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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罐銷售合同8篇

每個人在寫合同的時候,一定要保證資料真實可靠,無論在什麼時候,簽署合同都是為了保障好我們的權益,本站小編今天就為您帶來了水泥罐銷售合同8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水泥罐銷售合同8篇

水泥罐銷售合同篇1

甲方(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經雙方協定一致,簽訂水泥購銷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品 名:椰樹牌水泥

規格:

單位:噸

數量:按工地工程需要為準

單價(元):485元/噸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32.5r)執行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合格證及批次質量檢驗報告,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重合格率達到國家規範。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乙方負責自行送貨到南山創意新城6號路工地,甲方只負責驗收。

五、結算和付款方式:中間計量以乙方供貨數量累計達到三百噸(300噸)水泥時,即人民幣大寫:壹拾肆萬伍仟伍佰元整(小寫:145500.00)時,甲方給予結算。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時間向乙方付貨款,乙方可拒絕供貨;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2、乙方未履行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由合同簽訂所在地法院裁決。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經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乙方供貨完畢及材料款結清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罐銷售合同篇2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於___年___月___日在訂立合同如下,雙方將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標的物規格型號、數量、價款

1、乙方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下列表格所填內容向甲方購買水泥(貨物):

2、貨物數量以(甲方站臺交貨時單據上記載的數量為準)甲方過磅單(交貨時雙方簽字的提貨單上)記載的數量為準。乙方如有異議,應當場提出複驗。

3、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散裝按計算合理損耗;

第二條交貨方式、交貨地點

交貨方式採取以下方式:

甲方負責水泥的裝車和運輸,並承擔費用。

乙方應至少提前48小時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取貨物的時間及具體數量,以使甲方合理安排供貨事宜(如一次提貨物的數量過大,應在合理的時間提前書面通知甲方)。

交貨地點:若乙方自行負責運輸,交貨地點為甲方廠區;若乙方委託甲方運輸,交貨地點為乙方指定到達地點。

第三條質量檢驗標準、方法、期限

甲方交付水泥的質量標準按標準執行。

水泥質量驗收方式以甲方對同規格型號同批次水泥的品質檢驗報告為質量合格依據。水泥出廠時雙方應共同取樣封存樣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留存一份;若乙方不要求進行共同取樣封存,則以甲方留存的同規格型號同批次水泥的樣品為準。如乙方對水泥質量有異議,應從乙方收到貨物之日起日(建議為某日內,不要超過國家標準對水泥質量異議提出的期限)內書面提出,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有資質的省級以上的質量檢驗機構對水泥出廠時雙方共同取樣封存樣品或甲方留存同規格型號同批次水泥的樣品進行檢驗。

第四條結算價款結算方式

結算價款採取以下ab兩種方式其中的':

a、實際結算時按合同第.條款表中所列總價款結算,結算價款不因市場行情變化而變化;

b、結算價款隨市場行情變化而變化,甲方可對水泥價格進行上調或下浮,實際結算時價格隨行就市。

結算方式採取abc三種方式其中的:

a、採取一次性支付,在提取貨物之前,乙方將結算總價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b、採取分批支付,根據每批實際需要提取的貨物數量,進行分批支付,在提取該批貨物之前將給皮價款支付給甲方;

c:其他方式:。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合同期內,如甲方、乙方的主體發生變更,應由變更後的主體承接本合同內的全部權利、義務。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

第六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有嚴重違約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相對方有權解除合同。

如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或終止履行合同,應按合同價款的%支付違約金;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應按合同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7、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合同任何乙方均可向合同簽約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八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電話:電話:

___年___月___日

水泥罐銷售合同篇3

甲方(供貨方):

乙方(購貨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買賣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誠信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水泥品種型號及價格:

東關普通矽酸42.5級水泥,每噸到貨價格 叄百肆拾元 。(含運輸費及裝卸費)。

注:

1、簽訂合同時的價為暫時報價,以後隨行情漲跌。

2、廠家水泥價格上調時,甲方應電話和簡訊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以電話或簡訊及其它快捷方式拒絕甲方發貨,否則視為乙方默認同意新的價格。

