殊優惠運輸。

(2)不屬於委託方的其它收入。

3.委託方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及代理方有銷售業績、工作質量、航空貨源、貨運價等情況的變化,有權在因家規定的範圍內,不須經代理方的同意,調整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續費的費率,代理方願意接受委託方調整後的費率。

4.委託方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續費的方式:

(1)方式一:代理方在做銷售報表和送交銷售報表的同時,將所代理的貨運銷售收入總額(不含本條第二款的業務收入)扣除本合同規定的應得的代理手續費,餘款以人民幣匯入委託方帳戶,或以現金方式送交委託方。

(2)方式二:委託方根據代理方送交的銷售收入總額,計算應付代理手續費,憑代理方開具的有效發票,以支票或通過銀行匯款的方式,在委託方收款後30天內,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續費。委託方向代理支付的代理手續費,在委託方存放期間,不計算利息。

(3)委託方以上述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代理手續費。

第八條 財務結算

1.代理方同意在委託方認可的銀行開設獨立帳戶,專門並且只限存放代理委託方業務的代收款項。代理方代收的款項,應在當天全部存入銀行帳戶中。除以本協議第七條第四款中的“方式一”支付代理手續費外,該帳戶中的所有款項從銀行支出的唯一目的地,是委託方開戶銀行的帳戶。

2.代理方代收的貨運銷售款及該款項在銀行發生的利息,屬於委託方所有,代理方無權佔有、處理、使用。

3.委託方與代理方的結算期每_________結算一次。代理方應按期根據已銷售的貨運情況,填寫銷售報表,連同貨運單財務聯、作廢的完整貨運單和銀行匯款證明於結算期後五日內送交委託方。委託方有權更改與代理方的結算期。

4.代理方應指定財務結算人員。如果代理方變更或臨時替換財務結算人員,必須提前一週書面通知委託方。

5.代理方應按照委託方的帳務交接日期,以航班捎帶、特快專遞、選派專人等方式與委託方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6.由委託方規定的帳務交接手續,以及各項表格的填制方法,代理方願意遵照辦理。

第九條 債務和其它費用

1.代理方不得以委託方的名稱或名義對外舉債;代理方與其客觀存在企業、事業單位、組織等發生的債務、費用,全部由代理方承擔,與委託方無關。

2.為方便業務的開展,委託方應提供代理方用於營業櫃檯張貼的班期時刻表;如果代理方所需班期時刻表的數量較大,委託方應有償提供給代理方。

3.代理方為委託方代理銷售業務所產生的場地租金、水費、電費、電話費、電報費、通訊專線租賃費、購買或租用民航計算機貨運系統及裝置的費用、代理方工作人員的工資和獎金、交通費、裝修費、裝置費和其它相關費用,均由代理方負擔。

第十條 擔保

為了順利執行本協議,按時結清帳目,代理方應以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或每張貨運單_________元提供保證金、或等值的房地產抵押等委託方認為滿意的擔保。

第十一條 轉讓

代理方進行業務活動所用的名稱或代理方業務活動地區,應是本協議第二條第一款所確定的名稱和地區。本協議所規定的代理方的權利和其它職責,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代理方不得將其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者授權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二條 工作差錯的責任

1.因委託方的原因,使有關規章、運價、通知不能及時傳達到代理方指定的接受地點時(包括圖文傳真號碼、電話號碼),因此而發生的工作差錯,由委託方承擔責任。因代理方變更地址、傳真號碼、電話號碼等聯絡方式後,未通知委託方,致使委託方的有關規章、運價、通知不能及時送達代理方所造成的工作差錯,由代理方承擔責任。

2.因代理方不按規定操作或工作疏忽,所發生的工作差錯,由代理方承擔全部責任。

3.對於因代理方差錯造成航班延誤、貨主投訴和其它後果,以及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代理方承擔。

4.當因工作差錯,而發生航班延誤、貨主投訴和其它後果時,不論是委託方還是代理方的責任,雙方應本著服務第一、貨主至上的原則,互相合作,共同做好善後工作。委託方在上述事情發生後,實施處理時,可以全權處理,而不需事先徵得代理方的同意,代理方願意在三天內把因差錯而產生的全部費用交付委託方。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代理方的違約責任:

