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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維修技術協議書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

簡單的維修技術協議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職務: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xx有限公司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法定地址: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身份證號碼:_職務:_總經理郵政編碼:_通訊地址:_________聯絡人:___電話:___傳真:__電子信箱: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關於電梯維護保養的政策、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選聘乙方為甲方管理專案提供xx維保服務,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章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自 XX 年 4 月 1 日起至 XX 年 3 月 31 日止。

第三章 服務費用與結算方式

第一條 裝置專案 裝置名稱:_________裝置所在地專案_裝置總數量:七臺 ,其中: 部, 部(詳見附件二本合同標的物的規格型號明細)。

第二條 服務費用

根據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形式和服務內容,本合同保養費總計為: (大寫),其中:

人工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 元 );

材料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零 (¥ 0元 )。

第三條 付款方式一、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第六個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保養費總額的50%,共計人民幣(大寫)___(¥元)(其中人工費¥元;材料費 0 元)致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上。餘下款項共計人民幣(大寫)元整_(¥元)在本合同終止前10日內一次性付清。材料及配件費用按本合同有效期內實際發生額結算,多退少補(如首付材料費有剩餘,從人工費餘款中扣除),一次結清。

第四條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付款時,乙方應提前5天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詳見附件八

開票資訊)。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裝置的日常管理。

2.有權對乙方所提供的服務進行監督、檢查,組織甲方的技術人員對乙方服務質量進行考核和確認,如發現乙方違反甲方相關管理制度和服務標準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3.為乙方正常開展工作提供便利條件。在本合同期內,免費為乙方提供維保服務用電及必要的工作環境。保養時,給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時間並設定現場安全警示標誌。

4.本合同期內,若甲方安排第三方對本合同裝置實施改造、修理、裝飾、更換的,應在實施前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的同意,並在工程結束時通知乙方對裝置進行檢查,因工程實施而影響裝置效能和非經乙方同意的專案所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5.在遇到突發事件時,有權要求乙方在場技術人員配合工作,乙方亦有義務配合甲方工作。

6.可隨時以各種形式就乙方提供的服務向乙方提出建議,乙方應認真聽取並及時糾正其服務中存在的問題。

7.有權要求乙方配合甲方對乙方技術人員進行管理和教育。

8.有權阻止乙方技術人員進入與本合同約定服務無關的甲方裝置機房。

9.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務內容時,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以報價單的形式報甲方同意後實施服務。

10.因國家頒佈或修訂有關標準而需要增加裝置功能時,雙方應另行簽訂合同,乙方給予價格優惠。

11.如乙方嚴格依照本合同約定圓滿提供服務內容,並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甲方應按期向乙方支付保養費。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和本合同的約定,為甲方提供符合甲方確認的服務質量標準的電梯維保服務(詳見附件一電梯維保服務質量標準)。

2.為甲方提供服務時,應嚴格遵守雙方的有關規章制度。

3.每月不得低於四次派出技術人員,按照國家標準、乙方的工藝和規範及按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及要求對甲方裝置進行調整、檢查、潤滑、清潔等保養工作,以確保裝置正常執行(詳見附件六維護保養計劃表)。

4.提供全天候應急處理服務,即對裝置提供365天、每天24小時全天候應急處理服務。保證在接到甲方報修通知後120分鐘內派專業人員趕到現場實施應急處理。

5.在本合同期內,承擔因乙方保養不當所造成的更換甲方裝置損壞件的一切費用。

6.因保養不當造成停梯,若在三個工作日內仍未能恢復執行的,將免收該梯一個月的保養費(按照本合同約定保養費進行折算,每梯每月保養費為人民幣 元);在十五個工作日內未能恢復執行的,將免收該梯一年的保養費(按照本合同約定保養費進行折算,每梯每年保養費為人民幣 元)。

7.配合政府部門對本合同期內的裝置實施年檢,並對因保養不當而產生的整改專案進行免費整改。

8.當發現或發生非保養責任事故時,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整改。當事故嚴重影響裝置安全執行時,有權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該裝置並積極協助甲方排除事故(詳見附件五本合同標的物的急修任務單)。

9.在實施保養或維修前應事先通知甲方。在服務專案結束後必須由甲方代表簽字認可,並將更換下的廢舊零件返給甲方;如沒有得到甲方代表簽字認可,甲方有權視本次服務無效。

10.有權要求甲方對乙方實施維保服務提供便利條件。

11.在為甲方提供服務中,需保護甲方的各種設施裝置及建築物的完好無損,並注意節水、節電。乙方技術人員因嚴重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2.在提供的服務質量符合甲方要求的前提下,向甲方收取保養費。