二、水泥質應符合水泥國家gb175-20xx標準,依據水泥國家標準(甲方)生產廠家只對水泥質量負責,不對混凝土、砂漿質量負責。乙方對甲方所供水泥有質量異議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將生產廠家同編號水泥封存樣品送國家水泥質檢中心仲裁,檢驗費用由責任方承擔,確屬水泥質量問題的甲方及廠家向乙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三、運輸交貨方式,由甲方組織車輛運到乙方施工工地,即,罍街二期及全民健身中心支護專案工地,乙方必須保證工地道路暢通,乙方要貨必須提前48小時通知甲方發貨,否則工地水泥斷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收到水泥後出具收貨單據,如當事人不能現場收貨的應由受委託人簽字收貨單據為準。

四、付款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每次送貳佰噸結清一次貨款,以此類推,最後尾款即支護專案工程結束後,兩個月內一次性付清所欠尾款,逾期不能付款的,乙方每月須向甲方支付所欠貨款總額的4%的違約金,直至付清所有欠款為止。

五、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有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

六、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委託現場收貨人姓名: 黎晉龍 、胡勇 。

八、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可形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罐銷售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共同協商,秉著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原則,決定由甲方供應乙方所訂__水泥磚,為保證供需任務順利完成,特定如下協議:

一、 訂貨數量及單價

乙方向甲方__水泥磚___________萬塊,乙方向甲方所訂的__水泥磚單價為__________元/塊

二、 交貨地點及費用

甲方運送__水泥磚到乙方的交貨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地。 一切運輸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概不負責。

三、 交貨質量和要求

甲方交付乙方所訂__水泥磚的質量須達到要求,運送水泥磚到乙方工地,須由工地材料員驗收、堆碼,甲方保證水泥磚數量、質量,如發現數量、質量有問題,乙方不予簽收。

四、 結算方式

乙方一次性付清水泥磚款供貨期間甲方不得任意漲價或停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降價。

五、 為了保證乙方的工程建設,甲方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供應乙方所需水泥磚,否則將賠償乙方的損失。

六、 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蓋章)(蓋章)

年月日

水泥罐銷售合同篇5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南郡府苑小區

乙方因工程需要,向甲方購買黃沙、水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1、乙方所需的黃沙、水泥全部從甲方購買。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從其他渠道購買黃沙、水泥,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元整,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分期向甲方購進所需黃沙、水泥,乙方每次需貨時,應提前1天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在某日內將該黃沙、水泥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貨的價款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3、黃沙、水泥接收驗收方式:乙方收到貨物後應先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某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提出相關的檢測報告,否則該批黃沙、水泥的質量視為完全合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項下黃沙、水泥款項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黃沙、水泥送到乙方工地當日,乙方必須支付該批黃沙、水泥總價款的30%,餘款某日內付清。

5、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果雙方有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6、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每批送貨合同金額及數量等附明細表。

7、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甲方代表:

乙方(簽章):

乙方代表:

水泥罐銷售合同篇6

簽約地點:

乙方(華新):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根據雙方實際需要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品名、品種及強度等級、數量、價格及供貨計劃如下:

甲方: 檔案號:

合同價格原則不變。如遇市場行情發生較大變化和/或原、燃材料價格變動較大時,雙方協商定價,協商不成(甲方不同意價格調整,明確拒絕或在收到書面通知後三日內仍未確認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貨物交付:

1、甲方自行組織 □ 車輛 □ 船舶到 (廠區/倉庫/碼頭)提貨。貨物裝車(船)由甲方委託乙方與裝運單位簽訂合同,力資費由乙方代收代付,乙方負責從裝運單位取得力資費發票,並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貨物出廠價發票時一併交付甲方。

2、乙方按甲方書面需求計劃供貨。若甲方需調整產品需求計劃,必須提前通知乙方確認:月度計劃火車、船運提前7天,汽車運輸提前3天向乙方書面提報變更需求計劃。若甲方未能嚴格按照合同約定付款和提貨,乙方有權調整合同供貨計劃。

三、計量驗收及合理損耗規定:

1、包裝水泥以乙方按合同約定交貨地點實際交貨包數為準,包裝袋重按國家標準執行。甲方對數量有異議的,應在收貨時提出,乙方應立即複核,若確屬乙方原因應予以更換。

2、散裝水泥以乙方供貨工廠出廠磅單數/船運計量單數量為準,合理磅差率 為 3 ‰,合理磅差率內的負誤差由甲方承擔。甲方對數量有異議的應在收貨時提出,由甲乙雙方會同國家計量檢測部門對乙方計量設施進行檢測,若確屬乙方原因,以檢測結果為依據計算。若甲方未在收貨當時提出異議的,視為甲方對該批次交貨量無異議。

甲方指定收貨人驗收的,收貨人簽字驗收或加蓋指定的收貨印章均視為甲方有效確認(收貨人簽收筆跡或收貨印章式樣另附),指定收貨人對數量有異議的,亦應在收貨時提出,否則,視為甲方對該批次交貨量無異議。 四、貨款支付:先付款、後發貨。 五、發票的出具:乙方對甲方出具產品出廠價發票。

六、質量要求、驗收方法及解決質量異議的方法:

1、質量要求:乙方所供通用矽酸鹽水泥執行gb175-20_標準。

2、特殊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方法:以 □乙方 □乙方下屬各分子公司 同編號產品出廠檢驗報告驗收,並委託 □乙方 □乙方下屬各分子公司 抽樣。

4、提出異議期限:如甲方對質量有異議,應在收貨後四十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甲方對乙方所供產品質量無異議。

5、解決質量異議的方法:出現質量異議時將封存樣送雙方共同認可的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水泥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進行裁決,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七、產品銷售(使用)的區域/工程(專案)客戶: 八、違約責任:

1、若乙方所供產品質量按第六條約定方式檢驗未達到質量要求,乙方願承擔因產品質量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出現下列情形,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人民幣,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① 甲方以本合同項下產品供應乙方在供專案和客戶;

② 在未經乙方許可情況下,甲方以本合同項下產品供應到非本合同約定的銷售區域、專案或客戶。

3、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提報書面產品需求計劃和/或變更計劃,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因此造成損失的自行承擔。 九、解決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甲方為自然人時)/蓋章(甲方為法人和/或經濟組織)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3、無論本合同終止與否,甲方對所獲知的乙方商業、技術與客戶等資料應負保密義務,不得洩露。乙方保留追究甲方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聯絡人及電話: 聯絡人及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水泥罐銷售合同篇7

合同編號: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產品的名稱、批次/型號、數量、價格等

1.1 表中單價為綜合單價,系貨物到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的一切費用,包含出廠價、運雜費(含裝吊、捆紮、運輸、中轉、卸貨、倉儲)、管理費、保險費、利潤、稅金等費用。 (提示:綜合單價中應包含的費用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合同中具體約定。)

1.2 此單價在合同履行期內 調整,調整方式為: 。

(提示:綜合單價在合同履行期間內是否調整,由簽訂單位自行約定,如約定調整價格的,應明確具體調整方法。)

1.3以上數量為暫定量,甲方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數量增減。甲方減少數量的,不屬於違約;甲方增加數量的,乙方應按合同其他條款執行。結算以本合同第7.2條為準。

2. 合同履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該期限為暫定期限,甲方有權根據施工需要單方調整合同履行期限,但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

3. 質量標準和相關要求

3.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 水泥符合 國家標準及業主和監理的要求,產品的化學成分和機械效能、重量以及允許偏差質量能滿足 的要求。乙方交貨時出具質量證明書,質量證明書未按要求交付或者不真實的,因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2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水泥的效能說明、使用時應注意的問題,特別是與各種外加劑的反應及處理。

4. 計量方法

4.1 包裝水泥以乙方在交貨地點的實際交貨包數為準,包裝袋重按國家標準執行。

4.2 散裝水泥數量以甲方的電子計量衡計量為準,乙方出廠磅單數為參考,合理磅差率 ‰,合理磅差率內的正/負誤差由甲方承擔。

5. 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

5.1 交貨時間: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貨計劃通知後,在 日內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將產品送到甲方指定交貨地點。

5.2 交貨地點: 專案部現場拌合站(或現場工地倉庫)。

(提示:地點約定應具體詳細,如供貨地點較多或簽訂合同時尚未確定,建議約定具體地點以甲方通知為準。)

5.3 交貨方式: ,未將貨物交付甲方之前,一切風險及因此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提示:交貨方式應約定明確,如散裝水泥打入甲方工地水泥儲罐;袋裝水泥工地卸入倉庫交貨。)