(1)代理方違反委託方有關辦理貨物預定噸位的規定,造成委託方航班噸位虛耗,代理方應按每噸人民幣_________元向委託方交付罰款。

(2)代理方不真實填寫或使用貨運單,除應負法律和經濟責任外,還應按每份貨運單人民幣_________元向委託方交納違約金。

(3)代理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第五款,除立即歸還票證外,還應按每份貨運單人民幣_________元向委託方交納違約金。

(4)代理方違反本協議第八條第一-和第二款,除立即歸還全部款項外,還應按國家有銀行的最高放貸利息,向委託方交納違約金。

(5)代理方違反本協議第八條第三款,應向委託方繳納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違約金=應交代收款數×0.5%×超過天數。

(6)代理方違反本協議第十一條,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包括法律責任),並賠償委託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7)代理方拖欠已銷售的會計聯,按照本條第五款的規定計算違約金,從保證金里扣減。只有補足違約金及保證金後,代理人才能按規定重新領取貨運單。

2.委託方的違約責任:

(1)委託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委託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3)委託方違反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除應立即交付代理手續費外,還應從結算日後第30天起,每天按銀行利息計算數額,交納違約金。

第十四條 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2.協議雙方為執行本協議而簽訂的與本協議相關的協議附件和相互交換的檔案,應視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受本協議的約束。

3.在執行本協議期間,本協議中與中國政府頒佈的法令、法規相牴觸條款,自動失效,失效的條款不影響其它條款的生效。

4.本協議生效後,協議一方違反合同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書面要求_________天內改正。如超過期限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5.如果代理方被撤銷空運銷售代理業務經營批准證書或營業執照,本協議立即終止。

6.本協議終止後,由雙方財務部門辦理結帳清算。對屬於委託方的運輸憑證,代理方應列單全部交還委託方;對屬於代理方印製的與本協議有關的單據,應予以銷燬。

7.協議終止式失效後,雙方在結清賬目的過程中,委託方有權從代理方的保證金中扣除代理方欠委託方的所有款項,並退還剩餘的保證金。

8.在本協議終止之前,協議雙方均應承擔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和責任。上述終止不應解除締約任何一方在協議有效期間根據本協議規定所產生的一切的義務和責任。

第十五條 修改和補充

1.雙方在執行或解釋協議的過程中,遇有不同意見,應友好協商解決。

2.任何一方要求修改或補充,需經協議雙方書面確認。未獲雙方書面確認之前,應執行原協議規定的條款。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和仲裁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

2.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協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兩份。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委託方和代理方各持一份。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貨物銷售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真誠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就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手機軟體及遊戲產品的市場推廣、銷售一事達成共識,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合作形式

1.雙方採用網路廣告投放的形式共建網路平臺進行產品內容銷售。甲方負責維護、更新雙方合作的內容產品,乙方負責維護網路推廣、銷售平臺的正常執行。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利用其自身的網路平臺,為甲方的內容產品提供廣告宣傳和銷售服務。

二、合作時間

甲乙雙方合作時間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授權乙方對甲方開發、創作的____________________產品進行市場推廣和銷售工作。

2.甲方負責內容產品釋出的合法性,並確保提供給乙方連結地址的正確性。

3.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變化採取相關的措施或變動,但應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在個人使用者對內容產品產生疑問、投訴且不能單獨處理時,有權要求乙方給予協助解決,乙方應配合甲方共同解決使用者的疑問和投訴。

5.甲方應有專門的聯絡人負責和乙方溝通、協調,聯絡人的聯絡方式如下:姓名:,聯絡電話:,手機: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經甲方的授權,對甲方開發、創作的產品進行市場推廣,並負責自身平臺的技術支援、運營。

2.乙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獲得利益分配,在約定的結算期內向甲方支付銷售分成。

3.乙方在推廣甲方業務的過程中,不得隨意誇大或改變甲方產品的功能或說明。因此而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或引起消費者投訴的,乙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貨物銷售合同篇3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