13.按甲方要求派遣合格技術人員到甲方指定區域提供服務。乙方技術員工必須按行業規定著裝、佩戴工牌、持證上崗、規範操作。

14.負責在場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內容包括:服務意識、安全知識、專業知識、禮節禮貌、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崗位培訓。

15.配合甲方做好其派至甲方工作區域的技術人員的管理和教育工作,保持與甲方的密切聯絡。 參加甲方召集的溝通會議,研究解決與維保服務有關問題;定期徵求甲方意見,以改進工作,確保服務質量。

16.無條件地接受甲方對其工作和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並根據甲方要求對維保服務工作進行及時調整和改進。

17.負責為甲方提供服務的技術人員辦理相關保險,乙方派至甲方的技術人員,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時,如發生工傷及人身意外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相關費用。

18.在作業中應嚴格要求技術人員,做好各種防護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

19.在裝置檢修服務進行中,如發現甲方物業材質有破損跡象,應及時保護現場,並立即向甲方通報。由於乙方在電/扶梯維修工作中不慎給甲方或第三方設施、材料及物品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支付相關費用。

20.因乙方工作的過錯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傷亡或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1.派出一名主管負責人負責本合同約定的日常工作質量檢查和電梯緊急情況的處理,並於每月二十六日之前將當月的電梯維保工作總結和下月的工計劃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詳見附件三本合同標的物(垂直梯)的維護保養記錄、附件四本合同標的物(自動扶梯)的維護保養記錄)。

22.保證認真完成《電梯維保服務質量標準》的作業專案和標準,確保甲方電/扶梯裝置安全執行。23. 乙方提供電/扶梯裝置的零配件,必須是合格產品並提供質量保證期。否則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詳見附件七配件清單)。24. 乙方接受甲方在本合同附件九中列明的對乙方關鍵服務指標考核標準要求(kpi)。

25.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須持續具備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的經營資格和資質。否則,甲方隨時有權解除合同,而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第七條 因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屬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因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八條 因乙方工作人員原因給甲方所造成損失,乙方承擔全責任。

第九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附件九內容對乙方進行季度考核評分。如考核評分達到80分以上(含80分),視為乙方服務質量合格並,甲方須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保養費用;如考評評分未達到80分,視為乙方服務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扣除保養費的1%作為乙方違約金。

第十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相當於一個月的保養費(按照本合同約定保養費進行折算)。由於解除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給予對方賠償。

第十一條 為維護甲方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第十二條如因不可抗力導致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終止。 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合同變更、終止與解除

第十三條 本合同的變更須經雙方協商,並簽署補充協議方為有效。第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終止。 第十五條 在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供服務,並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如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無正當理由逾期30日以上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進行賠償。第十六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或其他嚴重失職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如乙方連續兩個季度(6個月)達不到甲方考核評定標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第十八條 乙方發生嚴重違約,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三十天內仍不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擔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章 宣告及保證第十九條 甲方:一、甲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二、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三、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第二十條 乙方:一、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二、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三、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檔案、資料及相關資訊(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保密期限為自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滿三年。

第二十二條 除本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的轉讓均屬無效。

第八章 通知第二十三條根據本合同約定,本合同一方需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傳遞。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任何一方通訊地址變更,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因未通知而引起的相關責任由地址變更方承擔。

第九章 不可抗力第二十五條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第二十六條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證據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並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方法消除或減輕不可抗力事件對對方的影響。第二十七條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決定如何繼續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無法消除而致使本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本合同或暫時延遲本合同的履行。在此情況下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2方式解決。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一條與本合同有關的協議條款及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電梯維保服務質量標準(甲方提供)

附件二:本合同標的物的規格型號明細(甲方提供)

附件三:本合同標的物(垂直梯)的維護保養記錄(乙方提供)

附件四:本合同標的物(自動扶梯)的維護保養記錄(乙方提供)

附件五:本合同標的物的急修任務單(乙方提供)

附件六:維護保養計劃表(乙方提供)

附件七:配件清單(乙方提供)

附件八:開票資訊(乙方提供)

附件九:關鍵服務標準考核指標kpi和實施細則(甲方提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代表: 代表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