5.4 包裝方式: 。

(提示:約定散裝還是袋裝。)

6. 驗收及提出異議

6.1 驗收時間: ;驗收地點: 。

(提示: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約定)

6.2 乙方應提供水泥的產品質量合格證或試驗報告單,但並不因此免除乙方應負的質量責任。

6.3 包裝水泥袋上應有水泥品種、強度等級、生產日期、生產廠名和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水泥袋完整,生產日期應符合甲方使用要求。

6.4 甲方及其代表有權對水泥進行驗收檢查,逐批查驗質量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報告單,並應對其品種、強度等級、標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和體積安定性等進行驗收。

6.5 雙方對產品質量有爭議時,可以進行復檢。複檢由甲乙雙方共同取樣後送 複檢,檢驗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複檢費用由過錯方承擔。(提示:根據專案實際情況具體約定,可以約定為送省市級建築材料監督站進行復檢。)

6.6 對儲存期超過兩個月或對質量有懷疑的水泥,應複驗其強度等級,標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和體積安定性,並按試驗結果使用。

6.7 甲方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數量等不符合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應自收到產品後 日內向乙方提出異議和處理意見,對產品質量的異議不受該時間的限制,隨時發現可隨時提出異議和處理意見。乙方在接到甲方異議後,應在 日內按照甲方要求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收到的產品,因此發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提示:甲方提出的異議中,應明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不符合情況及其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6.8 由甲方指定的收貨人進行現場接收(指定收貨人為: ),貨物經收貨人對外觀、型號規格、數量檢查合格後,由指定收貨人在乙方出具送貨單據上簽字或加蓋指定的收貨印章均視為甲方有效確認。產品簽收的,並不視為免除乙方對產品質量和技術應負的責任。

6.9本合同約定貨物的質保期為 12 月,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如果乙方對貨物有另外承諾的質保期且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雙方同意以期限較長的為準。

7. 結算與貨款支付

7.1 本合同無預付款。

7.2 每月的 日為當月的結算截止日期,甲乙雙方根據甲方檢驗合格及共同籤認的憑證計算當月水泥實際收貨方量,除此之外任何證明、收條、欠條、信函等檔案,都不得作為結算、支付依據。(提示:本條課根據合同實際情況和本單位結算管理進行約定)

7.3 貨款支付採用下列第 項。

(1)貨款一次性支付。結算完成後,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正式增值稅發票後 日內,向乙方支付貨款的 %,剩餘 %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後 個月內無息支付,如發生糾紛,則延後至糾紛最終解決後30天內付清。質量保證金的支付不免除乙方對交付物品質量的保證責任。(提示:如不適用一次性支付貨款情況,則本項刪除)

(2)貨款分期支付。結算完成後,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正式的增值稅發票後 日內,甲方按當月業主向其撥付的工程進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貨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於當月貨款結算金額的 %,剩餘 %作為質保金,在質保金滿後 個月內無息支付,如發生糾紛,則延後至糾紛最終解決後30天內付清。質量保證金的支付並不免除乙方對交付物品質量的保證責任。(提示:如不適用分期支付貨款情況,則本項刪除)

7.4支付方式: 。

乙方指定聯絡人 ,聯絡方式 。

乙方指定款單位名稱: ,開戶行及賬號 。(提示:根據專案實際情況,選擇銀行轉帳、信用期支付等方式,但在約定承兌匯票方式時,應註明此價格基礎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兌貼息。)

7.5 運費計算方式:一票制結算,運費包含在綜合單價中,乙方統一開增值稅發票。

7.6 如甲方出現資金困難,乙方同意給予 3 個月的付款寬限期,在此寬期間內不視為甲方違約且不計息,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中斷本專案的貨物供應。。

8. 甲方義務與違約責任

8.1 甲方負責提供供貨計劃和準確的交貨地點。

8.2 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

8.3 甲方不得無故拒絕接收供貨計劃範圍內的產品。

8.4 按合同約定對產品進行檢驗和驗收。

8.5甲方在寬限期後,仍逾期支付貨款的,甲方對逾期付款部分從寬限期滿的次日按中國人民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標準向乙方支付利息。