一、產品名稱、型號、單價、數量:

二、交(提)貨時間:

1、需方要貨須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在合理生產運輸的時間內交貨。

2、供方如果由於原材料短缺等意外因素而造成不能及時供貨,則應提前有通知而使需方蒙受損失由供方負責。

三、交貨地點:供方倉庫。可按需方要求送貨上門,運費由甲方負擔,卸貨由乙方負責。

四、質量標準:

五、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需方對產品型號、數量、外觀、顏色為

2、內在效能提出異議期限為天,並附相關書面的依據。

六、貨款結算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時間:款到發貨。

2、需方必須通過銀行與供方結算(轉帳或匯票),不得支付現金。需方所支付票據“收款人”一欄必須填寫“有限公司”,否則所造成損失由需方負責。

3、若因客戶特殊情況確實需用現金支付,應在付現時,傳真通知供方營銷會計處(傳真:),徵得供方書面同意回執後,方可支付。

5、需方支付貨款時若要求供方出具收款收據,蓋有供方財務專用章的供方專用收據方為有效,其它憑據一律無效。

七、解決合同糾紛方式:本合同如有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人民法院裁定。

八、其它約定事項:

跟本合同相關的傳真等檔案,經雙方確認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銷售合同篇4

買方:

賣方:電腦科技有限公司

一、 買方訂購以下產品: 貨物一覽表;

二、質量 賣方提供的貨物必須是符合原廠質量檢測標準和國家質量檢測標準以及合同規格和效能要求。

三、交貨方式、時間、地點賣方須在本合同簽訂後 2日內交貨,由賣方送到買方公司所在地,當場交貨。

四、驗收 貨物送達後,由賣方完成對的貨物安裝除錯,由買方對貨物的品種、質量、型號、數量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品種、質量、型號、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有權拒絕接受。貨物由買方驗收合格後,賣方不承擔貨物的品種、型號、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的責任。

五、貨款支付 買方首交訂貨款(大寫):30%貨款(即人民幣:___________整)。在賣方交貨,並安裝完畢,買方驗收合格後,買方一次性支付全部餘額(大寫):70%貨款(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整) 。

六、售後服務 本合同所指的貨物自驗收合格之日起,硬體按廠家提供的三年內免費保修,具體實施辦法見產品保修卡;如是硬體本身的故障,免費上門服務;如是作業系統崩潰或受病毒、木馬攻擊及人為損壞方面的問題,需上門服務,賣方收取一定的服務費。

七、違約責任 買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如拒收貨物對賣方造成損失,賣方有權追索。買方逾期付款,買方每日償付賣方欠款總額百分之十的滯納金;賣方交貨當時所交貨物的品種、型號、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買方有權拒收;賣方不履行售後服務的有關義務,對買方造成損失,買方有權追索。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產生的訴訟,由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受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 賣方與買方各執一份。 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購買日期: 年 月 日。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並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地址: 地址:古浪路210弄158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貨物銷售合同篇5

賣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公司所在國: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公司所在國: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以[]fob或[]cfr或[]cif或[]fca或[]cpt或[]cip術語簽訂本合同,並就如下條款達成一致:

1、商品名稱:_________

2、品質/規格:[]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詳細記錄(如果具體合同要求)

3、單位:_________

4、數量:_________

允許在金額及數塾上有_________%的損溢,由[]賣方或[]買方選擇。

5、fob/cfr/cif/fca/cpt/cip單位價格_________。

6、總額:_________

實交數量按照第4款規定,比原定數量損溢_________%,則應對價格作出相應的調整。

7、原產國及生產國:_________

8、運輸標誌:_________

9、裝運

9.1 裝運時間:_________。

9.2 裝運港:_________。

9.3 卸貨港:_________。

9.4 []允許,或[]不允許甲板上裝運。

9.5 []允許,或[]不允許轉運。

9.6 []允許,或[]不允許分批裝運。

9.7 []集裝箱運輸。

9.8 最終目的地:_________。

9.9 卸貨港轉貨商/貨運代理人_________

10、支付條款

賣力銀行帳戶:_________;買方銀行帳戶:_________

10.1 支付方式

(1)信用證

(a)(這一段將作[]保留或[]刪除):在賣方向買方提示由_________銀行開出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內,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價款,即_________。銀行保函有效期到[]裝運回後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後一批貨物裝運後_________天。[]最後一批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後_________月。根據賣方裝運的貨物自動按比例減少保函金額。

