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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科科長崗位職責(醫療衛生事業)

1.在院長領導下,全面負責裝置科各項工作。.

裝置科科長崗位職責(醫療衛生事業)

2.負責組織全院醫療儀器裝置、器械、衛生材料的採購、供應、管理、維修工作,保證醫療、教學、科研、預防工作的順利進行。

3.負責審查各科室提出的醫療儀器、器械的請購計劃,定期彙編、制定採購計劃,按程式報請分管院長或院長審批後實施(十萬元以上的儀器裝置還需醫院民主議事會討論通過)。

4.負責瞭解、檢查各科室對醫療器械的需要和使用、管理情況,做好合理供應和調配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組織有關人員對購入、調人的國內外貴重儀器裝置進行驗收、鑑定工作,組織建立貴重儀器管理和使用制度,督促和檢査使用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發揮儀器裝置應有效能。

6.負責對萬元以上貴重儀器裝置定期進行技術鑑定和經濟效益分析,按時向分管院長或院長彙報。

7.負責全院的計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計量管理制度、專職人員崗位責任制、週期檢查制度。

8.負責本科業務訓練,掌握本科人員的工作、思想情況,並向院長提出晉升、獎懲意見。

副科長協助科長負責相應的工作。