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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師簡介以及崗位職責說明

20XX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設部聯合印發了《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規定必須取得建造師資格並經註冊,方能擔任建設工程專案總承包及施工管理的專案施工負責人。這標誌著我國建立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的工作正式建立。該《規定》明確規定,我國的建造師是指從事建設工程專案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

建造師簡介以及崗位職責說明

建造師(Constructor)是指從事建設工程專案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執業註冊人員。建造師是懂管理、懂技術、懂經濟、懂法規,綜合素質較高的複合型人員,既要有理論水平,也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組織能力。

建造師註冊受聘後,可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專案施工的專案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建造師的職責是根據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對工程專案自開工準備至竣工驗收,實施全面的組織管理。

以下是中國建築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針對專案經理/建造師招聘崗位職責說明:

職位描述:
1. 代表企業實施施工專案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強制性標準,執行企業的管理制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2. 履行“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規定的任務,並按規定接受獎罰。
3. 組織編制專案管理實施規劃,貫徹執行公司的政策指令和下達的各種檔案精神。
4. 對進入現場的生產要素進行優化配置和動態管理。
5. 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體系並組織實施。
6. 在授權範圍內負責與企業管理層、勞務作業層、協作單位、發包人、分包人和監理工程師等的協調,解決專案中出現的問題。
7. 按“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處理專案部與國家、企業、分包單位以及職工之間的利益分配。
8. 參與工程竣工驗收,準備結算資料和分析總結,接受審計。
9. 組織對本專案的人員進行管理、培養、激勵和約束。
10. 協助企業進行專案的檢查、鑑定和評獎申報。
11. 參與企業進行的施工專案投標和簽訂施工合同。
12. 經授權組建專案經理部,確定專案經理部的組織結構,選擇、聘任管理人員,確定管理人員的職責,並定期進行考核、評價和獎懲。
13. 在企業財務制度規定的範圍內,按物資採購程式檔案的規定行使採購權。
14. 根據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協調和處理與施工專案管理有關的內部與外部事項。


任職條件:
(1)建築類大專及以上學歷,中級及以上職稱,持有一級建造師證書。
(2)從事專案管理或相關管理工作8年以上,獨立負責並完成過3個以上10萬平米以上的大型房建施工專案。
(3)能獨立主持工程專案,具有較強的施工組織、現場管理、協調溝通能力。
(4)能接受公司安排,工作區域在西南片區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