(b)即期付款:買方應於[]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___日,[]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_銀行,以[]電傳,[]swift,[]信函,[]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銷的、金額為_________的[]即期付款信用證[]議討信用證。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後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陳述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

(c)延期付款:買方應於[]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的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___日,[]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_銀行,以[]電傳,[]swift,[]信函,[]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即期[]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交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提示單據,進行承兌;[]延期付款;[]議付。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後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內容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o0號出版物》為準。

(2)託收

(a)憑單付款(d/p):貨物裝運後,賣方應通過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並附上隊需單據。買方應於(委託銀行)提交匯票及所需單據時立即付款。

(b)承兌變單(d/a):貨物裝運後,賣方應通過買方的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_________天付款的匯票及所需的單據以便承兌。買方應於賣方第一次出具匯票及所需的單據時立即承兌,並於匯票到期日付款。

(3)匯付:買方應於[]收到所需單據後_________天內或[]提單日後_________天內,以[]電匯,[]信匯,[]票匯方式將貨物發票金額貸款支付到賣方指定銀行的賣方帳戶。

10.2 有關單據:賣方應準備並向買方提交如下單據:

(1)匯票:向_________(銀行的名稱,在信用證付款方式下)或買方(在託上付款方式下)出具匯票。

(2)運輸單據(選擇如下之一)

(a)標明通知收貨人或_________的全套清潔已裝船提單,該提單為[]空白抬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已付或[]運費待付。

(b)簽發給_________不可轉讓的海洋運單,標明運費[]預付已付或[]待付,通知_________[]多式聯運單據[]航空運輸單據(空運單據/空運貨單)[]鐵路運輸單據

(c)信使及郵遞收據

(3)其它單據

(a)商業發票

(b)保險單

(c)由_________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d)原產地證明

(e)裝箱單

(f)重量單

(g)發貨通知書,裝船浦知

10.3 銀行費用:依照根據上述10.1款選擇的付款方式,買方應承擔發生在[]開證行(如以信用證支付),[]託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匯付行(如以匯付方式支付),所在國的所有銀行費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賣方應承擔發生在該國以外所有銀行費用。

11、交貨條款

11.1 包裝:所有貨物均須包裝,以防止因受潮、生鏽、水份、腐蝕及震動致損,且包裝應適合[]海運,甲板上/非甲板上運輸,[]多式聯運,[]集裝箱運輸。賣方應承擔貨物因不充分或不適當包裝造成的貨物損害或滅失的責任。如果持運的貨物中包含有易燃成危險品,賣方應在每一包裝表面註明運輸及搬運中特別注意的事項以及識別號碼或國際慣例及/國際規則中對此類物品要求的其它標記。每一包裝的尺寸、毛重、淨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項,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輕放、固定等,無論何時如有必要應以不褪色的顏料印刷在每件包裝的表面。

11.2 裝運條款

(1)如果是在cfr或cif條件下裝運,賣方應在裝運前不遲於_________日,以電報/傳真的方式通知買方裝運船名、船籍、船齡和其它有關該船的詳細情況,以及每次裝運貨物的合同號。經買方對船隻公司確認接受後,賣方才可裝運。但買方不能無理延遲上述確認,買方應在接到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最遲5個工作日內做出確認,否則即視為已被確認。