9. 乙方的義務與違約責任

9.1 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各種單證,甲方有權拒絕收貨,乙方應無條件承擔退貨等費用,並向甲方支付未提供單證的貨款金額的 %的違約金,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9.2 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貨金額的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向第三方採購,所增加的成本由乙方承擔;如逾期超過 日,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9.3 乙方所交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等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應按照甲方異議時提出的要求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乙方仍不能滿足合同約定或甲方要求的,乙方應按本批次所交產品金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指定期限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4 如製取的水泥試件抗壓、抗折、抗滲(如果有)不能滿足設計及規範要求的,甲方有權不支付相應的貨款,且乙方按照合同金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為清除不合格產品發生的費用及工期延長的損失費用。

9.5 乙方應提供滿足甲方施工要求的水泥儲存罐,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收物品,乙方應承擔甲方一切損失。(提示: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本款)

9.6 乙方多送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的,甲方有權拒絕接收多交部分產品,退場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如乙方拒絕收回多交部分貨物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上述貨物,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7 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貨,否則甲方有權重新選擇其它供應商,並由乙方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9.8 乙方必須做好運輸、裝卸等過程中的環境保護,遵守國家和行業的有關規定,因違反規定而受到任何處罰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果由乙方原因對道路、環境、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9 乙方與第三方發生的任何經濟往來和債務糾紛均與甲方無關,乙方保證有關貨物無法律權屬上的瑕疵、無智慧財產權爭議,如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9.10 乙方其他違約責任: 。

10.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①提交 法院進行訴訟;②由 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提示:管轄條款由法律事務部門根據合同實際情況確定一種。無論訴訟還是仲裁解決,均應選擇與甲方最密切聯絡的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如選擇仲裁方式,機構名稱必須準確,符合仲裁法的有關規定。)

11. 其他事項

11.1 本合同項下的債權不得轉讓,也不得用於擔保。

11.2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11.3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聯絡人及電話: 聯絡人及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水泥罐銷售合同篇8

買方: 合同編號: 賣方: 簽訂地點: 廣西.欽州

一、生產廠家、品種、包裝、價格、數量:

1、以上價格暫定,如遇市場價格調整,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合同自行終止,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2、對價格進調整時,以雙方簽字確認的《調價通知函》為準,在買方同意的前提下,也可以賣方區域經理,主管業務員電話、手機資訊為依據,賣方保證調價資訊及時、準確的通知買方。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符合gb175—20xx標準,如遇國家水泥強制標準修訂,產品質量標準依據修訂後的國家強制標準執行。

三、交貨地點和方式:

交貨地點: 賣方庫底,運輸: 由買方組織車輛運輸 。

四、合理損耗及計量辦法:

散裝水泥計量以賣方工廠磅單為依據。散裝水泥合理損耗在e; 0.3 %內。若損耗>0.3%時,應到第三方校磅,由此發生的費用應由過錯方承擔。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按下列執行:

交貨時水泥質量驗收以雙方抽取實物試樣為依據,無抽樣封存的,水泥驗收以賣方工廠同編號出廠水泥的檢驗報告為依據,買方委託賣方取樣,封存三個月,在三個月內,如買方對水泥質量有異議時,則買賣雙方將買方委託賣方籤封的試樣送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水泥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進行仲裁檢驗;如檢驗不合格,賣方將賠償買方損失及檢驗費用;如檢驗合格,檢驗費等費用由買方承擔。

六、供應方法:

買方以書面或電話等方式通知賣方供應數量,雙方共同確認後組織發貨;裝車按照車到達先後順序裝貨;遇不可抗力因素供貨時間相應順延。若工廠裝置的檢修會影響供貨時,賣方應提前7天書面通知買方。

七、結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結算方式:款到發貨,買方以現金、電匯或3個月銀行承兌匯票支付貨款。賣方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額水泥發票。

出票方式:一票制。

八、其他約定事項:

買方水泥指定在約定的區域內使用,如有違犯雙方約定條款的,賣方有權按賣方當期掛牌價進行結算。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守約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 2 月 1 日至20xx年 12 月31 日。

十二、本合同一式 肆 份,雙方各執 貳 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方名稱(章): 賣方名稱(章):

年月日:

標籤:水泥 合同 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