(2)如果是在fob條件下發運貨物,買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期訂艙。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前至少_________天,以電報/傳真的方式,將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總金額、件數、總重量、總體積以及貨物裝運港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買方應於裝運船隻預計抵達裝運港的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以電報/傳真的方式通知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總金額、件數、總重、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適合裝運的日期、買方應至少在船隻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前_________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抵港日期及合同號,以便賣方辦理裝運。如果需對運輸船隻或到達日期做出變動,買方或其貨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但不能遲於預計抵達目前_________日,以便賣方做出必要的安排、如果船隻未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後_________日內未抵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自_________日後評始計算的一切實際費用,包括倉儲費及利息。但這不影響賣方根據合同及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的規定所要求的索賠。如果運輸船隻按賣方通知到達裝運港而賣方未能按規定及時貨物備妥待運,那麼賣方應對空艙費及滯期費負責。

(3)如果是在fob/cfr/fca條件下發運貨物,賣方應於貨物裝運完畢後立即以電報/傳真的方式向買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貨人收出發貨通知書。該通知書應包括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毛重、尺寸、發票金額、提單號、啟航日及預計抵達卸貨港的日期。如果在fob或cfr條件下裝運貨物時,賣方未及時向買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貨人發出發貨通知以致買方不能及時投保,那麼賣方應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的損害和/或損失負責。

(4)此條款應作保留或刪除:貨物裝運後,賣方應[]隨船將下列單據的副本一式兩份傳送給買方:

(a)海運提單(或根據10.2條第2款要求的其它運輸單據)

(b)商業發票(分批裝運時須註明裝腔作勢船批號)

(c)裝箱單

(d)重量/數量

(e)原產地證書

(f)由_________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g)所需的其它單據:_________

(5)賣方應在實際裝船日後_________工作日內向買方或其指定的收貨人航寄上款所列單據副本各一份。

(6)裝運期以第10條規定的食用證的及時簽發為準。發貨日報指提單日,航空運單日期,鐵路發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日期。

12、保險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條件下發運貨物,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條件下運送貨物,賣方應按發票金額的110%投保[]平安險,或[]水漬險,或[]一切險。另投附加險應包括:_________。

13、擔保(分別選擇13.1或13.2)

13.1 賣方應保證所交付的所有貨物的品質、規格和包裝符合合同規定。擔保期應持續到

(1)若為分批裝運,則在最後一批貨物交付日後_________月;

(2)在卸貨港完成卸貨日後_________月,但最遲不能超過交貨日後_________月;

(3)貨物到達目的的港日後_________月,但無論如何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後_________月。

(4)雙方接受簽署的驗收證書之日後_________月,但不能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後_________月。

13.2 賣方應在保證其根據合同交付貨物的品質、規格及包裝符合合同規定、賣方不擔保貨物適合特定目的或環境,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或在簽訂合同時已告知賣方。擔保期一直持續到

(1)交貨日後,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後一批貨物交付日後_________月。

(2)在卸貨港完成卸貨之日後_________月,但最遲到交付日後_________月

(3)貨物到達目的地之日後_________月,但無論在何種情況下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後_________月。

(4)雙方簽署驗收證書之日後_________月,但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後_________月。

13.3 如果買方發現貨物違反上述擔保,並根據第17.1條在擔保期內通過賣方,而且違反擔保的原因在於賣方,那麼買方有權向賣方提出索賠,應根據第17條來解決買方擔保權利和賣方擔保義務。

在工廠的書面說明有誤,或者對產品非正確使用。或者根據產品的正常損耗性質而對產品的零部件造成的正常損耗的情況下,應排除賣方的擔保義務。

14、檢驗

14.1 交貨前檢驗:賣方應在貨物裝運前向檢驗機構申請對貨物的品質、規格、數境、重員、包裝、安全、衛生及健康要求根據本合同中的規定,或_________標準,進行檢驗。上述檢驗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書構成賣方要求付款時必須出具的單據之一。

檢驗機構在:中國(如果中國的法律、法規允許其它的檢驗機構則加入);在德國:_________(如果強制要求檢驗則加入)

14.2 工廠檢驗:賣方應在貨物裝運前向買方出具工廠根據合同的規定,或_________標準對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及安全、衛生或健康要求籤發的檢驗報告。上述檢驗報告應構成賣方要求付款時出具的單據之一。

14.3 到貨檢驗:為了實現擔儲存權或其它請求權,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卸貨港後向檢驗機關申請檢驗貨物的權利。買方應地檢驗前向賣方發出檢驗通知,以便賣方有充足時間參加檢驗,賣方可以自行決定並承擔費用參加檢驗。如果買方及時通知而賣方不參加。則檢驗可在賣方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15、不可抗力:合同當有人因洪水、火災、地震、雪災、旱災、冰雹、風或其他該方當事人無法控制,並在簽訂本合同時不能合理預見、不可避免或無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則該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免責。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響其履約的合同一方應儘快通知另一方條件的發生,並應在事件發生後不遲於_________天向另一方傳送由有關機構或某一中立且獨立的第三方出具的關於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或檔案。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_________天,合同雙方可協商合同的履行或終止。如果不可抗力出件發生後_________月內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如果合同如此終止,則任一方應自行承擔各自的費用,且不能對解除合同有關的損失要求賠償。

16、延遲陪償

16.1 如果買方在到期時未支付價款,則其有義務向賣方支付未付價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接從到期日至實際支付日以息_________%計算,該逾期利息應按賣方要求支付。

16.2 未及時開具信用證:如果買方因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按時開具信用證,除非雙方協議有寬限朝,則買方應向賣方支付罰金。罰金應按遲開信用證每_________日收取信用證金額_________%的比率計算,但罰金不能超過買方應開而未開信用證總金額的_________%。在計算罰金時,少於_________日應視為_________日。

16.3 未及時交貨:如果賣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按時交付所有或部分貨物(包括達成一致的檔案),除非雙方協議有寬限期,則賣方應向買方支付罰金、罰金應按遲交貨物每_________天收取遲交貨物總金額的_________%計算,但是,罰金不能超過遲交貨物總金額的_________%、在計算罰金時,少於_________日應視為_________日。

16.4 在不影響合同雙方根據第181條享有的權力下,第16.1條且/或16.2條且/或16.3規定的賠償應是對於由於此種延遲而造成的損失的唯一賠償。

17、索賠

17.1 如果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顯、包裝及對安全、衛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規定則買方應在賣方發出索賠通知,並有權以本合同第14.2條規定的檢驗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明作為依據向賣方索賠,並在a)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之日後_________日內只要該日不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後_________日,b)在保證期內發現故障或缺陷的情況下,最遲應在發現故障後_________周內,列出索賠理由、如果貨物與合同不符並且賣方應對此負責,則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的通知後立即,或至多_________周內,自己承擔費用

(1)修理或替換該貨物,或補足短缺的數量、買方不得對所受損失索賠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賣方顯然未能修理或替換。

(2)修理或替換該貨物,或補足短缺的數量,並且如果買方因賣方而遭受損失的話,則根據第17.4條向買方賠償。

(3)根據貨物瑕疵程度,如果買方遭受損害、損失,則根據其受損害的程度和損失的數量,通過雙方協議對貨物降價。

如果在雙方協商的時間期限內,修理、替換或降價顯然沒有達到要求,並且/或者此種不符達到了根本性違反合同,則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17.2 如果買方未在第17.1(a)和(b)規定的時間內要求索賠,則買方應放棄對數量不足或明顯的質量缺陷要求索賠的權利。

17.3 賣方在收到本合同第14.2條規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後不遲於_________日對買方的索賠要來作出答覆。如果賣方未在上述期限內作出答覆,剛買方的索賠要求剛被視為接受。

17.4 本合同中賣方的責任應限於直接損失和直接損害。這一限制不適用於完全疏忽或故意瀆職的情形。

至於下述情況,上述選擇之一不適用:違約一方應對因其違約而由未違約方造成的損失負責,如果違約方在簽訂合同時根據其已知的事實和情況預見到或理應預見到其違約可能導致未違約方造成損失。

18、終止合同

18.1 除非另有規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況下終止:

(1)通過雙方共同書面協議。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責任在合同規定的時間期限內未履行其義務,程度嚴重,並且在收到未違約方的書面協議後_________日內未能消除違約影響或採取補救措施,在此種情況下,非違約方應給另一方書面通知來終止合同。

18.2 合同終止不影響終止合同方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其根據17.4條要求對應合同終止而遭受的損害賠償的權利。

19、稅收

與本臺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由中國政府根據生效的稅收法律徵收的所有稅收由[]買方[]賣方,即本合同的中方來支付。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徵收的所有稅收應由[]買方,即本合同的德方支付。所有稅收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避免雙重徵稅協定》為準。

2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合同的條款應依照國際商會提供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1999)國際商會第460號出版物》予以解釋。

21、仲裁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臺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包括有關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終止的問題應最終通過仲裁來裁決,排除有通常的法院對爭議作出判決。

為了以仲裁來裁決爭議,案件應提交給

(1)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式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進行。

(2)德國仲裁機構。仲裁程式應在德國_________進行。

(3)_________(合同雙方同意的其它國際仲裁機構例如巴黎國際商會的仲裁機構、蘇黎世商會的仲裁機構或香港國際仲裁中心。)

仲裁過程應以英語根據雙方選擇的上述各仲裁機構的程式規則進行。

22、通知

任何通知應以書面形式,並應有專人送交,傳真、電傳發送或航空快件寄送,當在合同抬頭指定的地點由合同方派專人送交時。或若合同方以傳真或電報的方式傳送,則傳送日後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則另一方收到信函時,通知應被視為送達。

23、其他

23.1 附件應構成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

23.2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檔案用_________(語言)

23.3 生效日期:本合同應生效於(生效日期)從雙方授權的代表正式簽訂日起。經_________簽署共批准後,如果法律要求批准。批准應在買方簽署並通知賣方後30天內取得。其它條件:_________。

買方:________ 賣方: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貨物銷售合同篇6

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數量:噸

(換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進行)

三、規格:指標專案 試驗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p20°c最高0.920gb 1884-80

②含硫:重%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最高1.0 gb 260-77

四、價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

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噸

第2季度噸

第3季度噸

第4季度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中國青島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國港口。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於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後,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發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鑑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餘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註: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後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行由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買方:

地址:北京西郊二里溝地址:

電報掛號:sinochem beijing 電報掛號:

電傳:22243 chemi cn 電傳:

第二部分

一、總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交貨條件:

①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線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線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②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後,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汙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③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④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六萬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12.5米。油輪長度不得大於230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事先徵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⑤由於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於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買方負擔,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為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⑥每批裝船數量允許增減5%,由買方選擇。

三、裝船通知:

①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後,應在五天內電覆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②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量時,對方根據儲罐,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覆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後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③買方在本條①款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量,但註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④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⑤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⑥裝船完畢後,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註明換算溫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量,發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裝貨定額:

①油輪抵達裝港後,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vh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並同時確認。裝船作業開始時間按以下規定計算。

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後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後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

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5月1日至9月30日:18:00,從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

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後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②自起算裝船作業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定外,應日夜連續裝貨。

③由於下列情況耗費的時間,均不計算在裝貨作業時間以內:

(一)由於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進行作業的時間。

(二)港務當局由於安全原因不準靠棧橋而在港內停留的時間及港務當局禁止裝船的時間。

(三)排放壓艙汙水至驗艙完畢的時間。

④以拆卸輸油管線完畢時間作為裝貨作業的完畢時間。

⑤因碼頭裝貨裝置故障而發生的滯期費按本部分第五條第①項所規定的運費率的50%計算。

五、滯期費:

①賣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條②款所規定的裝貨定額時間裝貨完畢,則賣方應向買方交付滯期費,滯期費應以雙方確認的裝船數量作為它的船型,每日滯期費應以worldscale 所規定的基數(以提單日期為準)乘相應的afra運費率計算。

②油輪在裝貨港口的動態,以裝港外輪代理公司編制的並經船長簽字確認的裝貨時間事實記錄為準,賣方應在裝貨後三十天內向買方提供裝貨時間事實記錄一份。

③買方向賣方提出的滯期費,經賣方稽核屬實後,應以美元現匯支付。

④如果買方向賣方提出滯期索賠,須在船抵目的港後60天內提出。

六、商品檢驗:

①重量的鑑定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出具的重量鑑定證書為準。提單數量應根據重量鑑定證書填寫。重量鑑定證書及提單所列數量作為買賣雙方交貨數量的依據。

②品質的檢驗: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按 syb20xx-59 石油產品試樣法取樣,混合後分裝三份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標準樣品。

上述三份樣品之中的一份將交給油輪船長。其餘二份均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一份供化驗用,一份裝貨後儲存六十天。

國家商檢局經化驗後所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依據。

七、投保油汙責任險:

①買方所派油輪應加入基於1969年《國際油汙民事責任公約(clc)》第七條的金額保證(p & i club保險)以及tovalop協定。

②由買方所派油輪,當在裝港遇事故而發生油類和油類混合物的汙染或有發生這類汙染的可能性時,船東或船長應迅速採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汙而造成的損失,或為避免油汙損失進一步擴大所採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東或船長不採取上述措施時,賣方在通知船東或船長之後,可以採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進行清除工作和減輕油汙可能造成的損失。賣方應隨時將所要採取的措施和後果告訴船東或船長,如時間允許,應在採取措施前,將擬採取的措施告訴船東或船長。賣方採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認為是按船東或船長委託進行的。在這種場合,對於被委託者採取的措施,委託者有權按實際情況向對方提出異議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託人提出通知後,被委託者則應無權再繼續進行工作。

③賣方或船東船長採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與1969年《國際油汙損害民事責任公約(clc)》及tovalop協定的規定相牴觸。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交貨時,賣方可以延期交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賣方應向買方提交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開具的發生事故情由的證明檔案。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接貨時,買方可以延期接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買方應向賣方提交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簽發的證明檔案。

九、罰款:如買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按合同規定執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執行,而使賣方遭受損失時,買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執行部分總值的1%。如賣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約交貨而使買方遭受時損失,賣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履行部分總值的1%。

十、仲裁: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簽訂合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後尚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訴。仲裁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在中國,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根據該協會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簽訂合同雙方都應執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貨物銷售合同篇7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裝置明細

第二條付款及發票

甲方將合同規定全額款項匯至乙方指定銀行賬戶,收到全額貨款後乙方將貨物發出,並及時開具發票。

第三條產品的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原廠標準執行。

第四條交(提)貨地點、方式及費用負擔

4.1交貨地點:北京。

4.2由乙方代辦中通託運,發貨到甲方指定地點山西。

4.3貨物到達甲方所在地後,甲方自提。

4.4貨運代辦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包裝標準及費用

5.1包裝要求:按原廠標準執行。

5.2本合同涉及產品包裝物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第六條驗收標準

6.1甲方在收到乙方貨物後兩個工作日內,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檢驗,完成最終驗收工作。

6.2若有異議須在兩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無異議。

第七條換貨或退貨

7.1換貨:自交貨之日起七日內,若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可提出換貨。

7.2退貨:自交貨之日起三日內,若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可提出退貨,經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後,乙方給予退貨,所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訴訟條款

所有與合同有關的爭議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不能達成協議,則將該爭議提交合同簽約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保修期和售後服務

9.1產品自發貨日起,乙方壹年內負責產品免費保修。

9.2合同裝置因人為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損壞,所產生維修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十條其他

10.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0.2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雙方蓋章或由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成為本合同補充檔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銷售合同篇8

合同編號: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傳真: 電話/傳真:

鑑於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著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就甲方向乙方採購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協議。

二、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 總價: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貨款支付:

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預付貨款:__________________

四、貨物交付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中途退貨的,應向甲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乙方自提產品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收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乙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接貨人,或對甲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免責條款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具體包括:一是自然原因,如洪水、暴風、地震、乾旱、暴風雪等人類無法控制的自然原因所引起的災害事故;二是社會原因,如戰爭、罷工、騷亂、政府禁止令、徵收徵用等引起的;三是突發重大疫情。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七、爭議解決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 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八、約定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傳真件有效。

九、生效方式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時間: 簽章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時間: 簽章地:

標籤:貨物 合同 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